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 - 馬路三寶

各種 過 的三寶行為

2017 新北市永和區民權路,移動式神主牌

左轉之前的路段是雙黃線,且已提早貼近雙黃線行駛,並提前使用方向燈,再加上已經過了對向車道三分之二。 還好今天左轉放慢許多,不然.... 只可惜這部行車記錄器的畫質實在太差,以致影片中移動神主牌的車牌完全看不清楚。

2017 來阿 要比誰比較三寶是不是 還沒綠燈遇紅燈幹嘛停 該死重機上國道說汽車

互相傷害阿 我吃火鍋料 你吃料底 慢慢塞 上國道就說汽車 塞車就變機車 還沒綠燈 一群人往前衝 沒綠燈就想跑 遇到紅燈停殺小 害我被撞 入境隨俗麻 大家衝 就跟著衝 阿我比較清流 新攝影機測試 發現有時候會掉fps 不過畫面算不錯 這個價格 2:30後面都是讓你們欣賞一下這個攝影機 沒爆點 音樂 1:【滿漢】如我西沉【特曼×小魂×裂天】 2.new 刘孟彧 amy chanrich 請勿擅自使用此影片做其他用途

2017 已經超越三寶的境界了!

已經超越三寶的境界了! 我已經不懂要用什麼來形容它了. 喜歡這部影片嗎?如果喜歡的話就『訂閱 分享』 吧~ 更多精彩的交通狀況: 【屁孩騎車擋路最後意外結局卻令人鼻酸!XD】➜【火燒遊覽車~真男人一腳踢開車門救了全車乘客!】. 105/6/12,發生地點:花壇鄉中山路二段往彰化市晚上7:25分左右,跟一台白色NISSAN發生車禍,影片中1分13秒我已超越外線白色NISSAN,1分33秒外側車道已.

2017 杜絕三寶!明年考汽車駕照變更難「15項→22項」一出錯就掰!

杜絕三寶!明年考汽車駕照變更難「15項→22項」一出錯就掰! 今年5月,小型車駕照考照新制上路後多加了一項實際道路路考,讓汽車駕照考試難度增加,現在預計明年起,場內路考也會跟著變更難!公路總局目前考取汽車駕照,需先後通過筆試、場內路考,場可及格 (70分) 後,才能參加道路駕駛考驗,及格後才得發照。 公路總局調整場考扣分項目及標準,例如沒有兩段式開門、轉彎或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未繫安全帶等,扣分皆提高至32分,而現行場內路考中一失誤就扣32分直接出局的項目,將會從15項增至22項,包括行車前檢查動作、轉彎或變換車道需擺頭等。 YouTube目前,新版考驗項目扣分表已經獲得交通部核准,預計明年初新標準就會正式上路。希望新制上路後可以減少三寶出沒阿!參考資料...

2017 ★法律講座 教學篇 ★刑事看過來!(刑事到底有沒有責任?)-如何購買?(八月法律講座桃園中壢場)

行車記錄器要買最好的嗎? 行車記錄器之良窳在於拍攝涵蓋角度、解析度清晰與否? 多數行車記錄器於光線充足之地方拍攝並無問題, 惟於夜間或視線不佳之處時, 高規格行車記錄器則能鉅細靡遺的全部拍攝下來, 例如:LED夜視機種、採用CCD感光元件的機種, 而此等高規則機種往往所記錄下來之畫面, 往往較肉眼真實所觀看者還好, 舉例來說,就如夜視鏡於夜晚所觀看到的畫面, 絕非肉眼所能比擬。 然若不慎於夜間或視線不佳時發生交通事故時, 諸如視線不佳處,行人未按規定闖越道路, 或汽機車違規未開車燈之逆向等, 而行車記錄記錄器之電磁記錄往往卻是唯一證據, 可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中規定有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此一帝王條款, 「應注意車前狀況」、 「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並從以往多是司法實務見解在在都顯示了, 「沒有絕對的路權」, 是以,當提出此一清晰之行車記錄器電磁記錄時, 你又如何說服法官「行車記錄器不是我真實看到的樣子?」 法院是講求證據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換言之, 若行車記錄器若拍攝的非常的清楚, 恐會出現怠於注意車前狀況之法律問題 故我會建議行車記錄器可以挑選上限為與一般肉眼所視相同即可。 不過, 若有想挑戰說服法官「行車記錄器不是我真實看到的樣子?」 之舉證,小弟我非常樂見,若有成功,歡迎分享。 服務專線: 0978-628-231 駿騰法律事務所 http://law.qik.com.tw/front/bin/home.... 駿騰法律事務所 fb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law110110 江曉俊 fb https://www.facebook.com/law110

2017 活寶女兒騎車上國道!媽媽自首po文卻釣出一堆「女婿」

活寶女兒騎車上國道!媽媽自首po文卻釣出一堆「女婿」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粉專;貼圖/Hiking授權提供)許多人為了自保,多會在車上安裝行車紀錄器,遇上行車糾紛時就可以影片為證。不過這個媽媽卻因此非常害怕,因為她的寶貝女兒不小心騎機車上國道,擔心有人以行車紀錄器或手機錄下女兒違規畫面,她趕緊上網PO文自首,想不到卻意外釣出一堆「女婿」。▼(圖/翻攝自「爆料公社」粉專)這個媽媽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貼文,表示「孩子長大了!想放手讓她去飛,但有時侯真的會被嚇到心臟快停止」,原來昨(13)日這位媽媽收到女兒的LINE,表示她遵照Siri的指示,竟不小心將機車騎上高速公路,「我快哭了,很恐怖,我想說怎麼都沒有一台機車」,這位媽媽聽聞後嚇個半死,告...

001-Z8 2017 【001-Z8】大發計程車罔顧人命,險些引發機車車主街頭混鬥0:08惡意逼車  1:48闖紅燈-大發衛星車隊

0:08惡意逼車 1:48闖紅燈 今天我沒發現你靠過來 往又邊閃(右邊還停車子) O鈴羊!你當我塑膠撞? 你他X很趕? 一個紅綠燈而已,有必要把我逼到死路? 結果?下一個紅綠燈你要是沒闖過去 你還不是停在我旁邊? 計程車,你賺很大開很快是不是

2017 活寶女兒騎車上國道!媽媽自首po文卻釣出一堆「女婿」

活寶女兒騎車上國道!媽媽自首po文卻釣出一堆「女婿」 活寶女兒騎車上國道!媽媽自首PO文卻釣出一堆「女婿」▲(圖/翻攝自「爆料公社」粉專;貼圖/Hiking授權提供)許多人為了自保,多會在車上安裝行車紀錄器,遇上行車糾紛時就可以影片為證。不過這個媽媽卻因此非常害怕,因為她的寶貝女兒不小心騎機車上國道,擔心有人以行車紀錄器或手機錄下女兒違規畫面,她趕緊上網PO文自首,想不到卻意外釣出一堆「女婿」。▼(圖/翻攝自「爆料公社」粉專)這個媽媽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貼文,表示「孩子長大了!想放手讓她去飛,但有時侯真的會被嚇到心臟快停止」,原來昨(13)日這位媽媽收到女兒的LINE,表示她遵照Siri的指示,竟不小心將機車騎上高速公路,「我快哭了,很恐怖,我...

2017 下雨遇到這種人最怒!53秒無辜騎士「被擊落」

受到卡努颱風外圍水氣影響,台灣北部東部有持續降雨至周六,提醒大家騎車、開車天雨路滑真的要小心,因為千防萬防,最難防的是別人!一名正義哥就在臉書《爆料公社》貼出行車紀錄器影片,因為他很不爽,因為一位阿伯的闖紅燈,竟害學生「被擊落」! 影片46秒處中可見,明明已經紅燈,但對面騎機車的阿伯仍蠢蠢欲動,看到一旁車輛稍微減少,就想闖越,結果影片53秒處,一名機車騎士因此雷殘摔飛! 正義哥怒氣寫下「學生行駛藍田路綠燈直行毛毛雨一路順暢,三寶工人行駛大學東路紅燈S型行駛有如青蛙過街遊戲,一路上戰戰兢兢!最後工人破關了,學生犁田了。希望工人能看到這個PO文,我罵你是要提醒你你害人跌倒了,我追你是因為要幫助你別肇事逃逸!」 網友看了驚呼「光看就好痛」、「完全只看到人跟機車滑著走」,還有人罵「下雨天還在這樣闖紅燈很白目!」

2017 高雄警察編號05078之我就是要放掉併排停車

影片原始來源:http://www.youtube.com/watch?v=k22830e22Hg 10/2 下午3:24分左右,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高雄人都知道,這條路敢併排的,要有一定功力(臉皮),一台賓士打雙黃燈,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下午3點24分報案110,說地址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一台賓士併排停車,我人在現場,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看著手機亂晃亂看大約6分鐘後,編號05078員警,來了,就準備讓車主走,一張都不開,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你來就放他走,我是報案人耶,民眾報案可以放走?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他說這不歸他管,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只說車主在車上,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我當下也不想跟,員警辯論了,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敢那邊違停,警察來放走,還回應~對,我就是要放走,我的天呀,我實在無法接受,到底是我觀念有誤,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我沒薪水,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該編號05078員警,是否有圖利瀆職之嫌,並記過懲處 我在重申第二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輕微違規勸導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 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 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項目及條款(如附表一): 1.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4條第 2款、 第3款、第25條、第31條第5項、第41條、第44條第1項第1款、 第3款至第7款、第52條、第69條、第71條至第74條、第76條、 第81條、第82條第1項第 1款或第84條之情形。 2.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 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 入該停等區。 (2)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 ,致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停止線。 (3)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 況等限制,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 側車道。 (4)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 55 條之情形,惟 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5)深夜時段(0 至 6 時)停車,有本條例第 56 條之情形。 但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 礙消防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 併排停車屬於第56條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再者 民眾打110檢舉 民眾檢舉受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員警到場沒舉發,等同跟吃案沒兩樣,只是吃的大或小輕或重 ----------------------------------------------------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 元罰鍰。 -------------------------------------------------------- 我在重申第三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2017

昨日行經南港路 後方計程車因不滿我停在機車停等區後方 所以故意靠靠很近的從我右側鑽車過去 之後又剪我線導致我急煞 汽車違規部分我已剪舉!!

2017 《高雄》編號05078員警 之我就是要放掉併排

10/2 下午3:24分左右 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 高雄人都知道 這條路敢併排的 要有一定功力(臉皮) 一台賓士打雙黃燈 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 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 下午3點24分報案110 說地址 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一台賓士併排停車 我人在現場 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 看著手機 亂晃 亂看 大約6分鐘後 編號05078員警 來了 就準備讓車主走 一張都不開 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 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 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 你來就放他走 我是報案人耶 民眾報案可以放走? 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 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 他說這不歸他管 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 只說車主在車上 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 我當下也不想跟 員警辯論了 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 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 敢那邊違停 警察來放走 還回應~對 我就是要放走 我的天呀 我實在無法接受 到底是我觀念有誤 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 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 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 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 我沒薪水 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 (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 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 (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 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 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 該編號05078員警 是否有圖利?職之嫌 並記過懲處 10/2 除了110 我還有打去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請查明原因並懲處 至今還沒有人 給我回應 請問是官官相護?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不相關人等 別在一旁消毒)※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酸民們 說我吃飽沒事幹 或是說我正義魔人~都可以~ 我就當那個罪人吧 因為只是酸民們 還沒遇到 自己的家人或朋友 被違規車輛 害的車禍 綠燈直行被違規車 撞斷手 綠燈直行被不打方向燈的人撞斷腳 綠燈直行 被後方跨槽化線 雙黃線 雙白線 的廢物撞斷前後十字韌帶 外家開刀兩次休養半年 車禍沒錢賠 事發前 一張嘴 事發後 我沒錢 真多廢物 我的存在就是 見一個檢舉一個 我工作讓我見識很多 人自私的一面~ 再說一次沒違規 沒傷害 酸民們繼續活在自己自私的世界吧 違規一下當然不會死 因為死的是別人 因為你 和你家人 朋友都很健康 平安的活著 每參與一次車禍 我就更討厭違規者 我想是違規魔人不會懂的啦 每件車禍都經歷約1年 事情發生了 我有時間處理 但你們有嗎? 我手上還有四.五件還在訴訟中的!!! 每件車禍處理不是每件都這麼順利 但重點就是沒違規 沒傷害 這句話很簡單 但講幹話的人 永遠不會了解啦 復健的痛苦 車禍的陰影 家人.愛人的負擔與擔心 違規達人 永遠不會懂 唯一方式用罰單教育 我也有朋友是警察 也有認識熱血的警察 請老鼠屎混薪水的警察 別抹滅那些認真執勤的警察 我在重申一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2017 國片「運轉手之戀」真實版!整排車看他表演倒車下新北大橋

有一名網友日前晚上開車行經新北大橋時,前方有輛轎車逆向開到橋上,導致整排車輛全部卡在橋上,最後逆向轎車倒車下橋,由於駕駛沒關大燈,閃得用路人眼睛睜不開,讓目擊民眾看傻眼,整個過程都被錄下來PO上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許多網友看完影片紛紛留言表示,「好尷尬的畫面」、「三寶無極限」、「排檔壞了!!只能倒車」、「怎麼大家都逆向」、「這已經不是三寶可以形容」、「哥不是不會開,哥開的是效果」、「他把駕駛座改在後座你們不懂」、「變速箱只剩下R檔可以開」。 影片來源:網友 Yu Han 授權 更多精彩影音內容,請上 中時電子報《有影》頻道 http://tube.chinatimes.com

2017 已經超越三寶的境界了!

已經超越三寶的境界了! 我已經不懂要用什麼來形容它了. 喜歡這部影片嗎?如果喜歡的話就『訂閱+分享』 吧~ 更多精彩的交通狀況: 【屁孩騎車擋路最後意外結局卻令人鼻酸!XD】➜【火燒遊覽車~真男人一腳踢開車門救了全車乘客!】. 105/6/12,發生地點:花壇鄉中山路二段往彰化市晚上7:25分左右,跟一台白色NISSAN發生車禍,影片中1分13秒我已超越外線白色NISSAN,1分33秒外側車道已.

2017 屁孩,三寶花式犁田

人人都有惻隱之心,這邊的影片也是當個借鏡..十次車禍九次快。逆向,不守交通規則,飆車...等等。都是很危險的!!輕則毀容骨折截肢,重則癱瘓植物人或GG。不要讓女友和家人為我們傷心難過~~我也經歷過,共勉之!!

2017 馬路三寶多   機車族十大考驗

機車族朋友 - 馬路多三寶 遇到要祈禱;騎車路上跑 紀錄可別少 影片中機車族朋友常會遇到在路上的種種交通狀況...(不含意外事故) 騎車像闖關,這十項您遇過哪幾項呢 ??? 騎車要自保 行車紀錄不能少...

2017 這已經超越白癡的境界了!!!

已經超越三寶的境界了! 我已經不懂要用什麼來形容它了. 喜歡這部影片嗎?如果喜歡的話就『訂閱+分享』 吧~ 更多精彩的交通狀況: 【屁孩騎車擋路最後意外結局卻令人鼻酸!XD】➜【火燒遊覽車~真男人一腳踢開車門救了全車乘客!】. 105/6/12,發生地點:花壇鄉中山路二段往彰化市晚上7:25分左右,跟一台白色NISSAN發生車禍,影片中1分13秒我已超越外線白色NISSAN,1分33秒外側車道已.

TDF-0767 2017 【TDF-0767】車號:,計程車違規紅燈右轉 (影片請選擇720P或1080HD觀看)

交通違規影片:https://youtu.be/EANIQ3fKoRU 。 車號:TDF-0767,計程車(影片請選擇720P或1080HD觀看)。影片第21秒開始至第30秒為違規過程。 . https://imgur.com/a/Qc6vd 連結內有5張清楚車牌與違規過程照片(點擊圖片可放大)。 . 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與博愛路之路口) . 車號:TDF-0767,計程車,為貪快而任意違規紅燈右轉,影響其他車輛與用路人的安全,屬於非常惡劣之違規行為。 .

2017 三寶就這樣直接切過來?

機車通勤 行車記錄器 三寶實錄 雙黃線你就這樣給我從外側切過去? 又不看後面 傻眼 離撞車非常接近了 嚇死

2017 影片備份

車主原文 昨天傍晚警局打來...我被告了 也對,前兩次調解不成,吃官司也是應該的 抱怨故事略長,有耐性或想學車禍斂財請慢慢看 今年二月五日上午11點09分,敝人開車在台中市 精武轉雙十路後靠左,打左轉燈準備轉太平路 開車載妻小要去一中街吃飯 轉彎後車速不高,眼角餘光發現右邊有人靠近 立刻按喇叭並靠左試圖避開路人,可惜還是被我撞倒 是個沒走行人穿越道也沒看車的16歲學生 小腿骨折送醫,我報警並通知保險公司處理 警方筆錄後一個月,初判我肇責七成 "未注意車前狀態",對方僅"未依規定穿越馬路" 被侵犯路權的我背七成就算了,過份的是 對方開天價向我求償 四月初第一次調解,傷者母親及舅舅(還是叔叔,我忘了)到場 在沒醫生證明傷殘及沒證明照顧女兒無法上班 且當時保險公司專員從寬認定對方 醫療所有單據總共8012元 舅舅想以刑逼和,說我開公司車肇事 可能會背業務過失傷害,開價三十萬 結果被調解委員打臉沒以上證明 空口說幹話就要三十萬,調解失敗收場 後來四月底由我提第二次和解,對方從3/24後沒再回診 賠償雖降為十五萬,但保險公司覺得不合理,行情約八萬 我經濟狀況並不算好,我自己只能再加六千 對方覺得誠意不足,調解依舊失敗收場 直到今天警方說對方提告,明天要我做筆錄 才覺得台灣根本違規天堂,今天若行人走穿越道被我撞 帝王條款要我吃全責我也認了 但她沒走穿越道,也無視車輛 我肇責七成、開價三十萬..... 誰說行人弱勢?我們開車騎車才弱勢 一有車禍,開車騎車每次都先吃"應注意而未注意" 怕沒錢賠所以年年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希望遇事起碼能給對方個交代 結果卻是獅子大開口,賠到你這輩子翻不了身 都吃到高一,卻連過馬路常識都沒有 認為世上的車都會讓你,你怎麼不挑戰砂石車看看 現在是怎樣?要我割腎來賠? 還是乾脆我也用這招賺,反正路人最大 昨晚失眠到四點.......... 對了,車禍當天在我報警時有位路人 熱心幫我導引後方來車,還沒道謝人就走了 若您有看到此文,敝人在此向您致謝 #願天下無腦三寶從世上滅絕 https://www.facebook.com/sinyua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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