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 - 馬路三寶

各種 車輛 的三寶行為

LAM-7911 2022 【LAM-7911】紅燈右轉不舉發? # @蘆竹長興路、南崁路口

20220705 紅燈右轉不舉發? 我自己也是停等要右轉的二輪,警察真的是把當我白癡。。。 #大型重機 #黃牌重機 #重型機車 #台灣交通 檢舉進度 查詢案號:111070700158 您於2022/07/07 01:59:10向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檢舉本市交通違規事件(檢舉案號111070700158)一節,茲答覆如下: 一、 經審據您所提供之「LAM-7911」號車交通違規影像,因無停止線前畫面,無法確認檢舉車輛是在號誌燈變換時停車或是號誌燈為紅燈後繼續行進而越線,於認定車輛違規尚有疑義將不予舉發。 二、 感謝您關心本市交通環境,爾後並歡迎持續提供建言及指教。 本案聯絡人:林大森 聯絡電話:03-2129756

2022 畫面曝光!小黃違規左轉擦撞 休旅車衝人行道釀6傷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民族路口,昨晚10點半左右發生嚴重車禍,1輛休旅車擦撞擦撞計程車後衝上超商前方人行道,撞倒3個路人、1輛待轉區機車、10輛路旁停放機車,包括路人、騎士、司機共6人送醫,均無生命危險。 經查,該路口有多時向燈號管制,47歲張姓司機駕駛的計程車,未等左轉燈亮即違規從三民路直接左轉民族路往仁愛國小方向前進,造成對向由40歲陳姓男子駕駛沿三民路直行外側車道的白色休旅車,因被路口內側車道1輛停等燈號準備左轉的車輛擋住視線,閃避不及撞上。 2輛汽車擦撞之後,計程車停在路中央,休旅車則失控衝向路旁,先撞倒1輛由40歲羅姓男子停在路口待轉的機車,接著衝上超商前方人行道,撞到柱子才停下,過程中撞傷許姓、林姓、陳姓路人、以及10輛路旁停放機車,現場一片狼藉,路過民眾嚇到趕緊報案。 救護車先將3名受傷路人送醫,接著休旅車陳姓駕駛因手掌疼痛、待轉機車羅姓騎士肩膀疼痛、計程車張姓司機也自稱嚇到心臟不舒服,消防局再加派救護車,總共6人送醫,所幸皆無生命危險。 警方初步調查,2名汽車駕駛均無飲酒,主要肇因是計程車違規未依燈號轉彎,詳細原因仍待進一步鑑識調查釐清。

2022 掃蕩噪音車及防制酒駕 中和警強化執法攔查取締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部分車友為追求一時快感,駕駛改裝機車馳騁市區道路,不但影響其他市民用路安全,而且製造噪音擾人安寧。中和警分局統計轄區111年通報改裝致噪音車輛及危險駕車等案件,駕駛人平均年齡層落在18至25歲。有鑑於此,因應暑假即將到來,中和警分局蒐集改裝汽機車輛經常行駛路段,不定時不定點針對各類交通違規車輛加強稽查取締。 中和警分局指出,經統計,自111年6月份迄今,共通報156件非法改裝排氣管致噪音機車,後續將由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裁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此外,中和警強化執法作為,舉發非法改裝如變更頭燈、車身顏色、改裝HID、LED燈泡等計74件、無照駕駛28件及相關交通違規35件,依法告發處新台幣9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並責令其檢驗及改正,以改善車輛噪音擾民及維持交通秩序與安全;另為防制酒駕情事,維護市民用路安全,中和警針對轄內聯外道路、橋樑及易飲酒場所周邊鄰近路段規劃路檢點,強化攔停稽查酒駕勤務,對於酒駕者絕不寬待。 中和警分局呼籲,因應即將到來的暑假期間,為遏止酒駕及改裝汽機車排氣管擾寧等非法行為,以確保交通安全,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酒後駕車或騎乘改裝車輛除為往來用路人帶來嚴重危險及噪音外,也替自己帶來刑責、罰單、驗車麻煩,甚至生命身體危害的風險。而酒後駕車更屬重中之重,飲宴無論是飲用酒類或食用含酒精成分菜餚,若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都會加重處罰,10年內累犯者更會公布姓名及照片,造成名譽損失,不可不慎。因此,籲請民眾若於餐會中飲酒,請搭乘計程車、大眾運輸工具或指定未飲酒者駕駛、洽詢代駕者等方式,千萬不要酒駕;同桌飲宴者彼此也要互相叮嚀提醒切勿酒駕上道,讓大家共同維護安心的用路環境及良好的生活品質。

2022 閃避橋上忽然剎停車輛 觀速能力的重要

通勤時間的191縣道蘭陽溪橋梁段.車輛會視車流維持勻速前進或是加速過橋. 上橋時注意到白車追上並跟在平行行駛的廂型車跟卡車的後面, 我忽然發現接近率很高(用標線判斷距離約50m以內). 決心扣引前後剎車後開始劇烈減速, 靠近白車約20m時意識到因為車尾抖動導致後輪似乎抓地不足而無法完全剎停, 我身體向後坐, 略鬆前剎以獲得一定的偏向能力, 並在5m內閃過白車右後車尾做車道分割, 穿過從完全減速到徐行的卡車跟廂型車. 至於它們為何驟然停車則無法理解; 心裡只想著還好之前拍過的那幾台咬尾巴王還沒上橋, 不然這部影片就會是另一個主題了.

2022 超車三寶對蟹行三寶按喇叭

綠燈起跑後注意到左後方的車可能會干涉到我的行車線, 所以向右避開. 紅車超越我後很像要去推撞我前面的機車但是又擺正. 我心中的疑惑是這個駕駛怎麼直線都開不好. 然後蟹行車剛好同時映入眼簾. 第一輛機車閃過, 第二輛跟紅車別無選擇只能減速. 我兩側照後鏡都是強光, 沒有選擇只能減速略靠紅車右側留一條最後活路, 然後祈禱後面的車都會減速. 承德路其實是一條總體車速不算慢的一條道路. 今天的事件是一個好的例證; 我們要反覆訓練所有的車輛駕駛人觀速, 注意接近率, 隨時準備完全減速, 注意行車路線, 避免碰撞, 心態跟情緒要放鬆. 祝大家行車平安!

BGA-0778 2022 【BGA-0778】1110528   南屯區大墩十二街654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5月28日17點28分,南屯區大墩十二街654號門口附近,車號BGA-077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反映車輛交通違規一事,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經查本案車輛違規屬實,業依法逕行舉發在案

ADD-1609 2022 【ADD-1609】1110509   鳳山區自強一路188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5月09日07點28分,鳳山區自強一路188號門口附近,車號ADD-160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來信反應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1案,已由本局鳳山分局派員查處,經檢視所附相(影)片該車交通違規,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2022 最後一天 生命會自行尋找出路,老司機都會找到可走的空隙 -12-31 桃園樹仁三街車禍 /台灣交通  Traffic in Taiwan, Dashcam.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樹仁三街/介新街/建新街 . 注意行人通行號誌倒數秒數,預告交通號誌即將變換,估算通過路口所需時間. . 綠燈才過,別成為堵塞的第二個原因. . 讓,他過不去,你也別想過,違規實屬非常手段. . 非常時期,需要非常駕駛方法。 . 慢,別好奇車禍,二次車禍就是這樣發生的. . 風險因素,晚上 x上下班尖峰時間 x 年輕人 x 性能車 x ..... . 小碰撞,粉筆畫線,雙方車輛,4個輪胎位置[],四個保險桿位置[]. . 拍照,前後左右,碰撞位置,交通標誌、號誌、標線等. . 2019最後一天,跨年煙火也變味.

3536-V8 2022 【3536-V8】1110429   鳳山區武慶二路172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29日14點28分,鳳山區武慶二路172號門口附近,車號3536-V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應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1案,已由本局鳳山分局派員查處,經檢視所附相(影)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2022 直擊!騎士撞車怒提告 揪竟在滑手機

一名林姓男子開車行經竹縣山區路上時,與一輛機車發生碰撞,遭騎士提告過失傷害,但林男的行車紀錄器卻拍下騎士當時疑似正在滑手機,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網友認為汽車駕駛應該是無責,「對付這種三寶,一毛都不用給」。 汽車駕駛上傳影片發文,當時時速30多,看到對方後就往右打煞車了,騎士卻未減速撞上車頭,後續請保險公司處理,接到警方通知說被對方提告過失傷害,現在肇責比例是5:5,駕駛詢問,當時並未提供行車紀錄器,需要新申請肇責重申嗎。 網友看完影片紛紛表示,「這下打臉了,還想5:5?你已停車了對方自己撞上的,就是因當初未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對方才敢提告」、「將行車紀錄器畫面送鑑定,應訊時告知檢察官:對方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且使用手機」。

2022 原來國道超車這種距離警方無法判定

4/6您在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事 (案件編號:RV-2022031900****),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BMG-****號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違規事項,並檢附採證錄影檔案資料佐證1案。本案經檢視行車影像記錄器資料,因變換車道之「安全距離」實務上無法比照車輛行駛中前、後車應保持之安全距離,參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5 年交字第415號行政判決,既無法確定汽車之速率,則認定與您車輛間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似嫌率斷,又行車紀錄器設置之高低、及鏡頭之遠近,亦會影響所攝入與前車間之距離,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敬祈見諒。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您於111年04月08日致本局首長信箱(案件編號DM-2022040800****號)留言意見辦理事,答復如下: 1.有關您對本大隊查處違規檢舉(案號:RV-2022031900****)交通違規提出疑義1案,本案再經檢視您所提供影像,惟依攝錄影資料畫面判定變換車道行車安全距離,囿於拍攝之遠近、角度及以目視判定等因素,其誤差頗大,至多僅為參考,無法替代以實測數據或標線認定之正確性,舉證力尚屬薄弱,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尚請諒查。 2.另查有關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匝道超車及跨越槽化線區行駛等違規情事,本大隊長期以來均積極要求執勤同仁加強取締重大惡性違規,並列為重點督導項目,持續執行是項等違規取締工作。 3.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0806-XP 2022 【0806-XP】1110423   鳳山區五甲三路148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23日17點54分,鳳山區五甲三路148號門口附近,車號0806-XP,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應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1案,已由本局鳳山分局派員查處,經檢視所附相(影)片該車交通違規,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TDV-1552 2022 【TDV-1552】1110410_多元計程車車牌號碼 羅斯福路4段台大前方惡意逼車、多項違規

奇怪,旁邊快車道超空,硬要逼機車讓路是吧? 沒關係,你敢違規我就敢檢舉,先繳個3000元罰單吧。 可惜那天不是開車,不然可以再好好玩你。 備註:當天在文山區的羅斯褔路4段時,該車輛亦有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MTK-9095 2022 【MTK-9095】193807|在顯有妨礙他人通行處所停車|並排停車|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256-THQ|3326-NK||MTK-8603|MAU-5161|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並排停車 #在顯有妨礙他人通行處所停車 時間:2022年04月14日 晚上19點38分06秒 地點:802高雄市苓雅區復興二路45號旁 違規車號: 256-THQ(擋住車道不讓行) 3326-NK(並排停車) MTK-9095(並排停車) MTK-8603(並排停車) MAU-5161(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事因: 前方路邊聚集一堆車, 可能是要買香港發財燒臘, 一堆車輛並排停車,佔用道路, 接著一台機車突然起步擋住我的去路, 騎士伸手,說要讓我行,但也不後退, 我於是打方向燈往左邊車道移動, 左邊車道後方的車差點跟我撞, 接著直行不久,左後方那台機車, 就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飄移到右邊車道! 影片含截圖提供給高雄市警察局處理。

7C-4755 2022 【7C-4755】194248|並排停車||

#並排停車 時間:2022年04月14日 晚上19點42分43秒 地點:806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92號旁 違規車號: 7C-4755(並排停車) 事因: 準備直行,一堆車輛並排停車! 違規影像含截圖,提供給高雄市警察局。

MZU-6992 2022 【MZU-6992】|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危險駕駛 |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

#逆向行駛 #危險駕駛 #跨越雙黃線 #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 時間:2022年04月13日 晚上20點11分57秒 地點:830高雄市鳳山區黃埔路101巷與黃埔路口處 違規車號: MZU-6992(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危險駕駛) BJJ-2300(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危險駕駛) 事因: 行駛黃埔路,見騎士雙載,有打左轉方向燈,就一路向左, 並跨越雙黃線,持續逆向行駛在黃埔路上, 後方汽車可能覺得機車太慢,開始跨越雙黃線, 車輛開在雙黃線上行駛,且車速越開越快, 結果前方有計程車違規迴轉, 跨越雙黃線的汽車急踩煞車,差點撞上! 且又往左偏,逆向,再度跨越雙黃線, 把車輛開在雙黃線上行駛, 影片含截圖提供給高雄市警察局處理。

AZZ-6701 2022 【AZZ-6701】|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 |危險駕駛 |並排停車

#違規佔用車道 #危險駕駛 #並排停車 #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 時間:2022年04月13日 晚上20點06分57秒 地點:83051高雄市鳳山區博愛路361號旁 違規車號: AZZ-6701(並排停車 、危險駕駛) 事因: 行駛經過全聯福利中心Pxmart 鳳山博愛, 見汽車駕駛,車子打斜,要迴轉的樣子, 整台車子擋住我車去路,只能被迫左切, 我左邊還有車輛通行,明明全聯對面有提供 停車場,該車還這樣停車,影響用路人安全, 影片提供給高雄市警察局處理。

2022 對向車輛停等紅燈被撞

對向車開車門 才發現出事了 我也被這種三寶撞過 感同身受啊

7760-E7 2022 【7760-E7】195813小客車買水果貪圖方便,併排停車佔用轉彎車道

#併排停車 #佔用轉彎車道 # 違規停車 時間:2022年03月22日 晚上19點58分14秒 地點:830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二段88號旁 違規車號:7760-E7 事因: 小客車駕駛買水果貪圖方便,與機車並排停車, 並占用右側混合車道停車,讓右轉車輛無法右轉, 被迫要走直行車道! 違規影像截圖,提供給高雄市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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