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 - 馬路三寶

各種 違反 的三寶行為

BDY-0362 2023 【BDY-0362】11   鳳山區龍成路10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20日18點34分,鳳山區龍成路10號,車號BDY-036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NLD-0776 2023 【NLD-0776】違規跨越雙白線 (已舉發)

2023/08/26 AM06:15 新北市新店區 碧潭橋往北新路方向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8/26 下午 12:41:23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826124110682125,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8/26 06:15 違規地點:新店區碧潭橋往北新路方向 違規車號:NLD-0776 違規類別:違規轉彎之處罰(48條) 違反法條:第48條第1項第02款 處理情形:舉發 承辦人:廖述翔 承辦人電話:02-22102921 新店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6.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2357-MZ 2023 【2357-MZ】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8/06 AM07:57 新北市中和區 環河西路三段過中原三街路口 往板橋方向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8/6 上午 10:53:03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806105310458831,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8/06 07:57 違規地點:中和區環河西路3段過中原三街路口 往板橋方向 違規車號:2357-MZ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製單舉發。 承辦人:王奕 承辦人電話:02-22268955 中和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3.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BNQ-0102 2023 【BNQ-0102】11   鳳山區五甲二路323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4日16點56分,鳳山區五甲二路323號,車號BNQ-010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ARZ-6370 2023 【ARZ-6370】11   三民區博愛一路12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1日17點03分,三民區博愛一路129號,車號ARZ-6370,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BJN-7672 2023 【BJN-7672】11   鳳山區五甲二路323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4日16點56分,鳳山區五甲二路323號,車號BJN-767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188-3B 2023 【188-3B】斑馬線違規停車 (已舉發)

2023/08/19 PM13:18 新北市板橋區 貴興路與稚暉街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8/19 下午 02:41:29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819144110611243,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8/19 13:18 違規地點:板橋區貴興路與稚暉街路口 違規車號:188-3B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1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洪笙復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NLJ-2082 2023 【NLJ-2082】NLJ- 違規逆向行駛 (已舉發)

2023/08/19 PM13:37 新北市板橋區 南雅南路一段5巷14號旁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8/19 下午 02:58:56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819145810611387,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8/19 13:37 違規地點:板橋區南雅南路1段5巷14號旁 違規車號:NLJ-2082 違規類別:違規爭道之處罰(45條) 違反法條:第45條第1項第03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洪笙復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AWB-6196 2023 【AWB-6196】11   鳳山區五甲三路64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2日12點10分,鳳山區五甲三路64號,車號AWB-619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8083-TX 2023 【8083-TX】11   鳳山區五甲二路38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4日16點56分,鳳山區五甲二路389號,車號8083-TX,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5133-MF 2023 【5133-MF】11   鳳山區五甲二路641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4日16點54分,鳳山區五甲二路641號,車號5133-MF,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AFZ-9887 2023 【AFZ-9887】11   前鎮區三多三路19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1日17點14分,前鎮區三多三路199號,車號AFZ-988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8月1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BFC-0731 2023 【BFC-0731】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 (已舉發)

2023/08/07 PM12:05 新北市新莊區 公園一路與公園一路70巷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8/7 下午 01:36:51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807133610469935,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8/07 12:05 違規地點:新莊區公園一路與公園一路70巷口 違規車號:BFC-0731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2款 處理情形:依違規事實舉發。 承辦人:黃玟瑄 承辦人電話:02-29921043 新莊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8.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AQT-2707 2023 【AQT-2707】11   前鎮區崗山南街與崗山橫街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1日17點41分,前鎮區崗山南街與崗山橫街口,車號AQT-270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8月1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BQD-8282 2023 【BQD-8282】11   前鎮區三多三路13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1日17點15分,前鎮區三多三路139號,車號BQD-828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8月1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P5-5238 2023 【P5-5238】11   前鎮區二聖路67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1日17點27分,前鎮區二聖路67號,車號P5-523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8月1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6989-P8 2023 【6989-P8】轉彎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8/15 PM21:24 新北市板橋區 大觀路一段29巷179弄與南雅西路一段31巷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8/15 下午 10:00:09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815220010555199,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8/15 21:24 違規地點:板橋區大觀路1段29巷179弄與南雅西路一段31巷路口 違規車號:6989-P8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洪笙復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2023 [Uber 皇冠大車隊]違規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於1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1年僅得扣抵2點)。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民眾得檢舉。

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強化道路交通安全 立法院112年4月14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共34條,修正內容涵蓋「速度管理」、「駕駛人管理」、「車輛管理」三大面向,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四大核心,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次: 一、強化停讓保護行人: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並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增訂明確行人可通行之交岔路口(未劃設行人穿越道)均納入;未停讓罰鍰上限由新臺幣3,600元提高至6,000元;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處吊扣(銷)駕駛執照處罰。 二、提高無照駕駛罰則:明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等均為無照駕駛之情形;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之罰鍰上限由新臺幣12,000元提高至24,000元;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因酒駕吊扣(銷)駕駛執照再無照駕駛者,加罰12,000元(機車、小型車)或40,000元(大型車);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加重處罰吊扣牌照;增訂應通知14歲以上未成年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無照駕駛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再增加加重拒檢罰鍰新臺幣15,000元至45,000元;除有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加重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年限為4年。 三、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授權子法訂定應記違規點數之條款、點數及通知程序等事項;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於1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1年僅得扣抵2點);增訂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為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且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時,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或加倍罰鍰之處罰規定;延長因未辦理歸責而改記汽車違規紀錄之累計期間。 四、加重危險駕駛罰則:將嚴重超速由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提高罰鍰上限由新臺幣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危險駕駛態樣並增加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依法應負刑責時可加重二分之一。 五、另本次修正第7條之1,增加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包括保護行人通行如在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另亦包括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在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等違規行為均納入民眾得檢舉之項目。 六、此外,為鼓勵文化保存及記錄歷史,使古董車活動帶動產業發展,本次亦修正第15條,增訂古董車得領用專用牌照但需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及其違反規定之罰責。另為加強牌照管理,防止有心人利用車輛吊扣牌照後再受吊銷牌照處分可立即重領牌照,本次修正第66條增訂吊扣期間行駛致吊銷牌照者,應於原受吊扣處分期滿,始得再依受吊銷處分期間後方得重新領照等規定。 交通部指出,本次修法除加重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違規行為之相關罰責及保障行人安全外,修正案中將違規記點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授權子法規定,為道路交通管理之重大變革,可提升相關處罰規定因應交通安全維護之時效性,避免駕駛人經常性違規,促使其心生警惕保持良好駕駛行為,並可即時導正違規駕駛人交通安全觀念與駕駛行為,將有助不適任駕駛人退場,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部將儘速與相關單位研商完成施行準備作業,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 聯絡人 路政司趙晉緯專門委員 聯絡電話 02-23492150 https://www.motc.gov.tw/ch/app/news_list/view?module=news&id=14&serno=f8388bee-2267-4758-9782-499888bc332d  台北Uber 皇冠多元計程車車隊劉伯烏 0933560023 LINE ID : 0933560023 對Uber 駕駛夥伴最友善的車隊-皇冠多元計程車車隊-Uber 博士劉伯烏推薦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37號 入隊Uber 皇冠車隊櫃檯請指名劉伯烏介紹的。 歡迎找劉伯烏團購買 TOYOTA 皇冠Crown 油電皇家版207萬 油電貴族版157萬 加入Uber 台北桃園皇冠車隊,成為Uber 皇冠大車隊尊榮駕駛。(註:Uber 台中、高雄、新竹、台南 目前無尊榮車款) 台北(Uber 信義區) Uber 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37 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7:3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2-2745-8688 台北(Uber 北投區) Uber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台北市北投區承德路 7 段 401 巷 1028 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30~18:0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2-2892-5588 桃園(Uber 蘆竹區) Uber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桃園市蘆竹區中興六街 2 號 1 樓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12:00~18:0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3-313-2305 Uber 高雄皇冠大車隊(Uber 鼓山區) 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興隆路 15 號 服務專線:07-771-0277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 ~ 18:00 ​(最後報到時間為 17:30) 「以色列人因着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 ‭‭希伯來書‬ ‭11‬:‭30‬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heb.11.30.CUNP-神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我們因着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希伯來書‬ ‭11‬:‭1‬-‭3‬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heb.11.1-3.CUNP-神 「第七日清早,黎明的時候,他們起來,照樣繞城七次;惟獨這日把城繞了七次。 到了第七次,祭司吹角的時候,約書亞吩咐百姓說:「呼喊吧,因為耶和華已經把城交給你們了! 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毀滅;只有妓女喇合與她家中所有的可以存活,因為她隱藏了我們所打發的使者。 至於你們,務要謹慎,不可取那當滅的物,恐怕你們取了那當滅的物就連累以色列的全營,使全營受咒詛。 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要歸耶和華為聖,必入耶和華的庫中。」 於是百姓呼喊,祭司也吹角。百姓聽見角聲,便大聲呼喊,城牆就塌陷,百姓便上去進城,各人往前直上,將城奪取; 又將城中所有的,不拘男女老少,牛羊和驢,都用刀殺盡。」 ‭‭約書亞記‬ ‭6‬:‭15‬-‭21‬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jos.6.15-21.CUNP-神

BGT-9387 2023 【BGT-9387】並排臨時停車 (已舉發)

2023/08/15 PM13:26 新北市新莊區 公園一路28號旁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8/15 下午 05:11:49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815171110551889,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8/15 13:26 違規地點:新莊區公園一路28號旁 違規車號:BGT-9387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4款 處理情形:依違規事實舉發。 承辦人:張旭紳 承辦人電話:02-29083119 新莊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8.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AKM-5778 2023 【AKM-5778】轉彎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8/15 PM13:21 新北市板橋區 板城路與華香橋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8/15 下午 04:56:01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815165610551761,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8/15 13:21 違規地點:板橋區板城路與華香橋路口 違規車號:AKM-5778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洪笙復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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