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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記者內容請參閱:http://www.hsuchunghsin.com/news/news-1020.html根據消息來源所提供之資料,黃姓車司機(計程車車號:DTC-3076)在2018年8月10日至2020年4月9日期間,因交通違規而收到50張交通違規罰單,其中卻有22張交通罰單被台南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免罰,免罰比例高達五分之二以上,此由下表統計可證,黃姓司機在該期間中所受到交通罰單有高達五分之二以上的免罰比例。 黃姓司機所受到的50件交通違規罰單,經分析,其中有14件是歸仁分局所舉發,而且以違規地點統計可知,50件中有12件發生在歸仁,7件在發生仁德,3件在東區,這表示該司機有東區、歸仁及仁德地緣關係。據消息指出,該名黃姓司機為民進黨蔡筱薇議員的舅公,經查證前述違規地點多在東區、仁德,歸仁與其間之高速公路,此一消息應屬正確。蔡筱薇從2018年12月25日擔任第三屆台南市東區市議員至今,不僅擔任議員期間其舅公黃姓司機交通違規免罰比例過高,黃偉哲市長繼續加以容任偏袒,甚至在蔡筱薇擔任議員之前(2018年8月10日到2018年12月25日)之擔任民代助理時期即有此一種情況,對於一般市民而言,非常不公平,因此,南市政府應公布此22件免罰罰單之免罰理由。尤其是目前台南市政府正推動科技執法,有很多市民在不慎違規之下,就被拍照取締,市民收到交通違規罰單機會大增,因此,市民有更大的期待,台南市政府應公告該22件之免罰理由。市民如果受到交通違規罰單,當然依循法律受罰,不應該因有特殊背景而予以免罰,讓法規執行公平性受到質疑,造成同樣都是收受罰單得市民,卻有人得以免罰的情況。
遇到匝道儀控 安全順暢地匯入高速公路主線 | 自動駕駛那麼方便,為什麼不用 | 實價登錄報錯隨便都比交通違規罰得多 不只匝道儀控 很多時候停等紅燈我也不會太貼停止線 主要目的就是可以在轉綠燈前就緩緩放開剎車準備前進 這讓你在綠燈的時候,就可以有比別人高的速度通過停止線 後面的車如果有跟上,其實能通過紅綠燈的車次是變多的 我實在是很搞不懂沒有ACC不會開車的那種人 PTT上還看過有人說因為有ACC,讓他少撞了好幾次車 我看這種人還是別出門害人吧 根本都沒在關心路況才會被ACC救好幾次 我甚至連定速都不愛用 台灣根本沒有環境讓用路人可以用110穩穩走完整個行程 三不五時就出現內線龜跟中外線並排,全部塞成一坨 超過這坨車,中間一片空,後面又出現一坨車 各種交通違規想盡辦法在除罪化 晚上10點不妨礙安全、救災可以停紅線 哪個官員倒是出來說說怎樣的標準是不妨礙安全、救災? 再說,如果不妨礙安全、救災,那一開始畫紅線是在畫什麼意思的? 自己立了法,然後再用奇怪的理由打破這個規則 交通違規想盡辦法不罰 實價登錄罰的可兇了 低消一次就是三萬 還幾乎沒得商量 這罰鍰還真的是很奇妙
4/6您在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事 (案件編號:RV-2022031900****),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BMG-****號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違規事項,並檢附採證錄影檔案資料佐證1案。本案經檢視行車影像記錄器資料,因變換車道之「安全距離」實務上無法比照車輛行駛中前、後車應保持之安全距離,參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5 年交字第415號行政判決,既無法確定汽車之速率,則認定與您車輛間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似嫌率斷,又行車紀錄器設置之高低、及鏡頭之遠近,亦會影響所攝入與前車間之距離,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敬祈見諒。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您於111年04月08日致本局首長信箱(案件編號DM-2022040800****號)留言意見辦理事,答復如下: 1.有關您對本大隊查處違規檢舉(案號:RV-2022031900****)交通違規提出疑義1案,本案再經檢視您所提供影像,惟依攝錄影資料畫面判定變換車道行車安全距離,囿於拍攝之遠近、角度及以目視判定等因素,其誤差頗大,至多僅為參考,無法替代以實測數據或標線認定之正確性,舉證力尚屬薄弱,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尚請諒查。 2.另查有關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匝道超車及跨越槽化線區行駛等違規情事,本大隊長期以來均積極要求執勤同仁加強取締重大惡性違規,並列為重點督導項目,持續執行是項等違規取締工作。 3.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