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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蘇國輔/臺中市報導】 中市警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警員蔡鴻仁、陳鴻霆、實習生陳致維於111年10月15日23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機車停在西區公正路某騎樓疑似遭竊,警方到場發現原來是民眾記錯停放處,不到3分鐘就將車輛尋獲。 56歲的陳姓婦人向警方表示,自己傍晚時將機車停在公正路某騎樓,接著就去臺中爵士音樂節看表演,活動結束後準備騎車回家,卻發現居然機車不見了!婦人說自己在附近繞了很久都找不到,因為當時已經很晚了,心裡相當著急,只好報警請求協助。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先調閱行車軌跡,發現最後使用人確實是陳姓婦人,而且車輛在婦人欣賞音樂時段沒有行車紀錄,因此員警研判應該是記錯停放位置。陳員先安撫婦人情緒,並詢問婦人行經路線,試圖喚起婦人停車的記憶,但陳姓婦人向警方表示「我從公益路就騎過來這邊停了!」,認為自己應該不會記錯,陳員便向陳姓婦人說「沒關係,我們先找看看,妳稍等一下」,警方便以步行方式到附近尋找,想不到話才剛說完不到幾秒,就聽到實習生陳致維大喊「在這裡!」,警方在離婦人所述停放處不到50公尺的騎樓找到婦人的愛車,婦人見到愛車,心中的擔憂終於放下,立刻向警方道謝,同時也對警方感到相當不好意思,原來是自己記錯位置,對於警方熱心且高效率為民服務精神表示認同。 第一分局提醒,近日有爵士音樂節相關活動,市民朋友前往參加時應注意周遭交通管制情形、切勿違規停車,民眾將愛車停放適當位置後可拍照記錄,或是注意附近明顯地標,避免遍尋不著;參與活動應留意自身財物,不讓宵小有機可乘,警方亦結合爵士音樂節於現場進行交通安全及犯罪預防各項宣導,民眾若需警方幫忙可上前詢問或撥打110報案專線求助。
相關記者內容請參閱:http://www.hsuchunghsin.com/news/news-1020.html根據消息來源所提供之資料,黃姓車司機(計程車車號:DTC-3076)在2018年8月10日至2020年4月9日期間,因交通違規而收到50張交通違規罰單,其中卻有22張交通罰單被台南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免罰,免罰比例高達五分之二以上,此由下表統計可證,黃姓司機在該期間中所受到交通罰單有高達五分之二以上的免罰比例。 黃姓司機所受到的50件交通違規罰單,經分析,其中有14件是歸仁分局所舉發,而且以違規地點統計可知,50件中有12件發生在歸仁,7件在發生仁德,3件在東區,這表示該司機有東區、歸仁及仁德地緣關係。據消息指出,該名黃姓司機為民進黨蔡筱薇議員的舅公,經查證前述違規地點多在東區、仁德,歸仁與其間之高速公路,此一消息應屬正確。蔡筱薇從2018年12月25日擔任第三屆台南市東區市議員至今,不僅擔任議員期間其舅公黃姓司機交通違規免罰比例過高,黃偉哲市長繼續加以容任偏袒,甚至在蔡筱薇擔任議員之前(2018年8月10日到2018年12月25日)之擔任民代助理時期即有此一種情況,對於一般市民而言,非常不公平,因此,南市政府應公布此22件免罰罰單之免罰理由。尤其是目前台南市政府正推動科技執法,有很多市民在不慎違規之下,就被拍照取締,市民收到交通違規罰單機會大增,因此,市民有更大的期待,台南市政府應公告該22件之免罰理由。市民如果受到交通違規罰單,當然依循法律受罰,不應該因有特殊背景而予以免罰,讓法規執行公平性受到質疑,造成同樣都是收受罰單得市民,卻有人得以免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