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 馬路三寶

各種 交通部 的三寶行為

2018 關於UBER違法經營載客業務,元首說話了.....taxi.at.tw 小黃來靠北

想做這支影片好久了,哈哈,終於有靈感完成了...爽啦~ (可能只有業內人士才看的懂想表達的..........XD) 小黃來靠北 臉書粉絲團 http://taxi.at.tw Uber的必然倒下:烏托邦、共享經濟與龐氏騙局 http://www.cyzone.cn/article/138248.html Uber遭檢舉700件僅罰11件!立委、業者要交通部執行公權力 https://tw.news.yahoo.com/uber-700-11-092927538.html 我們該接受Uber的「創新」嗎?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3010/should-we-accept-ubers-innovation?fbclid=IwAR0HcJzXCzaUY8DSNFHrVmaZAVX151n1CkgDC8DEivjQx4eDHOTyuz11yQc 開Uber真的比較好賺嗎?一個小黃運將的親身實驗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8942 Uber與租賃車合作仍違規 租賃車遭罰378萬元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125/1247697/?fbclid=IwAR2lT2I7R87ZNzdMwCdPFa2qynx30hpcYEGjsXk3XNjPHPgPsUW6Qkbnw2E UBER司機解釦摸胸女醉客 賠9萬還要上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107005120-260402?fbclid=IwAR2yID4sxUpFoL2Fm93-aKBPJBk9h5CE7fpcYwQ9CMMXPbwqMBIObk8W_ks

2018 921 UBER白牌大地震-白牌Line群叫車篇(還是無照駕駛呢)…

依據公路總局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訊息-公告 於2018.09.21執行攔查舉發 標題: 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屬違規營業行為 公告日期 106-01-16 11:18 公告期限 106-01-16 ~ 106-04-16 公告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秘書室-公共關係科 內容 針對近來屢有民眾洽詢坊間流傳「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就不違法」之錯誤訊息事宜,公路總局說明不論是領有職業駕照民眾自行承租租賃車輛或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非提供租車服務,而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是屬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之違規營業行為。 公路總局表示,不論民眾係領有普通或職業駕駛執照,若承租使用租賃小客車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屬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之違規行為;另依公路法第34條規定,小客車租賃業係以小客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若係依規定因應租車人租車需求由租賃業者負責代僱駕駛之情形,租車人與租賃業者自仍須以租車契約或出租單存在為前提,故若小客車租賃業者非提供租車服務,而是由其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係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0條相關小客車租賃業不得將供租賃車輛「外駛」且「個別攬載旅客」之規定。 公路總局另再表示,按修正後之公路法處罰及裁罰基準規定,Uber公司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可處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而駕駛人則處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另若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該租賃業者依法將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情節最重得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呼籲相關駕駛人或小客車租賃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以免受罰;並希望民眾切勿搭乘非法營業之車輛,以保障自身安全權益。 承辦單位:公路總局運輸管理中心 聯絡人:梁郭副執行秘書國(02)2307-0123#3998 相關連結 附件 點閱 1,531 瀏覽:2,931,313 回上一頁 公路總局logo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Directorate NGeneral of Highways, MOTC 上班時間:上午08:30至下午05:30 地址:10863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總機:02-23070123(代表號) 公路總局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231-035 理事長辛苦了!長官辛苦了!也期盼這樣的攔檢告發能夠持之以恆,杜絕違法載客歪風!

2018 921 UBER白牌大地震-UBER篇…

依據公路總局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訊息-公告 於2018.09.21執行攔查舉發 標題: 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屬違規營業行為 公告日期 106-01-16 11:18 公告期限 106-01-16 ~ 106-04-16 公告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秘書室-公共關係科 內容 針對近來屢有民眾洽詢坊間流傳「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就不違法」之錯誤訊息事宜,公路總局說明不論是領有職業駕照民眾自行承租租賃車輛或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非提供租車服務,而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是屬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之違規營業行為。 公路總局表示,不論民眾係領有普通或職業駕駛執照,若承租使用租賃小客車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屬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之違規行為;另依公路法第34條規定,小客車租賃業係以小客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若係依規定因應租車人租車需求由租賃業者負責代僱駕駛之情形,租車人與租賃業者自仍須以租車契約或出租單存在為前提,故若小客車租賃業者非提供租車服務,而是由其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係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0條相關小客車租賃業不得將供租賃車輛「外駛」且「個別攬載旅客」之規定。 公路總局另再表示,按修正後之公路法處罰及裁罰基準規定,Uber公司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可處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而駕駛人則處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另若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該租賃業者依法將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情節最重得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呼籲相關駕駛人或小客車租賃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以免受罰;並希望民眾切勿搭乘非法營業之車輛,以保障自身安全權益。 承辦單位:公路總局運輸管理中心 聯絡人:梁郭副執行秘書國(02)2307-0123#3998 相關連結 附件 點閱 1,531 瀏覽:2,931,313 回上一頁 公路總局logo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Directorate NGeneral of Highways, MOTC 上班時間:上午08:30至下午05:30 地址:10863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總機:02-23070123(代表號) 公路總局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231-035 理事長辛苦了!長官辛苦了!也期盼這樣的攔檢告發能夠持之以恆,杜絕違法載客歪風!

2018 0511 黃珊珊議員:計程車分級制 讓夜歸女性安心

220位優良計程車駕駛在哪? 計程車分級制 讓夜歸女性安心 「優良駕駛街上跑,你知道哪台嗎?」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林國成、陳政忠質詢組認為北市交通局應儘速來推動「計程車分級制」,優先讓優良駕駛能夠輕易「辨識」,這樣才能能民眾選擇安全有保障的計程車搭乘,也才能真正達到鼓勵優良駕駛的效果,並改善他們的實質生活。 黃珊珊議員指出,計程車分級制度在東京、首爾等城市行之有年,在這樣的分級制度下,民眾可以一眼就認出在路上跑的計程車哪台是優良駕駛,比如像首爾是以黑色車身作為辨識,當然也可透過叫車系統指定。而據我們的調查,這樣的分級辨識最受需要夜歸的女性朋友認同,因為他們認為這樣的制度會對安全更有保障。 「分級制度需不需要差別費率?」這問題還需公運處儘速與北市計程車工會研擬。雖然說像東京或首爾這些城市的計程車分級採取差別費率,但鑒於國內民情略有不同,的確也有計程車司機擔心若是實施差別費率,反而會因為高費率嚇跑乘客,而讓政府這片好意打折。 首爾計程車費率資料: http://big5chinese.visitkorea.or.kr/cht/TR/TR_CH_5_8_2.jsp 「現行優良駕駛遴選規定必須檢討,須配合計程車分級制,增加退場機制。」按現行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遴選規定,應具備五個要件,一、2年內未曾當選過(避免重複)。二、3年無不良紀錄。(主要指公車、客運駕駛)。三、5年內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四、3年內無違規及肇事紀錄。五、服務成績優良或有特殊事蹟足以表揚。以此標準,從99年~103年台北市共遴選出220位優良計程車駕駛,但這些駕駛除了一張獎狀外加6,000元獎金外,老實說,這樣的鼓勵方式並無法讓民眾可以挑選搭乘,也就不能有效地幫到這些運匠,而且也無退場機制。 「遴選上優良駕駛後,如果有違規紀錄,也無法追回。但改計程車分級制,以車身作為辨識後,就能要求退場。」 據了解目前交通部也正在研擬計程車分級制度,但討論重點擺在一般車與高級車的區別。本質詢組則認為,此分級制度應優先實施優良或是模範駕駛的分級,而在這個分級之下,是否納入車齡(比如5年以下)或排氣量(2400CC以上)等標準,仍希望北市公運處能儘速與相關工會與駕駛人討論,並提供北市的意見供中央參酌。 最後,因採用分級制度後,這些優良計程車的車身會有不同顏色辨識,本質詢組建議交通局應重新改變現有優良計程車駕駛的獎勵模式,而改以補助全車烤漆,這樣對這些駕駛才有實質助益。

2018 高雄大學超夯通識課 連教育部都來旁聽

大學課程百百種,在高雄大學的一堂通識課,是透過行車紀錄器、路口監視器,分析車禍原因以及違規法條有哪些,這樣的課程,也引起交通部道安委員會的注意,來旁聽,希望推廣到校園中,降低大學生的機車交通意外。

2018 陳喬恩年賺8.3億中國發展回台酒駕,表示自己僅喝了「一罐啤酒」繁體中文ᴴᴰ

又見藝人酒駕最壞示範!近年在中國發展、年賺數億的陳喬恩,一回台就酒駕,昨天凌晨在台北市紅燈右轉遭警攔下,酒測值高達0.67mg/L,遭當場扣車及被依刑法公共危險罪送辦,檢察官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素顏戴口罩的她昨上午步出地檢署時,只說了句「對不起」後,驅車離開。 訂閱我的頻道⤵ https://goo.gl/nq9VCE

2017 I Pledge 不酒駕 我行 宣誓日活動 (中文字幕版)

國內、外酒類業者領軍 首度齊聚宣誓「不酒駕 我行」 現場近5百位員工力挺 線上募集超過萬人 捐贈百頂彩繪安全帽 呼籲社會大眾一起反酒駕 最新出爐的106年1至6月取締酒駕違規共5萬1,955件,移送法辦有3萬618件,與105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1,464件(約減少4.78%),為建構零酒駕及響應政府交通安全政策,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首度舉辦「不酒駕 我行」宣誓日活動,號召國內、外酒類業者共同參與,於線上共募集15,160人,現場將近500位酒類及交通業者出席,排列「不酒駕 我行」視覺,並捐出115頂由員工彩繪的安全帽,之後將提供給初領機車駕照的民眾,傳達不酒駕的觀念。 「不酒駕 我行」宣誓日活動,特別邀請交通部林主秘繼國、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王德勤理事長、台灣大車隊代表與國內、外酒類業者,包含:百威英博集團、台灣三得利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嘉士伯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帝亞吉歐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英商帝仕德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台灣愛丁頓寰盛洋酒股份有限公司、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華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台灣保樂力加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商人頭馬君度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格蘭父子洋酒股份有限公司共12家,一同以行動向政府與社會大眾宣誓反酒駕決心,期盼能號召更多的社會大眾一起加入宣誓的行列! 交通部主任秘書林繼國代表政府表達「對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及酒類業者主動倡導不酒駕的肯定,以及協助交通部宣導交通安全政策」,並進一步指出:「今年1至6月取締酒駕違規件數共5萬1,955件,移送法辦則有3萬618件,與105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1,464件,將近5%的降幅,數據顯示近年宣導不酒駕有顯著效果,但每一個案件都是悲劇並可能造成難以彌補損失與嚴重的傷害。因此,自今年(2017)起未來3年,將以18~24歲年輕族群訂為重點目標,從教育著手全面杜絕酒駕行為,達到酒駕零容忍目標值,此外,未來也將更積極透過與民間團體和企業的合作,進行不酒駕觀念的宣導工作,號召更多人一起關注不酒駕議題,共同維護與建構更安全的交通環境。」 對於發起「不酒駕 我行」宣誓日活動,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王德勤理事長表示:「促進會一直以來不斷透過前進校園教育紮根與地方政府聯合宣導,貫徹不酒駕的理念,今年更期望透過永續性及逐年募集的活動方式,擴大宣導聲量,遂舉辦「不酒駕 我行」宣誓日活動,邀請國內、外酒類業者與台灣大車隊共同加入募集行列,而截至目前為止線上共募集人數已突破萬人,已達15,160人參與,未來我們將逐年擴大活動影響力,目標是在五年之內募集人數達10萬人以上,以期許號召更多社會大眾加入宣誓行列,讓『不酒駕 我行』成為全民運動。」 活動現場所捐贈安全帽,是由12家酒業者百位員工一同親手彩繪,以活動主視覺再加上「不酒駕 我行」標語,之後將分配至北區各監理站贈送給初領機車駕照的民眾,期望教育駕駛新手擁有正確的觀念,並成為反酒駕的宣導大使,一同加入推廣的行列。 # # # 【簡介】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Taiwan Beverage Alcohol Forum)是一個社會公益組織,成立宗旨是以提倡負責任的飲酒態度及防制不適當的飲酒行為。促進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九年十月由歐、美酒商及媒體業者共同針對飲酒問題宣導飲酒責任。組織成員確信推廣飲酒責任以及健康的飲酒文化為促進會長期工作目標,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考本會網站(www.tbaf.org.tw)。 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並沒有性別限制,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飲酒,簡單解釋是指喝酒以前就要先約定好誰是今晚的「指定駕駛」,當晚就不能喝酒,需負責送朋友們安全回家。 # # # 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

2017 杜絕三寶!明年考汽車駕照變更難「15項→22項」一出錯就掰!

杜絕三寶!明年考汽車駕照變更難「15項→22項」一出錯就掰! 今年5月,小型車駕照考照新制上路後多加了一項實際道路路考,讓汽車駕照考試難度增加,現在預計明年起,場內路考也會跟著變更難!公路總局目前考取汽車駕照,需先後通過筆試、場內路考,場可及格 (70分) 後,才能參加道路駕駛考驗,及格後才得發照。 公路總局調整場考扣分項目及標準,例如沒有兩段式開門、轉彎或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未繫安全帶等,扣分皆提高至32分,而現行場內路考中一失誤就扣32分直接出局的項目,將會從15項增至22項,包括行車前檢查動作、轉彎或變換車道需擺頭等。 YouTube目前,新版考驗項目扣分表已經獲得交通部核准,預計明年初新標準就會正式上路。希望新制上路後可以減少三寶出沒阿!參考資料...

2017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安全GO-交通事故防制宣導影片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易肇事時、地及原因製作案例短片,有效宣導民眾交通安全 近年民眾對於交通安全觀念重視,市長賴清德指示運用大數據分析轄內交通事故,對症下藥推動各項道安工作,降低本市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臺南市道安會報各小組配合落實相關政策執行,除7月份開始有關高齡者換發駕照規定開始實施外,並配合持續辦理「速度管理」、「路口停讓」、「機車安全」及「汽車白天開頭燈」等宣導工作,以減少高齡者駕駛及機車族群肇事發生機率。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轄內10大易肇事路段、原因,與易發生事故時段,彙整事故發生之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等畫面,剪輯成案例教育短片,藉以喚醒民眾注意日常交通行為,提升交通安全觀念。短片內容宣導有6大項目,包括酒後駕車、行人違規、違規停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及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期藉由實際案例畫面,使用路人知所警惕。 本市105年行人交通事故分析,發生661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300元罰鍰,又行人須依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穿越馬路,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清晨或深夜外出時,應配戴LED發亮燈具;又本市105年因違規停車,發生26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又違規停車致人發生交通事故,必須負擔肇事責任;本市105年因闖紅燈,發生1,57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且闖紅燈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本市105年機車因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發生1,156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本市105年因酒後駕車,發生299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以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本市105年因逆向行駛,發生367件交通事故。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提醒您,逆向行駛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 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之「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將自 106 年 7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凡年滿 75 歲的長輩都須在收到通知單的三年內完成駕照更換。新制規定,民國 31 年 7 月 1 日(含 1 日當天)以後出生的長輩,收到通知後,都須於年滿 78 歲(3 年內)找時間完成首次換照,已年滿 75 的長輩,有交通違規受記點或吊扣駕照處罰的長輩,則須在 3 個月內完成換照。若持逾期駕照駕車遭警方取締,則務必於收到通知後 3 個月內完成換照,或是自己將駕照繳回就無須繳納罰款。 為保障機車騎士與行人之安全,及防範「開啟車門不當而肇事」案件,並使警察機關執法有明確依據,爰新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之1,新增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致有影響他人安全之處罰規定。本案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為106年7月1日。提醒各位用路人如何正確開啟車門,開車門要「先看後照鏡、轉頭右手開車門」,最後將「門先開啟5到15公分」的「兩段式開門法」,降低肇事機率。至於汽車右座乘客,警方提醒,則是轉頭左手開車門,方便注意後方來車。 交通警察大隊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行經路口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闖紅燈、逆向行駛、酒後駕車、超速,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遇高齡長者及行人時,請多一分禮讓,多一分關心,以維用路安全。

2017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安全GO-交通事故防制宣導影片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易肇事時、地及原因製作案例短片,有效宣導民眾交通安全 近年民眾對於交通安全觀念重視,市長賴清德指示運用大數據分析轄內交通事故,對症下藥推動各項道安工作,降低本市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臺南市道安會報各小組配合落實相關政策執行,除7月份開始有關高齡者換發駕照規定開始實施外,並配合持續辦理「速度管理」、「路口停讓」、「機車安全」及「汽車白天開頭燈」等宣導工作,以減少高齡者駕駛及機車族群肇事發生機率。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轄內10大易肇事路段、原因,與易發生事故時段,彙整事故發生之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等畫面,剪輯成案例教育短片,藉以喚醒民眾注意日常交通行為,提升交通安全觀念。短片內容宣導有6大項目,包括酒後駕車、行人違規、違規停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及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期藉由實際案例畫面,使用路人知所警惕。 本市105年行人交通事故分析,發生661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300元罰鍰,又行人須依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穿越馬路,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清晨或深夜外出時,應配戴LED發亮燈具;又本市105年因違規停車,發生26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又違規停車致人發生交通事故,必須負擔肇事責任;本市105年因闖紅燈,發生1,57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且闖紅燈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本市105年機車因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發生1,156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本市105年因酒後駕車,發生299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以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本市105年因逆向行駛,發生367件交通事故。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提醒您,逆向行駛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 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之「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將自 106 年 7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凡年滿 75 歲的長輩都須在收到通知單的三年內完成駕照更換。新制規定,民國 31 年 7 月 1 日(含 1 日當天)以後出生的長輩,收到通知後,都須於年滿 78 歲(3 年內)找時間完成首次換照,已年滿 75 的長輩,有交通違規受記點或吊扣駕照處罰的長輩,則須在 3 個月內完成換照。若持逾期駕照駕車遭警方取締,則務必於收到通知後 3 個月內完成換照,或是自己將駕照繳回就無須繳納罰款。 為保障機車騎士與行人之安全,及防範「開啟車門不當而肇事」案件,並使警察機關執法有明確依據,爰新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之1,新增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致有影響他人安全之處罰規定。本案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為106年7月1日。提醒各位用路人如何正確開啟車門,開車門要「先看後照鏡、轉頭右手開車門」,最後將「門先開啟5到15公分」的「兩段式開門法」,降低肇事機率。至於汽車右座乘客,警方提醒,則是轉頭左手開車門,方便注意後方來車。 交通警察大隊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行經路口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闖紅燈、逆向行駛、酒後駕車、超速,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遇高齡長者及行人時,請多一分禮讓,多一分關心,以維用路安全。

2017 最恐怖三寶飯 原諒我粗口 干....

2:22 頭又大逆向 交通部認証 三寶駕照 時速7-80 對向60 相撞是100km/h up 多麼恐怖

2017 衰格系列:的士違規CUT線,已報1823

片主:2017年2月7日 晚上7時15分,本人駕駛私家車 ,在土瓜灣道 落山道交界往下鄉道方向行駛期間,一輛四座位紅的 UK2599 突然由1線轉向右方,1線按路面箭咀指示只准左轉往紅磡,當時此的士在未有預留安全行車距離及未有亮著方向指示燈情況下,突然扭呔右轉,駕駛態度非常惡劣,險造成不必要的交通意外。本人車輛在事件中未有造成損毀。 車尾貼有招聘司機廣告顯示電話為明發車行,未知是否屬該車行的士。 此司機駕駛態度非常惡劣,已交予交通部處理。

2017 喝酒不開車 指定駕駛百輛計程車縮時影片 新年版

百輛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 挺身捍衛道路正義 為防範年底酒駕肇事高峰 交通部和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合作 邀請計程車司機擔任宣導大使 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觀念 最新出爐的105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約減少4.78%),但因近期酒駕肇事頻傳,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和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出面號召超過百輛計程車在自由廣場集結,並邀請百位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位居前線捍衛道路正義,現場以計程車排列成大型「指定駕駛」字樣,並將排列過程製作成宣導影片,將於12月19日起在計程車的車載媒體與YouTube播放,向社會大眾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記者會現場特別邀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以及超過百位計程車司機到場,一起為杜絕酒駕發聲。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表示:「今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件數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則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將近5%的降幅,顯示近年宣導『喝酒不開車』具有顯著效果,但每逢有酒駕肇事案例,總是引發社會嘩然,為保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每年持續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藉由與不同單位合作盼能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率。」 超過百台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共同以車輛排列「指定駕駛」字樣,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訴求,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指出:「這次與交通部道安會共同號召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期盼透過宣導大使們的力量,能有效傳達指定駕駛的觀念,且為了強化與年輕族群溝通,促進會特別將本次活動製作成縮時影片,在網路社群媒體宣傳。同時展望明年(106年)也將持續配合交通部往下扎根政策,積極進行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讓『喝酒不開(騎)車、指定駕駛』的觀念自年輕族群蔓延!」 為因應年底與酒駕高峰期,台灣大車隊等五家業者代表也同步公布「酒後代駕」服務。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指出:「為推廣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針對北北基桃地區,特別推出24小時『酒後代駕』的服務,優惠活動自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為止,日間時段10公里內起步價為NT$ 650元、夜間加成為NT$ 1,000元,推出『酒後代駕』優惠活動,希望透過民間單位的力量,與政府政策相輔相成,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用路環境。」 活動現場宣導大使們一起比出「讚」的手勢,宣導「醉」不上「道」,希望能杜絕酒後肇事意外,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 # # 【簡介】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Taiwan Beverage Alcohol Forum)是一個社會公益組織,成立宗旨是以提倡負責任的飲酒態度及防制不適當的飲酒行為。促進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九年十月由歐、美酒商及媒體業者共同針對飲酒問題宣導飲酒責任。組織成員確信推廣飲酒責任以及健康的飲酒文化為促進會長期工作目標,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考本會網站(www.tbaf.org.tw)。 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並沒有性別限制,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飲酒,簡單解釋是指喝酒以前就要先約定好誰是今晚的「指定駕駛」,當晚就不能喝酒,需負責送朋友們安全回家。

2016 喝酒不開車 指定駕駛百輛計程車縮時影片

百輛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 挺身捍衛道路正義 為防範年底酒駕肇事高峰 交通部和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合作 邀請計程車司機擔任宣導大使 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觀念 最新出爐的105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約減少4.78%),但因近期酒駕肇事頻傳,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和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出面號召超過百輛計程車在自由廣場集結,並邀請百位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位居前線捍衛道路正義,現場以計程車排列成大型「指定駕駛」字樣,並將排列過程製作成宣導影片,將於12月19日起在計程車的車載媒體與YouTube播放,向社會大眾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記者會現場特別邀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以及超過百位計程車司機到場,一起為杜絕酒駕發聲。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表示:「今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件數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則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將近5%的降幅,顯示近年宣導『喝酒不開車』具有顯著效果,但每逢有酒駕肇事案例,總是引發社會嘩然,為保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每年持續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藉由與不同單位合作盼能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率。」 超過百台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共同以車輛排列「指定駕駛」字樣,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訴求,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指出:「這次與交通部道安會共同號召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期盼透過宣導大使們的力量,能有效傳達指定駕駛的觀念,且為了強化與年輕族群溝通,促進會特別將本次活動製作成縮時影片,在網路社群媒體宣傳。同時展望明年(106年)也將持續配合交通部往下扎根政策,積極進行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讓『喝酒不開(騎)車、指定駕駛』的觀念自年輕族群蔓延!」 為因應年底與酒駕高峰期,台灣大車隊等五家業者代表也同步公布「酒後代駕」服務。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指出:「為推廣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針對北北基桃地區,特別推出24小時『酒後代駕』的服務,優惠活動自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為止,日間時段10公里內起步價為NT$ 650元、夜間加成為NT$ 1,000元,推出『酒後代駕』優惠活動,希望透過民間單位的力量,與政府政策相輔相成,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用路環境。」 活動現場宣導大使們一起比出「讚」的手勢,宣導「醉」不上「道」,希望能杜絕酒後肇事意外,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 # # 【簡介】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Taiwan Beverage Alcohol Forum)是一個社會公益組織,成立宗旨是以提倡負責任的飲酒態度及防制不適當的飲酒行為。促進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九年十月由歐、美酒商及媒體業者共同針對飲酒問題宣導飲酒責任。組織成員確信推廣飲酒責任以及健康的飲酒文化為促進會長期工作目標,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考本會網站(www.tbaf.org.tw)。 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並沒有性別限制,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飲酒,簡單解釋是指喝酒以前就要先約定好誰是今晚的「指定駕駛」,當晚就不能喝酒,需負責送朋友們安全回家。

2016 無煙片天龍人好爽 不想買車以後租這台就好

坐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嫌太擠,開車、騎車又怕找不到停車位,現北市推出像Ubike一樣能隨租隨還的電動機車,前10分鐘收費25元,今日開放民眾免費試乘。 據交通部統計,全台機車約1,400萬輛,平均每兩人就有一台機車,密度居全球之冠,但實際每天被使用時間只有52分鐘,且機車售價越來越高,在美國、法國及德國早已啟動電動機車交通服務,WeMo Scooter於今日發布,提供電動機車租賃服務,在北市大安區、信義區及中正區供應200輛改裝的光陽電動機車,時速最高可達68km/h,滿電時可續航45km,利用APP可隨租隨還。 該APP可搜尋附近車輛並進行預定,並成為鑰匙發動,也會顯示當前電量及可行駛里程數,車上配有兩頂安全帽及USB充電孔,以防手機沒電還不了車,還車時將車停駛於3行政區的停車格內即可,前十分鐘收費25元,之後每分鐘以2.5元計價,綁定信用卡支付,騎行短程距離較划算。 以大安森林公園至小巨蛋,4公里里程為例,使用WeMo Scooter大約需行駛14-17分鐘,要價35至45元,而搭乘捷運及公車等交通工具,約30-50分鐘,要價15至20元,而搭乘計程車最快,但花費約150元上下,實際街訪北市民眾,多半不騎摩托車,但有騎的人認為,短距離應急騎乘才較划算,且服務據點要密集,才有可能普及化。 但因電動車目前屬於輕型機車,註冊時須上傳身分證及機車或汽車駕照正反面照片,預估註冊完成最快需數小時,較為繁瑣,但現階段只能人工審核,需一一與各地監理站核對資料,且目前已經約有1萬2000名註冊用戶,想搶先使用的民眾還要耐心等待,該APP於今日起開放下載並試營運3至6個月,僅先開放Android版本,iOS版本則要等到年底上架,今日起至9日(日),於14:00至20:00在台北市新光三越信義A8館北大門開放試乘。 談到違法騎車及違規停車問題,WeMo Scooter技術長鄭捷表示,若租車時有非本人使用APP,造成違法騎車,或是違規停車被開單、損壞車身等問題,一切都按租賃公司制度辦理,希望在此共享平台上,民眾能自律使用。

2016 交部將重罰UBER 網友:酒駕也該處重罪

UBER來台違法營業近4年,遭開罰約8千3百萬元仍不願合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將審查《公路法》,將把罰款從5萬到15萬元提高至10萬到2500萬元,並可勒令其歇業。交通部今答詢時也宣布,修法將訂定上下限額度,其中針對UBER公司罰款將最低從100萬元起跳,另檢舉獎金也朝向訂定1成,若UBER開罰100萬元,檢舉民眾將可領到10萬元。 立委鄭寶清表示,UBER認為台灣是免稅、免照、免責的天堂和「大平台」,把台灣當成「憨大呆」,還登報刊廣告,UBER不要繳稅,也不要職業駕照,也沒有保險,聲稱和富邦產險合作,但富邦產險卻特地到金管會卻澄清還沒合作,UBER都用騙的,掛上科技大帽子就為所欲為,UBER就是欺侮台灣。 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UBER雖以網路為名,但各種責任應該要負起,對台灣消費者和運輸業主管,納管、納稅、納保險等三底線都不會打折扣。 交通部表示,罰款將有上下限額度,會依照違規情節設計級距處理,駕駛人不會罰到2500萬元這麼高,但對UBER公司將朝向訂定罰款自100萬元起跳,檢舉獎金也將朝向訂定罰款收入1成比例,已100萬元為例,獎金將有10萬元。 交通部和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目前針對UBER公司補稅1.3億元,都尚未繳納,另UBER也未提供任何保單資料。 UBER今也在四大報登廣告,反嗆立院修法決定重罰UBER的決定。而UBER與我國政府的大戰,也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挺政府,認為「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進門就想踢館,老實點吧」;但也有網友稱「酒駕修個法就超拖拉,撞死人影響其他家庭的不趕快處理加以重罪,Uber這種隨便就100萬,駕駛罰金10萬,鬼島!!!」、「不要只說uber 其他白牌計程車 違法載客9人座 是不是也可以檢舉阿?」

2016 下匝道愛插隊 正義來了!今起這樣對付他

很多人開車習慣不好,像是不排隊愛插隊,今天起,您可以讓這種人付出代價! 《蘋果》報導,用路人小心荷包。今起在國道或快速公路上變換車道,卻未打方向燈者將加重處罰,最高罰款從原1500元增為6000元,大增3倍;駕駛人開車下交流道若未排隊,也將開罰3000到6000元,除警方會錄影取締,若遭人以行車紀錄器檢舉,也可能受罰。 為降低肇事率,交通部表示,今起車輛駛離國道或快速公路主線車道下匝道時,未排隊而插入正排隊下交流道的車輛中間,可罰3000到6000元;警政署考量 任意變換車道易肇事,希望從重處罰在國道或快速公路上變換車道,卻未打方向燈行為,今起罰款也從原1200到1500元,加重為3000到6000元。


推薦!優質交通類 YouTube 頻道

企鵝交通手札

@icypenguinTFC

通勤者之歌

@PoemOfBikers

火花羅

@spark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