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 - 馬路三寶

各種 規定 的三寶行為

099-BBT 2023 【099-BBT】轉彎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9/01 PM16:15 新北市新莊區 公園一路與中正路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9/2 下午 08:20:04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902202010761051,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9/01 16:15 違規地點:新莊區公園一路與中正路 違規車號:099-BBT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依違規事實舉發。 承辦人:邵吉璿 承辦人電話:02-22075386 新莊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8.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NQN-0118 2023 【NQN-0118】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9/01 PM15:13 新北市新店區 中正路294號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9/2 下午 07:49:35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902194910760795,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9/01 15:13 違規地點:新店區中正路294號 違規車號:NQN-0118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舉發 承辦人:許明惠 承辦人電話:02-29152627 新店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6.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235-NAF 2023 【235-NAF】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 違規跨越雙白線 (已舉發)

2023/08/29 PM12:48 新北市板橋區 信義路與國慶路口前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8/29 下午 10:25:13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829222510719121,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8/29 12:48 違規地點:板橋區信義路與國慶路口前 違規車號:235-NAF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蕭昌平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8/29 下午 10:32:36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829223210719265,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8/29 12:48 違規地點:板橋區信義路與國慶路口前 違規車號:235-NAF 違規類別:違規轉彎之處罰(48條) 違反法條:第48條第1項第02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蕭昌平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AMM-7890 2023 【AMM-7890】11   鳳山區五甲三路21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24日17點47分,鳳山區五甲三路21號,車號AMM-7890,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BDY-0362 2023 【BDY-0362】11   鳳山區龍成路10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20日18點34分,鳳山區龍成路10號,車號BDY-036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2023 老屁猴三寶 擋在車道上拍照 綠燈還是硬是不走

第 31-1 條 2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第 43 條 1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第 60 條 2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2357-MZ 2023 【2357-MZ】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8/06 AM07:57 新北市中和區 環河西路三段過中原三街路口 往板橋方向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8/6 上午 10:53:03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806105310458831,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8/06 07:57 違規地點:中和區環河西路3段過中原三街路口 往板橋方向 違規車號:2357-MZ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製單舉發。 承辦人:王奕 承辦人電話:02-22268955 中和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3.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BNQ-0102 2023 【BNQ-0102】11   鳳山區五甲二路323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4日16點56分,鳳山區五甲二路323號,車號BNQ-010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BJN-7672 2023 【BJN-7672】11   鳳山區五甲二路323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4日16點56分,鳳山區五甲二路323號,車號BJN-767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188-3B 2023 【188-3B】斑馬線違規停車 (已舉發)

2023/08/19 PM13:18 新北市板橋區 貴興路與稚暉街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8/19 下午 02:41:29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819144110611243,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8/19 13:18 違規地點:板橋區貴興路與稚暉街路口 違規車號:188-3B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1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洪笙復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NLJ-2082 2023 【NLJ-2082】NLJ- 違規逆向行駛 (已舉發)

2023/08/19 PM13:37 新北市板橋區 南雅南路一段5巷14號旁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8/19 下午 02:58:56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819145810611387,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8/19 13:37 違規地點:板橋區南雅南路1段5巷14號旁 違規車號:NLJ-2082 違規類別:違規爭道之處罰(45條) 違反法條:第45條第1項第03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洪笙復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AWB-6196 2023 【AWB-6196】11   鳳山區五甲三路64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2日12點10分,鳳山區五甲三路64號,車號AWB-619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8083-TX 2023 【8083-TX】11   鳳山區五甲二路38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4日16點56分,鳳山區五甲二路389號,車號8083-TX,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5133-MF 2023 【5133-MF】11   鳳山區五甲二路641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4日16點54分,鳳山區五甲二路641號,車號5133-MF,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AFZ-9887 2023 【AFZ-9887】11   前鎮區三多三路19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1日17點14分,前鎮區三多三路199號,車號AFZ-988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8月1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2023 山道猴子放雙手練新招? 中警:最高罰3萬6、吊扣牌照半年(警方提供/翻攝自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YT頻道)

#山道猴子#機車#危險駕駛 山道猴子放雙手練新招? 中警:最高罰3萬6、吊扣牌照半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02138 台中2名騎士騎乘白牌重機,近日行經霧峰區林森路,一人違規騎乘在禁行機車的內側車道,另一人則是放開雙手,還高舉雙手揮舞耍帥危險駕駛,有民眾將行車紀錄器畫面上傳網路分享,網友揶揄「本土雜技團,只是欠紅單」;警方表示,黑色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白色機車雙手放開的危險方式駕車,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 ---------------------------------------------------- 我們的頻道➔ http://video.ltn.com.tw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user/tvforltn Dailymotion➔ https://www.dailymotion.com/LibertyTimes

AQT-2707 2023 【AQT-2707】11   前鎮區崗山南街與崗山橫街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1日17點41分,前鎮區崗山南街與崗山橫街口,車號AQT-270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8月1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BQD-8282 2023 【BQD-8282】11   前鎮區三多三路13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1日17點15分,前鎮區三多三路139號,車號BQD-828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8月1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P5-5238 2023 【P5-5238】11   前鎮區二聖路67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8月01日17點27分,前鎮區二聖路67號,車號P5-523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8月1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6989-P8 2023 【6989-P8】轉彎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8/15 PM21:24 新北市板橋區 大觀路一段29巷179弄與南雅西路一段31巷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8/15 下午 10:00:09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815220010555199,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8/15 21:24 違規地點:板橋區大觀路1段29巷179弄與南雅西路一段31巷路口 違規車號:6989-P8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洪笙復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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