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 - 馬路三寶
各種 一段 的三寶行為
記者陸瓊娟/岡山報導 有網友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影片,20日上午11點多,在國1南下岡山路段有一輛曳引車開到一半,後方輪胎突然整組噴飛往後翻滾,當時後方還有不少車輛,差點被大輪胎擊落。國道第五公路警察大隊表示,截至目前,該大隊針對該影片所顯示時、地調閱相關資料,並未有符合影片內輪軸脫落之大型車輛肇事案件紀錄。而大型車行駛高、快速公路車輪 、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可處新臺幣4千5百元罰鍰,並記車輛違規點數1點。 國道第五公路警察大隊表示,有網友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影片,畫面顯示20日上午11點多,在國1南下岡山路段有一輛曳引車開到一半,後方輪胎突然整組噴飛往後翻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6款規定:行駛高、快速公路車輪 、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可處新臺幣4千5百元罰鍰(大型車),並記車輛違規點數1點。另用路人亦可於違規事實發生日起7天內,檢具未經剪輯之原始行車影像(需有正確時間顯示)向國道警方檢舉,經查證屬實將依法製單舉發。 國道五隊特別呼籲用路人,國道行車狀況瞬息萬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四周路況,並適度拉長行車安全距離以因應前方未知變數,方能常保平安。
2021年12月21日晚上九點左右,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上麥帥一橋發生的事。因為行車紀錄器時間不準確,所以沒有辦法檢舉交通違規,實在是很遺憾! 影片中可以看到我騎上麥帥一橋之後就維持在右側車道。 在影片長度00:15,NEY-1899從左側車道超越我的車到前方之後,就忽然慢下來,還切換到右側車道擋到我前方,因此我也慢下來避免撞上。 接下來NEY-1899就在兩個車道間左右慢慢飄移,阻礙交通,此時不時有其他機車也都要從左側車道通過,都要慢下來避免碰撞,在下雨天視線不良又路滑的情況下實在是險象環生! 因為左側車道一直有後車過來,因此我也不便切換到左側繞過去繼續前行,就只能跟著慢下來保持距離。 接下來影片長度00:50時,NEY-1899更直接在車流來往的狹窄機車專用道上停下來,轉頭要跟我說什麼,我以為是他車故障所以騎慢要我幫忙、還是要提醒我後車燈壞掉什麼的,結果靠近聽才知道他在指責我變換車道沒有打方向燈?! 真的是莫名其妙,所以我在此附上影片證明我騎上麥帥一橋之後就維持在右側車道前行了好一段路,不知道是在說我變換車道什麼鬼? 更何況我就算沒打方向燈,有比NEY-1899你這樣放慢速度阻礙交通、直接擋在路上造成公共危險還嚴重嗎? 要不是我行車紀錄器時間跑掉沒辦法作為舉證,早就檢舉NEY-1899觸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的妨礙自由罪、和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可以把他關個五年有期徒刑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人行道僅供行人通行,不能騎乘機車,但還是有不少民眾貪圖一時方便,在人行道上違規行駛。臉書社團「八卦村 - 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PO出一段影片,11月4日傍晚,在宜蘭校舍路上黎明國小前,一輛機車逆向騎上人行道,當時天色昏暗,騎士邊騎車,還轉頭看了一下旁邊,沒想到回神時來不及反應,結果一頭撞上一根椰子樹幹。 網友看完影片,以為騎士撞到電線桿,紛紛幽默留言:「絕對是A柱的問題」、「穿越時空失敗」、「然後就跟電線桿交換靈魂了嗎?」、「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電線桿」、「是鬼遮眼嗎?」、「電線桿:我始終是KO排行榜上第一名」;後來有當地網友指正:「這是在黎明國小前的椰子樹」!
臉書社團「八卦村 - 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近日有一段影片,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網友指出在彰化伸港靠近菜市場的一個路口,影片中右邊有一輛車停在路口,左邊另一輛車又擋道,導致行車中的一名駕駛被卡在路中過不去,忍不住飆國罵。一會兒之後,好不容易左邊的黑車終於後退,被卡路的駕駛可以前進了,沒想到對面又駛來另外2輛車,2車都逆向擋道;只聽見被卡路的駕駛頻頻喊「瞎」,最後乾脆說「我也不要動了」。 網友看完影片之後紛紛留言大虧現場狀況:「一個路口,所有違規一次滿足」、「一台違停,直接造成大亂鬥」、「好強大的三寶村!違停+逆向,跟喝水一樣」、「好隨性啊!」、「乾脆把地上的線塗掉,大家開得更自在」、「以車會友的車聚嗎?」、「一擋還有一擋擋,擋到最高點!」、「我還以為是什麼遊戲在闖關...」
大安區信義路四段與安和路一段(安和路一段往二段的方向,準備左轉信義路) --違規事實:其他(TDF-3759安和路一段要左轉信義路,未依規定走左轉車道左轉並且沒打方向燈!兩項違規! 轉向信義路四段後變換車道又不打方向燈,再一項違規!) TDF-3759 號車涉交通違規一案 (案號: 202109010467 ),其處理情形如下: 處理結果: 不舉發:需補正相關資料(採證時車輛已先行進入路口,違規前態樣不明確 安和路左轉信義路左轉的車道往前,我車頭左側的白色虛線就是左轉車道出去的延伸,而那台計程車從直行車道,從我右側過來直接強行左轉,這樣叫做不違規,幸好我左轉信義路不是要走右側的車道,不然就撞上了,那我以後也可以不用走左轉車道傻傻的等著左轉,直接走直行車道等左轉燈一亮直接強行左轉,硬切左轉車道的車頭比快就行了,方向燈也不用打,這樣不違規因為你先行進入路口,比快就行!
為了避免有人認為前因後果交代不全,所以將記錄器影片全上傳。精彩片段請自行快轉到1:00後。 而我在5/16檢舉,但最近基層員警大概也忙翻了,所以到6/14才回覆,這就別苛責內湖分局了。以下是內湖分局認證,這樣不能夠顯示違規態樣,所以不舉發喔,承辦人名字以OO代替。 親愛的網友您好! 有關您檢舉 AMM-0068 號車涉交通違規一案 (案號: 202105161361 ),其處理情形如下: 處理結果: 不舉發:附件影像採證不齊全,不足以顯示違規態樣 承辦員警: 內湖分局 - 吳OO 連絡電話: 02-2790-0505 【違規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1/05/13 07:14 --違規地點: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堤頂大道一段往西方向,接近民權大橋下方) --違規事實: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7條 第三款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第四款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駛入原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詢,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平安順心 萬事如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內湖分局 敬復
行車還是要隨時留意周遭路況與狀況,因為危險總在不經意間發生。臉書社團「八卦村 - 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最近有一段影片,引發網友兩極意見與熱烈討論。有2名騎士在停等紅燈時,討論行車路線,沒想到其中1名騎士話才說到一半,就被一輛計程車從後面猛烈一撞,重大撞擊力道,讓這名騎士當場噴飛、倒地不醒,也讓他的騎士友人驚嚇、憤怒。 網友看完影片後,紛紛留言表示:「騎士傻眼,朋友講話講到一半飛走...」、「這算誰的錯?」、「還搞不清楚嗎?小黃司機是三寶隊的保齡球手」、「邊聽電話邊開車,實在很可惡!」、「機車停在快車道,要怪誰?」、「三線以上道路,白牌重機是禁行內車道」、「這就是為什麼我停紅燈,還是會持續盯著後視鏡」、「人沒事比較重要」。
騎機車單手扶櫃 有夠厲害 #臂力穩定性高 #不過已經違反規請勿模仿學習 記者廖威凌報導 花蓮市建國路一段有民眾開車行經,目擊一位騎車騎士載著高約3米的塑膠櫃穿梭在馬路車陣中,真的是有夠危險,但也不得不佩服騎士的臂力及平衡感,但警方卻表示,這樣的載運方式已經違規,將依法開單告發,也請民眾不要模仿學習。 從汽車的行車記錄器可以看出,一名男子騎著機車,將一個高約3米的塑膠櫃放在機車後方,然後靠在自己背上,再用左手反捉住櫃子,一路騎著機車在建國路一段上行走,讓目擊的楊先生感到大可思議,以為是在練習雜耍技藝,真的是高手在民間。 目擊的楊先生說,騎士真的很厲害,但也很危險,因為他單手捉櫃,沒有用繩索固定或綁在車上身上,那個臂力和平衡感真的很厲害,但是也真的很危險。 而根據了解,在購買這類櫃子,一般傢俱行運費在10公里內,以專車專人運送大約要1500元左右,可能運費都要高過櫃子價格,也因此這類櫃子目前市面上大多是以組合類型來販售,徜若是一體成型,在購買時賣場大多會提供免運服務。 北昌派出所長林琮佑表示,騎士的行為已經觸犯道路交通管理條例88條,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違反規定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單,騎士的載運方式相當危險,也請民眾不要學習模仿,以免發生危險,甚至波及路上人車。 請訂閱頻道並至更生日報粉專按讚 ~謝謝 https://www.facebook.com/ksnews.tw/ 更生日報官網 http://www.ksnews.com.tw/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