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 第56條 的三寶行為
經查112年01月11日17點16分,鳳山區自強一路214號,車號BAC-892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有關來信反映之交通違規事項,經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本案依檢附之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經查112年01月06日17點32分,前鎮區三多三路205號,車號BED-159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月6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經查112年01月04日17點06分,新興區中山一路與玉竹一街口附近,車號ALU-862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01-04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201041206,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經查112年01月11日20點41分,新興區六合一路104號,車號BJQ-122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01-11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201111637,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經查112年01月09日07點38分,三民區十全二路34號,車號BND-223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月9日反映(A11201091033)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經查112年01月05日15點05分,三民區力行路89號,車號BEY-639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月5日反映(A11201053457)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經查112年01月04日07點21分,鳳山區自強一路與南光街口附近,車號ADB-376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有關來信反映之交通違規事項,經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本案依檢附之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經查112年01月05日17點16分,前鎮區三多二路437號,車號AMP-677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月5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經查112年01月04日07點21分,鳳山區自強一路與南光街口附近,車號ARD-387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有關來信反映之交通違規事項,經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本案依檢附之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經查112年01月03日17點21分,苓雅區三多二路229號,車號BDT-938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01月03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經查111年12月29日17點17分,前鎮區三多三路209號,車號AFZ-988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12月29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經查111年12月18日13點03分,前鎮區永豐路36號,車號BEV-237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12月18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經查112年01月03日17點10分,新興區中山一路與玉竹一街口附近,車號AXY-776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01-03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201031408,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經查111年12月03日14點01分,南屯區大墩路810號,車號1798-HW,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反映車輛交通違規一事,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經查本案車輛違規屬實,業依法逕行舉發在案
經查111年12月03日14點00分,南屯區大業路188號,車號BLY-569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反映車輛交通違規一事,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經查本案車輛違規屬實,業依法逕行舉發在案
經查111年12月03日14點01分,南屯區大墩路762號,車號REA-935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反映車輛交通違規一事,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經查本案車輛違規屬實,業依法逕行舉發在案
經查111年12月03日13點55分,南屯區大業路197號,車號AYP-258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反映車輛交通違規一事,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經查本案車輛違規屬實,業依法逕行舉發在案
經查111年12月14日17點11分,前鎮區三多三路199號,車號AMM-370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12月14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經查111年12月21日07點22分,鳳山區自強一路與南光街,車號BDR-050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有關來信反映之交通違規事項,經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本案依檢附之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經查111年12月02日11點26分,前鎮區三多三路139號附近,車號AAK-338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12月02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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