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 - 馬路三寶
各種 撞到 的三寶行為
*根據承辦員警的說法,我沒有違規,該快車道並無鬼島禁行機車標線。 *行車記錄器為廣角拍攝,所以距離看起來較遠,實際距離較拍攝的近。 一如以往騎車上課的途中,為了避開塞車路段因此走這條高架道路。一直到上匝道前我都是保持一樣的路線直行,上匝道後騎在靠快車道右側。 在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此時車牌號碼 NNY-026 機車,硬是從右側剪了我的線切了進來,切到我前方的同時擋住了右側白色自小客車,導致我無法判斷與車尾的距離,隨後他的速度又放慢(煞車燈未亮,但車速明顯變慢),當我意識到時,我的前方及左右側早已沒空間進行閃避(我右側有機車於錄影畫面死角),怕追撞到前車(NNY-026)故緊急煞車,雖然不清楚是怎麼摔的,但感覺是鎖死後 Highside(我被車拋飛)。 慶幸的是後方機車都得以及時閃避,沒將我輾過去。 再者因為是位於上高架的匝道上,如果我選擇繼續騎上去反而更危險(上面屬於一個盲彎),加上離匝道入口較近,因此決定將車牽往匝道路口的槽化線,並請救護車協助送醫。 承辦員警先是給當事人看了行車記錄器畫面之後,才對當事人做筆錄,當事人堅稱他是老人家,他是能騎多快?看完畫面後第一次還跟警察說自己騎在慢車道,並堅稱是我沒保持安全距離,我自摔與他無關。 回到家休息仔細回想這整件事,我摔車後沒人幫忙我能理解,畢竟是在匝道上,但坐在救護車上時我看著與救護車同向行駛的車輛,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人願意禮讓救護車先行。加上做筆錄時當事人的說詞,我只能說這一切再次看到了台灣社會的冷漠與人性的醜陋。
撞人逃逸推「母親開車的」 酒駕媽寶嗆:我月賺40K賠得起 勸不聽!酒駕肇事非首次母心痛賞耳光 新竹市一名31歲酒駕肇事的于姓男子,14日凌晨載女友行經建功路時,撞上一輛迴轉的計程車,他卻帶女朋友躲回家,警方上門後,還找母親頂罪被拆穿,母親擔心其傷勢,「我怕他有骨折!」要求先送醫,而他被移送後態度還是非常囂張,更被查出過去也曾酒駕撞人,甚至嗆說,「我一個月賺4萬,罰金我繳得起啦!」 于姓男子14日凌晨酒後開車載女友,行經建功路時,撞上迴轉的計程車,事後卻帶女友逃回家,等警方上門後,還推說是媽媽開的車,被識破後就腦羞大罵,「路是你家的嗎?你怎麼轉彎的?蛤?」不過母親仍擔心他的傷勢,「我怕他有骨折,先送他去醫院啦!」一直鬧到上銬還是不安分,遭母親甩巴掌「你為什麼要這樣子!」 據了解,于姓男子自稱是保全,住在一處眷村,外公是一名退伍軍人,酒後開車上路撞到人,並不是第一次,被移送時還嗆聲,「我一個月賺4萬,賠得起啦!」卻又想把媽媽拖下水,替他承擔,行徑讓員警直搖頭,但還是被依法送辦,至於遭撞的小黃司機,則是被依照雙黃線違規迴轉,收下一張900元罰單。
今天開車遇到一台機車,把馬路當自家開的都不看來車的,從加油站直接切過來,還好我有長眼睛,不然就撞在一起了。強烈建議開車的朋友一定要裝行車紀錄器,像這種狀況要是撞在一起誰賠誰都很難說。不要自認為自己開車不會撞到人,不要以為別人來撞你的車就是對方要賠錢,在法官面前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沒有證據講的所有話都是廢話。 經驗談: 有一次;貨車開出去從內線右轉【大車可以內線右轉】,貨車剛啟動轉彎很慢被一台賓士車從後面撞上來,事故後賓士車主要求我方賠償20萬【X~~被你撞還要我陪你錢,天理何在?】,上調解委員會調解,我方無違規,又在自己內側車道上,照片上很明顯顯示賓士車由外車道撞到內車道貨車右方,經調解我方不打算陪賓士車主一毛錢【沒錯陪個屁】,但賓士車主軟下來說好歹也幫他出個5萬,不然來調解就沒意義了,若不出5萬就上法院。之後;我方決定賠給賓士車主5萬【5萬可以買幾台高檔行車紀錄器】,我方律師說:上法院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我方多少都會承擔些許責任,加上打官司的訴訟費會不划算,建議我們讓步【證明這個世上是沒天理的】。 最後;不要以為自己開車不會撞人就沒事,有時候被人撞也是要賠錢的,所以我才會強烈建議朋友們一定要裝行車紀錄器,不要像我一樣省小錢賠大錢,會很X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