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 - 馬路三寶
各種 罰 的三寶行為
畫面中的行車紀錄器,經過淡水區竹林路時,後方緊跟在後的小轎車卻突然跨越雙黃線,逼迫這一名孫姓機車騎士讓道,危險行徑全被行車紀錄器影像錄下,騎士事後氣得將影像丟上臉書社團,淡水警方看到貼文後,也聯絡騎士,請他提供完整行車紀錄器影片,警方依照影像,後車駕駛行為已涉及危險駕駛、跨越雙黃線,最高可以開罰2萬5800元。 淡水交通分隊副分隊長 王勝忠 警方表示,經初步判斷畫面中的自小客車疑似有跨越雙黃線及多次違規超車等行為,將分別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開出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另也將依第48條「跨越雙黃線」處6百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淡水交通分隊副分隊長 王勝忠 警方呼籲,在道路上飆速、蛇行、任意變換車道、逆向行駛、逼車及突然減速煞車等駕駛行為,不僅破壞行車秩序,且嚴重危害到民眾的行車安全,民眾千萬不要危險駕駛以身試法,違規駕駛除需負擔高額罰鍰外,還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還會受到吊銷駕照等處罰。
雖是公開影片~非本人允許~請勿擅自挪用(包含檢舉違規) 1:48 你的車道比我空曠 而且前方景色優美 為什麼要搶我的? 1:52 煞車讓他過 喇叭不放過 1:58 以為他會回到自己的不歸路 影片可能看不出來 當時他是有減速的 類似油門放掉 2:00 真心以為他會回去 可是他卻一直卡1/3的車身在我這邊 難道是看風景看傻了嗎? 反正我不看風景就加速通過吧 !!!!!!!!!!!!!!!! 在車頭超過他的車尾燈時 他加速了 大腳踩油門的那種 而且車身往我這邊切 此時沒空注意後車距離我多遠 所以沒緊急剎車讓他 而前方有分隔桿 我也只能用力踩油門超過去 唉 如果對方有行車紀錄器 一聲喇叭會不會換來被對方檢舉雙黃線超車 要檢舉嗎? 先下手為強? 可是錢難賺耶 大家都是辛苦人 今天是檢舉期限的最後一天 還是下不了手 萬一接到罰單 留著這影片申訴不知道有沒有用...
#惡意逼車 #變換車道未保安距處罰3千到6千 #錄下違規來檢舉 被按喇叭提醒就秒怒 為了一時的情緒 危害他人生命安全 #變換車道未保安距處罰3千到6千 #危險駕車再6千到2萬4 #扣牌3個月扣好扣滿 #手握方向盤心平氣要和 #遇到逼車莫動氣 #錄下違規來檢舉 官方網站 http://www.jpy.com.tw 線上客服 http://line.me/ti/p/@yth4650c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PY.WORLD 手機APP商城 http://a.tomeet.net/s/share/22fbfx4fc2b964 提供客戶馬牌、固特異、米其林、普利司通、國內外輪胎保修,鋁圈回估汰舊換新。 各大品牌系列四輪合購➕送 1 免費VIP會員卡申辦(滿$500累積1點紅利,1點折5元)
來發現,部分駕駛朋友因貪圖一時便利,駕車行至設有交通號誌之交岔路口,當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壅塞時,仍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因未能保持路口淨空,導致號誌轉換後,嚴重妨礙橫向車輛通行情形。內湖分局特別製作交通安全宣導短片-路口淨空篇,希望建立駕駛人保持路口淨空觀念。 正確的「路口淨空」觀念,就是車輛經路口時,即使前方交通號誌顯示綠燈,但當發現前行或要轉彎進入的車道已經出現壅塞無法通行時,就應先停在停止線後方稍候,以免號誌轉換紅燈後,車輛停留在路口或行人穿越道上而影響橫向的車流或行人無法順利通行。 內湖分局呼籲駕駛朋友確實遵守行車規定,保持路口淨空,勿成為別人眼中的馬路三寶,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第3款規定「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舉發處罰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Uber條款」10月起不合法就取締!交通部:絕不改變立場 新頭殼newtalk 交通部今(28)日下午宣布,俗稱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案,即將在6月初上路,嚴禁Uber與租賃業合作卻從事計程車營運行為,緩衝期4個月,10月起將針對違法租賃業者開罰,罰鍰為9000元至9萬元。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上週交通部法規會已通過運管規則103條之1修正草案,5月30日交通部部務會報將正式通過並公告,初期將有4個月緩衝期,預計10月初開始執法。 王國材呼籲Uber,別再期待交通部會改變立場,Uber在世界各國衝撞市場,都以違法方式切入、進行試探,台灣對9大運輸業都有嚴格管理,不可能為Uber改變遊戲規則,因為這對現有計程車業者不公平。 王國材說,Uber有很好的服務品質,只要Uber有心在台灣真正落地納管,仍可繼續營運,不會消失。他認為是Uber將約1萬名駕駛帶到違規營運的路,有責任將這些駕駛帶回正途。... May 28 2019 11:06
新北市東北角沿海地區,由於景色壯麗,加上景點多,每逢假日便吸引大量遊客到此地遊玩。但因濱海公路道路沿線大多筆直,常有大型車輛呼嘯而過,不但危險也造成其他用路人危害,為此,瑞芳警分局也針對此展開交通大執法,嚴格取締惡意逼車等危險駕駛行為。 昨(19)日上午,瑞芳警分局交通分隊長鍾明豐和隊員魏宏哲、陳秉凡在鼻頭隧道巡視時,就發現一台砂石車不斷以逼近方式逼迫前車讓道,在途中,更數次要跨越雙黃線行駛,最後,警方終於在台二線靈鳩山處將砂石車攔下。在舉發過程中,雖然林姓駕駛不斷求饒,請警方改以較輕條款告發,但由於違規事實明確,警方當場除義正嚴詞告誡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開出罰鍰新台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並記違規點數3點的危險駕駛告發單。 瑞芳警分局表示,經過統計在今年間,警方已取締惡意逼車、蛇行及嚴重超速等案件高達58件,駕駛除需負擔高額罰鍰外,更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因而肇事,除需負民刑事責任外,更會吊銷其駕照等處罰,得不償失。警方也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勿有恣意違規競速等行為。若發現有車輛有危險駕車行為時,提供行車紀錄器等影片供警方取締違規,共同維護交通好環境。
新北市東北角沿海地區,由於景色壯麗,加上景點多,每逢假日便吸引大量遊客到此地遊玩。但因濱海公路道路沿線大多筆直,常有大型車輛呼嘯而過,不但危險也造成其他用路人危害,為此,瑞芳警分局也針對此展開交通大執法,嚴格取締惡意逼車等危險駕駛行為。 昨(19)日上午,瑞芳警分局交通分隊長鍾明豐和隊員魏宏哲、陳秉凡在鼻頭隧道巡視時,就發現一台砂石車不斷以逼近方式逼迫前車讓道,在途中,更數次要跨越雙黃線行駛,最後,警方終於在台二線靈鳩山處將砂石車攔下。在舉發過程中,雖然林姓駕駛不斷求饒,請警方改以較輕條款告發,但由於違規事實明確,警方當場除義正嚴詞告誡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開出罰鍰新台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並記違規點數3點的危險駕駛告發單。 瑞芳警分局表示,經過統計在今年間,警方已取締惡意逼車、蛇行及嚴重超速等案件高達58件,駕駛除需負擔高額罰鍰外,更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因而肇事,除需負民刑事責任外,更會吊銷其駕照等處罰,得不償失。警方也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勿有恣意違規競速等行為。若發現有車輛有危險駕車行為時,提供行車紀錄器等影片供警方取締違規,共同維護交通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