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 - 馬路三寶

各種 中正 的三寶行為

2018 同1張照片檢舉2次!檢舉魔人慘了!!

同1張照片檢舉2次!檢舉魔人慘了!! -- 住在新北市樹林區一名黃姓計程車司機,日前將車輛違規停在中和區一處人行道上遭人檢舉,黃姓司機自認違規繳交罰款,但沒想到隔了10多天後,又收到同樣地點的違規罰單,繳交罰款後赫然發現2張照片竟然一模一樣,憤而向警局投訴。 警方表示,已確認民眾檢舉的照片是同一張,並退還先前民眾所繳交的600元罰鍰,將釐清照片來源,並通知檢舉的民眾到案說明。 ▲ 民眾收到的2張違規照片竟然一模一樣。   ▲ 黃姓運將9月收到的罰單。 ▲ 黃姓司機10月又再收到同一地點的罰單。   黃姓司機所屬的車行員工表示,車行收到警方逕舉罰單,轉向黃姓運將確認後繳交罰款,運將看了一下發現不對勁,這張在中和中正路291號前的違停...

2018 三寶休旅晚間逆向未開頭燈 還原地不動要騎士禮讓

相關影音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06429 有民眾昨(24)晚間6點45分日落後,騎乘機車行駛在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一段,突遇1輛Nissan休旅車逆向駛來且未開頭燈,嚇得騎士趕緊煞車,但休旅車第一時間卻還想要被騎士禮讓,讓網友們直呼太誇張。

2018 (擋車阿伯輸了) 千萬不要在汽車的主場上撒野,因為這不是你的戰場呀

看更多影片請至本頻道清單 : https://goo.gl/w5ksfb 歡迎留言說出你的看法。也請記得訂閱本頻道喔!謝謝 影片說明: 機車騎至左轉車道上,機車前面有台汽車未左轉, 後面的遊覽車按了喇叭提醒後,第一台汽車開走了, 但機車卻下車來擋車。 塞車於後方的汽車駕駛,開車至機車前停車, 下車後用手機所錄下的影片 地點:三重中正北路 及 重陽路二段 交叉口 三寶tv提醒你: 一般道路上,若遇惡意阻擋之機車 請馬上報警並錄影存證。 影片來源:爆料公社 路上三寶實在多,無事不登"三寶"殿 請停、看、聽,並遵守交通規則 三寶TV每天都要花很多時間找尋跟剪輯、製作影片 主要是搜集 行車記錄器 車禍 三寶 屁孩 惡意逼車 交通違規 摔車 撞車 等...三寶行為的影片 影片不分新舊,但影片主要會以 陳述事實、成語、心中OS或搞笑旁白的方式來呈現! 如果你認同,歡迎您免費訂閱及留言討論,若您不認同,再此跟你說聲抱歉! 但為了保護當事人(車牌號碼),本頻道的影片畫面均會經過馬賽克處理才會上傳 三寶TV的影片主要是警惕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希望觀看本頻道的朋友,留言時請以討論三寶行為為主, 並能尊重他人觀點,請勿人身言語攻擊,謝謝! 若想提供三寶影片以及有任何問題,歡迎請來信告知!感謝。

2018 摩多日常-三寶系列

1.靠右臨停你打左轉燈? 2.臨停難道不用打雙閃燈警示後車?想被撞?? 究竟是你停在黃線不對呢?還是我被困在公車旁邊活該呢?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案發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683號 行車記錄器品牌:dp Bengals B2(【達標】DP美洲豹行車記錄器)

2018 樹林中正路三寶婦人差點害摔一台機車

2018/1/29 大約影片2:40秒左右 我行車前方三台摩托車行駛綠燈狀態 一個婦人忽然衝出跑到三台摩托車前因為天雨路滑的關西 有一台摩托車閃避滑了很大一下,好險運氣好沒摔車 我想告訴用路人請注意交通規則不要害人害己 今天他沒摔車你沒事,要是他撞死你或是你害他摔成重傷都是妳們不願意見到的,尤其是哪種三寶被撞死的還要對方還要被告過失致死或是過失傷害,你的家人還要跟人家討賠償,你們三寶不賠償對方就算了,人家被妳們嚇到還要收驚。我相信大家都不願意發生意外請多多注意安全,千萬不要以為沒事所以我可以試試看。

AGU-8873 2018 【AGU-8873】

違規三寶在羅東鎮倉前路與中正北路路口直行車佔用左轉車道爭道, 利用慢車道右側超車, 最後在路邊並排停車. 大家算算總共要付出多少鈔票! 幫他QQ

2018 聽說左轉要靠左|中正大學大學路

地點:中正大學前大學路 路上駕駛請注意任何三寶之危險舉動

2017 Tainan GoGoRo Club 聖誕平安夜快閃@台南市(音樂修正)

12/24台南gogoro聖誕夜快閃活動 1. 安平-家樂福安平店 集結人:大牛 21:20集合 21:45出發 2.永康-GOGORO 永康門市 集結人:TIFFANY 21:20集合 21:45出發 3.仁德-家樂福仁德店 集結人:阿德 21:15集合 21:40出發 4.中西區-711南門城 集結人:洋叔叔 21:20集合 21:45出發 5.東區-德安百貨 集結人:鈞傑 21:20集合 21:45出發 6.安南-全聯安南北安站 集結人:喬麥麵 21:15集合 21:40出發 7.新化-聯合活動中心 集結人:培筠 21:00集合 21:30出發 *新化沿途會經過GOGORO永康維修中心、二王換電站,永康的車友可以一起後追跟上 總集結地點公園門市,22:00公園門市總集結,準時出發。 (沒有在外圍換電站集合車友可以直接公園門市集合,等候個車隊進城) 應注意事項如下: 安全駕駛,不得任意超車、並排,超速、禁止紅燈右轉、闖紅燈…等違規事項 1.第一階段(集結):時間內於指定換電站集合,或自行前往者,往公園門市集結。 2.第二階段(快閃市區):集結完成,開始繞市區快閃行程,基於車輛眾多,安全理由,活動儘量以不左轉(無需待轉)的順時針方式進行。路線如下: Gogoro台南公園門市》》》公園路遇成功路右轉》》》火車站圓環依號誌指示左轉》》》北門路遇小東路地下道右轉》》》小東路遇林森路右轉》》林森路遇東門路右轉》》》東門城圓環》》》東門路轉東門圓環地下便道》》》東門圓環轉府前路》》》府前路遇忠義路右轉》》》忠義國小前整隊。 3.第三階段,往民生綠園耶誕樹前進(此時民生綠園勢必人車擁擠,速度緩慢,請小心行車安全):整隊後往民生綠園移動》》》忠義路遇中正路右轉》》》遇圓環順著遵行方向逆時針行駛》》》遇耶誕樹車友斟酌車流量自行決定拍照與否》》》遇南門路右轉》》》府前路右轉》》》地方法院前騎樓最後集結》》》拍照,合照,不敬禮解散

2017 Tainan GoGoRo Club 聖誕平安夜快閃@台南市

12/24台南gogoro聖誕夜快閃活動 1. 安平-家樂福安平店 集結人:大牛 21:20集合 21:45出發 2.永康-GOGORO 永康門市 集結人:TIFFANY 21:20集合 21:45出發 3.仁德-家樂福仁德店 集結人:阿德 21:15集合 21:40出發 4.中西區-711南門城 集結人:洋叔叔 21:20集合 21:45出發 5.東區-德安百貨 集結人:鈞傑 21:20集合 21:45出發 6.安南-全聯安南北安站 集結人:喬麥麵 21:15集合 21:40出發 7.新化-聯合活動中心 集結人:培筠 21:00集合 21:30出發 *新化沿途會經過GOGORO永康維修中心、二王換電站,永康的車友可以一起後追跟上 總集結地點公園門市,22:00公園門市總集結,準時出發。 (沒有在外圍換電站集合車友可以直接公園門市集合,等候個車隊進城) 應注意事項如下: 安全駕駛,不得任意超車、並排,超速、禁止紅燈右轉、闖紅燈…等違規事項 1.第一階段(集結):時間內於指定換電站集合,或自行前往者,往公園門市集結。 2.第二階段(快閃市區):集結完成,開始繞市區快閃行程,基於車輛眾多,安全理由,活動儘量以不左轉(無需待轉)的順時針方式進行。路線如下: Gogoro台南公園門市》》》公園路遇成功路右轉》》》火車站圓環依號誌指示左轉》》》北門路遇小東路地下道右轉》》》小東路遇林森路右轉》》林森路遇東門路右轉》》》東門城圓環》》》東門路轉東門圓環地下便道》》》東門圓環轉府前路》》》府前路遇忠義路右轉》》》忠義國小前整隊。 3.第三階段,往民生綠園耶誕樹前進(此時民生綠園勢必人車擁擠,速度緩慢,請小心行車安全):整隊後往民生綠園移動》》》忠義路遇中正路右轉》》》遇圓環順著遵行方向逆時針行駛》》》遇耶誕樹車友斟酌車流量自行決定拍照與否》》》遇南門路右轉》》》府前路右轉》》》地方法院前騎樓最後集結》》》拍照,合照,不敬禮解散

2017 違規橫跨安全島! 男疑遭2車追撞喪命

違規橫跨安全島! 男疑遭2車追撞喪命 新北市新莊一名呂姓男子在16日傍晚違規橫跨安全島,疑似先被機車發生擦撞,再被後方車輛輾過,當場沒有生命跡象。警方將肇事騎士跟駕駛依過失致死罪送辦,也呼籲民眾過馬路得遵守交通法規,要走在行人穿越道以免發生意外。汽車行駛在馬路上,分隔島突然竄出個人影,前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摔車,另外一輛銀色轎車將人輾過。當時行人準備穿越馬路,但他想直接橫跨安全島,機車騎士緊急煞車打滑摔倒,接著行人被轎車輾過。這起事件發生在16日晚間新莊中正路,路段車流量大,行人違規在先,未依照規定走在行人穿越道而發生意外。事發第一時間騎士供稱人不是他撞的,就連轎車駕駛也否認撞人,但警方依據行車記錄器以及現場跡證,發現汽機車車殼都有...

2017 檢舉鼠輩猖狂-檢舉扒手橫行-這個社會生病了嗎?

說明 民眾檢舉-機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8條1項1款(期限內自動繳納新台幣900元) 一般道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檢舉鼠輩-檢舉扒手-這個社會生病了嗎? 如果放任,檢舉鼠輩,這樣搞下去,全台灣,每天,會有多少?交通違規案件發生呢? 毫無疑問,政府開放民眾,交通檢舉,就等於開啟了,文化大革命。 人人自危,民眾相互監視檢舉告密。 原來20幾年前,中國的文化大革命,還沒結束啊! 收到紅單的,被檢舉人,一定很不爽。 自己辛苦賺來的錢,無端在路上,瞬間,被鼠輩扒走。 現在每個人,車上都有行車記錄器,就連騎機車也有,我車上也有。 我的行車記錄器裡,隨便抽一段影片,2017/11/30 14:50 新竹市中正路上,短短2分鐘路程,刀不剪,有多少人可以被檢舉呢? 也許,這樣的連鎖效應,將迫使越來越多的,被檢舉的人,也一起加入,檢舉鼠輩行列。 才能平衡一下,憤怒及怨氣! 一般民眾,月收入,也只有 2-3萬元。 而,現在的交通罰款,隨隨便便,都是900元起跳。 民眾,生活已經夠苦了,這不小的破財,民怨不四起嗎? 最後,台灣交通檢舉風潮(文化大革命、紅衛兵、告密) 可能會淪為台灣全民運動,相關政府單位,不可不重視。

2017 141051-檢舉鼠輩-檢舉扒手

說明 如果按照,檢舉鼠輩,這樣搞下去,全台灣每天,會有多少,交通違規案件發生呢? 現在每個人,車上都有行車記錄器,就連機車也有。我車上也有。 我的行車記錄器裡,隨便抽一段影片,新竹市中正路上,短短2分鐘路程,有多少人違規呢? 現在台灣景氣雖然很差,錢難賺。但人要活的有骨氣,正正當當的工作賺錢才對。 毫無疑問,政府開放交通檢舉獎金,感覺上,就等於開啟文化大革命,是一樣的。原來20幾年前,中國的文化大革命,還沒結束啊! 凡被檢舉密告的人,一定很不爽,又投訴無門。說不定,自己也來當個,檢舉鼠輩。平衡一下收支。 賺錢這麼辛苦,無端在路上被鼠輩扒走。不令人氣憤才怪。 最後,交通檢舉、告密、文革,可能會淪為台灣全民運動,相關單位,不可不重視。

2017 志學三寶

106/11/2 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中正路

2017 18日(2)

2017年10月18日晚上18:53通報110勤務中心違規車輛取締,地點是彰化市中正路1段536號至576號雙向(靠近彰化客運彰化站),19:02員警抵達現場察看,19:09就離開現場,全程無視道路雙側數十輛機車違規停車(紅線黃線、計程車招呼站車格、公車停靠站),全程都未開任何一張告發單,連續3天(10/16、17、18)員警都來逛大街

2017 18日(1)

2017年10月18日晚上18:53通報110勤務中心違規車輛取締,地點是彰化市中正路1段536號至576號雙向(靠近彰化客運彰化站),19:02員警抵達現場察看,19:09就離開現場,全程無視道路雙側數十輛機車違規停車(紅線黃線、計程車招呼站車格、公車停靠站),全程都未開任何一張告發單,連續3天(10/16、17、18)員警都來逛大街

2017 高雄警察編號05078之我就是要放掉併排停車

影片原始來源:http://www.youtube.com/watch?v=k22830e22Hg 10/2 下午3:24分左右,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高雄人都知道,這條路敢併排的,要有一定功力(臉皮),一台賓士打雙黃燈,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下午3點24分報案110,說地址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一台賓士併排停車,我人在現場,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看著手機亂晃亂看大約6分鐘後,編號05078員警,來了,就準備讓車主走,一張都不開,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你來就放他走,我是報案人耶,民眾報案可以放走?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他說這不歸他管,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只說車主在車上,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我當下也不想跟,員警辯論了,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敢那邊違停,警察來放走,還回應~對,我就是要放走,我的天呀,我實在無法接受,到底是我觀念有誤,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我沒薪水,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該編號05078員警,是否有圖利瀆職之嫌,並記過懲處 我在重申第二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輕微違規勸導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 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 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項目及條款(如附表一): 1.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4條第 2款、 第3款、第25條、第31條第5項、第41條、第44條第1項第1款、 第3款至第7款、第52條、第69條、第71條至第74條、第76條、 第81條、第82條第1項第 1款或第84條之情形。 2.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 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 入該停等區。 (2)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 ,致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停止線。 (3)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 況等限制,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 側車道。 (4)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 55 條之情形,惟 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5)深夜時段(0 至 6 時)停車,有本條例第 56 條之情形。 但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 礙消防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 併排停車屬於第56條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再者 民眾打110檢舉 民眾檢舉受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員警到場沒舉發,等同跟吃案沒兩樣,只是吃的大或小輕或重 ----------------------------------------------------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 元罰鍰。 -------------------------------------------------------- 我在重申第三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2017 《高雄》編號05078員警 之我就是要放掉併排

10/2 下午3:24分左右 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 高雄人都知道 這條路敢併排的 要有一定功力(臉皮) 一台賓士打雙黃燈 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 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 下午3點24分報案110 說地址 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一台賓士併排停車 我人在現場 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 看著手機 亂晃 亂看 大約6分鐘後 編號05078員警 來了 就準備讓車主走 一張都不開 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 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 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 你來就放他走 我是報案人耶 民眾報案可以放走? 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 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 他說這不歸他管 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 只說車主在車上 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 我當下也不想跟 員警辯論了 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 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 敢那邊違停 警察來放走 還回應~對 我就是要放走 我的天呀 我實在無法接受 到底是我觀念有誤 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 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 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 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 我沒薪水 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 (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 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 (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 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 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 該編號05078員警 是否有圖利?職之嫌 並記過懲處 10/2 除了110 我還有打去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請查明原因並懲處 至今還沒有人 給我回應 請問是官官相護?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不相關人等 別在一旁消毒)※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酸民們 說我吃飽沒事幹 或是說我正義魔人~都可以~ 我就當那個罪人吧 因為只是酸民們 還沒遇到 自己的家人或朋友 被違規車輛 害的車禍 綠燈直行被違規車 撞斷手 綠燈直行被不打方向燈的人撞斷腳 綠燈直行 被後方跨槽化線 雙黃線 雙白線 的廢物撞斷前後十字韌帶 外家開刀兩次休養半年 車禍沒錢賠 事發前 一張嘴 事發後 我沒錢 真多廢物 我的存在就是 見一個檢舉一個 我工作讓我見識很多 人自私的一面~ 再說一次沒違規 沒傷害 酸民們繼續活在自己自私的世界吧 違規一下當然不會死 因為死的是別人 因為你 和你家人 朋友都很健康 平安的活著 每參與一次車禍 我就更討厭違規者 我想是違規魔人不會懂的啦 每件車禍都經歷約1年 事情發生了 我有時間處理 但你們有嗎? 我手上還有四.五件還在訴訟中的!!! 每件車禍處理不是每件都這麼順利 但重點就是沒違規 沒傷害 這句話很簡單 但講幹話的人 永遠不會了解啦 復健的痛苦 車禍的陰影 家人.愛人的負擔與擔心 違規達人 永遠不會懂 唯一方式用罰單教育 我也有朋友是警察 也有認識熱血的警察 請老鼠屎混薪水的警察 別抹滅那些認真執勤的警察 我在重申一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AMX-3881 2017 【AMX-3881】道路違規檢舉

時間 20171008 地點 花蓮市中正路 0:06 AMX-3881 並排停車 Y3-933 並排停車

TDF-0767 2017 【TDF-0767】車號:,計程車違規紅燈右轉 (影片請選擇720P或1080HD觀看)

交通違規影片:https://youtu.be/EANIQ3fKoRU 。 車號:TDF-0767,計程車(影片請選擇720P或1080HD觀看)。影片第21秒開始至第30秒為違規過程。 . https://imgur.com/a/Qc6vd 連結內有5張清楚車牌與違規過程照片(點擊圖片可放大)。 . 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與博愛路之路口) . 車號:TDF-0767,計程車,為貪快而任意違規紅燈右轉,影響其他車輛與用路人的安全,屬於非常惡劣之違規行為。 .

2017 BMW男醉蔡漢璋闖四紅燈撞爛小黃 - 蘋果日報

BMW男醉闖4紅燈 撞爛小黃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912/37778496/ 【楊適吾、周昭平、楊適群╱高雄報導】高市一名醉男昨晨駕駛BMW轎車,在市區以近兩百公里時速狂飆,連續闖四紅燈後撞上違規迴轉的計程車,造成運將重傷送醫。酒駕男肇事後耍賴不下車,警消拉出強制送醫,途中醉男竟又恐嚇救護人員。救護車只好停車請求支援,所幸警網趕抵上銬,醉男才頻頻哀求:「放我一條生路好不好?」 昨晨四時四十三分,蔡漢璋(二十九歲,公共危險前科)與友人小酌後,駕駛原價二百二十六萬、他以一百五十萬元購得的二手BMW420d轎車離開。蔡男出發後沿中華路狂飆,先闖過中華、中正路口紅燈,又繼續加速且不斷變換快、慢車道,沿途時速破百。 時速狂飆193公里 蔡男開到前鎮區中華、復興路口時不顧紅燈號誌,以一百八十公里時速穿越復興和忠勤兩路口,再往正勤路口途中,一度加速到一百九十三公里,一部違規迴轉的計程車從慢車道開出,蔡男閃避不及攔腰撞上。 竟作勢打救護員 計程車郭姓運將(六十七歲)被撞昏迷,顱內出血全身挫傷,緊急開刀搶救,昨中午清醒,現在加護病房觀察中。蔡男見警消到場,死賴車內不下車,把腳伸出車外還關車門拒酒測。警方強行拉出送醫,蔡男還自稱叫「郭桂彬」。 送醫途中蔡男要求轉送高醫,並作勢打救護員,揚言跳車、搶救護車。兩名救護員被迫停車合力抓住蔡男,警網獲報趕抵將蔡男壓制上銬,蔡男才哀求警方:「放我一條生路好不好?」 車內還搜出本票 警方戒護蔡男送醫,抽血換算酒測值零點八四毫克,有額頭血腫、四肢擦傷,手腕三道手銬掙扎的撕裂傷。警方從BMW車內發現空白本票,研判從事借貸放款工作,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超速、闖紅燈也將開罰。 警方查出,被撞郭姓運將少校退伍,開計程車為業,上月中旬曾遇詐騙報案,警協助攔阻,郭險些遭騙五萬元,沒料一周後又報案說被騙十五萬積蓄,讓警印象深刻,豈料事隔半個多月再見郭,卻是遭醉男駕車撞上,險丟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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