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 - 馬路三寶

各種 事實 的三寶行為

4022-FP 2023 【4022-FP】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5/20 PM16:50 桃園市大溪區 中華路201號 您於2023/05/20 23:36:24向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檢舉本市交通違規案件(檢舉案號112052002396)一節,茲答覆如下: 一、 經審據所提供之「4022-FP」號車交通違規影像,該車違規事實明確,業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在案。 二、 感謝您關心本市交通環境,爾後並歡迎持續提供建言及指教。 本案聯絡人:蔡耀陞 聯絡電話:03-3877763

NCZ-6202 2023 【NCZ-6202】NCZ-6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6/01 PM17:17 新北市板橋區 縣民大道二段8號旁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6/1 下午 08:10:20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601201009839161,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6/01 17:17 違規地點: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8號旁 違規車號:NCZ-6202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檢視附件,違規事實明確,依法舉發。 承辦人:鄒明仁 承辦人電話:(02)2957-4145 海山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2.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ATT-1779 2023 【ATT-1779】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6/01 PM17:26 新北市板橋區 環河西路四段與中山路二段路口前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6/1 下午 08:18:27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601201809839229,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6/01 17:26 違規地點:板橋區環河西路4段與中山路二段路口前 違規車號:ATT-1779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檢視附件,違規事實明確,依法舉發。 承辦人:鄒明仁 承辦人電話:(02)2957-4145 海山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2.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391-NAL 2023 【391-NAL】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6/01 PM17:19 新北市板橋區 縣民大道二段與新站路口前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6/1 下午 08:12:55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601201209839187,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6/01 17:19 違規地點: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與新站路口前 違規車號:391-NAL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檢視附件,違規事實明確,依法舉發。 承辦人:鄒明仁 承辦人電話:(02)2957-4145 海山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2.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BLG-6659 2023 【BLG-6659】11   三民區博愛一路91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5月23日17點09分,三民區博愛一路91號,車號BLG-665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5月23日反映(A11205231555)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BBH-9768 2023 【BBH-9768】違規越線 & 違規外側左轉 & 轉彎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5/20 PM14:23 新竹縣關西鎮 中豐新路與中豐路二段路口 先生/小姐您好,您檢舉案號11205200538(BBH-9768)其違規車輛及事實,經查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分局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回覆時間:2023-06-07 15:13 石光派出所主管 ------------------------------------------------------------------------------------------------------------------------- 先生/小姐您好,您檢舉案號11205200539(BBH-9768)其違規車輛及事實,經查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分局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回覆時間:2023-06-07 15:13 石光派出所主管 ------------------------------------------------------------------------------------------------------------------------- 先生/小姐您好,您檢舉案號11205200543(BBH-9768)其違規車輛及事實,經查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分局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回覆時間:2023-06-07 15:13 石光派出所主管

BNP-8165 2023 【BNP-8165】11   新興區中山一路281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5月29日17點15分,新興區中山一路281號,車號BNP-816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05-29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205292434,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就違規事實部分,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MJV-0701 2023 【MJV-0701】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5/28 PM17:03 新北市土城區 中央路一段43號旁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28 下午 08:17:05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28201709802955,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28 17:03 違規地點:土城區中央路1段43號旁 違規車號:MJV-0701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違規事實明確,予以開單舉發。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請洽02-22664387,本分局交通組將為您服務與說明。 承辦人:林宗慶 承辦人電話:(02)22666090 土城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9.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709-JZF 2023 【709-JZF】違規逆向行駛 (已舉發)

2023/05/28 PM16:50 新北市土城區 中央路二段與中正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28 下午 08:11:42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28201109802897,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28 16:50 違規地點:土城區中央路2段與中正路口 違規車號:709-JZF 違規類別:違規爭道之處罰(45條) 違反法條:第45條第1項第03款 處理情形:違規事實明確,予以開單舉發。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請洽02-22664387,本分局交通組將為您服務與說明。 承辦人:林宗慶 承辦人電話:(02)22666090 土城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9.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RDX-5121 2023 【RDX-5121】路口十公尺內停車 (已舉發)

2023/05/15 PM13:45 新北市新莊區 公園一路與公園一路70巷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15 下午 04:18:41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15161809687719,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15 13:45 違規地點:新莊區公園一路與公園一路70巷路口 違規車號:RDX-5121 違規類別:違規停車之處罰(56條) 違反法條:第56條第1項第01款 處理情形:依違規事實舉發。 承辦人:潘孝承 承辦人電話:02-29927790 新莊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8.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CRA-298 2023 【CRA-298】違規闖紅燈 (已舉發)

2023/05/27 AM05:35 新北市板橋區 縣民大道二段與漢生東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27 下午 01:10:21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27131009791893,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27 05:35 違規地點: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與漢生東路口 違規車號:CRA-298 違規類別:闖紅燈之處罰(53條) 違反法條:第53條第1項第00款 處理情形:檢視附件,違規事實明確,依法舉發。 承辦人:陳思儀 承辦人電話:(02)2957-4112 海山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2.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ARK-0338 2023 【ARK-0338】既然要停車,那就繳點停車費吧

有關您檢舉 ARK-0338 號車涉交通違規一案 ,其處理情形如下: 處理結果: 舉發 【違規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07 12:13 --違規地點:中山區錦州街與建國北路二段(錦州街東往西方向,過了建國北路二段,中華電信圍牆旁) --違規事實: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搶停車,於雙黃線處違規迴轉,造成行車阻塞) #行車紀錄 #行車紀錄器 #交通違規

2023 行車糾紛當街上演「格鬥擂台」通緝身分曝光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名24歲的方姓男子駕車行經國道二號準備下鶯歌交流道時,與34歲鍾姓男子駕駛的車輛因互不讓道,相互逼車追逐並閃大燈,更在下交流道後,方男上前徒手捶打對方玻璃造成毀損,三個人扭打成一團,過程都被前方行車記錄器拍下,三峽警方獲報前往處理,將三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更發現動手打人的鍾男,竟是地檢署發布的搶奪通緝犯! 三峽警分局指出,三峽警方於29日23時48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鶯歌區福德一路與鶯桃路口發生打架事件,三峽分局鳳鳴派出所所長呂勇穎率員前往查看,發現現場三名男子怒氣沖沖,身上多處受傷,顯然剛結束一場格鬥擂台。 三峽警分局提到,當員警詢問事發經過,雙方都互指是對方的錯,鍾男控訴,他開出租車搭載34歲的黃男,在國道二號往鶯歌方向準備下鶯歌交流道時,當時從內側車道要切到中間車道,輪胎已過車道線,對方的車在後方距離很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不斷逼車及閃大燈,對方更直接開遠燈,持續五分鐘左右,在下鶯歌交流道時,他也閃大燈,且與方男對到眼,方男因此追車,追到福德一路與鶯桃路口時,方男趁他在等紅燈時,手伸進車內弄破窗戶,他於是氣不過才下車毆打對方。 三峽警分局說,方男則反控對方,在國道遭鍾男逼車,下國道後他下車與對方理論,將汽車停在對方車輛後方,沒想到對方下來二個人就毆打他,方男坦承有拉破對方車窗,但因為是對方開門時他手剛好放在車窗上,以致玻璃破裂,並稱自己只有防衛沒有出手。 三峽警分局表示,警方初步查看,這場格鬥擂台三人都有受傷,方男臉部受傷,鍾男手腳四肢挫傷及下巴挫傷,黃男則是手部受傷,但雙方礙於面子都不願提出告訴,鍾男更被警方發現他是地檢署發布的搶奪罪通緝犯,當街打架是事實,儘管雙方不願提告,員警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公共場所鬥毆等罪,依法移送簡易庭裁罰。至於三人在大馬路上的違規等行為,也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開單舉發,國道上的違規行為,三峽警方也函請國道警察開單舉發,一時衝動的結果,最後得用辛苦賺來的新台幣為自己行為負責!得不償失!

559-PWM 2023 【559-PWM】並排停車 (已舉發)

2023/05/20 PM17:17 新北市三峽區 大同路1之10號附近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20 下午 10:52:41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20225209736015,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20 17:17 違規地點:三峽區大同路1之10號附近 違規車號:559-PWM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4款 處理情形:經檢視台端所提供之影像資料,違規事實明確,故本案予以舉發。 承辦人:張竣傑 承辦人電話:02-26781225 三峽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24.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MTT-1388 2023 【MTT-1388】違規越線 (已舉發)

2023/05/20 PM17:24 新北市三峽區 佳興路與介壽路三段口附近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20 下午 10:55:45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20225509736045,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20 17:24 違規地點:三峽區佳興路與介壽路三段口附近 違規車號:MTT-1388 違規類別:概括處罰規定(60條) 違反法條:第60條第2項第03款 處理情形:經檢視台端所提供之影像資料,違規事實明確,故本案予以舉發。 承辦人:張竣傑 承辦人電話:02-26781225 三峽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24.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BEY-7767 2023 【BEY-7767】11   三民區十全二路252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5月10日07點43分,三民區十全二路252號,車號BEY-776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5月10日反映(A11205100907)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2023 連續逼近不叫逼車喔~

還有其他支影片懶得剪輯上傳 總結就是 (舊制) : 該車輛跨越雙黃線不予舉發,未保持距離不予舉發,違規超車不予舉發,逼車不予舉發,都是以佐證資料無法完整呈現違規事實為由吃案,明明影片畫面超清楚...都是同位辦理,那位從3年前至今年至少不舉發2.30件明顯違規案件,包括闖紅燈逆向等等違規,多半重新送市政府信箱都改為舉發成功,為什麼交通這麼亂?除了三寶違規仔之外還有執法單位保護他們的荷包,我能說什麼呢~呵呵 交通部明文規定 : 迫近就叫逼車 執法單位 : 需要"連續性"才叫逼車 影片有"連續性"畫面檢舉後 : 不予舉發 ?????????????????????????????

BCG-3890 2023 【BCG-3890】違規使用霧燈 (已舉發)

2022/05/20 PM14:32 新竹縣橫山鄉 中豐路三段113號 先生/小姐您好,您檢舉案號11205210017(BCG-3890)其違規車輛及事實,經查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分局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回覆時間:2023-05-26 21:41 承辦單位:橫山分局 承辦人:警員郭典穎 電話:03-5932991

2023 我綠燈  旁邊是紅燈阿

處理情形:違規事實不夠具體明確 板城路綠燈,華東街紅燈,從華東街出現不是闖紅燈嗎? #行車紀錄#行車紀錄器

RCZ-6377 2023 【RCZ-6377】11   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4月26日17點26分,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車號RCZ-637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04-26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204262645,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就違規事實部分,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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