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 - 馬路三寶
各種 傷 的三寶行為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15625 我們的頻道 ➔ http://video.ltn.com.tw 這裡也看得到我們 ➔ https://www.dailymotion.com/LibertyTimes 離奇!彰化市今天凌晨驚傳一起機車對撞車禍,黃姓男子騎機車準備左轉巷道時,與對向施姓男子的機車發生對撞,兩車纏成一團,兩名男子都倒地不起,消防局據報派員趕往搶救,黃男送醫急救仍告不治,離奇的是其身上並無明顯外傷,初判疑為內出血致命,尚需進一步釐清,施男則受重傷在加護病房治療,警方已針對該起事故肇事責任與原因展開調查。
彰化地檢署與彰化縣芳苑分局 鑑定時速50無超速(不具結、不負責,卻推翻被告自白超速,並成為事實的証俱) 超速變不超速,87公里變50公里,創造「守法」假象 警察不給聽影片聲音,企圖掩蓋45公尺「慢」字前有喇叭聲 讓45公尺變3公尺才發現人,企圖逃避「注意義務」 無剎車、無悔意、無探望,以上檢察官當作沒看到 最後力保被告危險駕駛行為變「無肇事責任」,終不起訴 請問這還有良心嗎?眼裡還有司法公平正義嗎? 刑法 刑法第284條第1項:「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是否構成「過失」,則以是否具備「注意義務」為前提。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 司法實務上,車主並非因為有絕對路權,就可以免除所有事故責任,仍須遵守交通法規。 如果行人隨意穿越馬路,以致駕駛人有「猝不及防」情形而發生車禍,則違規行人可能必須負起全責,車主則沒有責任;反之,若車主有絕對路權,但當時為「能避免,而未避免」狀況仍發生事故,就可能有相關刑、民事責任。 發布單位: 交通警察大隊 問題: 如何認定危險駕車行為? 回覆: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嚴重超速)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發布日期: 108-01-07 轄區分局: 交通警察大隊 檢察官與員警交出的資料,顯示, 「超速」87公里,變「無超速」 50公里, 企圖創造被告「守交通法規」的假象。 45公尺「大按喇叭」明顯已作出反應看到人, 說法變「3公尺」才發現有人,才進而追撞, 企圖逃避「注意義務」, 創造「無法避免」車禍的假象, 從警察的口裡說出,是檢察官的指示, 從刑事調查資料顯示,是檢察官命警察去調查路長, 並自行鑑定與研判,卻不交由「學術鑑定」單位去做專業鑑定, 還自行推翻被告的自白,並聲稱自己的鑑定是事實! 如此妨礙司法公正,不公不義的行為,來自彰化地檢署的檢察官! 我們的監察院可否徹底調查! 別讓「超速」變「不超速」 別讓「有關係」,變成「沒關係」 檢察官、警察、鄉代、被告,你們還有良心嗎? 陳鄉代在私下調解即說自己早已關說, 實際查看證俱時,處處被警員刻意隱暪事實, 如喇叭壞掉,不讓聽聲音, 無從發現45公尺入大嗚喇叭, 原來他很早之前就發現有人, 實際上經實驗發現 真正會撞上的原因 是內線切外線,不帶剎車撞上去, 才是真正撞擊主因。 事實就是 一個闖紅燈 一個危險駕駛 明明很遠,很早發現, 闖紅燈也在對向車道, 經過「實驗」, 甚至不需要緊急剎車, 都可以避免撞上 怎麼還能撞上? 真正會撞上的原因 是內線切外線,不帶剎車撞上去, 才是真正撞擊主因。 澳州的分析 35公尺的剎車距離給80公里都夠用, 但當下是45公尺就作出大嗚喇叭卻不剎車, 如果直行還可能撞不上, 但被告卻想鑽過去,就超速撞上, 但這些危險駕駛行為, 卻被一一掩蓋, 應該要互相都有肇責比例的 卻一面倒,變「不起訴」。 我們的司法需要改革, 我們需要「公平正義」 我們需要「妨礙司法公正罪」速速立法 我們需要「陪審團」制 我們需要民間「鑑定」單位 交通大隊的「鑑定」可以不用再鑑定 警察應作好自己的「紀錄」 瀆職的公務員,應「嚴懲」 公民與道德,必須入職後,需放一本在桌上。 面對那塊巨石,你只能持續不停地敲擊。一次,一人,又一次地敲 -----------------無辜計劃,克里斯,菲彼肯特(Chris Fabricant) 海水退潮就知道誰沒穿褲子游泳 ----------------------巴菲特 我不管你怎麼判,還我真相,還我公平正義,事証與事實落差太大,根本包庇 -----------------------握草 #彰化地檢署 #彰化縣 #警察局 #芳苑分局 #彰化 #地檢署 #鑑定 #錯誤鑑定 #包庇 #危險駕駛 #顏宜榛 #陳顗安 #林正郎 #陳湘斐 #沙小雯 #超速變不超速 #妨礙司法公正罪 #肇責比例 #瀆職 #公民與道德 #吃案 #陪審團 #不遵守法規 #無因果關係 #闖紅燈 #交通大隊 #交通局 #警察大隊 #公平正義
08/01 桃園市中壢區慈惠三街134號《8213-M8》#併排停車 違規人總是有各種說詞推託 下貨當然可以下 但地點很重要 是不是自私影片放上來就知道 很遺憾 台灣的職業駕駛大多都是自私的 停車位真的不足嗎? 有考慮到機車通行跟停放嗎? 有考慮到併排的危險性嗎? 沒有 #職業駕駛賺錢比較重要 #車友分享 大多車禍影片我並非當事人或我持有 都是事主自行上傳或車友投稿 若對影片內容有任何疑慮 歡迎到下列網站提問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Forum 我會盡力協助你 若有任何影片照片投稿歡迎聯絡 贊助平台營運和說明: https://core.newebpay.com/EPG/TaiwanForum/hgIme0
淡海輕軌首撞 疑小黃搶快肇事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37339 通車後首起車禍!淡海輕軌與違規計程車擦撞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37168 我們的頻道 ➔ http://video.ltn.com.tw 這裡也看得到我們 ➔ https://www.dailymotion.com/LibertyTimes 新北市淡海輕軌今晨發生首起擦撞車禍,61歲的劉姓計程車司機載客行經濱海路與義山路一段時,疑未依燈號左轉,與剛出站的輕軌列車發生擦撞,所幸並無民眾傷亡,車廂內的5名乘客也僅受到驚嚇,劉姓運將酒測值為零,確切車禍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在台北生活的你,一定搭過台北的公車。 不過,我們搭的公車,安全嗎❓ 臺北市聯營公車,每年總行駛里程數超過1億5千萬公里,滿足雙北數百萬市民通勤、就學、出遊……的需求,是台北市不可或缺的公共運輸服務。 但,臺北市聯營公車的「每百萬公里有責肇事率」,卻在2018年達到柯文哲市長任內的新高點!平均每1.3日就會發生一件公車有肇責事故。 我統計2015~2018年公車事故,共造成「10死、387傷」。 找出原因,才能解決問題。我分析793件公車有肇責事故,發現「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換道不當」「左右轉違規」「未保持安全車距」「不禮讓行人」等,是公車肇事致人死傷的前五大原因。 這些因素,都是人為疏失。要改善公車肇事問題,勢必要從減少人為疏失下手。 受過專業訓練的職業駕駛,為何會發生疏失?有以下兩大因素: 1️⃣ 不良駕駛習慣: 因為班距過於密集、趕點、或駕駛習慣不良,導致部份司機頻繁發生不當換道、未保持安全車距、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等情形 2️⃣ 超時駕駛,司機過勞: 許多科學研究已經指出,疲勞駕駛的危害不亞於酒駕。若司機因疲憊而身心狀態不佳,也可能提高肇事風險。 2015~2018年間,公車肇事後檢查駕駛的工時,竟發現有三成(2018年)到近六成(2016年)的肇事駕駛有超時工作的情形。顯示超時駕駛和事故風險有相當大的關係。 上述兩項缺失,都是陳年老問題。但我研究發現,交通局公運處針對這兩缺失,處理非常消極! 尤其是超時駕駛。我調閱資料後發現,台北市聯營公車駕駛超時工作情形非常嚴重。 勞動局去年針對公車業者執行90場稽查,就發現41次違反勞基法規定。違規比例達45.56%。 而公運處執行的超時稽查,同一家公車業者,連續六次稽查蟬聯超時冠軍,最高有70%的駕駛超時工作。 另外有三家業者,屢次出現在超時前三名,超時率由22%~42%不等。 但這4家超時慣犯,也每次都高分通過市府公車評鑑。 為什麼每次都超時,每次都評鑑通過? 因為台北市政府根本沒有把「超時駕駛」納入公車評鑑的扣分項目! 換言之,公車業者就算壓榨司機到百分之百超時駕駛,在公車評鑑都完全不會被扣分。 有這種放水評鑑,難怪業者有恃無恐! 針對上述兩項缺失,我要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必須: ✅ 全面檢討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計分方式,就下列事項調高佔分比重: 1️⃣ 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之2規定超時駕駛 2️⃣ 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未給足例假、溢扣工資、未給予國定假日加班費、未核實紀錄出勤時間等)遭裁處 ✅ 針對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換道不當、左右轉違規、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未讓行人先行等不良駕駛習慣,重新設計具體查核方式,納入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並研究問題根源(是否有班距過於密集、誤點壓力等制度原因造成不良駕駛習慣) 以上兩項訴求,在質詢時獲得交通局和公運處的正面回應。我會繼續追蹤。 保障台北人行的安全,就從改革公車評鑑、防制不當駕駛、超時駕駛開始!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 #臺北市議會#柯文哲 蘋果【議員批北市公車評鑑管服儀不管超時 公運處願檢討】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90509/1564166/ 自由【〈台北都會〉「超時」未列入公車評鑑 北市公運處將檢討】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87475 自立晚報【北市公車常態性超時駕駛 應全面檢討】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5&catsid=2&catdid=0&artid=20190509lii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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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呼籲大家大家不要酒駕喔! 各個人的代謝速度也不一, 請別挑戰公權力,僥倖躲警察的態度去酒駕 台灣近5年累計56.5萬件酒駕違規,其中3成7是累犯,每年因酒駕而被要求參加道安講習的人數約有10萬人。另外根據政府開放資料平台的統計,近5年(以A1類24小時死亡加上A2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時死亡為計算基準)因酒駕死傷人數從2013年為1萬43人,2014年9403人,2015年8262人,2016年7095人,2017年6247人,確實有逐年減少。 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3,不得駕車。 計程車是你的好夥伴,等待的時間不划算。也不建議 在此補上政府公告的酒駕罰款&刑責 http://itraffic.klcg.gov.tw/uploads/law/law-0009.pdf 如果想看男性版,請給我個50讚。
人民網報導 統計數據顯示,中國19歲以下的網民人數達到1.71億,未成年人網際網路普及率保持在90%以上。而且,10歲以下網民約為2300萬人,其中超過56%的兒童在5歲前已經開始接觸網際網路。他們被形容為「幾乎識字就會上網」的一代人,「00後」青少年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網絡原住民」。 隨著移動網際網路和智能設備的高速發展與全面普及,網文圈也逐漸湧現一批批未成年作家,未成年讀者,甚至成為最具有活力的一部分用戶。 未成年人適度地寫文、追文可以增長知識、廣交書友、緩解生活學習壓力,但由於社會經驗不足,面對魚龍混雜的網絡信息,身心更容易受到衝擊甚至傷害。 人民網報導 46%的中國青少年網民在上網過程中幾乎每次或者經常會接觸到不良信息,其中最主要是色情信息,其次為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網絡謾罵等。 為了給廣大未成年人構建健康安全的網絡環境,請你加入我們的行列,舉報閱文平台內違規的作品內容,讓網文社區環境風清氣正。 對舉報排名前10的用戶,我們將送出共計18000點閱讀大禮! 活動時間: 3月14日-4月15日 舉報對象: 對平台內存在違規內容的章節進行舉報; 包括:起點中文網、創世中文網、雲起書院、起點讀書客戶端、QQ閱讀。 舉報方式: PC端:點擊章節底部【舉報】按鈕,選擇舉報原因,確定。 手機端:作品章節中激活菜單,點擊右上角【…】,選擇舉報,提交舉報原因即可。 活動獎勵: 成功舉報違規章節內容前10名,可獲得閱文巡查衛士閱讀大禮! 備註: 1、閱讀幣將根據用戶最後一次舉報的平台進行發放,例如:活動結束前成功舉報起點小說章節,並排名前10,則發放起點幣。 2、舉報排名將在活動結束的7個工作日內在舉報中心公示,相應閱讀幣獎勵將於公示當天一併發放。 本活動解釋權歸閱文集團所有,更多活動詳情請聯繫客服諮詢,或關注微信閱文服務管家公眾號。 1556884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