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 - 馬路三寶

各種 併排 的三寶行為

8078-XN 2022 【8078-XN】1110104   前金區自路二路117號門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1月04日16點28分,前金區自立二路117號門口,車號8078-XN,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01-04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101043106,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黃上驊

2991-H2 2022 【2991-H2】1101222   前金區中山二路577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2月22日17點12分,前金區中山二路577號門口,車號2991-H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12-22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2221360,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AVR-1932 2021 【AVR-1932】1101   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2月08日16點23分,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門口,車號AVR-193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12-08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2081513,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1360-MD 2021 【1360-MD】1101124   前金區自立一路與自立一路6巷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24日13點26分,前金區自立一路與自立一路6巷口,車號1360-MD,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11-24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1241719,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BMK-7625 2021 【BMK-7625】1101   苓雅區中山二路477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2月06日16點49分,苓雅區中山二路477號門口,車號BMK-762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12-06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2061436,經交本局苓雅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您如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再次來信反映提供建言。 本案聯絡人:劉剛維

067-J8 2021 【067-J8】1101116   新興區中山一路與八德二路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16日17點06分,新興區中山一路與八德二路口附近,車號067-J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11-16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1165790,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AMU-9609 2021 【AMU-9609】1101124   苓雅區廣州一街與廣州一街155巷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24日13點20分,苓雅區廣州一街與廣州一街155巷口,車號AMU-960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11-24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1241673,經交本局苓雅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您如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再次來信反映提供建言。 本案聯絡人:方俊欽

BBB-9029 2021 【BBB-9029】1101108   新興區中山一路與大同一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08日17點01分,新興區中山一路與大同一路口附近,車號BBB-902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11-09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1090327,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3326-NK 2021 【3326-NK】1101028   新興區中山二路與青年二路口 並排停車

經查車號3326-NK於110年10月28日17點15分在新興區中山二路與青年二路口,並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 您於110-10-28來信反映「併排臨時停車」案件編號A11010281383,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BED-1707 2021 【BED-1707】1101020   苓雅區三多二路與廣州二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車號BED-1707於110年10月20日17點19分在苓雅區三多二路與廣州二街口附近,並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 您於110-10-20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0201586,經交本局苓雅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您如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再次來信反映提供建言。 本案聯絡人:劉剛維

AMM-7857 2021 【AMM-7857】1101014   前金區中山二路與新田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車號AMM-7857於110年10月14日17點11分在前金區中山二路與新田路口附近,並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 您於110-10-14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0141228,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AWC-6967 2021 【AWC-6967】1101014   新興區中山一路與七賢二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車號AWC-6967於110年10月14日17點08分在新興區中山一路與七賢二路口附近,並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 您於110-10-14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0141210,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2021 路霸騎士 想切就切 想轉就轉 後車騎士放心,已幫檢舉

#行車記錄器 #行車紀錄器 #違規併排臨停 #coper #s3 #copers3

2021 1100728    AGA 9172 新興區中山二路往南與青年二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您於110-07-28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07281269,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檢視台端提供之影像檔案,因攝錄該車畫面時間僅有1秒,礙難逕判該車係為停車或緩行狀態,違規情事難臻明確,為免爭議,本案不予舉發為宜。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孫英哲 聯絡電話:2116076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敬上

2021 1100728    AXG 8866 新興區中山二路往南與青年二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您於110-07-28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07281272,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檢視台端提供之影像檔案,因攝錄該車畫面時間僅有2秒,礙難逕判該車係為停車或緩行狀態,違規情事難臻明確,為免爭議,本案不予舉發為宜。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孫英哲 聯絡電話:2116076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敬上

2021 1100728    2502 YE 新興區中山二路往南與青年二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10-07-28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07281277,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孫英哲 聯絡電話:2116076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敬上

2021 台中漢口路 自私物流駕駛 故意擋道

#行車記錄器 #行車紀錄器 #違規併排臨停 #coper #s3 #copers3

2021 當你發現雙黃燈是無敵的時候

不依順行方向停車(逆向停車);併排停車

2021 違規檢舉合集

00:00 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00:10 機車闖紅燈右轉、轉彎未打燈 00:19 小貨車轉彎未打燈 00:40 聯結車右轉未行駛右轉專用道,佔用直行車道 00:50 轉彎沒打燈 01:02 變換車道沒打燈 01:10 右側超車 01:27 併排停車 01:31 右側超車 02:05 轉彎沒打燈 02:15 左轉未行駛內側車道 02:27 變換車道沒打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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