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 - 馬路三寶

各種 執法 的三寶行為

2017 每日一片:洋人截的士受阻 侮辱交通督導員

執法人員早前於銅鑼灣屯重兵,嚴打違規上落客及亂泊車等客情況,但有外籍遊客及其港女女伴則一於少理,在禁區範圍截的士。一名交通督導員上前干預時,被人以粗口問候,更被人揭開帽子把玩,大肆侮辱,有途人看不過眼出言指責,卻被外籍遊客及其女伴嘲笑,並恐嚇打斷他雙腳。 有關短片於本月20日晚上拍攝,地點是銅鑼灣崇光百貨對出的軒尼詩道,當時一名外籍遊客及其女伴打算截的士,但該路段屬禁區範圍,一名交通督導員要求他們到附近的的士站候車,但兩人一於少理,不停大說英文粗口外,外籍遊客更用手欲將交通督導員的帽子除下。 期間,一名腳部受傷要暫用拐杖的正義男子上前,向交通督導員查詢是否需報警,又向外籍遊客及其女伴指禁區範圍不可截的士,但外籍遊客的女伴則嘲笑他使用拐杖,更恐嚇說:「整斷你對腳先講嘢」,又查問他是否永久傷殘,外籍遊客則質疑他並無幫忙其他有需要幫助人士,片段到此作結。

2016 12-27北京機場「假的士」司機涉嫌行使假鈔及濫收車資

在北京首都機場截的士要小心了。因為分分鐘會坐到無牌經營的黑的。 早前香港都曾打擊「黑的」,的士司機多收幾倍車費,專門欺騙人生路不熟的遊客。 北京首都機場的「黑的」更加離譜,司機收錢的時候聲稱紙幣有問題,要求乘客換另一張,誰料原來司機一早用假紙幣將錢偷龍轉鳳。內地傳媒放蛇時更加揭發首都機場的士行業內的黑幕。 夜晚八點左右是北京首都機場的客流高峰期,不少的士都要排兩、三個小時,才可以載到乘客,亦不可以在上客區停留超過三分鐘,但有部分的士違規泊車、「打尖」,就無人理會。北京的士司機表示:「他們之所以為甚麼膽子這麼大,是因為他們跟機場調度站,他們都有聯繫的,一旦有執法人員到那兒檢查,這個場站的工作人員會提前通知他們的。」 內地傳媒報道,這些「無王管」的士司機通常以車隊形式經營。車隊每個月向機場調度員交1200元人民幣的「保護費」,在機場就不用排隊。而當中大部分都是由廢棄車輛改裝成的「假的士」。 北京出租車業內人士表示:「報廢的出租車經過改裝以後,長期盤踞在首都機場附近,專門在機場從事非法運營,基本上都是晚上出來幹活,從外觀上看是看不出破綻的。」 這些「假的士」司機亦涉嫌濫收車資及開假發票。無牌的士司機表示:「100塊錢,打表15(元),那你就找那15(元)的去。100塊錢,沒跟你多要,給你100的發票。」 他們亦被指用假鈔,例如乘客付車資時,趁他們不留意,把乘客給的100元人民幣換成假鈔,再指「紙幣太新」不收,要求換一張,就將假鈔轉到乘客手中。 警方稱今年在首都機場已查獲37輛假的士,每輛車的改裝費用約兩萬元人民幣,有涉事的士公司聲稱,會辭退涉嫌違例的司機,而機場方面亦指,會全面調查是否有職員違規。 Source : TVB News

2016 揭密片駕BMW撞翻豐田 霸氣男其實鐵漢柔情

BMW740i大戰TOYOTA(豐田)ALTIS!台中市龍井區東海夜市內前晚發生行車糾紛,暱稱「大七」的BMW740i被豐田ALTIS擋路,大七駕駛按了一聲喇叭,引來ALTIS車主不爽,駕駛及乘客共四人持棍棒怒砸大七,大七轎車駕駛為保護車內妻小,倒車衝撞ALTIS四次,原先惡狠狠的ALTIS轎車駕駛及三名乘客嚇得躲進附近店家。結果ALTIS車頭嚴重受損,大七只有後保險桿有點脫落,現場監視器畫面被po網後,引發熱議。 警方調查,室內裝修工程公司負責人郭姓男子(四十歲)昨晚七時許,駕駛車齡十八年的BMW740i載妻子及五歲兒子,返家途經東海夜市內的新興路時,見前方彭姓男子(二十二歲)駕駛一年多車齡的豐田ALTIS,在一家披薩店前違規併排停在快車道上,影響他的車子前進,於是按了一聲喇叭,在披薩店內的彭男及車上的王姓(二十三歲)、游姓(十八歲)、羅姓(十七歲)男子衝出來,拿棍棒衝向大七猛砸,將前後擋風玻璃砸碎。 衝突現場有民眾錄影上傳《爆料公社》等臉書社團後,引起網友熱議並留言:「第一次覺得去撞別人車很帥,霸氣的老爸」,還有網友封為「東海連恩尼遜」、「東海傑森史塔森」。 郭男昨晚接獲《蘋果》電話詢問當時心境,一度說:「我只是想保護……」但又改口:「我已經請律師,不要講了!」即掛斷電話。郭父受訪時說,兒子脾氣雖較暴躁,但不會主動惹事,「一定是對方太超過,兒子為保護妻兒才會暴怒衝撞。」 警方並表示,彭男綽號「彭彭」,有詐欺前科,在檳榔攤工作,去年四月曾因亂說話、愛嗆聲、拿東西不還,被網友肉搜,車內另三人背景不詳,僅知是彭的友人。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說,發生行車糾紛若當下有安全之虞,可先離開報警,出示行車記錄器等證據爭取權益,除非真的無法脫身或有立即性危險,勿貿然衝撞對方,以免觸法,若激怒對方,還可能造成自己與車內乘客更大傷害

2016 他被錄下違規 竟用這理由抗罰

北市甘姓男子去年6月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時,被民眾用行車紀錄器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開罰600元,甘男認為民眾並無執法權力,又未經同意擅自錄影,侵犯他的隱私權,主張警方開罰的證據違法,取締無效,打官司抗罰,但台北地院認為,民眾提供錄影證據檢舉,經警方逕行舉發,屬《個資法》合理使用範圍,判甘男敗訴,必須要繳600元罰單,可上訴。 現在不少駕駛都有安裝行車紀錄器,除了自保,避免行車糾紛外,也有人把錄下前方車輛違規的畫面,提供給警方開罰。 台北市一名貿易公司甘姓老闆,去年6月26日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就因被民眾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逕行舉發開罰600元,但甘男不甘受罰,認為檢舉民眾侵犯他的隱私,警方不能以該違法的錄影證據作為開罰依據,因此打行政訴訟抗罰。 甘男主張,他當時開車經和平東路3段準備經莊敬路隧道至木柵,行至同路段分岔路口必須左轉,但當時正好有好幾輛機車行駛在他車旁,他為了超車才變換車道,且那時後方車輛距離他還有30公尺遠,他自認自己沒有妨害他車行駛,且超車後即回歸正確車道,並非任意跨越兩車道行駛。 甘男另強調,檢舉他的人並沒有無執法權力,卻以行車紀錄器沒經過許可,就紀錄他的影像,侵犯他個人隱私權,因此錄影證據違法無效。 法官認為,甘男違規行為明確,警方雖是由民眾蒐證檢舉而獲知,但是在查證屬實後才通知甘男到案,舉發程序合法。至於民眾以行車紀錄器紀錄蒐證他人車輛外觀、車牌號碼等資訊檢舉違規,是要識別違規車輛及駕駛人資料,屬《個資法》容許對個人資訊隱私權的合法限制,證據取得並無違法,甘男抗辯無理,因此駁回甘男請求,可上訴。(

2016 花蓮火車站前 遊覽車違規 怒譙小黃 「叭三小」

遊覽車違規下客 怒譙小黃 「叭三小」2016年05月21日1名遊覽車司機昨載客行經花蓮火車站前第三車道,因路邊兩旁停滿臨停車輛,司機索性在車道上放乘客下車,導致後方車道無法通行,1名計程車司機不奈久候,按了2次喇叭,結果引來一旁遊覽車司機怒瞧「叭三小」,違停的司機更囂張,下完客人後,車停路中央要計程車司機下車理論,雙方爆發口角爭執,所幸被其他司機攔阻未釀暴行。 這名被遊覽車司機幹譙的小黃司機將行車紀錄器PO網,引發網友熱議。今天前往事發地點查訪,發現花蓮火車站前第一、二車道確實禁行空計程車,空計程車只能行駛第三道車。但是第三車道兩旁又停滿大型遊覽車,加上影片中這位遊覽車司機在車道上違規讓乘客下車,才讓這名依規定行駛的小黃司機忿忿不平直罵遊覽車司機「白目!」違規還理直氣壯。 一名女計程車司機無奈說,遊覽車車大,司機氣焰比較囂張,若是她遇到這種情況,只能默默等候「不敢亂按喇叭。」高姓計程車司機則是怒斥,遊覽車違規下客車站跟警察都視而不見,才會讓火車站前交通大亂。 江姓遊覽車說,在車道違規下客的遊覽車應該是陸客團,可能是趕火車時間,但這明顯違規,也會造成後方車輛大塞車,若是他會顧及乘客安全,一定會開到路邊安全處讓乘客下車。 對此花蓮火車站長賴東震說,車站前車道是屬於警方交通執法範圍,駕駛人需依警方規定行駛。花蓮縣警察局副交通隊長李後興表示,從影片看來是遊覽車司機違規在車道上下客,違反臨時停車及併排停車罰則,最高可處24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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