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 - 馬路三寶
各種 過 的三寶行為
並排違停害擦撞騎士翻車受傷 兩車夾擊成「夾心餅乾」 機車騎士慘「倒栽蔥」在地 高雄明誠路上有一輛機車騎在慢車道上,結果遇到有汽車違規違停,另外一邊又有貨車開過來,瞬間騎士變成了夾心餅乾,被兩輛車夾在中間。機車騎士緊急煞車,結果失控「倒頭栽」摔車,目前肇事責任還在鑑定。但是警方初步判斷,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和轎車違停,這兩方的責任比較大! 一輛機車騎在明誠一路上,右前方一輛白色轎車停在慢車道,騎士的左邊有一輛小貨車也正在行進中,騎士越往前騎路越小,結果20歲的黃姓騎士被2輛車夾在中間,緊急剎車後倒頭栽,騎士翻轉了一圈倒在地上。 三民二交通分隊分隊長董志杉:「擦撞到右側違規停車的自小客,之後左後方那部自小貨,剛好那時候行駛到他旁邊,左右兩側都有擦撞到。」 白色轎車當時沒有緊靠路邊停車,和停在停車格的車輛相比,它停的位置明顯往外側很多。另外仔細看看小貨車的行進路線,這個路段剛好是個彎道,所以駕駛有稍微地往右邊偏移一點,2個原因加在一起讓機車騎士前方的道路縮減很多,根本就騎不過去。 董志杉:「重機駕駛也是表示,他自己可能也有疏忽啦,當時沒有注意到違規的停車,和左後方有一部自小貨。」 機車騎士重重摔了一跤,但幸好傷勢不嚴重,右手臂和雙腳擦傷,後來自行就醫。目前小貨車、機車和轎車三方在和解當中,肇事責任目前還在鑑定。只是再看一下這個畫面,機車騎士就像是變成夾心餅乾,幸好當時他有緊急煞車,降低撞擊力,否則可能不只是擦傷而已。
超狂阿嬤 地表最狂「三寶阿嬤」騎車46秒驚呆萬人!沒戴帽逆飆闖紅燈 狂!阿嬤未戴安全帽逆向、闖紅燈飆市區 史上最狂三寶!有民眾在台中北屯區東山路一段拍到一名花襯衫阿嬤,沒戴安全帽騎機車就算了,還一路逆向狂飆,在路口處直接闖紅燈、違規左轉,超狂的騎法讓人傻眼,影片在臉書瞬間驚呆萬人,引發討論,警方也出面表示,將調閱監視器依法舉發這名女騎士。 張姓網友5日晚間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直呼是「超狂阿嬤」一路狂飆,不但未戴安全帽、逆向、闖紅燈還違規左轉,「這樣騎車沒被撞想必練過」。這段短短46秒的影片短短3小時內震撼萬人,眾人看傻了眼,紛紛酸這名地方阿嬤是地表最強物種、三寶無極限,「誰家的快去領回」,希望不要再出來害人。 對此,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北屯所副所長也出面,表示將循線調閱監視器,確認女騎士身分後依法就其違規事實舉發。網友則積極的幫忙警方,甚至計算出逆向、未戴安全帽、闖紅燈、危險駕駛等違規罰款,恐怕可開罰最高2萬4000元,並吊銷駕照,「阿嬤這下可能哭慘!」
超狂「三寶阿嬤」!未帶安全帽逆向狂飆闖紅燈 台中阿嬤違規無極限未帶安全帽逆向狂飆闖紅燈 1分鐘內違規4次!逆向行駛硬闖紅燈三寶阿嬤騎車險釀禍 台中市張姓網友昨晚在臉書社團發布影片,影片中的阿嬤未戴安全帽,在市區逆向行駛,更誇張的是,阿嬤行經十字路口時,先逆向停在機車待轉區,見沒車通行後,闖紅燈繼續逆向行駛,讓網友大呼「有練過」、「三寶王」、「超狂」;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北屯所表示,聯絡到提供影片網友後,將查出車籍資料依法告發。 台中市張姓網友昨晚9時許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布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阿嬤在北屯區東山路一段處,沿線逆向狂飆,網友看到後拍攝下來,拍攝過程中還發現阿嬤未戴安全帽,在影片最後甚至還闖紅燈。 張姓網友還在臉書留言「超狂,阿嬤一路狂飆」、「這樣騎車想必有練過」,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直批「三寶王」、還有網友說,「三張罰單開下來,阿嬤這個月買菜錢都飛了」。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北屯所副所長陳亦豐說,感謝網友提供影片,將聯絡到網友,調查影片中機車的車牌,確認騎車者的身分後,將依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告發未戴安全帽、逆向行車、闖紅燈等三項違規罰單,罰鍰為2900元。
2017/03/27 08:14 am 進擊的逆向三寶 影片中如有言語激動之處以及特殊字眼請見諒(聲音有點大, 如怕吵到左鄰右舍與其他朋友們,請將聲音關小,謝謝) 因為在這三寶之前已經吃了5個不同的三寶飯 真的飽到吃不下 才一口氣吐出來.... 違規車號: 影片中從08:14分處開始看即可 發生路段: 高雄市鳳山區博愛路及勝利路交叉路口 發生狀況: 小弟綠燈直行時,發現到對向車道第二台車 因為按耐不住想要左轉的慾望,於是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 (影片08:14:02秒處),在這期間,騎在小弟面前的機車騎士 紛紛閃避,唯恐與這台違規轎車發生碰撞,小弟繼續往前騎 時因為右後方有其他機車騎士,怕突然間切出去會造成自身 車禍事故,於是向前騎,停下來示意請這位三寶能夠退回 自己車道,再依照交通號誌行駛左轉,殊不知這位三寶就 認定了小弟我擋他車道,影片中可能看不到三寶車的玻璃 (三寶比出要小弟我閃開的手勢,認定就是要過,簡單來說 就是去去去、別在這邊檔老子的路) 當下小弟拉高說話分貝,告知三寶逆向,並請他退回原車道 ,誰知這三寶不知道哪根筋不對勁,打了左轉 方向燈,準備繼續往更深處機車道逆向(08:14:16秒處), 小弟只好按下機車喇叭請三寶退回原車道,看這三寶往後退, 小弟心裡想,總算退了,至少不要讓他在這路口害人,沒想到退 了不到2秒,三寶跨越雙車道,繼續逆向,硬是左轉駛離
【記者 陳宛琦 張芳綺 林宛蓁 陳萱慈 台南報導】 提到臺南就會讓人不自覺地想到歷史古蹟,像安平古堡、赤崁樓、孔廟等等,還有填滿大街小巷的臺南美食,有大家熟知的牛肉湯、安平豆花還有許多的隱藏版美食,然而,在這古色古香、充滿人情味的地方卻隱藏了許多危機。 由於台南地區的大眾運輸工具較不普遍,所以大部分民眾都是以汽機車、腳踏車為代步工具,其中又以機車居多。 馬路上處處可見違停,如汽車占用機車道、機車停在紅線或人行道上等等,使得機車必須騎到汽車道才能通過,容易造成後方駕駛反應不及,以致發生車禍、造成傷亡,而汽機車與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如紅燈右轉、不打方向燈等等,也時常導致悲劇發生,這些危機在台南已成為一種常態。對於交通的亂象,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推動「違規零容忍專案」,對並排停車、汽車占用機車道、占用人行道等等,加強取締,但除了取締,還有什麼解決的辦法呢? 成功大學交管系胡守任教授表示,民眾比較沒有路權的觀念,導致台南的交通相當混亂,而短時間治標的方法是警察的加強取締,至於長時間的治本方法,是交通觀念是要從小建立,不管是學校教育還是家庭教育,都十分重要,提早培養正確的交通觀念,才是讓交通不再只是難言之隱的關鍵。
全天候狗仔隊日前打獵捕捉到一位美少女,她起源自7、8年級生熱中的「無名」正妹,虎牙、搭配黑框眼鏡別具特色,很快就闖出一片天;然而這位美眉最震驚的莫過於,一種不小心胖了,上圍就從小B長成大D的神奇魔力,進而獲得內衣代言三連霸,棒得不得了。 本日女主角周曉涵這天現身微風廣場,很有氣勢的腳踩拖鞋shopping,先是晃進女鞋店,後來肚子餓去買了蛋塔,接著又回去女鞋店試高跟鞋,時而欣喜時而皺眉,看似有選擇障礙,於是隨手拿了紙袋中的蛋塔吃轉換心情,最後打包了一雙美美的粉色跟鞋。 原以為出道12年、32歲的周曉涵會有男友接送,可惜她上了自己的FIT小車,一路上忽快忽慢不要緊,接著出現闖紅燈、跨越雙黃線、車輛違停等小違規行為,做了不良示範,令人冒冷汗。 對此周曉涵在臉書表示因為要出席2天後的代言活動,要找搭配的鞋跑了幾個地方都沒找到,因為怕店家關門,所以開車稍微快些,被冠上了馬路三寶的稱號,連周爸周媽都有念她。 闖紅燈部分她解釋「我當時應該是在最後關頭通過了黃燈」。至於停在寫著「請勿停車」店家門口,周曉涵說:「其實那是我ㄧ個姐姐的店,我最後是去跟她借了高跟鞋,店前面也不是紅線呦。」 而她坦承有超越雙黃線,也為此道歉,「超越雙黃線是我不對,這個我真的是沒注意到⋯」,也緩頰自己不是馬路三寶,「我只有一寶,然後我以後會當乖寶寶的,I'm sorry」。
去年10月郭男駕駛暱稱「大七」的BMW行經台中東海夜市,和4名共乘TOYOTA(豐田)ALTIS的屁孩發生行車糾紛,郭男為保護妻兒,倒車來回多次衝撞ALTIS,4名屁孩則持棍棒砸毀大七玻璃,雙方互告,台中地檢署還原事發經過,認定大七先倒撞ALTIS挑釁,接著來回衝撞ALTIS多次,已非正當防衛或急避難的作為,今依恐嚇、毀損和公共危險等罪將雙方一併起訴。 去年10月31日,大七來回衝撞ALTIS的影片被舖上爆料公社引起熱議,網友一面倒支持郭男為了護妻兒的霸氣表現,而大七幾乎無傷、ALTIS卻引擎蓋全毀等,也意外塑造「大七護妻兒」形象,但檢方還原事發行車錄影器後,認為雙方都有錯,而且是郭男先倒車撞ALTIS,及嗆聲「來呀」,而引爆衝突。 檢方指出,事發當天,彭男(22歲)駕駛女友租賃的ALTIS,車上載有王姓(23歲)、游姓(18歲)和羅姓(17歲)少年,彭男違規併排停車和女友下車購買披蕯,其他人在車上等候。 此時,郭男(40歲)駕駛大七載妻兒經過,郭男對妻子說:「這會不會太誇張…」妻答覆:「在這種道路上見怪不怪啦,嗶他二聲,這停在路中間就嗶他二聲,開TOYOTA又不是開什麼車…」郭男即按了1短聲2長聲喇叭,車內的游男不爽稱:「XXX勒,哪個白痴喔」,彭男從店內走出看著大七經過,郭男在車內對妻子說:「白目,開了,還敢看我,他以為他有人,我等一下就搥他」,彭男進入車內也對友人稱:「XXX,是誰在叭啦?」王男稱「就剛那台米漿(指BMW)呀」,彭男等人開始追逐大七,要質問按喇叭一事。 檢方檢視行車記錄器和民眾拍攝的影帶,還原事發經過,當彭男追上大七時長按喇叭,郭男突煞停,彭男往左開至大七車旁嗆聲「你在叭是嗎?」郭男則往前開擋住ALTIS反嗆:「來呀」,彭男等人不滿陸續下車要理論,郭男嗆聲「衝三小」即往前開,彭男等人以為郭男要離去,也跟著回到車上,郭男卻在前方3公尺處停住,突倒車衝撞ALTIS車頭,再次嗆聲「來呀」,彭男等人即拿棍棒下車,郭男恫稱:「我已經烙人來了,你們都別走」、「等一下人來就打斷你們的腳」、「這是我的地盤捏,XXXXX」。 彭男等人不甘示弱持棍棒猛砸大七前擋風玻璃,玻璃割傷郭男手指,彭男等人並欲將郭男和妻子強拉下車,但車子上鎖無法得逞,郭男載著妻兒,數次倒車來回猛撞ALTIS,怒吼「過來呀」,彭男則嗆「下來哦下來哦」,事後彭男等人看苗頭不對,嚇得站在路旁觀看並喊「下車啦,你太誇張了啦…」,郭男仍不停止,最後又迴轉直接以車頭撞ALTIS車頭,再從車內後座取出球棒猛砸ALTIS擋風玻璃,期間不斷大罵「通通都不要給你爸走哦」、「把你爸砸車,不知分寸的小孩」、「好膽麥走」…。 郭男辯稱ALTIS先追撞他,他是正當防衛及緊急避難,倒車衝撞和大聲怒吼,是要嚇阻彭男等人攻擊他和妻兒,當時已經慌掉了,只想保護自己的家人而已,頭腦已經無法思考等語。 但檢察官還原事發經過後,認定ALTIS並未追撞大七, 是郭男先倒車衝撞、嗆聲「來呀」,引起彭男等人持棍棒砸車,後來數次倒車狠撞ALTIS,彭男等人嚇得四散,郭男仍不停止,執意猛撞還持球棒砸損ALTIS,已非為了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的行為。 檢方認為雙方火爆行徑均有過錯,且不顧路上行人和機車安全,雙方又無法和解,因此分別依恐嚇罪、毀損罪、強制未遂罪、傷害罪和公共危險罪等,分別起訴郭男及彭男3人,另名羅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
很急嘛?沒惹到你這樣剪我車道幹嘛?不過要稱讚你一下技術不錯,居然沒壓到槽化線,不然要可再多開一張罰單貢獻國庫,可惜了! ---------------------------------------------------------------------------------------------------------------------------------- 五楊高架路段,南下52K機場系統交流道 2017/02/17 08:35 計程車號:TAF-510,於五楊高架路段,南下52K機場系統交流道,未保持安全距離強行變換車道並插入行駛中車輛之車道前,危險駕駛. 先生\小姐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大隊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 警員xxx 聯絡電話:02-29099136分機xxx
李退之議員妻子違規拖吊爭議 警方:依法執行無違誤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02/876489.htm 台南市議員【李退之】的妻子【郭貞慧】,1日把轎車違停在東區東門路二段158巷紅線區,被委拖民間東仁拖吊場警員黃瑞榮,率司機執行違規拖吊,郭女發現向員警求情,請員警開單告發就好,不要拖車,員警拒絕「放車」下令拖走,事後引起李退之不滿,投訴員警服務態度不佳,市警局2日指出,拖吊程序合法無違誤。 據了解,議員李退之的郭姓妻子,1日把轎車違停在東區東門路二段158巷紅線區,拖吊車到場後先挪車、再上輔助輪,她聞訊跑出來求情,盼警察只開單,不要將車拖走,但警員以車輛已經移動,拒絕放車,並下令拖走。 郭女說警方取締過程中,她從未表明自己的身分,只以身體不適,需要看醫生的理由向警方求情,不料對方對她態度差,讓她無法忍受,才會返家告訴丈夫,請警察局介入瞭解。 市警局指出,3月1日15時27分,委拖民間東仁拖吊場警員黃瑞榮,率司機執行違規拖吊,於東門路二段158巷66-68號前,發現一部自小客車於路口10公尺處紅線違規停車(七大重點違規項目),即執行拖吊作業。 拖吊過程,員警依法鳴笛廣播及填製紅單後始指揮拖吊,於完成輔助輪裝設並已拖離原地時,駕駛人(李退之議員之妻子郭女)出現,表示其身體不適,急需用車,是否能開單後放車,員警表示依作業程序執行拖吊,無法同意放車,即指揮司機執行拖吊。 警方調查指出,一、拖吊過程當事人未表明任何身分,並無利用特權情事。二、事後當事人陳述交警大隊員警服務態度不佳及不符拖吊程序,為釐清案情,還原真相,交警大隊請黃員提供密錄器,及拷貝拖吊車行車紀錄器影像了解,並未有督察人員傳喚問話及要求繳交報告情事。 三、當事人現場質疑拖吊程序未完成,請求開單放車,惟現場員警認為已完成拖吊程序,未同意放車,事後經查拖吊過程有依規定鳴笛、廣播、填製紅單後指揮拖吊,且完成輔助輪裝設及移離原來位置約0.5公尺,拖吊過程均依SOP執行,與當事人認為未移離現場,產生認知差異。四、本案違規屬實,依法執行拖吊,當事人當日已自行繳清罰款,員警依台南市拖吊作業SOP執行,並無違誤,市警局將對拖吊流程及定義再加強實施宣導,以免引發民眾誤解。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民眾,昨晚8時許載著小孩出門買東西,行經中正北路與忠孝路口時,卻被一輛鐵灰色BMW逼車,該位民眾表示,BMW從他右方巷子突然衝出,由於速度很快,雙方車輛差點發生擦撞,不料,之後BMW卻一路尾隨後,還在路口從左側雙黃向逆向超車,隨後切入他的車輛前方後停車,BMW車主下車後拿鐵撬走到她的車旁,嗆聲要他下車踹共,該位民眾不滿BMW車主行徑,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到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事發當時,三重分局大有派出所巡邏警員宋柏毅看見,擔心危及其他用路人,立即追上前,無奈BMW車速過快,警方怕追車也會危及其他人車,隨即返回派出所調閱監視器,以車牌追人,並通知雙方當事人說明。 大有所所長吳杰坤表示,BMW車主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一項一款惡意逼車、第45條雙黃線違規超越車道等,將分處6000-12000、600-1800等罰金。
執法人員早前於銅鑼灣屯重兵,嚴打違規上落客及亂泊車等客情況,但有外籍遊客及其港女女伴則一於少理,在禁區範圍截的士。一名交通督導員上前干預時,被人以粗口問候,更被人揭開帽子把玩,大肆侮辱,有途人看不過眼出言指責,卻被外籍遊客及其女伴嘲笑,並恐嚇打斷他雙腳。 有關短片於本月20日晚上拍攝,地點是銅鑼灣崇光百貨對出的軒尼詩道,當時一名外籍遊客及其女伴打算截的士,但該路段屬禁區範圍,一名交通督導員要求他們到附近的的士站候車,但兩人一於少理,不停大說英文粗口外,外籍遊客更用手欲將交通督導員的帽子除下。 期間,一名腳部受傷要暫用拐杖的正義男子上前,向交通督導員查詢是否需報警,又向外籍遊客及其女伴指禁區範圍不可截的士,但外籍遊客的女伴則嘲笑他使用拐杖,更恐嚇說:「整斷你對腳先講嘢」,又查問他是否永久傷殘,外籍遊客則質疑他並無幫忙其他有需要幫助人士,片段到此作結。
行駛國道千萬不要犯以下錯誤。國道三隊今天公布3段影片,駕駛分別因超車再急煞,以及對前車狂打閃燈逼讓道,國道警方強調,惡意逼車除吃罰單之外,恐面臨公共危險罪刑責。 影片中有一段去年11月12 日下午4點多,洪姓男子駕小貨車東行經過八卦山隧道時,疑先與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有行車糾紛,洪男竟在隧道內超車並踩煞車急停逼車,事後被檢舉。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洪男去年12月底到案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千至2萬4千元罰鍰,此外並扣牌3個月,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此外,一部帆布公司大貨車,今年1月13日傍晚6點多行經國道一號南下約209公里處及今年1月16日周女名下自小客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97公里處,都有連續密集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行為,國警開罰可處3千至6千元罰鍰。 但前方有烏龜車,難道不能閃燈示意嗎?賴協駿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賴協駿說,若前方車輛未避讓,只能逕行超車,不能持續變換燈光,去年國道三隊取締惡意逼車件數24件,今年1月也已取締1件。建議民眾若有裝設行車紀錄器,面對惡意逼車可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 不過國道員警也私下坦言,面對烏龜車若未避讓,現在行車紀錄器雖可錄影,但在無法證明車速緩慢的情況下,後方車輛若持續閃燈確實比較吃虧,但依法連續閃大燈就是違規,只能依法取締。
驚險!蘇花接連2大車「逆向超車」 險釀禍 快嚇死!蘇花公路大車連續逆向賓士駕駛急閃路肩 一輛白色小轎車行駛在蘇花公路116公里往南路段,接連好幾台大客車跨越雙黃線想要超車,所幸當時白色轎車駕駛速度不快,又剛好有路肩可以停靠,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白色小轎車開在路上,突然間,一輛遊覽車跨越雙黃線開了過來,白色駕駛嚇到趕緊踩剎車。原本以為結束了,沒想到過了一會兒,另一輛大客車更誇張,直接跨越雙黃線超車,不但沒減速,還直直開了過來,所幸駕駛閃得快,趕緊往旁邊靠。 當時車內民眾:「除了那個嚇到之外,就是我覺得好險,就是旁邊剛好有個空間可以避開、可以避車,不然我們真的就是,我們就算煞下來了,他應該還是會撞上來,因為他的速度真的滿快的。」 白色轎車昨(22)日早上10點行駛在蘇花公路116公里往南路段,原本開得好好的,接連好幾輛車迎面而來,整個驚險過程被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拍了下來。 蘇澳警備隊長李立平:「這2部大型車輛確實已經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7條第2款,違規超車的部分處新台幣1800-2400元。」 不到30秒接連好幾台大客車硬是超車,畫面險象環生,好在當時還有路肩可以停靠,否則遭大客車撞上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