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 - 馬路三寶
各種 危險 的三寶行為
記者賴榮偉/花蓮報導 大年初一轄區各觀光景點人潮及車流開始陸續增加,吉安警分局除了在各交通熱點派遣疏導警力之外,並運用空拍機,及時掌握重要聯外道路的車流狀況,警方呼籲所有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同時落實戶外戴上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的防疫規定。 依照往年的經驗,連續假期將會有大量的返鄉車流、觀光人潮擁入花蓮縣,期間警方規劃員警及協勤民力在重要聯外道路、風景區疏導車流,運用交通錐及移動式橫桿,設置良好安全的交通動線,同時嚴格取締闖紅燈、危險駕駛、嚴重超速、酒後駕車等重大違規行為。 警方強調,酒駕新法小年夜起適用 ,酒駕初犯刑責,從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30萬元,10年內2度酒駕,公路主管機關將公布姓名、照片違法事實,民眾應建立「指定駕駛」及「代叫計程車」的正確觀念,貫徹「酒駕零容忍」決心。 位於吉安鄉的「星巴克咖啡店」及壽豐鄉的「山姆先生咖啡館」,是近年來的新興熱門遊憩景點,深受各地年輕族群喜愛,預估在連假期間會有龐大觀光人潮擁入,容易造成交通壅塞,警方將以景點「左、右各120公尺」為執法重點區域,加強取締「南、北」雙向的違停車輛。 為避免車流造成回堵,建議連假中行經「中央路」南下的民眾,由於吉安鄉南華2街「平交道」的道路空間有限,可提前在「福昌路」左轉再接臺九線往南,與花蓮市銜接的南濱路部分,在上午10時後「南下」車流較多,下午16時後則「北上」車流較多,民眾可多加運用「知卡宣大道」、「海岸路」等替代路線。 吉安警分局呼籲,在交通流量最顛峰的時段,也最容易發生交通意外事故,事故發生往往就在關鍵的幾秒鐘,因此,民眾無論是在步行或駕駛任何交通工具時一定要全神灌注,穿越馬路時行走斑馬線,確實注意紅綠燈號誌變換,絕對不能邊走邊玩手機當「低頭族」,如遇施工路段要依速限行駛,並專注車前動態。 &影片吉安警分局提供
跟著導航走返宜蘭卻大逆向 無辜騎士遭撞飛落高架墜10樓高慘死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126/MJEPC76ZLZGN3CMZG7IJZ57NXA/ 台北市環東大道南港往內湖方向,約內湖區成功路上方的大彎道,昨天(25日)深夜10時許,發生一起相當離譜的嚴重死亡車禍,伍女(41歲)駕駛白色休旅車,要返回宜蘭時,跟著導航走,卻不知道逆向上了環東大道,發現前方有車輛行駛過來時緊急閃避,沒想到正面撞到劉男(22歲)所駕駛的黃牌大型重機,導致劉男飛落高架橋,墜落約10層樓高的地面,送醫時四肢嚴重變形,到院後宣告不治,現場還有一輛休旅車遭受波及,詳細車禍已由內湖交通隊介入調查。 據了解,伍女當時駕駛白色休旅車,車上連同駕駛共有4人,來台北遊玩後要開車返回宜蘭,由於路況不熟,跟著導航指示,疑似從舊宗入匝道口上環東大道時,就已經逆向開上去,直到發現前面有車輛開來,才發現逆向上了高架橋,緊急閃避已經來不及,造成嚴重車禍的發生。 警方表示,白色休旅車疑似因為路況不熟,盲目的跟著導航走,才會導致逆向上了環東大道,第一時間閃避正向的休旅車,導致高男(49歲)的休旅車右側後照鏡遭撞毀,車體也有受損,而遭正面撞擊的黃牌重機,車體全毀,劉姓騎士送醫後宣告不治,經由酒測及抽血,三名駕駛都沒有酒駕,第一時間已扣留車輛行車紀錄器,由於伍女逆向行駛,處新台幣600-1,800元罰鍰,全案依公共危險,過失傷人致死罪移送。(突發中心黃仲瑜/台北報導) 延伸閱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3151131.A.F05.html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3155721.A.F76.html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一位50歲的黃姓男子16日晚上在小港區宏平路的海產店與同事聚餐,酒過三巡後還是欲罷不能,正逢年節將近,黃男便決定和同事前往公司老闆位於嘉義的住處,繼續陪老闆續攤,但黃男步出海產店後找不到同事,於是便沿著往北的路徑,想要邊走路邊攔計程車搭乘。 黃男憑著記憶中往嘉義的方向一路行走宏平路、中山四路前行,熟料一走就走上了高速公路。深夜兩時許行駛國道的駕駛人見路肩有路人行走,撥打電話報案請求協助,前鎮警分局草衙派出所巡佐陳庠菻、警員許芮瑄獲報後立即驅車前往,在國道一號末端北上371K的位置發現正在行走的黃男,立即將巡邏車停在黃男身後保護他,並上前關心為何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走在高速公路上。 警方先將黃男就近載下五甲交流道後,黃男才向警方說明原委,表示因為聯絡不上同事又叫不到計程車,為了赴約續攤才會一路步行,警方了解前因後果後先肯定黃男酒後不開車的行為,但對於深夜時段走在國道的行為十分危險,提醒黃男下回飲酒後要注意自身安全,警方也幫忙黃男代叫計程車,讓黃男上車確認安全無虞後才離開。行人行走國道,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由公路主管機關製單舉發,本案將依違規事實函請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裁罰,可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前鎮警分局長陳志榮呼籲,「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是全民都要遵守的公約,但飲酒後也要互相關心身旁的友人是否有安全搭上代駕車輛,以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