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 - 馬路三寶
各種 開 的三寶行為
人民網報導 統計數據顯示,中國19歲以下的網民人數達到1.71億,未成年人網際網路普及率保持在90%以上。而且,10歲以下網民約為2300萬人,其中超過56%的兒童在5歲前已經開始接觸網際網路。他們被形容為「幾乎識字就會上網」的一代人,「00後」青少年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網絡原住民」。 隨著移動網際網路和智能設備的高速發展與全面普及,網文圈也逐漸湧現一批批未成年作家,未成年讀者,甚至成為最具有活力的一部分用戶。 未成年人適度地寫文、追文可以增長知識、廣交書友、緩解生活學習壓力,但由於社會經驗不足,面對魚龍混雜的網絡信息,身心更容易受到衝擊甚至傷害。 人民網報導 46%的中國青少年網民在上網過程中幾乎每次或者經常會接觸到不良信息,其中最主要是色情信息,其次為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網絡謾罵等。 為了給廣大未成年人構建健康安全的網絡環境,請你加入我們的行列,舉報閱文平台內違規的作品內容,讓網文社區環境風清氣正。 對舉報排名前10的用戶,我們將送出共計18000點閱讀大禮! 活動時間: 3月14日-4月15日 舉報對象: 對平台內存在違規內容的章節進行舉報; 包括:起點中文網、創世中文網、雲起書院、起點讀書客戶端、QQ閱讀。 舉報方式: PC端:點擊章節底部【舉報】按鈕,選擇舉報原因,確定。 手機端:作品章節中激活菜單,點擊右上角【…】,選擇舉報,提交舉報原因即可。 活動獎勵: 成功舉報違規章節內容前10名,可獲得閱文巡查衛士閱讀大禮! 備註: 1、閱讀幣將根據用戶最後一次舉報的平台進行發放,例如:活動結束前成功舉報起點小說章節,並排名前10,則發放起點幣。 2、舉報排名將在活動結束的7個工作日內在舉報中心公示,相應閱讀幣獎勵將於公示當天一併發放。 本活動解釋權歸閱文集團所有,更多活動詳情請聯繫客服諮詢,或關注微信閱文服務管家公眾號。 1556884493
人民網報導 統計數據顯示,中國19歲以下的網民人數達到1.71億,未成年人網際網路普及率保持在90%以上。而且,10歲以下網民約為2300萬人,其中超過56%的兒童在5歲前已經開始接觸網際網路。他們被形容為「幾乎識字就會上網」的一代人,「00後」青少年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網絡原住民」。 隨著移動網際網路和智能設備的高速發展與全面普及,網文圈也逐漸湧現一批批未成年作家,未成年讀者,甚至成為最具有活力的一部分用戶。 未成年人適度地寫文、追文可以增長知識、廣交書友、緩解生活學習壓力,但由於社會經驗不足,面對魚龍混雜的網絡信息,身心更容易受到衝擊甚至傷害。 人民網報導 46%的中國青少年網民在上網過程中幾乎每次或者經常會接觸到不良信息,其中最主要是色情信息,其次為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網絡謾罵等。 為了給廣大未成年人構建健康安全的網絡環境,請你加入我們的行列,舉報閱文平台內違規的作品內容,讓網文社區環境風清氣正。 對舉報排名前10的用戶,我們將送出共計18000點閱讀大禮! 活動時間: 3月14日-4月15日 舉報對象: 對平台內存在違規內容的章節進行舉報; 包括:起點中文網、創世中文網、雲起書院、起點讀書客戶端、QQ閱讀。 舉報方式: PC端:點擊章節底部【舉報】按鈕,選擇舉報原因,確定。 手機端:作品章節中激活菜單,點擊右上角【…】,選擇舉報,提交舉報原因即可。 活動獎勵: 成功舉報違規章節內容前10名,可獲得閱文巡查衛士閱讀大禮! 備註: 1、閱讀幣將根據用戶最後一次舉報的平台進行發放,例如:活動結束前成功舉報起點小說章節,並排名前10,則發放起點幣。 2、舉報排名將在活動結束的7個工作日內在舉報中心公示,相應閱讀幣獎勵將於公示當天一併發放。 本活動解釋權歸閱文集團所有,更多活動詳情請聯繫客服諮詢,或關注微信閱文服務管家公眾號。 1556884482
事發時間:2019-04-14 18:08 事發地址:遠雄U-Town B4地下停車場 C32停車位附近 事發經過:( [ ]括號內的時間點為行車記錄器的時間) 00:00 [6分58秒] - 我停車在等待前方2輛車停車 00:12 [7分09秒] - 對向RAV4 (AXC-9067) 看2輛車一停進去,直接開到我的前方(她事後的說法是說沒看到轉彎處有車在等所以一直前進,我也是無言) 00:26 [7分24秒] - 她終於發現沒辦法再前進於是倒退,影片中可以看到她倒退停下來後,右方還有不少空間且輪胎還沒往右打 00:35 [7分32秒] - 我看前方停車車輛已熄火沒有要再調整停車位後,便試圖儘量往我的右前方轉 00:40 [7分38秒] - 再往左方打儘可能創造我後方的空間讓她比較好轉出去(影片可以看到,我已經儘量往前大約1個行人的空間),並停下來等她過 00:42 [7分40秒] - 我怕她是三寶亂開,所以我轉彎同時有開窗注意她車的位置,結果我看她的車似乎還沒完全右彎到底便同時在前進(大約00:43秒處注意後鏡頭柱子上的燈型,正常她應該有右轉,燈形會往右跑才對,結果她的燈形往左,也就是往我車子方向過來,且同時在前進,燈形愈來愈高) 00:45 [7分42秒] - 我就說:「X腰!! 喂妳幹嘛前進啊?」,剛說完她就從我後門和後輪拱擦過去,還繼續開走(她說車內有小孩很吵沒聽到擦撞聲) 00:52 [7分49秒] - 我才按喇叭示意,後鏡頭拍到她似乎慢了一下又繼續開 01:00 [7分58秒] - 我看她沒有停下來的意思準備轉出去,才趕緊上前去攔車(她還怪我為何敲她車窗,我想說你連撞到還有我按喇叭都沒聽到了,我不去敲妳,妳會知道你已經肇事了嗎?是要多一條肇事逃逸?) 事後她也不敢提供行車記錄器資料給警方(明明車上有裝卻說沒有接線),重點是她車上有個操著大陸口音的人下來就狂吠,搞得好像是我去撞她們一樣,我只好將這個三寶駕駛 (AXC-9067)公諸於世,以後大家看到這輛車要閃遠一點。 事發後處理,供大家參考: 0. 若在一般道路上,則先放三角警示標記 (不然多吃一張罰單) 1. 若無影響交通勿移動車輛,自行拍照或錄影採證,若有影響交通,則雙方錄影確認車故車輛位置,畫線存證 (或調閱現場監視器) 2. 報警 (由於私人室內停車場非道路管理條例範疇,無法提供三聯單,保險人員需向警方窗口索取資料) 3. 聯絡保險公司,確認保險事宜 4. 到警局進行筆錄並擷取行車記錄器資料 5. 聯絡汽車保養廠理賠部門並提供保險人員窗口,以便確認進廠鑑定維修部位、時間與維修費用 6. 若保險有代步車輛,要先預約好,以免車留廠後沒車可開 (一般事故代步車一個保險年度僅提供7天,所以若需維修多處,就要另想辦法) 其實我保三年乙式全險,如果我沒發現被擦撞了,有相關資料保險公司自撞也會理賠,總之有保險就是報警備案囉! 補充資料:若有傷亡,則可斟酌進行下列民事過失傷害賠償(感謝車友社團內諸多法律高手建議指教) 1. 順序:和解 =》調解 =》過失傷害刑事偵查庭 =》刑庭 =》民庭求償 2. 求償內容:就醫費用、工作損失、營業損失(營業用車)、精神賠償則是法官心證空間 (若真有受到影響,要到醫院開醫生證明) 3. 罰責賠償:民事賠償依肇責比例(但法官有心證空間、不一定完全照比例),刑庭事偵查庭只要有肇責過失傷害幾乎都會成 4. 原則是照順序跑,都沒辦法了才上法院,不然法官會認為你是刁民,對判決就不利了 5. 不管發生什麼事,先報警就對了!不然雙方口頭說沒事離開,被肇事一方若有證據,可能反過來加一條肇事逃逸 6. 若真的不幸上法院,律師費(4~6萬起)自已吞,政府訴訟費由敗訴者付擔
19歲重機正妹「遭酒駕衝撞」全身骨折慘死!沒想到「監視器畫面」曝光!網友大逆轉飆罵死者! -- 俗話說馬路如虎口,無論是騎車、開車都要小心!前天(9月25日])有一名台韓混血正妹,才剛考上大學卻在路口慘遭汽車撞飛,全身骨折慘死!駕駛辯稱自己沒有喝酒,也沒有違規,然而行車紀錄器曝光後,原來當時... 住在新北市,才剛考上開南大學一年級的金睿賢,前天騎著剛買的新機車,想要到朋友家夜宿,然而行經桃園市桃園區,桃鶯路和建國東路口時,卻遭到36歲的陳柏之開白色賓士迎面撞上! 因為當時撞擊猛烈,金睿賢當場昏迷,機車也在飛了10幾公尺後全毀,她在緊急送醫後不治身亡。陳柏之酒測值達0.21mg/l,不過他表示自己根本沒有喝酒,當天要開車去吃薑母鴨,準備左轉的時候卻撞上女大生。不過警察調...
新北市政府 台北市政府 正式開始執行錄影寄發罰單 各位違規的朋友千萬小心 不要到時候收了一堆罰單傷荷包 連轉彎沒打方向燈都會裁罰 以下網頁有說明一些網路傳的罰款請分享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362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錯誤】網傳「2019年1月1日新法交通法案,交通裁罰新規定.... 紅燈右轉罰 5400、闖紅燈罰 3600-7200…...酒駕裁罰新規...」 事實: (一)依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107年6月13日修正實施,並未再修改)及相關裁罰基準: 1、紅燈右轉: 機車和小型車罰 600元、大型車罰1400元。 2、闖紅燈: 機車罰1800元、小型車罰2700元、大型車罰3600元。 3、超速違規執法寬限值:仍維持「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者,得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之規定。
在回家的路途中,經嘉義大林小型賽車場前的Y型路口時,被未打方向燈、未查看後照鏡的汽車突然右轉,我措手不及急煞後,輪胎鎖死打滑,人滑行3公尺左右翻滾了2圈,車則滑行5公尺且翻過去。 幸虧有戴手套,手掌並無擦傷,但由於是短手套,左手可能有接觸地面的關係,有扭到的情況,此外,左膝蓋與右腳踝有明顯擦傷。 如果有穿防摔的人身部品加上長手套或選購有ABS的新車款,或許傷害能在減少‧ 路口號誌設有右轉燈號,開在中線的汽車也應煞停並禮讓直行的機車優先道,要不是內側車道有劃禁行機車,否則以我台1線得騎到斗南的距離,肯定在內線穩定巡航,就不會遇到三寶了。 事發當下下車的是一位50幾歲的老伯,警方到場後宣稱是要直行,但到警察局後,經警方觀看行車紀錄器後詢問肇事方,對方卻改口不清楚、不知道,真的是得由行車紀錄器打臉才能自保! 車款:YAMAHA 2010年式.噴射版GTR aero 125 時速:速限70 當下騎65 拍攝設備:PX大通 B52X 閱讀更多: 可騎內線了!新北取消「禁行機車」 騎士讚德政:不用被車門擊落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213/1377012.htm 真的卡安全?這縣市取消「禁行機車」車禍少4成 https://news.tvbs.com.tw/life/1049628
時速超過180!他檢舉軍用車「國道高速鑽車」有夠危險 警察一看「這個我們沒辦法」檢舉人卻慘了 Lala 八卦話題 檢舉此篇 軍用卡車就可以囂張嗎?日前有民眾向媒體爆料,自己開車走國道三號行經斗六到竹山路段的時候,突然看到一輛軍用卡車,從旁邊疾駛而過,目測研判,應該是已經超過最高限速,尤其在晚上高速前進更是危險,沒想到舉報之後,卻可能面臨很糟糕的下場!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據《蘋果日報》報導,有民眾在本月2日開車上國道三號的時候,突然看見一台掛著軍用車牌的墨綠色箱型車,不斷向前疾駛而過,途中還一直超車,讓他覺得有夠危險,便一路跟隨,希望用行車紀錄車拍下這超扯的一幕,並發文表示:「他在內車道開蠻快的,見他一直在超車,想說...看一下他開多快!」結果讓網友都傻眼!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從曝光的影片中可以看到,有一台軍用車在國道上疾駛,他看到後發現對方速度太快一直超車,突然正義感油然而生,決定跟上去看對方有多快,沒想到超乎他預料,「看一下他開多快,結果我開到170、180還沒追上他」便決定向媒體投訴檢舉。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不過影片交到國道警察手上後,警方看到這台「軍C-2XXXX」車牌的車子,坦言其實警方並沒有軍用車的號碼資料,也無法取締開罰,不過相關事證都會交給憲兵隊處置,軍方也出面,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昨天(4日)證實,裝甲564旅公務車結束公務返營的時候,行經國道三號斗六竹山路段,被民眾用行車紀錄器拍下,檢舉超速,不過從軍用車上的記錄器看來,並沒有違規事實,後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