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 - 馬路三寶

各種 前車 的三寶行為

KLG-5663 2022 【KLG-5663】安全距離?

國道警察局回覆: 您以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案件,案件編號 RV-20220302000413 已處理完成,處理結果如下: 您好: 您在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事 (案件編號:RV-20220302000413),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KLG-5663號車,沿路貼前車逼車違規事項,並檢附採證錄影檔案資料佐證1案。本案經檢視行車影像記錄器資料,因無經中央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儀器測得該車之車速數據,無法推算所需安全距離,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敬祈見諒。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2021 這款開車鑽車縫素質才能上國道喇! 警方及大法官認證的重機合法車道分割路權

大法官及警方認證的重機車道分割路權 (在平面道路 汽車同樣能合法車道分割) 當前方車輛完全靜止或者時速20公里以下 紅黃牌重機騎士可從前車同車道左右側 行駛至最前方停等 需完全在線內或線上 不得超出線外行駛到路肩 機車專用道違規 在高速公路以及快速公路上車道分割違規 ▬▬▬▬▬▬▬▬▬▬▬▬▬▬▬▬▬▬ Music By

2021 總有人習慣逆向

下班路上總有人想要謀害我的前車。 #三寶 #逆向 #行車紀錄

2021  騎車不滑手機會死是不是?

因為要跑幾個地方,換了一頂安全帽,結果有好幾段沒錄到 紅燈迴轉、雙黃線迴轉、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04:00 車禍,後車撞前車 07:24 不知道要走哪,跨線慢速佔線 07:31 移動神主牌*2 11:26 汽車開車吹冷氣還在躲太陽 12:34 三寶臨停不開燈,看到有車趕回車上也不走 15:08 逆向 16:19 更多人躲太陽 20:05 又躲太陽 20:12 - 20:49 大嬸一直催油門又剎車壓死死 21:03 下班 32:12 前方無車龜速,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34:08 ※滑手機,34:19 綠燈了仍然在滑,按兩下喇叭 34:30 騎到我旁邊,之後一直跟車※ 37:11 -37:40 開始多輛臨停,因為是21:30以後明顯車輛減少許多

2021  周一的三寶不是很多

01:28 切線、不打燈、左右刷卡 01:39 紅線停車 01:41 右切不打燈 02:12 打右轉燈靠左 03:25 以為他要右轉改走建國路,結果左切走中山路 06:16 左切沒打方向燈 08:35 說過機車道切西瓜真的很危險,汽車都被逼過去 11:38 紅線下車 12:15 下班 12:19 躲雨等紅燈 14:06 白車右轉沒打方向燈,小黃紅線停車 15:51 老害看車,不知道看什麼,開始毛手毛腳的 17:44 跟他朋友打招呼,然後就跨雙白線了 20:11 這邊要注意,時速不要快!還有前車小姐麻煩線路走穩一點,內切又外拋 21:00 阻擋車牌 21:31 腳踏車老害衝出 22:10 大逆向衝出 22:43 臨停*2

2021 前車跨黃線,直接逆向走/三寶/交通

近日遇一車,轉彎跨黃線,大切西瓜,更誇張的是,直接就逆向了.

2021 逆向急切超車 真不該 馬路三寶害人害己 差點跟你正面對決!

2021.9.3 傍晚時分 基隆市麥金路中油加油站附近 馬路三寶,急切逆向超車,危險駕駛,差一點對撞,真的有被嚇到!! 看影片發現好像他有撞到前車,如車主有看到本影片,有需要畫面,可私訊本人。

2021 國三南下47k違規

part I 檢舉結果回信 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所屬承辦分隊檢視所提供之影像資料,參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交字第416號及105年度交字第415號行政判決案例,有關變換車道「安全距離」之規範,並非單純機械性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判斷,而應參酌具體情形,判斷變換車道之車輛有無阻礙原行駛之車輛先行路權。另無法確定系爭汽車之速率,則其認定系爭汽車與檢舉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並進而舉發,適法性上尚有疑慮,違規事證未臻明確,不予舉發為宜。 二、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本大隊另已責成所屬持續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謝謝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 順心如意。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 敬復 機關地址:32556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12鄰高原路370巷181號 聯絡人:交通組 梁培琳 聯絡電話:(03)4116623轉280 傳真電話:(03)4116627 電子信箱:PAYMPM812@hpb.gov.tw ================================================== part II 檢舉人回信 你們要不要再仔細看看?早上七點多的國道三號內線時速沒有 110 也有 100,還是說保持兩個車身的距離不夠,一定要有標準檢驗局認證的測速裝置才算數?沒關係我就好心一點教你們算 根據高速公路的標線規定,車道線長「4公尺」間距「6 公尺」,所以每過一條車道線就走了「10公尺」,很好算。 https://www.freeway.gov.tw/Upload/DownloadFiles/03-%E7%AC%AC%E4%B8%89%E7%AF%87_%E6%A8%99%E7%B7%9A_0907.pdf 我提供的影片中,0 秒時,從該車從我右側車道進入行車記錄器畫面中,至他正「誇過」第「95」條車道線是影片的第「30秒」,我們不用算極速算平均就好,這30秒鐘我的平均行車時速是 0.95 km 除上 1/120 小時,均速 114 kn/hr ,抱歉喔我小小超速了(該路段為國道三號土城交流道43k 以南限速 110 km/hr)。影片中可以看到該車切入我車道之前,我都與前車保持約 30公尺的距離,畢竟尖峰時間車多,要保持該有的 55~60 公尺安全距離有難度,何況如這次我提供的影片,我的「安全距離」就變成了他的「超車距離」,不是嗎?該車跨越車道線進入我的車道時,我只與他間隔一條車道線加一道間隔,剛好十公尺,你們的意思是時速 110 km/hr 只要 10公尺的安全距離嗎?跟我開玩笑嗎長官? 我誠心建議你們重新檢視影片細節,我知道處理這種檢舉很麻煩,我也很不想這麼麻煩還有剪影片下來上傳,但抱歉這是你們的工作,如果所有用路人都遵守規矩,大家行車都會很安全,你們工作也會很輕鬆。或是你們要就讓這個案件結案,我就讓你們紅。 =========================================== part III 陳先生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再次檢視所提供之錄影資料,影片中被檢舉車輛與檢舉人車輛距離最近時約為一組白線之距離,惟無科學儀器檢測出被檢舉人車輛行駛速度(應有經中央標準局檢驗合格之測速儀器測得速度佐證),因此無法得出法定所應保持之距離,故無法證明一組白線之距離是否符合該被檢舉車輛行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的違規態樣。且影片中被檢舉車輛於變換車道時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過程中,後方來車未有出現影響駕駛之狀況發生(如因遭檢舉之車輛,變換車道後緊急剎車或是閃避駕駛之行為),違規事證未臻明確,本案暫不予以舉發;倘若有其他可供參考之資料,敬請提供本大隊依法辦理。 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二、另已責成所屬加強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以上答復,供您參考,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信詢問。感謝您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順心平安。

2021 1100608-新北汐止區東勢街下山方向,想好好騎個車真難,這世界怎麼了?

惡意逼車具體仍需按事證檢視是否構成,惟基本態樣如下: 一、單車道寬敞或多車道前方無礙,卻故意變換車道驟然、刻意迫近。 二、急切於車前後,急煞或刻意阻擋車輛行進。 三、利用車輛體型蓄意壓迫其他車輛行駛空間,或連續閃爍大燈、鳴(長)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 應處作為如下: 一、保持冷靜,切勿與對方再起衝突。 二、適度放慢速度拉開車距,避免造成碰撞。 三、如果可以除前方行車記錄器外,後方或側邊亦可加裝,多方位採證,提供完整行車過程;另外電源記得打開,錄影時間記得校正。 四、記得開啟行車記錄器錄音功能,蒐證對方車輛是否有連續(長按不放)按鳴喇叭,或口出惡言、辱罵等行為。 五、如被逼迫暫停於道路,應撥打110報警。 六、事後將行車記錄器蒐證影像完整提供警方查處,可利用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httxs://tvrs.ntpd.gov.tw)檢舉,如影像過大可將相關影像燒錄光碟,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實名制),寄送轄區分局查處。 惡意逼車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4216-A7 2021 【4216-A7】ANSONBLACK 車輛違規跨差點發生車禍!

4216-A7之前車◯◯◯-1560在國道三號轉國道五號時,因車輛已過頭,強行跨越兩個車道及跨越槽化線轉入國道五,導致前車4216-A7車速降為零,差點讓後車發生交通事故,望國道警察能給予該駕駛著嚴懲這個行為,因行車紀錄器影像解析度就FULL HD,無法完整辨識車牌號碼,還望能配合ETAG及路口監視調閱他的車籍資料,開它罰單!

2020 虎尾科大畢業生陳姓男子,昨晚騎機車載仍在學的同系學妹蔡姓女友,於高雄前鎮區凱旋四路遭到後方轎車撞飛,根據影像,...

虎尾科大畢業生陳姓男子,昨晚騎機車載仍在學的同系學妹蔡姓女友,於高雄前鎮區凱旋四路遭到後方轎車撞飛,根據行車紀錄器影像,當時機車已往左切至快車道,轎車來不及閃,直接撞上機車左側,機車當場噴飛在地面磨擦出火花。 由於陳姓男子父親疑透過友人在通訊軟體的限時動態,轉述「應該不是違規兩段式左轉」,兒子騎到T字路口停下來、但靠近在外側快車道,剛一回頭往後看,後面來車就高速撞飛他們,該汽車車速明顯超速、非常快。前鎮警分局副分局長黃元民下午表示,發生的地點是在凱旋四路的快車道上,轎車右前車頭與機車左側車身碰撞,肇事原因要依相關鑑定做認定。 行車紀錄器影像顯示,轎車行駛於內側快車道,沿凱旋四路往西、靠近瑞田街口時,機車從慢車道往左切,跨越1個快車道後,在內側快車道處,遭轎車撞上。 據指,轎車駕駛林姓男子供稱,當下趕時間,車速約70、80公里,檢警懷疑他超速、未注意車前狀況,檢方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命令交保10萬元;林下午被移送雄檢,對於媒體追問是否機車未兩段式左轉、他有無超速,均閉口不答。依規定,案發的凱旋四路該段速限為60公里。 檢警查出,陳姓男子昨晚6點半許騎機車載蔡女,沿前鎮區凱旋四路往西,行經瑞田街口時,當時燈號為綠燈,疑要左轉但沒在待轉格,後方馬自達轎車閃避不及擦撞,導致陳、蔡女噴飛倒地,消防人員趕抵時已無生命跡象,分別送醫仍不治,而雙方都無酒駕。 據了解,陳姓男子為高雄人,蔡女家在南投,兩人為同校、同系相差1屆,陳已畢業、蔡女仍在學,此次來高雄為替陳的祖母慶生,不料發生意外。 轎車昨晚行經凱旋四路,到瑞田街口,撞上前方的機車。記者林伯驊/翻攝 陳姓男子騎機車載女友當時往左切到快車道。記者林伯驊/翻攝 ...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kqbL__vr05chh0NkkgryMg?sub_confirmation=1

2020 虎尾科大畢業生陳姓男子,昨晚騎機車載仍在學的同系學妹蔡姓女友,於高雄前鎮區凱旋四路遭到後方轎車撞飛,根據影像,...

虎尾科大畢業生陳姓男子,昨晚騎機車載仍在學的同系學妹蔡姓女友,於高雄前鎮區凱旋四路遭到後方轎車撞飛,根據行車紀錄器影像,當時機車已往左切至快車道,轎車來不及閃,直接撞上機車左側,機車當場噴飛在地面磨擦出火花。 由於陳姓男子父親疑透過友人在通訊軟體的限時動態,轉述「應該不是違規兩段式左轉」,兒子騎到T字路口停下來、但靠近在外側快車道,剛一回頭往後看,後面來車就高速撞飛他們,該汽車車速明顯超速、非常快。前鎮警分局副分局長黃元民下午表示,發生的地點是在凱旋四路的快車道上,轎車右前車頭與機車左側車身碰撞,肇事原因要依相關鑑定做認定。 行車紀錄器影像顯示,轎車行駛於內側快車道,沿凱旋四路往西、靠近瑞田街口時,機車從慢車道往左切,跨越1個快車道後,在內側快車道處,遭轎車撞上。 據指,轎車駕駛林姓男子供稱,當下趕時間,車速約70、80公里,檢警懷疑他超速、未注意車前狀況,檢方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命令交保10萬元;林下午被移送雄檢,對於媒體追問是否機車未兩段式左轉、他有無超速,均閉口不答。 檢警查出,陳姓男子昨晚6點半許騎機車載蔡女,沿前鎮區凱旋四路往西,行經瑞田街口時,當時燈號為綠燈,疑要左轉但沒在待轉格,後方馬自達轎車閃避不及擦撞,導致陳、蔡女噴飛倒地,消防人員趕抵時已無生命跡象,分別送醫仍不治,而雙方都無酒駕。 據了解,陳姓男子為高雄人,蔡女家在南投,兩人為同校、同系相差1屆,陳已畢業、蔡女仍在學,此次來高雄為替陳的祖母慶生,不料發生意外。 轎車昨晚行經凱旋四路,到瑞田街口,撞上前方的機車。記者林伯驊/翻攝 陳姓男子騎機車載女友當時往左切到快車道。記者林伯驊/翻攝 ...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kqbL__vr05chh0NkkgryMg?sub_confirmation=1

2020 買個都被念|高速公路限速50好不好|怎麼讓龜車變飆仔?假裝要超他車就對了|內線龜車速度不到最高速限,好像不意外?

0:00 HI~大家好,我是涼圓大大 分享我騎車、開車時的一些經驗、習慣和看法 合理用路,安全回家 #Facebook 涼圓大大 歡迎在下方留下你的意見和看法 0:27 買個行車紀錄器都能念半天 在台灣好像都違規的比較大齁? 3:24 高速公路限速50,大家說好不好啊? 5:10 肉身測試觸發測速照相機的時速 5:34 難得遇到有水準的歪L 6:15 踩油門那隻腳需要檢查一下 他時速超級飄,從100~120忽高忽低 我大致上確認過他前面是沒車的(要超他車的地方可以看到他離前車很遠) 結果我想超他的時候,也在那邊加速,不知道在加哪根筋不對的 被我超過之後,還連鑽兩個車道超回來??????? 然後又切回內線,那時候明明外線還比較空一點 是想證明什麼? 9:49 選好路線再超車 沒邏輯地亂超車,通常快不了多少 而且浪費油、浪費剎車 這段的後面我沒切中線超車 是我在觀察那台福斯會不會從外線切到中線 確認之後才切車道,避免發生意外 11:00 紅斑馬神主牌 12:10 南下從哪裡開始速限100? 14:11 身為一個廢物,真是對不起大家 14:25 人不好好當,就要當螃蟹? 路不熟就先切到外面等著下交流道 不要突然發現要下的交流道到了才在那邊當螃蟹 15:14 台灣的神奇標線 一堆修正帶+彎來彎去的直線 16:11 GPS對表速 17:45 內線車道是超車道 偏偏一堆文盲 18:44 外線比內線快,是不是不意外 22:09 當龜車遇到測速照相的行為學 24:50 雞毛蒜皮小事都踩個剎車才安心 26:08 硬切內線的模範龜龜 27:10 不要給機會,也是一種防衛駕駛 #直接上GPS時速給你看

2020 開車TALK別在緊急煞車時用手煞車!!

大家好 前陣子我在網路上看到了一隻行車紀錄器的影片 在影片中因為貨車的違規迴轉讓前車接連煞車 這時拍攝車的駕駛在煞車的同時拉起了他的手煞車 結果車輛因此而失控 因此這次就跟大家聊聊這個話題吧

2020 路人傻眼! 史上最丟臉行為! 跨越雙黃線的下場!車水馬龍GONG GENGCover by 應日翰 @西西歪 Ccwhyao  超強系列

【車水馬龍Gong Geng】 找你兄弟作伙企投放個暑假 上山下海東奔西跑讚Makmak 你愛睏就不要走麥夠睏 開開心心出門 回家要平安 交通號誌一個個都一定要明白 行車上路別當三寶好嗎? Motocy 要戴安全帽 安全帶 繫好94狂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喝完啤酒回家不要開車 可以找個代駕或是計程車 車水馬龍gong geng 記得載阿姨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喝完啤酒回家不要開車 可以找個代駕或是計程車 車水馬龍gong geng 記得載阿姨 เลี้ยวซ้าย 依規定兩段 ตรงไป 注意前車狀況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喝完啤酒回家不要開車 可以找個代駕或是計程車 車水馬龍gong geng 記得載阿姨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夏天喝酒就是要喝SinghaBeer 清爽痛快超順口不苦澀 車水馬龍gong geng 不要酒駕! 過馬路看左邊再看右邊 再看一次左邊再看一次右邊 紅燈停綠燈行 黃燈輝 曾聖潔 他是誰? 馬路如虎口 四通八達 眼觀四面 耳聽八方 ada mata mata ready kopi lui

2020 危險駕駛惡意逼車,高速公路上 Dangerous Driving - Despiteful Tailgating on Freeway

From: 00:23 ~ 02:30 地點:北二高(國道3號南下)大溪往龍潭 DaXi - LongTang, Freeway 3 (Southwards ) 惡意逼車宣導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臺灣地狹人稠,機動車輛數又多,道路環境常考驗駕駛人技術,部分民眾又容易有手握方向盤性格就大變的「路怒症」習性,導致逼車情形時有所聞,為確保個人自身權益及用路安全,在道路上如遇惡意逼車行為,該如何處理才能確保安全,說明如下: 惡意逼車具體仍需按事證檢視是否構成,惟基本態樣如下: 一、單車道寬敞或多車道前方無礙,卻故意變換車道驟然、刻意迫近。 二、急切於車前後,急煞或刻意阻擋車輛行進。 三、利用車輛體型蓄意壓迫其他車輛行駛空間,或連續閃爍大燈、鳴(長)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 應處作為如下: 一、保持冷靜,切勿與對方再起衝突。 二、適度放慢速度拉開車距,避免造成碰撞。 三、如果可以除前方行車記錄器外,後方或側邊亦可加裝,多方位採證,提供完整行車過程;另外電源記得打開,錄影時間記得校正。 四、記得開啟行車記錄器錄音功能,蒐證對方車輛是否有連續(長按不放)按鳴喇叭,或口出惡言、辱罵等行為。 五、如被逼迫暫停於道路,應撥打110報警。 六、事後將行車記錄器蒐證影像完整提供警方查處,可利用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httxs://tvrs.ntpd.gov.tw)檢舉,如影像過大可將相關影像燒錄光碟,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實名制),寄送轄區分局查處。 惡意逼車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資料來源: 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1216-65925-27.html

BES-7128 2020 【BES-7128】109.05.17 13時~13時30分 左右   黑色BMW 以強按喇叭方式逼迫已先打方向燈且車輪跨越車道的本車讓道,這水準...

另一部由後方行車紀錄器影片可見,該BES-7128 黑色BMW以快速貼近本車方式來到後方,由於後行李箱死角,即使他打了方向燈也導致本車根本無法察覺,況且本車已先倒方向燈,而他卻硬來... 其行為似乎已有違反下列2條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十一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 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四、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2019 Motorcycle vol.21/如何禮讓救護車呢?看一下影片告訴你

本片來源: 八掛村-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臉書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167876306720403/posts/1369766223198066/ 臉書-郭鑫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75001076647809&id=100024137661920 -------------------------------------------------------------------------------- #禮讓救護車 #人人有責任 #三千六百元 -------------------------------------------------------------------------------- 有關民眾行駛道路遇見,#警備車、#消防車、#救護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而未禮讓行駛,#有何罰則? (壹)有關#禮讓特種車輛之規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2項規定: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二、#道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6款規定: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等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2項規定: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等之警號時,#應依下列規定避讓行駛: 1.在單車道路段,#應即減速慢行向右緊靠道路右側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2.在同向2車道以上路段,與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同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予以禮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3.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得利用相鄰2車道間之車道線行駛,而#在車道線左右兩側車道之車輛,#應即減速慢行分向左右兩側車道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9條規定:慢車行駛或停止時,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警號,#應立即靠道路右側避讓;#於單行道應靠道路兩側避讓。 (貳)相關罰則規定如下: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得對汽車所有人逕行舉發。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第3項規定「#前項情形致人死傷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6款規定:「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慢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 ➡️設定值(Setting)⬅️ 畫質:1080p60fps ➡️編輯軟體(Software)⬅️ 威力導演powerdirector試用版(手機版) -------------------------------------------------------------------------------- #取消內線禁行機車 #取消強制兩段待轉 #支持路權共同平等 #支持車速分流限制 #減少四輪駕駛嘴臉 #台灣 #交通 #三寶日常 #違規 #禮讓 #救護車 #道路交通管理懲罰條例第45條第2項 #罰鍰三千六百元 #PowerDirector #威力導演試用版 #騎帥不騎快TainanRider #防禦駕駛非常重要 #全罩式安全帽_防摔手套_行車紀錄器_很重要 #安全第一 #流汗總比流血好 #遵守交通規則 #自律騎士 #JETS125ABS #SJCAMSJ8PRO 未註明出處者,本人將依法提出刑事告訴與民事賠償,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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