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 - 馬路三寶

各種 車主 的三寶行為

001-Z8 2017 【001-Z8】大發計程車罔顧人命,險些引發機車車主街頭混鬥0:08惡意逼車  1:48闖紅燈-大發衛星車隊

0:08惡意逼車 1:48闖紅燈 今天我沒發現你靠過來 往又邊閃(右邊還停車子) O鈴羊!你當我塑膠撞? 你他X很趕? 一個紅綠燈而已,有必要把我逼到死路? 結果?下一個紅綠燈你要是沒闖過去 你還不是停在我旁邊? 計程車,你賺很大開很快是不是

2017 高雄警察編號05078之我就是要放掉併排停車

影片原始來源:http://www.youtube.com/watch?v=k22830e22Hg 10/2 下午3:24分左右,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高雄人都知道,這條路敢併排的,要有一定功力(臉皮),一台賓士打雙黃燈,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下午3點24分報案110,說地址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一台賓士併排停車,我人在現場,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看著手機亂晃亂看大約6分鐘後,編號05078員警,來了,就準備讓車主走,一張都不開,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你來就放他走,我是報案人耶,民眾報案可以放走?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他說這不歸他管,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只說車主在車上,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我當下也不想跟,員警辯論了,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敢那邊違停,警察來放走,還回應~對,我就是要放走,我的天呀,我實在無法接受,到底是我觀念有誤,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我沒薪水,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該編號05078員警,是否有圖利瀆職之嫌,並記過懲處 我在重申第二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輕微違規勸導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 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 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項目及條款(如附表一): 1.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4條第 2款、 第3款、第25條、第31條第5項、第41條、第44條第1項第1款、 第3款至第7款、第52條、第69條、第71條至第74條、第76條、 第81條、第82條第1項第 1款或第84條之情形。 2.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 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 入該停等區。 (2)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 ,致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停止線。 (3)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 況等限制,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 側車道。 (4)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 55 條之情形,惟 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5)深夜時段(0 至 6 時)停車,有本條例第 56 條之情形。 但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 礙消防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 併排停車屬於第56條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再者 民眾打110檢舉 民眾檢舉受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員警到場沒舉發,等同跟吃案沒兩樣,只是吃的大或小輕或重 ----------------------------------------------------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 元罰鍰。 -------------------------------------------------------- 我在重申第三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LGA-2680 2017 【LGA-2680】備份 Gavin Chang  衝撞重機 被反敲後照鏡

車牌LGA-2680 重機騎士惡意毀損後照鏡 時間2017/10/09 22:15左右   影片第一段是我上65高速道路,土城端往五股方 向,第二段則是事發的影片,為了事情的始末我將兩 段影片,皆無修改一併PO上網。   我從上到快速道路後一直行駛到外線道,直到第 二段影片黑色RAV4慢速行駛在我前方時速(60~70左 右),我欲超車,影片時間1分25秒我就開始打方 向燈,但你一直刻意與我併行行駛,到1分45秒我 再次打方向燈,方向燈打了快30秒你還是刻意併行, 所以我減速切到你後方,但你刻意慢行,直到我閃你燈, 你才加速切到最外線,並在2分32秒時損毀我後照鏡, 且加速逃逸,沿路不打燈從最外線切到最內線,再從最 外線切到內線,逃逸無蹤。   我如果有侵犯到您的路權或違規,您可以檢舉我, 但你不可以惡意損毀我的後照鏡,如果你覺得我影片不 公那請您提供您的行車紀錄器,我已向新莊分局泰山分 駐所報案,LGA-2680車主請您前往說明,謝謝。

LGA-2680 2017 【LGA-2680】重機惡意毀損後照鏡 (備份影片)

Gavin Chang 2 小時 車牌LGA-2680 重機騎士惡意毀損後照鏡 時間2017/10/09 22:15左右   影片第一段是我上65高速道路,土城端往五股方 向,第二段則是事發的影片,為了事情的始末我將兩 段影片,皆無修改一併PO上網。   我從上到快速道路後一直行駛到外線道,直到第 二段影片黑色RAV4慢速行駛在我前方時速(60~70左 右),我欲超車,影片時間1分25秒我就開始打方 向燈,但你一直刻意與我併行行駛,到1分45秒我 再次打方向燈,方向燈打了快30秒你還是刻意併行, 所以我減速切到你後方,但你刻意慢行,直到我閃你燈, 你才加速切到最外線,並在2分32秒時損毀我後照鏡, 且加速逃逸,沿路不打燈從最外線切到最內線,再從最 外線切到內線,逃逸無蹤。   我如果有侵犯到您的路權或違規,您可以檢舉我, 但你不可以惡意損毀我的後照鏡,如果你覺得我影片不 公那請您提供您的行車紀錄器,我已向新莊分局泰山分 駐所報案,LGA-2680車主請您前往說明,謝謝。

2017 《高雄》編號05078員警 之我就是要放掉併排

10/2 下午3:24分左右 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 高雄人都知道 這條路敢併排的 要有一定功力(臉皮) 一台賓士打雙黃燈 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 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 下午3點24分報案110 說地址 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一台賓士併排停車 我人在現場 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 看著手機 亂晃 亂看 大約6分鐘後 編號05078員警 來了 就準備讓車主走 一張都不開 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 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 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 你來就放他走 我是報案人耶 民眾報案可以放走? 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 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 他說這不歸他管 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 只說車主在車上 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 我當下也不想跟 員警辯論了 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 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 敢那邊違停 警察來放走 還回應~對 我就是要放走 我的天呀 我實在無法接受 到底是我觀念有誤 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 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 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 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 我沒薪水 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 (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 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 (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 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 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 該編號05078員警 是否有圖利?職之嫌 並記過懲處 10/2 除了110 我還有打去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請查明原因並懲處 至今還沒有人 給我回應 請問是官官相護?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不相關人等 別在一旁消毒)※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酸民們 說我吃飽沒事幹 或是說我正義魔人~都可以~ 我就當那個罪人吧 因為只是酸民們 還沒遇到 自己的家人或朋友 被違規車輛 害的車禍 綠燈直行被違規車 撞斷手 綠燈直行被不打方向燈的人撞斷腳 綠燈直行 被後方跨槽化線 雙黃線 雙白線 的廢物撞斷前後十字韌帶 外家開刀兩次休養半年 車禍沒錢賠 事發前 一張嘴 事發後 我沒錢 真多廢物 我的存在就是 見一個檢舉一個 我工作讓我見識很多 人自私的一面~ 再說一次沒違規 沒傷害 酸民們繼續活在自己自私的世界吧 違規一下當然不會死 因為死的是別人 因為你 和你家人 朋友都很健康 平安的活著 每參與一次車禍 我就更討厭違規者 我想是違規魔人不會懂的啦 每件車禍都經歷約1年 事情發生了 我有時間處理 但你們有嗎? 我手上還有四.五件還在訴訟中的!!! 每件車禍處理不是每件都這麼順利 但重點就是沒違規 沒傷害 這句話很簡單 但講幹話的人 永遠不會了解啦 復健的痛苦 車禍的陰影 家人.愛人的負擔與擔心 違規達人 永遠不會懂 唯一方式用罰單教育 我也有朋友是警察 也有認識熱血的警察 請老鼠屎混薪水的警察 別抹滅那些認真執勤的警察 我在重申一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2017 影片備份

車主原文 昨天傍晚警局打來...我被告了 也對,前兩次調解不成,吃官司也是應該的 抱怨故事略長,有耐性或想學車禍斂財請慢慢看 今年二月五日上午11點09分,敝人開車在台中市 精武轉雙十路後靠左,打左轉燈準備轉太平路 開車載妻小要去一中街吃飯 轉彎後車速不高,眼角餘光發現右邊有人靠近 立刻按喇叭並靠左試圖避開路人,可惜還是被我撞倒 是個沒走行人穿越道也沒看車的16歲學生 小腿骨折送醫,我報警並通知保險公司處理 警方筆錄後一個月,初判我肇責七成 "未注意車前狀態",對方僅"未依規定穿越馬路" 被侵犯路權的我背七成就算了,過份的是 對方開天價向我求償 四月初第一次調解,傷者母親及舅舅(還是叔叔,我忘了)到場 在沒醫生證明傷殘及沒證明照顧女兒無法上班 且當時保險公司專員從寬認定對方 醫療所有單據總共8012元 舅舅想以刑逼和,說我開公司車肇事 可能會背業務過失傷害,開價三十萬 結果被調解委員打臉沒以上證明 空口說幹話就要三十萬,調解失敗收場 後來四月底由我提第二次和解,對方從3/24後沒再回診 賠償雖降為十五萬,但保險公司覺得不合理,行情約八萬 我經濟狀況並不算好,我自己只能再加六千 對方覺得誠意不足,調解依舊失敗收場 直到今天警方說對方提告,明天要我做筆錄 才覺得台灣根本違規天堂,今天若行人走穿越道被我撞 帝王條款要我吃全責我也認了 但她沒走穿越道,也無視車輛 我肇責七成、開價三十萬..... 誰說行人弱勢?我們開車騎車才弱勢 一有車禍,開車騎車每次都先吃"應注意而未注意" 怕沒錢賠所以年年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希望遇事起碼能給對方個交代 結果卻是獅子大開口,賠到你這輩子翻不了身 都吃到高一,卻連過馬路常識都沒有 認為世上的車都會讓你,你怎麼不挑戰砂石車看看 現在是怎樣?要我割腎來賠? 還是乾脆我也用這招賺,反正路人最大 昨晚失眠到四點.......... 對了,車禍當天在我報警時有位路人 熱心幫我導引後方來車,還沒道謝人就走了 若您有看到此文,敝人在此向您致謝 #願天下無腦三寶從世上滅絕 https://www.facebook.com/sinyuan.chen...

2017 嚴重譴責台南議員王家貞洪玉鳳記者會不當!

3分鐘被開3張罰單 車主氣炸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98818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5921119.A.6F5.html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張姓車主,今年7月11日晚上開車行經台南市東門路與中華東路口,在短短3分鐘內,被人檢舉3項違規,共被開罰2400元,車主日前收到罰單,氣炸了,而向議員提出投訴。 台南市議員王家貞、洪玉鳳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一名張姓車主,在7月11日晚上7點59分至8點2分,被人檢舉違規,而遭警方開3張罰單。 第一張為晚上7點59分於台南市東門路與中華東路口,任意跨越雙白線,被開罰600元。 第二張則是晚上8點1分,於中華東路二段73巷口紅燈越線被開罰900元。 第三張為晚上8點2分,於中華東路一段與凱旋路口,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被裁罰900元。 南市警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檢舉人是透過行車紀錄器提出檢舉,而且分3次檢舉,因轄區不同,第一、二張是後甲派出所告發,第三張是莊敬派出所告發。 邱文亮說,一般違規如屬輕微違規可以勸導,但張姓車主上述3項違規行為並非列為輕微規違的項目,而且屬於不同的違規行為,依法必須要告發。如果同一違規行為在距離6公里內,時間6分鐘內,則只裁罰1次。 邱文亮說,檢舉交通違規並沒有獎金,上述這3個違規並非可勸導的輕微違規,也是一般駕駛人容易犯的違規習慣。如果不會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可提出建議列為輕微違規,即可採取勸導方式處理。 王家貞、洪玉鳳表示,很多人現在都被檢舉達人追著打,苦不堪言。他們並非鼓勵違規,而是有人如果惡意利用法條,遂行私人恩怨,造成被開罰者的怨氣,就非大家所樂見,希望警方能把警力放在闖紅燈和酒駕等重大違規上。 -- -- -- -- -- 千錯萬錯都是檢舉人的錯?自己都沒錯? 千錯萬錯都是政府的錯?自己變成馬路三寶不知道? 千錯萬錯都是警察的錯?被檢舉人都不用檢討? 台南交通已經夠亂了,乖乖遵守交通規則會怎樣嗎?駕照怎麼考的?人行道到處違規停車,行人不能走、輪椅不能過,併排停車滿坑滿谷毫無政府可言,居然還有這種市議員【王家貞】【洪玉鳳】出來替違規民眾說話!南部議員水準怎麼這樣啊!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台灣人最討厭的就是自己做錯事,然後不會檢討自己的行為,只會怪別人怪警察怪政府,難怪路上一堆三寶一堆違規,台灣人的素質真的真的很差勁,劣根性顯露無疑,整天說羡慕日本人民素養很好,結果自己做錯事怪政府搶錢,可憐可悲可惡!自己有沒有檢討過?自己有沒有反省過?為什麼現代的人第一時間都是先檢討別人?難道自己無法以身作則嗎?

2017 金山財神廟停車場遇到開車三寶委員,造成家人下車差點被撞

影片中,原本已經停好車,後座家人已準備下車,所以將車熄火。 可是車熄火時,卻出現一部黑色車輛,硬要從右邊只夠一部機車通過的空間開過去, 進到裡面金爐的空地 ; 按喇叭提醒及開車窗呼喊,車主都沒有回應理會,差點撞到要開車門下車的家人, 後來還發現右前方有輕微車損,呼喊車主時,人卻快步進到廟裡。 隨後請廟方小姐通知,車主告知是委員,希望看在神的地方,幾百元合解, 可是拜完神時,卻說剛有小弟來看過,覺得我的問題,要砸車, 還說不是他撞的,我的問題!! 這個廟也太可怕了吧,還有小弟,而且馬上變臉,太無言了

2017 下班員警為攔截三寶阿伯國道逆向 制服來不及穿好

臉書粉絲專頁「國道公路警察局」日前PO出一段影片,日前有一名阿伯從梅山交流道逆向行駛北向車道,一路往南開了34公里遠,影片中可以看見許多車主見狀紛紛閃避,剛值完夜勤的國道警察脫下制服準備要休息時,接獲民眾通報後,衣服一套立刻又跳上警車,趕往現場,國道警察看到這台逆向車在內線車道,趕緊鳴放警報器並且開啟警示燈,確認這部逆向車已經減速下來,才下車處理,員警擔心沒有馬上制止的話,讓這部逆向車繼續開,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危害。「國道公路警察局」藉這個影片提醒大家,在高速公路開車,要隨時注意前方動態,尤其是看到我們紅斑馬巡邏車,在車道或路肩處理事情時,請小心並且放慢速度通過。 影片來源:國道公路警察局 https://www.facebook.com/HighwayPoliceBureau/ 更多精彩影音內容,請上 中時電子報《有影》頻道 http://tube.chinatimes.com

2017 三寶日記 2 白色LEXUS 車主 車門打開開

2017/07/24 台中豐原三民路上 白色LEXUS(右) 車主 違停+開車門未注意行車 車門打開開 整條路都為你開

ALA-1528 2017 【ALA-1528】紅線違規停車

車主在旁邊買東西 看我想拍照就過來在車邊 也不移車,我手機就收起來用行車紀錄器檢舉

2017 下班65塞爆 我是好寶寶

前方2.2K處因車禍嚴重回堵, 讓我在快速道路上塞了25分鐘, 因為我騎車開車都會不斷轉頭確認周圍車輛位置, 觀賞影片請吃暈車藥。 . 我能理解為什麼重機上快速公路會想騎路肩, 因為政府教我們機車要靠右騎, 然後汽車認為機車要靠右靠到底、路是汽車使用的, 所以就把機車擠去路肩(我指一班道路15cm道路邊線外的路肩) 對,一般平面道路也有路肩,路肩同樣是禁止行駛的, 只是大多數民眾根本不知道,考駕照都沒學, 錯誤的政策導致錯誤的道路使用方式,一路延伸到上快速公路、高速公路, 搞得大家都認為機車"該"走路肩, 包含我前方計程車上的乘客,一位阿嬤一位阿公, 他們不斷地回頭看我,我在想是好奇,我幹嘛排隊.... 所以我跟他們比個讚, 只是沒想到Gopro可能角度反光,看不到車上乘客的表情。 . 我每天上下班不管有沒有塞車,快速公路都這樣騎, 但大多駕駛都說沒看過重型機車在快速道路排隊, 後來我想通了, 我排隊,看的到我的只有我前、後、左、右幾台車, 後方4台以後的車可能就看不到我了,因為我體積小, 但違規行駛路肩的不同,你行駛過去, 整條快速公路駕駛都看到你行駛路肩, 別再當屎了好嗎,路肩過路費$3000喔。 . 另外感謝前方X-MAX車主一起好寶寶排隊。

077-9G 2017 【077-9G】車牌,台東富岡漁港附近惡劣計程車

2017/07/06 16:15(記錄器日期顯示錯誤) 台東富岡漁港附近計程車司機自己違規雙黃線逆向超車(影片1"48)還蓄意衝撞黃牌重機。原因(司機降下車窗謾罵黃牌重機車主,你以為你是紅牌?黃牌憑什麼騎內車道,黃牌只能騎外面)車主不加理會,想再騎回車道卻遭二度擠出車道。 台11線公路此路段地上並無禁行機車標語,況且黃牌車主守規矩跟著前方多輛房車,無超車,無逆向,無龜速卻遭這種假正義之名行自殺攻擊行為,嚴重傷害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又適逢台東正舉辦熱氣球活動,此行為嚴重傷害台東觀光名譽。是否台東區域計程車司機還普遍不知道道路使用資訊?

2017 新北市環河路上重機違規案

大型重型的素質都被你們玩壞掉了 行車紀錄器是要多少? 運動攝影機又要多少? 就一定要用手機幫你朋友後拍嗎? 還有我今天不是要把事件放大 是你不長眼 你看我用行車紀錄器幫你們拍的多帥? 還幫你們剪接勒! 最後還說我檢舉你,你就要弄我 我已覺得備受恐嚇 「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重點畫面 6秒:紅車主角出現 1分:退到後面用手機拍照 3分22秒:在後面拍照說我違規並排? 4分55秒:恐嚇 5分4秒:說我並排

2017 智慧交通 選哲好停--交通02智慧好停篇

【智慧好停】核心價值:停車供給多元合作,智慧管理更好停 1.「續建公有路外停車場,增設路邊停車格」,「供給先管理後」之核心策略。 除利用公共設施保留地或都市計畫停車場用地闢建路外停車場外,並利用新設、增建之市區公園或改建之學校用地,依公共設施多目標方案興建地下停車場以增加停車位供給。其他市有地、國有地、閒置空地,則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個案變更的方式市內重大建設計畫爭取外停車空間面向,提供公共停車空間。 2.獎勵「民間闢建智慧停車場」,開發「智慧停車預約APP」,並「回饋社區」。 都市停車問題最令人困擾的是停車位難尋,以致於並排或路口違規停車隨處可見,經常導致車禍意外發生。工程面向為獎勵民間興建智慧型停車場,並配合開發智慧停車預約APP。智慧型停車場之闢建,可透過民間參與BOT或BOO等方式進行。為增進社區民眾支持,訂定社區居民優惠與回饋方案。 3.「停車場增設多元合作」,共享互利,創造雙贏。 但政府部門無法「無限量、無限時」提供公共停車空間,其他停車配套計畫與管理機制亦需加強辦理。因此,持續輔導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單位,在相關安全管理機制完備之下,於假日、夜間提供公眾停車位。目前現階段已有11所國中小學校開放,期藉資源共享改善停車空間不足的困境,未來將續輔導,擴及其他公立學校、公營單位,並將執行制度與安全管理更加完善。私立學校、政府大樓、商務大樓附設停車空間亦可透過鼓勵與輔導機制,協調於平日或假日期間開放公眾使用並收取停車費,其停車費率得由市場機制自行訂定,並非按照公部門制定的停車費率進行收費。 4.「台南智慧停車新平台Plus+」,整合「智慧停車管理系統」與「公共出租綠能運具雲端平台」,市民停車更有效率。 因應市民使用行動載具的普遍性,先進停車資訊服務「台南智慧停車新平台Plus+」之應用,有其必要性與方便性。整合「智慧停車管理系統」與「公共出租綠能運具雲端平台」,停車資訊導引、查詢系統及查詢週邊公共出租綠能運具的出租地點,即時顯示現況資料,隨時更新內容,方便開車民眾尋找停車位,提升週轉率,降低尋找車位的時間,避免亂繞造成道路壅塞,環保又節能。持續即時更新、市民使用方便性、市民日常使用廣泛推廣、觀光客旅遊使用行銷推廣,為首要目標。 5.「多元運具多元停車、停車彈性管理」,提高停車週轉率。 除了停車供給與資訊應用外,在降低停車需求與提高停車週轉率方面,提出「多元運具多元停車空間、停車彈性管理」政策,推行分區停車訂價、路外路邊差別訂價、長時間停車高費率、限時停車、調整收費型態、多元車種多元管理等策略,以提高停車週轉率,為有停車需求之車主創造最大可能之停車機會。

2017 學生自殺式的騎車法衝到對向車道,還好有,不然車主會賠死! part 2

分享各類汽車影片,也會分享一些突發事故,歡迎大家訂閱 自:爆料公社

2017 學生自殺式的騎車法衝到對向車道,還好有,不然車主會賠死! par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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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喜歡逆向是吧,那就讓你紅透天~ 3

2017.04.19 - 07:46 - 台市市南屯區忠勇路與向上路口 請注意左方的 Toyota (感覺同前二天的車主,這個行為看起來自然又大方,證明沒有少做這事) 當大家都冷靜的排隊等紅綠燈,你就比較行又比較聰明?現代並不是在怕警查好唄,而是每台車上裝的行車記錄器! 逆向又在紅綠燈前等燈號,你很行哦!我看好你! 這次沒抓到你算你行!運氣好丫!!(沒照到車牌不能舉發)

2017 躺著騎比較好上路回家?屁孩騎士違規 騎快速道路 還囂張挑釁

躺著騎比較舒服? 快速道路驚見屁孩騎士 危險駕駛!新北市五股一輛普通重型機車昨晚5時許違規騎上台64線快速道路,不僅沿途任意變換車道,灰衣騎士遭後車按喇叭提醒後,還疑似挑釁,躺臥在機車坐墊飆速騎乘,危險行為全被後方駕駛行車紀錄器拍下,網友忍不住痛罵:「躺著騎比較好上路回家?」、「直接請他喝孟婆湯啦!」。 蘆洲分局警方說,昨晚並未收到民眾報案有騎士違規上快速道路,如民眾將畫面提供給警方,警方將依法通知機車車主到案說明並製單。 警方表示,普通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依法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另外該輛機車疑似危險駕駛的行為,可能違反第同法第43條,最高可處6000元至2萬4000元罰款。

600-1800 2017 【600-1800】惡煞片BMW惡煞沿路逼車 持鐵撬嗆下車踹共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民眾,昨晚8時許載著小孩出門買東西,行經中正北路與忠孝路口時,卻被一輛鐵灰色BMW逼車,該位民眾表示,BMW從他右方巷子突然衝出,由於速度很快,雙方車輛差點發生擦撞,不料,之後BMW卻一路尾隨後,還在路口從左側雙黃向逆向超車,隨後切入他的車輛前方後停車,BMW車主下車後拿鐵撬走到她的車旁,嗆聲要他下車踹共,該位民眾不滿BMW車主行徑,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到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事發當時,三重分局大有派出所巡邏警員宋柏毅看見,擔心危及其他用路人,立即追上前,無奈BMW車速過快,警方怕追車也會危及其他人車,隨即返回派出所調閱監視器,以車牌追人,並通知雙方當事人說明。 大有所所長吳杰坤表示,BMW車主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一項一款惡意逼車、第45條雙黃線違規超越車道等,將分處6000-12000、600-1800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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