案件 - 馬路三寶
各種 案件 的三寶行為
記者陸瓊娟/岡山報導 有網友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影片,20日上午11點多,在國1南下岡山路段有一輛曳引車開到一半,後方輪胎突然整組噴飛往後翻滾,當時後方還有不少車輛,差點被大輪胎擊落。國道第五公路警察大隊表示,截至目前,該大隊針對該影片所顯示時、地調閱相關資料,並未有符合影片內輪軸脫落之大型車輛肇事案件紀錄。而大型車行駛高、快速公路車輪 、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可處新臺幣4千5百元罰鍰,並記車輛違規點數1點。 國道第五公路警察大隊表示,有網友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影片,畫面顯示20日上午11點多,在國1南下岡山路段有一輛曳引車開到一半,後方輪胎突然整組噴飛往後翻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6款規定:行駛高、快速公路車輪 、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可處新臺幣4千5百元罰鍰(大型車),並記車輛違規點數1點。另用路人亦可於違規事實發生日起7天內,檢具未經剪輯之原始行車影像(需有正確時間顯示)向國道警方檢舉,經查證屬實將依法製單舉發。 國道五隊特別呼籲用路人,國道行車狀況瞬息萬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四周路況,並適度拉長行車安全距離以因應前方未知變數,方能常保平安。
【記者蘇國輔/臺中市報導】 隨著疫情趨緩,市民外出活動、聚會漸增,又逢歲末年終,天氣轉冷,冬令進補及歲末應酬、餐會頻率較多,酒後駕車情形恐隨之增加,市長盧秀燕於110年11月26日道安會報會議指示,為避免酒後駕車致生憾事及維護用路人安全,警方應加強執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已規劃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2月28日農曆年期間執行「掃除『醉』犯」專案,為期3個月。統計12月1日至12月27日止,投入警力數共4萬2,876人次,取締酒後駕車件數達608件、移送法辦達327件。另統計本市110年1月至9月酒駕傷亡案件與去年同期比較減少8人,降幅達30.8%,酒駕致死數大幅下降,成果得之不易。酒駕行為「醉」不可恕,警方呼籲民眾千萬別酒後駕車,以免發生不可挽回之憾事。 市長一再強調「酒駕零容忍」、「取締沒有假期」,鑑於近日他縣市陸續傳出酒駕事故致生嚴重悲劇,臺中市除持續每月辦理8至10次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外,更於12月28日起連續3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勤務,採「定點封閉式」取締方式,藉以展現警力及宣示警方執行取締酒駕的決心。至於「掃除『醉』犯」專案則進化為2.0版,各分局除之前律定每日24小時不間斷於早、中、晚及深夜時段要編排1組2人或2組4人「分散機動」梭巡,在易酒駕肇事的熱時熱區稽查取締,把心存僥倖的酒駕份子即時繩之以法,避免酒駕肇事憾事發生,另鑑於夜間和深夜酒駕行為造成的危害相對較大,更律定各所應強化編排夜間取締酒駕勤務,以有效嚇阻酒後駕車違法行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松寅特別提醒,執法取締是手段不是目的,中市警加強取締酒駕用意是提醒民眾若有飲酒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酒後駕車,可搭乘大眾運輸、或指定代駕、或叫計程車等方式平安回家,保障生命、尊重生命。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蔡蒼柏也呼籲市民,警方執法沒有假期,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更勿輕忽酒駕違規造成的傷害與嚴重性,警方強化取締酒駕「掃除『醉』犯」,就是要斬斷民眾酒駕惡習,絕對不要酒駕,酒駕害人又害已,提醒市民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酒醉一定不上路,一起守護用路人安全。
【記者蘇國輔/臺中市報導】 隨著疫情趨緩,市民外出活動、聚會漸增,又逢歲末年終,天氣轉冷,冬令進補及歲末應酬、餐會頻率較多,酒後駕車情形恐隨之增加,市長盧秀燕於110年11月26日道安會報會議指示,為避免酒後駕車致生憾事及維護用路人安全,警方應加強執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已規劃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2月28日農曆年期間執行「掃除『醉』犯」專案,為期3個月。統計12月1日至12月27日止,投入警力數共4萬2,876人次,取締酒後駕車件數達608件、移送法辦達327件。另統計本市110年1月至9月酒駕傷亡案件與去年同期比較減少8人,降幅達30.8%,酒駕致死數大幅下降,成果得之不易。酒駕行為「醉」不可恕,警方呼籲民眾千萬別酒後駕車,以免發生不可挽回之憾事。 市長一再強調「酒駕零容忍」、「取締沒有假期」,鑑於近日他縣市陸續傳出酒駕事故致生嚴重悲劇,臺中市除持續每月辦理8至10次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外,更於12月28日起連續3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勤務,採「定點封閉式」取締方式,藉以展現警力及宣示警方執行取締酒駕的決心。至於「掃除『醉』犯」專案則進化為2.0版,各分局除之前律定每日24小時不間斷於早、中、晚及深夜時段要編排1組2人或2組4人「分散機動」梭巡,在易酒駕肇事的熱時熱區稽查取締,把心存僥倖的酒駕份子即時繩之以法,避免酒駕肇事憾事發生,另鑑於夜間和深夜酒駕行為造成的危害相對較大,更律定各所應強化編排夜間取締酒駕勤務,以有效嚇阻酒後駕車違法行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松寅特別提醒,執法取締是手段不是目的,中市警加強取締酒駕用意是提醒民眾若有飲酒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酒後駕車,可搭乘大眾運輸、或指定代駕、或叫計程車等方式平安回家,保障生命、尊重生命。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蔡蒼柏也呼籲市民,警方執法沒有假期,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更勿輕忽酒駕違規造成的傷害與嚴重性,警方強化取締酒駕「掃除『醉』犯」,就是要斬斷民眾酒駕惡習,絕對不要酒駕,酒駕害人又害已,提醒市民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酒醉一定不上路,一起守護用路人安全。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陳姓機車騎士廿日上午行經永康區四維街,疑似於前一個路口轉彎時貼車太近惹怒駕駛轎車的林男,後林加速追上陳男機車將陳撞倒。然而廿一日民眾將行車紀錄器影像上傳網路,影像顯示林疑有故意追撞嫌疑,永康警方隨即通知兩名駕駛到案釐清,針對林逼車涉危險駕駛部分製單告發,陳姓騎士也對林提告強制、傷害。 市警永康分局廿日受理四維街交通事故案件,卅多歲的陳姓機車騎士遭後方一名四十多歲林姓駕駛的自小客車撞上,陳姓騎士人車倒地,警方獲報到場受理後,雙方表示無意件各自離去。然而廿一日警方網路巡邏發現民眾將全案始末的行車紀錄器影像上傳網路,根據該影片事證顯示,林姓駕駛涉嫌逼車撞人,立即通知雙方到案釐清案釐清。 根據影片顯示,陳姓騎士疑似於上個路口左轉時,緊貼林男駕駛車輛左側跨越雙黃線左轉,復切到林男轎車前,過程雖險象環生但並未發生擦撞。然而陳姓騎士行為疑似引發後方林姓駕駛不滿,只見林男突然加速行駛至陳男車側,整輛車詭異向右一晃,將陳姓騎士撞倒地上。 永康分局交通組警方初步認林涉逼車,廿一日依違反道交條例四十三條之危險駕駛製單舉發,後續如經裁定違規,林恐將面對六千至兩萬四千元罰鍰,且由於林有肇事致人受傷也恐遭吊銷駕照。陳姓騎士廿一日也對陳提出傷害、強制告訴,警方訊後也將全案函送地檢署偵辦。 林男到案否認故意撞人,是時對向也有車輛,不排除閃避車輛不慎肇事可能,是否有開車傷人故意仍待進一步釐清,永康分局特別提醒駕駛人應注意路口禮讓及保持車輛安全距離,保障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如有惡意逼車情事,警方必嚴懲不貸,以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