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 馬路三寶

各種 檢舉 的三寶行為

2017 交通亂?事出有因

小小一個路口...違規數量驚人 內側右轉、路邊起步不檢查後方、路口停車、並排停車、搖搖晃晃卡在車道上擋路... 要是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就不用辛苦上班啦 逆向阿桑還撞我欸靠,護弓掉漆

A7-8800 2017 【A7-8800】一中街佔據左轉到三寶

檢舉車號A7-8800車輛於2017年08月11日8時00分~8時20分以內(因為行車紀錄器時間不準 大概知道確切時間範圍)於台中三民路三段與太平路交叉口號誌燈下(一中街)交通違規! 對方占用剛號誌的左轉車道 然後本來要過去突然緊急煞車!害我差點撞上去!

2017 三寶小黃逆向還閃大燈 重機騎士不爽狂逼退

三寶再升級!小黃逆向閃大燈最後倒車「這樣做」讓人超傻眼 差點出人命!這樣逆向行車要吃罰單 高雄市三民區發生一名重機騎士騎車行經大昌路段,一輛計程車疑為超車,突然逆向行駛進入重型機車車道,機車騎士緊急煞車才未撞上計程車,事後有人將影片PO上網,三民二警分局交通組今天指出,計程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駛入逆向車道,可依法開罰600元至1800元。 這起計程車險撞上重機車發生於本月5日晚間8點多,有網友將影片PO上爆怨公社,過程驚險萬分,網友批評計程車逆向行車,差點撞上重機車。 轄區三民二警分局交通組今天指出,警方雖未收到檢舉影片,根據PO上網影片,計程計可能為了超車,突然駛入對向車道,警方將進行調查,查證屬實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未依規定駛入來車車道,可罰處600元至1800元。

2017 差點被移動式神主牌擊殺

從最左側直接切 自行車真該掛牌管制 不然這種移動是神主牌這樣亂搞 要是真的不小心撞下去人當場怎麼了 身上剛好沒證件至少還有車牌可以提供聯絡資訊 (不要小看聯絡資訊吼很多老人當場撞了沒事 他也不等警察來腳底抹油就跑了 事後你就等著挫勒但) 而且 就算沒有撞上這種的也能檢舉違規 讓移動式神主牌得到應有的制裁

ALA-1528 2017 【ALA-1528】紅線違規停車

車主在旁邊買東西 看我想拍照就過來在車邊 也不移車,我手機就收起來用行車紀錄器檢舉

1130-MV 2017 【1130-MV】車號   違規影片

週五上班前遇到一個不知道在趕什麼的...... 我覺得違規難免都有,大多就算了體諒他人. 平常行車紀錄器都不會拆記憶卡下來看..... 但是你短短的3-4分鐘內四個違規, 讓我逼不得已的想要抱怨你! 1.違規逆向超車於本人 2.壓過雙黃線 3.逆向行駛車道 4.闖紅燈 我真的不知道你是屎在滾還是怎樣 ? 馬路都是你家開的 別人的生命安全都不重要. #新北市檢舉系統很難用 #第一次用才發現只能傳4個檔案 #每個檔案還只能最多20Mb #爆怨公社讓我純抱怨

SA-7416 2017 【SA-7416】重慶北路酒泉街路口

上午08:07,對於中線未切內線再左轉其實沒想要檢舉的慾望,畢竟上班時間大家都體諒一下,但是明明已經違規了還大剌剌在回轉之後往我前面切過來,外線直接跨越三個線道切我就沒辦法接受了,雖然我還是不會檢舉,但請大家小心,這台車子在路上沒有在管你的... 車子是很明顯的粉藍色喜美不知道幾代,但是引擎還是排氣管的聲浪很清楚可以知道他來了,SA-7416,透明玻璃車窗,裡面是個梳油頭的眼鏡型男。 使用GARMIN GDR E560 行車記錄器錄製

2017 Halocam正義哥篇

HALOCAM系列行車紀錄器配備一鍵上傳功能,隨時隨地拍攝十秒短片,檢舉道路違規,亂丟垃圾等違法事件,伸張正義~我也是哥~

2017 新北市環河路上重機違規案

大型重型的素質都被你們玩壞掉了 行車紀錄器是要多少? 運動攝影機又要多少? 就一定要用手機幫你朋友後拍嗎? 還有我今天不是要把事件放大 是你不長眼 你看我用行車紀錄器幫你們拍的多帥? 還幫你們剪接勒! 最後還說我檢舉你,你就要弄我 我已覺得備受恐嚇 「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重點畫面 6秒:紅車主角出現 1分:退到後面用手機拍照 3分22秒:在後面拍照說我違規並排? 4分55秒:恐嚇 5分4秒:說我並排

2017 馬路三寶闖紅燈!  電動自行車沒有車牌  也沒有明確規範 不算機車   所以可以闖紅燈?

我一路直行 綠燈要走 前方一個媽媽載著小孩 竟然闖紅燈!! 不就我有看到有煞住 不然撞下去 你小孩在後面你想想看後果? 沒車牌我要怎麼檢舉他?

AMW-8600 2017 【AMW-8600】1708駕駛要路邊停車未打方向燈,硬是切入

時間:2017年04月29日 下午17點08分02秒 地點:806高雄市前鎮區瑞隆路400號前 違規車號: AMW-8600 事因: 剛剛檢舉的計程車723-F5前面那台轎車也 有樣學樣,未打方向燈直接切入右邊車道,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也不管後方騎士安全, 違規畫面提供給高雄市警察局處理。

2017 機車 MGB6316 硬擠擦撞

該車擦撞後看一下後照鏡還搖搖頭 後面亂鑽有違規,因為行車紀錄器的日期沒有更新,無法檢舉

2017 雲林大林國道三號:行駛高、快速公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違反交通違規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六款 晚上不開燈也是奇耙,是夜盲俠還是裝帥我不知道?不開燈你還佔內線道。 你的命不是命,但別人要命~還是請國道警察教你開燈的要領!

TAF-510 2017 【TAF-510】為保持安全距離,強行變換車道

很急嘛?沒惹到你這樣剪我車道幹嘛?不過要稱讚你一下技術不錯,居然沒壓到槽化線,不然要可再多開一張罰單貢獻國庫,可惜了! ---------------------------------------------------------------------------------------------------------------------------------- 五楊高架路段,南下52K機場系統交流道 2017/02/17 08:35 計程車號:TAF-510,於五楊高架路段,南下52K機場系統交流道,未保持安全距離強行變換車道並插入行駛中車輛之車道前,危險駕駛. 先生\小姐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大隊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 警員xxx 聯絡電話:02-29099136分機xxx

2017 出氣片國道警嚴懲逼車惡駕駛 公共危險罪送辦

行駛國道千萬不要犯以下錯誤。國道三隊今天公布3段影片,駕駛分別因超車再急煞,以及對前車狂打閃燈逼讓道,國道警方強調,惡意逼車除吃罰單之外,恐面臨公共危險罪刑責。 影片中有一段去年11月12 日下午4點多,洪姓男子駕小貨車東行經過八卦山隧道時,疑先與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有行車糾紛,洪男竟在隧道內超車並踩煞車急停逼車,事後被檢舉。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洪男去年12月底到案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千至2萬4千元罰鍰,此外並扣牌3個月,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此外,一部帆布公司大貨車,今年1月13日傍晚6點多行經國道一號南下約209公里處及今年1月16日周女名下自小客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97公里處,都有連續密集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行為,國警開罰可處3千至6千元罰鍰。 但前方有烏龜車,難道不能閃燈示意嗎?賴協駿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賴協駿說,若前方車輛未避讓,只能逕行超車,不能持續變換燈光,去年國道三隊取締惡意逼車件數24件,今年1月也已取締1件。建議民眾若有裝設行車紀錄器,面對惡意逼車可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 不過國道員警也私下坦言,面對烏龜車若未避讓,現在行車紀錄器雖可錄影,但在無法證明車速緩慢的情況下,後方車輛若持續閃燈確實比較吃虧,但依法連續閃大燈就是違規,只能依法取締。

AST-0657 2017 【AST-0657】白色賓士自私誇張違規停車(台中公益路)

白色賓士AST-0657違停於車道中,後方汽機車只能閃避。 前段影片約20:19分,前方漸漸堵塞,本以為是交通事故,結果卻是誇張違停。後來過幾分鐘(已超過三分鐘)後覺得不該縱容此行為,因此再繞回去,結果還在... 已檢舉,但沒拍到駕駛座,雖兩支影片超過三分鐘,但是還是要看警員是否願意開單啊!! 大家看到此車多留意點,記得分享此惡劣行徑讓大眾知道。

2017 河南路福星路不打方向燈硬切的三寶

ㄐㄅ人 行車記錄器太糊無法檢舉 還好沒怎樣

2017 闖紅燈 嚴重車禍碰碰車派對

下班時段,汽車駕駛闖紅燈直行 遇上了綠燈左轉機車 兩個三寶在路口相遇會發生? ----------------------------------------------------------------- 如果你是好的駕駛,我挺妳 如果你是三寶駕駛,我檢舉 【※協助檢舉專線:senboo520@gmail.com 三寶我愛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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