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 - 馬路三寶
各種 左轉 的三寶行為
遇到匝道儀控 安全順暢地匯入高速公路主線 | 自動駕駛那麼方便,為什麼不用 | 實價登錄報錯隨便都比交通違規罰得多 不只匝道儀控 很多時候停等紅燈我也不會太貼停止線 主要目的就是可以在轉綠燈前就緩緩放開剎車準備前進 這讓你在綠燈的時候,就可以有比別人高的速度通過停止線 後面的車如果有跟上,其實能通過紅綠燈的車次是變多的 我實在是很搞不懂沒有ACC不會開車的那種人 PTT上還看過有人說因為有ACC,讓他少撞了好幾次車 我看這種人還是別出門害人吧 根本都沒在關心路況才會被ACC救好幾次 我甚至連定速都不愛用 台灣根本沒有環境讓用路人可以用110穩穩走完整個行程 三不五時就出現內線龜跟中外線並排,全部塞成一坨 超過這坨車,中間一片空,後面又出現一坨車 各種交通違規想盡辦法在除罪化 晚上10點不妨礙安全、救災可以停紅線 哪個官員倒是出來說說怎樣的標準是不妨礙安全、救災? 再說,如果不妨礙安全、救災,那一開始畫紅線是在畫什麼意思的? 自己立了法,然後再用奇怪的理由打破這個規則 交通違規想盡辦法不罰 實價登錄罰的可兇了 低消一次就是三萬 還幾乎沒得商量 這罰鍰還真的是很奇妙
後車固然有他的過失 必須承擔一定肇責 但是對於隨意「變換動線」 完全沒在顧及後方車輛的駕駛人 還想用「前、後車關係」來完全免責? 想得美咧! 更離譜的是靠車道右側行駛卻左轉 或是靠左側行駛的想右轉 這種的說想怎麼騎就怎麼騎的騎法 讓本來騎好好的「直行車」 要怎麼預見危險? 我現在所說的都是以 兩車像併行又不是完全併行的那種 -----) -----) 如果是兩車「前後有一段距離」 ex.3~5個車身 ----) -----) 當然就稱不上「併行」 而是大概率為「前、後車關係」了 這時不管前後車有沒有動線重疊 後車都應該要有注意前車動向的義務了 -------------------------------------------------------------------------- 有保險、車險、車禍調解問題想洽詢?
早上差一點點被三寶機車給害了,好里加在我都有注意狀況,要左轉不走內側轉彎道,硬是要從外側切進來;害了另一個女生騎士被擊落....TMD這年輕人要自殺也別拖別人下水。天龍國的人真TMD夠冷漠,看到事故當成沒看到,我還真的沒辦法當成沒有看到,趕緊把車慢慢往路邊停車-下車處理看看女騎士的狀況,當下看起來她應該還可以應答,這時候紅燈也是沒有人願意出手幫忙,幹!先打110報案講車禍事故地點&簡述狀況,也請110通報消防隊派救護車。此時又另一位年輕女生也來幫忙,就也沒看到其他人停下車來協助;這時我開譙這個肇事的年輕人,你他媽的腦袋有問題嗎? 我有夠氣的;回過頭跟被擊落的女騎士+line,到公司把行車記錄器檔案用line 傳給她,也聯絡她-已在馬偕醫院接受治療。希望她沒受到大傷害&早日康復。騎車不是想轉就轉,要鑽就鑽。人啊-不要當你看到事故發生當下,當做沒看到,幹-那天你要是不小心出意外,沒有人出手幫忙,別講世人冷漠。這是我第二次處理機車車禍事故,還真的希望大家騎車照規矩,你急那1-2秒,但萬一遇到了,那就是你此生最後的那1-2秒。 最後,天龍國的人-上班時段大家都趕著到公司,別那麼冷漠&自私。幹-08還是很氣,雖然我到公司遲到,但我覺得做的事是對的。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民族路口,昨晚10點半左右發生嚴重車禍,1輛休旅車擦撞擦撞計程車後衝上超商前方人行道,撞倒3個路人、1輛待轉區機車、10輛路旁停放機車,包括路人、騎士、司機共6人送醫,均無生命危險。 經查,該路口有多時向燈號管制,47歲張姓司機駕駛的計程車,未等左轉燈亮即違規從三民路直接左轉民族路往仁愛國小方向前進,造成對向由40歲陳姓男子駕駛沿三民路直行外側車道的白色休旅車,因被路口內側車道1輛停等燈號準備左轉的車輛擋住視線,閃避不及撞上。 2輛汽車擦撞之後,計程車停在路中央,休旅車則失控衝向路旁,先撞倒1輛由40歲羅姓男子停在路口待轉的機車,接著衝上超商前方人行道,撞到柱子才停下,過程中撞傷許姓、林姓、陳姓路人、以及10輛路旁停放機車,現場一片狼藉,路過民眾嚇到趕緊報案。 救護車先將3名受傷路人送醫,接著休旅車陳姓駕駛因手掌疼痛、待轉機車羅姓騎士肩膀疼痛、計程車張姓司機也自稱嚇到心臟不舒服,消防局再加派救護車,總共6人送醫,所幸皆無生命危險。 警方初步調查,2名汽車駕駛均無飲酒,主要肇因是計程車違規未依燈號轉彎,詳細原因仍待進一步鑑識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