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 馬路三寶

各種 一路 的三寶行為

0080-TV 2023 【0080-TV】11    三民區博愛一路97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7月03日17點06分,三民區博愛一路97號,車號0080-TV,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BED-1869 2023 【BED-1869】11   鳳山區自強一路214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7月21日11點19分,鳳山區自強一路214號,車號BED-186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RBX-2705 2023 【RBX-2705】被逼到車子中間快對準邊線, 要去嚕壁了, 還是不舉發, 真棒!!!

有關您檢舉 RBX-2705 號車涉交通違規一案 (案號: TP202307040697 ),其處理情形如下: 處理結果: 不舉發:採證(錄影或照片等)資料不齊全,致無法顯示完整違規事實態樣 承辦員警: 中山分局 - 林政宏 連絡電話: 02-2541-4453 【違規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7/04 07:25 --違規地點:中山區樂群一路與明水路(樂群一路往東, 與明水路交叉路口附近) --違規事實:危險駕駛(RBX-2705 原行駛在中間車道, 過明水路交叉路口後, 以迫近方式迫使原行駛在右側車道的車輛讓道, 使右側車道車道必須急減速並向右避讓) #行車紀錄器 #馬路三寶 #逼車 #中山分局林政宏

AWX-1227 2023 【AWX-1227】11   新興區中山一路223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6月29日17點04分,新興區中山一路223號,車號AWX-122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06-29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206292270,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就違規事實部分,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ACK-0655 2023 【ACK-0655】11   三民區博愛一路97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6月28日17點03分,三民區博愛一路97號,車號ACK-065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AZT-8901 2023 【AZT-8901】11    新興區中山一路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6月27日17點31分,新興區中山一路207號,車號AZT-8901,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06-27來信反映「違規倂排停車。(56)」案件編號A11206271827,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就違規事實部分,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2307-VF 2023 【2307-VF】並排停車 (已舉發)

2023/06/28 PM13:41 新北市新莊區 公園一路53號旁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6/28 下午 04:21:09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628162110071607,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6/28 13:41 違規地點:新莊區公園一路53號旁 違規車號:2307-VF 違規類別:違規停車之處罰(56條) 違反法條:第56條第2項第00款 處理情形:依違規事實舉發。 承辦人:王筑瑩 承辦人電話:02-29921043 新莊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8.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2023 天雨路滑,減速慢行,小心iRent

勁戰妹子一路就很急很想超,差點被水溝蓋弄倒,最後還是被iRent假動作給擊中。 汽車違規類別:概括處罰規定(60條) 違反法條:第60條第2項第03款 機車違規類別:闖紅燈之處罰(53條) 違反法條:第53條第2項第00款 有衝過去有差別 #行車紀錄 #行車紀錄器 #交通違規

ARB-3226 2023 【ARB-3226】11   三民區博愛一路33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5月31日17點10分,三民區博愛一路33號,車號ARB-322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2398-GQ 2023 【2398-GQ】11   鳳山區自強一路85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6月06日17點41分,鳳山區自強一路85號,車號2398-GQ,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BLG-6659 2023 【BLG-6659】11   三民區博愛一路91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5月23日17點09分,三民區博愛一路91號,車號BLG-665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5月23日反映(A11205231555)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BNP-8165 2023 【BNP-8165】11   新興區中山一路281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5月29日17點15分,新興區中山一路281號,車號BNP-816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05-29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205292434,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就違規事實部分,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RDX-5121 2023 【RDX-5121】路口十公尺內停車 (已舉發)

2023/05/15 PM13:45 新北市新莊區 公園一路與公園一路70巷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15 下午 04:18:41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15161809687719,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15 13:45 違規地點:新莊區公園一路與公園一路70巷路口 違規車號:RDX-5121 違規類別:違規停車之處罰(56條) 違反法條:第56條第1項第01款 處理情形:依違規事實舉發。 承辦人:潘孝承 承辦人電話:02-29927790 新莊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8.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2023 行車糾紛當街上演「格鬥擂台」通緝身分曝光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名24歲的方姓男子駕車行經國道二號準備下鶯歌交流道時,與34歲鍾姓男子駕駛的車輛因互不讓道,相互逼車追逐並閃大燈,更在下交流道後,方男上前徒手捶打對方玻璃造成毀損,三個人扭打成一團,過程都被前方行車記錄器拍下,三峽警方獲報前往處理,將三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更發現動手打人的鍾男,竟是地檢署發布的搶奪通緝犯! 三峽警分局指出,三峽警方於29日23時48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鶯歌區福德一路與鶯桃路口發生打架事件,三峽分局鳳鳴派出所所長呂勇穎率員前往查看,發現現場三名男子怒氣沖沖,身上多處受傷,顯然剛結束一場格鬥擂台。 三峽警分局提到,當員警詢問事發經過,雙方都互指是對方的錯,鍾男控訴,他開出租車搭載34歲的黃男,在國道二號往鶯歌方向準備下鶯歌交流道時,當時從內側車道要切到中間車道,輪胎已過車道線,對方的車在後方距離很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不斷逼車及閃大燈,對方更直接開遠燈,持續五分鐘左右,在下鶯歌交流道時,他也閃大燈,且與方男對到眼,方男因此追車,追到福德一路與鶯桃路口時,方男趁他在等紅燈時,手伸進車內弄破窗戶,他於是氣不過才下車毆打對方。 三峽警分局說,方男則反控對方,在國道遭鍾男逼車,下國道後他下車與對方理論,將汽車停在對方車輛後方,沒想到對方下來二個人就毆打他,方男坦承有拉破對方車窗,但因為是對方開門時他手剛好放在車窗上,以致玻璃破裂,並稱自己只有防衛沒有出手。 三峽警分局表示,警方初步查看,這場格鬥擂台三人都有受傷,方男臉部受傷,鍾男手腳四肢挫傷及下巴挫傷,黃男則是手部受傷,但雙方礙於面子都不願提出告訴,鍾男更被警方發現他是地檢署發布的搶奪罪通緝犯,當街打架是事實,儘管雙方不願提告,員警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公共場所鬥毆等罪,依法移送簡易庭裁罰。至於三人在大馬路上的違規等行為,也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開單舉發,國道上的違規行為,三峽警方也函請國道警察開單舉發,一時衝動的結果,最後得用辛苦賺來的新台幣為自己行為負責!得不償失!

BJK-1922 2023 【BJK-1922】082432|不當駕駛行為|危險駕車||

#不當駕駛行為(危險駕車)(第43條) #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43.1.3) #危險駕車 時間:2023年05月22日 上午08點24分32秒 地點:830高雄市鳳山區維武路1號旁 違規車號: BJK-1922(危險駕車) 事因: 行駛在車道上直行,可以從行車紀錄器後鏡頭看到後方左側車道, 汽車駕駛高速駛來,且過程未打方向燈, 然後該車以高速行駛的方式,從左側車道驟然變換車道到我車道, 切換至我車道過程才打方向燈,硬是切入我車道,且一路向右側車道切, 還好我速度慢,不然就相撞了, 違規影像截圖,提供給高雄市警察局處理。

0187-G5 2023 【0187-G5】11   鳳山區五福一路與五甲三路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4月11日17點26分,鳳山區五福一路與五甲三路口,車號0187-G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TDK-9332 2023 【TDK-9332】高雄市左營區新莊一路148號    計程車司機直接停車路口紅線處  影響用路人

#高雄市交通違規 #交通違規 #違規臨停 #高雄市左營區 #TDK-933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

BNR-5098 2023 【BNR-5098】11   鳳山區自強一路85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3月28日18點50分,鳳山區自強一路85號,車號BNR-509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1案,已由本局鳳山分局派員查處,經檢視所附相(影)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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