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 馬路三寶
各種 自 的三寶行為
百輛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 挺身捍衛道路正義 為防範年底酒駕肇事高峰 交通部和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合作 邀請計程車司機擔任宣導大使 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觀念 最新出爐的105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約減少4.78%),但因近期酒駕肇事頻傳,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和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出面號召超過百輛計程車在自由廣場集結,並邀請百位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位居前線捍衛道路正義,現場以計程車排列成大型「指定駕駛」字樣,並將排列過程製作成宣導影片,將於12月19日起在計程車的車載媒體與YouTube播放,向社會大眾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記者會現場特別邀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以及超過百位計程車司機到場,一起為杜絕酒駕發聲。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表示:「今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件數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則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將近5%的降幅,顯示近年宣導『喝酒不開車』具有顯著效果,但每逢有酒駕肇事案例,總是引發社會嘩然,為保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每年持續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藉由與不同單位合作盼能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率。」 超過百台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共同以車輛排列「指定駕駛」字樣,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訴求,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指出:「這次與交通部道安會共同號召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期盼透過宣導大使們的力量,能有效傳達指定駕駛的觀念,且為了強化與年輕族群溝通,促進會特別將本次活動製作成縮時影片,在網路社群媒體宣傳。同時展望明年(106年)也將持續配合交通部往下扎根政策,積極進行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讓『喝酒不開(騎)車、指定駕駛』的觀念自年輕族群蔓延!」 為因應年底與酒駕高峰期,台灣大車隊等五家業者代表也同步公布「酒後代駕」服務。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指出:「為推廣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針對北北基桃地區,特別推出24小時『酒後代駕』的服務,優惠活動自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為止,日間時段10公里內起步價為NT$ 650元、夜間加成為NT$ 1,000元,推出『酒後代駕』優惠活動,希望透過民間單位的力量,與政府政策相輔相成,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用路環境。」 活動現場宣導大使們一起比出「讚」的手勢,宣導「醉」不上「道」,希望能杜絕酒後肇事意外,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 # # 【簡介】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Taiwan Beverage Alcohol Forum)是一個社會公益組織,成立宗旨是以提倡負責任的飲酒態度及防制不適當的飲酒行為。促進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九年十月由歐、美酒商及媒體業者共同針對飲酒問題宣導飲酒責任。組織成員確信推廣飲酒責任以及健康的飲酒文化為促進會長期工作目標,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考本會網站(www.tbaf.org.tw)。 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並沒有性別限制,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飲酒,簡單解釋是指喝酒以前就要先約定好誰是今晚的「指定駕駛」,當晚就不能喝酒,需負責送朋友們安全回家。
坐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嫌太擠,開車、騎車又怕找不到停車位,現北市推出像Ubike一樣能隨租隨還的電動機車,前10分鐘收費25元,今日開放民眾免費試乘。 據交通部統計,全台機車約1,400萬輛,平均每兩人就有一台機車,密度居全球之冠,但實際每天被使用時間只有52分鐘,且機車售價越來越高,在美國、法國及德國早已啟動電動機車交通服務,WeMo Scooter於今日發布,提供電動機車租賃服務,在北市大安區、信義區及中正區供應200輛改裝的光陽電動機車,時速最高可達68km/h,滿電時可續航45km,利用APP可隨租隨還。 該APP可搜尋附近車輛並進行預定,並成為鑰匙發動,也會顯示當前電量及可行駛里程數,車上配有兩頂安全帽及USB充電孔,以防手機沒電還不了車,還車時將車停駛於3行政區的停車格內即可,前十分鐘收費25元,之後每分鐘以2.5元計價,綁定信用卡支付,騎行短程距離較划算。 以大安森林公園至小巨蛋,4公里里程為例,使用WeMo Scooter大約需行駛14-17分鐘,要價35至45元,而搭乘捷運及公車等交通工具,約30-50分鐘,要價15至20元,而搭乘計程車最快,但花費約150元上下,實際街訪北市民眾,多半不騎摩托車,但有騎的人認為,短距離應急騎乘才較划算,且服務據點要密集,才有可能普及化。 但因電動車目前屬於輕型機車,註冊時須上傳身分證及機車或汽車駕照正反面照片,預估註冊完成最快需數小時,較為繁瑣,但現階段只能人工審核,需一一與各地監理站核對資料,且目前已經約有1萬2000名註冊用戶,想搶先使用的民眾還要耐心等待,該APP於今日起開放下載並試營運3至6個月,僅先開放Android版本,iOS版本則要等到年底上架,今日起至9日(日),於14:00至20:00在台北市新光三越信義A8館北大門開放試乘。 談到違法騎車及違規停車問題,WeMo Scooter技術長鄭捷表示,若租車時有非本人使用APP,造成違法騎車,或是違規停車被開單、損壞車身等問題,一切都按租賃公司制度辦理,希望在此共享平台上,民眾能自律使用。
去年6月20日,高雄鳳仁路發生一起計程車司機撞上路旁工廠大門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當時附近居民聽到「碰」巨響前來查看,發現計程車車頭嚴重毀損變形,運將施姓男子(32歲)受困駕駛座,連忙報案求救,但施男仍傷重不治,檢警調閱附近監視器追查才發現,原來是林姓預拌混凝土車司機違規左轉,致施男閃避不及,撞上工廠大門送命,而林男則駕車離去。高雄地檢署今依業務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罪起訴林男。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6月20日上午8點多,林男駕駛重達21噸的水泥預拌車行經高市鳳仁路竹門巷口時,明知該路口設有「禁止15噸以上大型貨車左轉」號誌,且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卻疏未注意就違規左轉,造成從對向以140公里超速行駛而來的施姓轎車駕駛,為了閃避林男違規左轉的水泥預拌車而駛入慢車道,失控撞擊路旁一家五金公司倉庫電動鐵門及圍牆,受到顱內出血、氣血胸等重傷,送醫不治。 林男肇事後未下車查探,逕自開車離去,警方獲報調閱路口監視器及施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影像,才發現林男涉案。他到案後承認違規左轉但否認肇逃,辯稱當時有聽到碰撞聲,以為是爆胎,不知道發生車禍所以未停車察看等。 但檢方認為,林男違規左轉在先,又見到施男車身搖晃通過其面前駛入慢車道後發出巨大聲響,前後時間不到5秒,一般人都應該發現有異,林男辯詞顯不可採信,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起訴。
UBER來台違法營業近4年,遭開罰約8千3百萬元仍不願合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將審查《公路法》,將把罰款從5萬到15萬元提高至10萬到2500萬元,並可勒令其歇業。交通部今答詢時也宣布,修法將訂定上下限額度,其中針對UBER公司罰款將最低從100萬元起跳,另檢舉獎金也朝向訂定1成,若UBER開罰100萬元,檢舉民眾將可領到10萬元。 立委鄭寶清表示,UBER認為台灣是免稅、免照、免責的天堂和「大平台」,把台灣當成「憨大呆」,還登報刊廣告,UBER不要繳稅,也不要職業駕照,也沒有保險,聲稱和富邦產險合作,但富邦產險卻特地到金管會卻澄清還沒合作,UBER都用騙的,掛上科技大帽子就為所欲為,UBER就是欺侮台灣。 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UBER雖以網路為名,但各種責任應該要負起,對台灣消費者和運輸業主管,納管、納稅、納保險等三底線都不會打折扣。 交通部表示,罰款將有上下限額度,會依照違規情節設計級距處理,駕駛人不會罰到2500萬元這麼高,但對UBER公司將朝向訂定罰款自100萬元起跳,檢舉獎金也將朝向訂定罰款收入1成比例,已100萬元為例,獎金將有10萬元。 交通部和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目前針對UBER公司補稅1.3億元,都尚未繳納,另UBER也未提供任何保單資料。 UBER今也在四大報登廣告,反嗆立院修法決定重罰UBER的決定。而UBER與我國政府的大戰,也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挺政府,認為「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進門就想踢館,老實點吧」;但也有網友稱「酒駕修個法就超拖拉,撞死人影響其他家庭的不趕快處理加以重罪,Uber這種隨便就100萬,駕駛罰金10萬,鬼島!!!」、「不要只說uber 其他白牌計程車 違法載客9人座 是不是也可以檢舉阿?」
*根據承辦員警的說法,我沒有違規,該快車道並無鬼島禁行機車標線。 *行車記錄器為廣角拍攝,所以距離看起來較遠,實際距離較拍攝的近。 一如以往騎車上課的途中,為了避開塞車路段因此走這條高架道路。一直到上匝道前我都是保持一樣的路線直行,上匝道後騎在靠快車道右側。 在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此時車牌號碼 NNY-026 機車,硬是從右側剪了我的線切了進來,切到我前方的同時擋住了右側白色自小客車,導致我無法判斷與車尾的距離,隨後他的速度又放慢(煞車燈未亮,但車速明顯變慢),當我意識到時,我的前方及左右側早已沒空間進行閃避(我右側有機車於錄影畫面死角),怕追撞到前車(NNY-026)故緊急煞車,雖然不清楚是怎麼摔的,但感覺是鎖死後 Highside(我被車拋飛)。 慶幸的是後方機車都得以及時閃避,沒將我輾過去。 再者因為是位於上高架的匝道上,如果我選擇繼續騎上去反而更危險(上面屬於一個盲彎),加上離匝道入口較近,因此決定將車牽往匝道路口的槽化線,並請救護車協助送醫。 承辦員警先是給當事人看了行車記錄器畫面之後,才對當事人做筆錄,當事人堅稱他是老人家,他是能騎多快?看完畫面後第一次還跟警察說自己騎在慢車道,並堅稱是我沒保持安全距離,我自摔與他無關。 回到家休息仔細回想這整件事,我摔車後沒人幫忙我能理解,畢竟是在匝道上,但坐在救護車上時我看著與救護車同向行駛的車輛,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人願意禮讓救護車先行。加上做筆錄時當事人的說詞,我只能說這一切再次看到了台灣社會的冷漠與人性的醜陋。
昨上午梁姓男子駕車行經員林山區道路員草路,原本心情不錯,還哼著歌后江蕙的經典歌曲《家後》,未料對向一部由張姓男子駕駛的黑色自小客,竟高速跨越雙黃線衝撞,猶如三寶自殺炸彈客,所幸雖車子毀損嚴重,但雙方均無生命危險,肇事原因由警方調查釐清。 警方調查,這起事故發生在昨上午約8時許,梁姓男子(70歲)從芬園鄉大彰路轉員草路開車下山,要到員林市買東西,一路播放著《家後》,還跟著哼上兩句,不過行駛員草路約2分鐘後,張姓男子(45歲)駕駛的黑色自小客車竟逆向疾駛而來,正面衝撞,梁男根本來不及閃躲。 員林交通分隊分隊長巫宜誠說,雙方並未酒駕,張男供稱轉彎後疑恍神,才與對向小貨車發生事故。救護人員趕到場時,2名駕駛都已下車,張男表示胸、腹疼痛,送醫後仍在醫院觀察,梁男胸痛就診後已出院,均無生命危險。 員草路是彰化員林通往南投草屯的山路,有多處大彎道,今年5月也有自小客過彎疑似失控甩尾衝到逆向車道,所幸及時甩回,未釀事故,但已讓用路人嚇出一身冷汗,由於該處山路彎道多,警方也提醒用路人減速慢行
每年3千傷亡 「用右手開門」學者籲納考照 記者馮靖惠、邱瓊平∕台北報導聯合報 台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統計發現,十年間共有三萬多名機車騎士,因轎車開車門意外而傷亡;且在機車追撞車門的意外事故中,高達八成五發生在左側車門,遠高於右側車門的一成五。學者表示,除乘客要從右側車門下車外,駕駛也要「用右手開門」,強迫轉身回頭看,以減少意外。 北醫大公共衛生學院昨揭牌,並發布傷害防治學研究所研究成果,團隊收集二○○三至二○一二年警政署交通意外事故資料,發現因轎車車門意外傷亡的機車騎士共三萬三五五八名,其中北市平均每年造成五名騎士死亡、一二六○人受傷。二○一二年到一五年間,全台因開車門不慎造成的騎士傷亡,每年都超過三千件。 研究發現,這類意外五成四發生在駕駛座的左前門,左後車門占三成一;右前車門及右後車門的肇事率,僅占百分之六點二及八點九。若以年齡層區分,左前車門事故中,六十五歲以上老年最多,占總數近三成五。 此外,並排停車造成的機車騎士傷亡最嚴重,一萬三千多名騎士因此傷亡;單排卻違規停車造成的車門碰撞意外也不少,造成九千三百多人傷亡;就算合法路邊停車,只要不留意,同樣闖禍,也造成一萬九百零六人傷亡。 北醫大傷害防治學研究所副教授白志偉說,駕駛座在左邊,加上台灣靠右停車,開左車門頻率高、危險也高。白志偉說,現在考照制度,雖規定要兩段式開門(即先打開約十公分車門縫,轉頭看後方有無來車,再把車門全部打開),但規定籠統,且單靠主考官個人認定,建議考照項目應增列駕駛需以右手開門。 公路總局提醒,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都應牢記四步口訣,第一步先以右手開車門,強迫自己轉身;第二步轉頭向後看,確認後方沒有人車;第三步換左手推門,換左手先將車門微微打開,第四步探頭再確認,最後才可以開車門下車。
撞人逃逸推「母親開車的」 酒駕媽寶嗆:我月賺40K賠得起 勸不聽!酒駕肇事非首次母心痛賞耳光 新竹市一名31歲酒駕肇事的于姓男子,14日凌晨載女友行經建功路時,撞上一輛迴轉的計程車,他卻帶女朋友躲回家,警方上門後,還找母親頂罪被拆穿,母親擔心其傷勢,「我怕他有骨折!」要求先送醫,而他被移送後態度還是非常囂張,更被查出過去也曾酒駕撞人,甚至嗆說,「我一個月賺4萬,罰金我繳得起啦!」 于姓男子14日凌晨酒後開車載女友,行經建功路時,撞上迴轉的計程車,事後卻帶女友逃回家,等警方上門後,還推說是媽媽開的車,被識破後就腦羞大罵,「路是你家的嗎?你怎麼轉彎的?蛤?」不過母親仍擔心他的傷勢,「我怕他有骨折,先送他去醫院啦!」一直鬧到上銬還是不安分,遭母親甩巴掌「你為什麼要這樣子!」 據了解,于姓男子自稱是保全,住在一處眷村,外公是一名退伍軍人,酒後開車上路撞到人,並不是第一次,被移送時還嗆聲,「我一個月賺4萬,賠得起啦!」卻又想把媽媽拖下水,替他承擔,行徑讓員警直搖頭,但還是被依法送辦,至於遭撞的小黃司機,則是被依照雙黃線違規迴轉,收下一張900元罰單。
媽寶酒駕肇事,竟想找媽媽頂罪!新竹市一名媽寶男,昨晨酒後開車載女友返家途中,因車速過快,攔腰撞上迴轉的計程車,該男先朝司機狂罵,趁亂帶著女友躲回家,警方上門後,還想找媽媽出來頂罪,但馬上被目擊者及小黃司機拆穿,男子老羞成怒,拿球棒怒嗆司機:「路是你家的嗎?」過程中還一度飆髒話、動手推警員,但最後還是被警方壓制、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蘋果》報導,警方調查,肇事的媽寶男于浩城(31歲、有酒駕前科),到案後的酒測值達0.67毫克(酒駕參考值0.15毫克),他還自稱擔任保全工作、月領4萬元,「付得起酒駕罰金」,態度十分囂張;而于男母親企圖出面頂包,當場被挨撞的計程車顧姓司機(43歲)識破,但于母仍心疼兒子說:「我怕他骨折!」在現場要求警方先將于男送到醫院檢查,但于男自認無大礙,並未去醫院。 警方指出,于男昨晨零時許,酒後駕車載著女友返家,在行經新竹建功路時,疑因車速過快、煞車不及,撞上前方迴轉中的計程車,造成車上男乘客下巴擦傷送醫,強大的撞擊力道,還波及一旁停在路邊的轎車。目擊者指出,于男肇事後,先狂罵小黃司機,趁現場混亂,于男一跛一跛的帶女友偷溜回家,直到警方獲報找上門才出面,但于男卻帶媽媽重回現場,指稱車子是媽媽開的,並要求警方調閱監視器,不料當場被顧姓司機識破,于男老羞成怒,拿棍棒作勢毆打司機,還怒嗆:「路是你家的嗎?你要轉就轉嗎?」警方除將于男依法送辦外,挨撞的計程車司機也因跨越雙黃線違規左迴轉,被開出一張900元罰單。
媽寶酒駕肇事,竟嚇跑找媽媽出來頂罪!新竹市一名于姓媽寶(31歲),今晨喝酒後載著女友奔馳在建功路時,由於車速過快,沒看到前方顧姓(43歲)計程車司機迴轉,當場攔腰撞上,于男嚇得帶著車上女友躲回家,直到警方通知他,他才帶著媽媽出來頂罪,但馬上被目擊者及小黃司機拆穿,他惱羞成怒,拿著球棒要攻擊司機:「路是你家的嗎?」,過程中還動手推警員,甚至飆髒話辱罵,最後仍被警方壓制在地,警方訊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妨害公務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于男今晨0時,與友人喝完酒後,開著白色轎車載著女友返家,但在行經建功路時,由於車速過快,未注意前方有輛正準備左迴轉的計程車,當場攔腰撞上計程車左後方,造成車上一名乘客下巴擦傷送醫,由於撞擊力道過大,還波及一旁停在路邊銀色轎車,于男闖禍後,竟當場帶著女友丟下車輛逃跑,直到警方接獲報案通知,他才出面。 警方表示,于男後來與媽媽一起出現,到場後聲稱是母親開車,但說詞被一旁的目擊者與小黃司機當場識破,沒想到被拆穿後,他竟回車上拿棍棒想攻擊司機,還怒嗆:「路是你家的嗎、你要轉就轉嗎?」警員出面制止,他竟不爽動手推警察,還大罵三字經,後來被機警的埔頂派出所警員李家毅壓制在地。于男事後聲稱自己擔任保全員,外公是一名將軍。 「酒測值為0.67毫克」,警方指出,于男酒測值明顯超標,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至於計程車司機跨越雙黃線違規左迴轉,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百元以上、1千8百元以下罰鍰。 全程目擊的立功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王國榮表示,當晚在家聽到「砰」兩聲,趕緊出門查看,發現一對年輕男女,對著計程車司機咆哮,他上前幫忙報案並叫救護車,後來這對男女就一拐一拐的溜走。 「本來帶的是年輕的長髮妹,後來變短髮的」王國榮說,他向警衛告知,有住戶剛肇事逃逸,要警衛幫忙通知,後來于男就跟一位中年婦女走出,還不斷跟警方辯稱是「媽媽開車載我啦,怎樣!」後來自己和警方、司機識破他,不斷向兩人勸導,最後媽媽才承認是兒子闖禍,但于男因酒醉情緒激動,不但回車上拿棍棒,還動手推警員、辱罵三字經,幸好被及時壓制逮捕,他乖乖配合。 警方表示,在實施酒測前,有告知母親若冒名頂替,將觸犯偽造文書罪,但由於在做筆錄前,母親已承認是兒子肇事,由於偽造文書罪未遂者不罰,因此只有依規定將于男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