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馬路三寶

各種 車牌 的三寶行為

2020 騎乘中間車道被逼車

1.行車紀錄器為廣角鏡頭,距離會比實際的看上去更加靠近 2.該路段(高松路)中線並沒有禁行機車 3.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能夠再多檢舉個危險駕駛 4.檢舉交通違規並沒有獎金,但是維持良好用路風氣需要你我維護

2019 黃牌重型機車 惡意逼車

並不是機車把手下方或後照鏡上沒有鏡頭就代表沒有行車紀錄器。 13秒~18秒、30秒~42秒、1分30秒~1分40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17秒: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18秒~32秒:第95條第2項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爰此,大型重型機車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4款舉發,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1分30秒~1分34秒:"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第95條第2項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爰此,大型重型機車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4款舉發,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2019 嚇出一身冷汗,北上湖口休息站交流道出口遇到從內側直接切出的Toyota三寶

時間為2019/1209/13:45 行車紀錄器為DOD RX8W 行車紀錄器解晰度不夠, 無法看出銀色Toyota的車牌, 各網站媒體如有需要請直接拿去用, 不用再問我了

2019 區間測速好緊張,穩速駕駛好平安

區間測速國內目前已有台2線萬里隧道、台9線北宜公路、北市自強隧道等路段使用,對抑制超速違規及降低交通事故成效良好,明(109)年元旦起將在新北台64線中和路段、新店環河路、桃園及雲林台61線等實施,金山分局提醒用路人要注意行經區間測速路段注意事項,以免荷包失血。 「區間平均速率」指車輛行經某路段特定兩點之間(距離固定),除以所行駛的時間,即為平均速率,車輛攝影點並不像路邊常見的固定測速照相,有直接偵測車輛速率的功能,攝影點只是單純拍攝、紀錄車輛進入及離開測速路段的時間,進入時如果車速過快,駕駛人請不要太緊張,後續調整車速至速限左右後,持續穩定行駛通過即可。 駕駛人如在「區間平均速率執法」路段內嚴重超速行駛,為避免超速而在隧道出口處前緊急煞車甚至停等,有造成後方駕駛人危險情形,因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將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者」,可處罰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其處罰遠比超速違規更重,呼籲民眾於隧道內穩定控制車速,切勿因小失大。 另外部分駕駛投機取巧,快速行駛限速路段後,並在終點前停下,試圖拖延停留時間,如車輛有違停情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條,可處罰駕駛人新臺幣300元至2400元不等罰鍰。 國內區間測速路段多以超過路段速限20公里以上之車輛優先舉發,如偶然不慎超速不至於立刻構成違規,後續再注意穩定車速即可,亦即存有補救之機會(固定桿則無),金山分局呼籲駕駛人應以穩定速率行駛「區間測速路段」,有助於提升行車效率與安全。

3575-US 2019 【3575-US】AM9:02三寶逆向/亂打方向燈/台中和祥路/軍福十三路

3575-US 難得遇到如此誇張違規,所以PO上來請大家小心這輛車

2019 UBER變貴了?變身多元計程車,對駕駛和乘客有什麼影響?

2019年12月1日起,交通部正式開始實施~ Uber條款取締開罰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俗稱「Uber條款」。交通部先前輔導以租賃車名義違規營運的Uber駕駛轉開多元計程車,Uber駕駛則需考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靠行掛計程車牌、加入多元化車隊。  12 月 1 日起,若在緩衝期、輔導期後仍為小客車租賃業的駕駛,僅能提供1小時以上載客服務,新竹地區 12 月起暫停Uber叫車服務。

2019 三寶磁鐵:這種王八真的是很欠檢舉ㄟ!!

本來想檢舉你變換車道的部分 可是你有打方向燈 檢舉不會成立 後面闖紅燈的部分車牌太遠了沒拍到 檢舉應該也是不成立 那就只好把影片貼出給各位看看你這車神怎麼開車的囉!!

GL2-308 2019 【GL2-308】108 10 14 無敵老三寶

車牌:GL2-308 可以不要出來害人嗎?

2019 09/26 桃園市中壢區中園路 交通趣聞

09/26 桃園市中壢區中園路 交通趣聞 行車紀錄器在台灣已相當普遍 主要是台灣三寶多處處發生事故 駕駛用來防備和舉證 若不是違規慣犯有何所懼? 記下車牌又如何? 能找到車友索討罰單費用嗎? 若真的敢就不是罰單這麼簡單而已了 想泡茶想瘋了嗎? #車友原文: 『我頭上只是行車安全用 被這樣說話感到不舒服』 #車友分享 大多車禍影片我並非當事人或我持有 都是事主自行上傳或車友投稿 若對影片內容有任何疑慮 歡迎到下列網站提問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Forum 我會盡力協助你 若有任何影片照片投稿歡迎聯絡 贊助平台營運和說明: https://core.newebpay.com/EPG/TaiwanForum/hgIme0

TDF-7711 2019 【TDF-7711】惡劣駕駛,違規、逼車、嗆聲、搶奪,樣樣來!

台灣大車隊 台北市編號11099 車牌TDF-7711 橫跨3個車道,並且又持續靠左阻擋行駛 後續更是將本人逼出原有車道 停下理論時,伸手要將本人行車紀錄器抓下 還說戴行車紀錄器不對,要拿下來(黑人?) 此司機逼車並且危險駕駛

102-J5 2019 【102-J5】計程車闖紅燈被警察追上攔下 車牌刷白

哈哈哈哈哈哈哈… 計程車闖紅燈被警察追上攔下,爽! 車牌刷白102-J5

3S-7509 2019 【3S-7509】大台南地區交通違規檢舉沒有用!!

車牌號碼 3S-7509 時間地點 2019/07/08 10:00 台南市永康區中正南路與正南五街口 (行車紀錄器時間跳掉)

2019 慢慢騎也會遇三寶(被逼車)02

連接第一部 車牌就不碼了 一開始汽車匯入圓環,未打方向燈跟未禮讓圓環內行駛車輛,我提醒汽車駕駛有按了一下喇叭 之後汽車在後面逼車(沒拍到後照鏡) 我就直接停路邊讓他先過 但汽車駕駛又馬上急煞逼車 影片最後我只瞄了一眼汽車 汽車駕駛直接下車就嗆聲 跑過來作勢要打 為了人狗安全(腳踏板載狗)所以不得已才闖紅燈 違規方面請見諒!

TDE-5512 2019 【TDE-5512】小黃違規行駛右轉道硬切逼迫讓道 跨越槽化線 雙白線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TDE-5512小黃違規行駛右轉道硬切逼迫讓道,跨越槽化線,雙白線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車側無車牌號碼送公路總局驗車。 地點:台南市安南區 台江大道三段 安吉路二段。

2019 三寶闖紅燈  5/22

對向車闖紅燈 請教各位大大 看得到車牌嗎

2019 國道高速公路違規大貨車

事件地點在彰化縣埔鹽與76快速道路指示牌時間點剛好是20:50:03一台大貨車違規時速超過110以上開在最內線快車道,我有看後照鏡及時反應,大貨車速度急快,我原本要開最內車道,但大貨車依然還是高速超過110以上, 我只好切回中線車道在切外車道,大貨車就直衝最內線快車道依然違法,由於行車記錄器因夜晚,車牌沒能清楚拍到,因為大貨車速度超快,車牌來不及記,需要國道民眾行車記錄器協助抓這危險駕駛大貨車司機,感謝!

AHQ-9596 2019 【AHQ-9596】

日期:20190515 時間:晚間9點多(影片上有時間) 地點: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與環南路口 *自小客車違規行徑影響交通安全* 1.跨越雙白線違規切換車道 2.切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3.闖紅燈違規左轉 車牌:AHQ-9596

MJH-5927 2019 【MJH-5927】岡山三寶  變換車道沒在看+紅燈右轉

地點:岡山嘉新西路往岡農 時間:2019/5/3 7:30AM 車牌:MJH-5927 要不是行車紀錄器時間跑掉,早就把你送檢舉了!!!

2019 時速超過180!他檢舉軍用車「國道高速鑽車」有夠危險 警察一看「這個我們沒辦法」檢舉人卻慘了

時速超過180!他檢舉軍用車「國道高速鑽車」有夠危險 警察一看「這個我們沒辦法」檢舉人卻慘了 Lala 八卦話題 檢舉此篇 軍用卡車就可以囂張嗎?日前有民眾向媒體爆料,自己開車走國道三號行經斗六到竹山路段的時候,突然看到一輛軍用卡車,從旁邊疾駛而過,目測研判,應該是已經超過最高限速,尤其在晚上高速前進更是危險,沒想到舉報之後,卻可能面臨很糟糕的下場!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據《蘋果日報》報導,有民眾在本月2日開車上國道三號的時候,突然看見一台掛著軍用車牌的墨綠色箱型車,不斷向前疾駛而過,途中還一直超車,讓他覺得有夠危險,便一路跟隨,希望用行車紀錄車拍下這超扯的一幕,並發文表示:「他在內車道開蠻快的,見他一直在超車,想說...看一下他開多快!」結果讓網友都傻眼!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從曝光的影片中可以看到,有一台軍用車在國道上疾駛,他看到後發現對方速度太快一直超車,突然正義感油然而生,決定跟上去看對方有多快,沒想到超乎他預料,「看一下他開多快,結果我開到170、180還沒追上他」便決定向媒體投訴檢舉。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不過影片交到國道警察手上後,警方看到這台「軍C-2XXXX」車牌的車子,坦言其實警方並沒有軍用車的號碼資料,也無法取締開罰,不過相關事證都會交給憲兵隊處置,軍方也出面,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昨天(4日)證實,裝甲564旅公務車結束公務返營的時候,行經國道三號斗六竹山路段,被民眾用行車紀錄器拍下,檢舉超速,不過從軍用車上的記錄器看來,並沒有違規事實,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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