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 - 馬路三寶
各種 前方 的三寶行為
雖是公開影片~非本人允許~請勿擅自挪用(包含檢舉違規) 1:48 你的車道比我空曠 而且前方景色優美 為什麼要搶我的? 1:52 煞車讓他過 喇叭不放過 1:58 以為他會回到自己的不歸路 影片可能看不出來 當時他是有減速的 類似油門放掉 2:00 真心以為他會回去 可是他卻一直卡1/3的車身在我這邊 難道是看風景看傻了嗎? 反正我不看風景就加速通過吧 !!!!!!!!!!!!!!!! 在車頭超過他的車尾燈時 他加速了 大腳踩油門的那種 而且車身往我這邊切 此時沒空注意後車距離我多遠 所以沒緊急剎車讓他 而前方有分隔桿 我也只能用力踩油門超過去 唉 如果對方有行車紀錄器 一聲喇叭會不會換來被對方檢舉雙黃線超車 要檢舉嗎? 先下手為強? 可是錢難賺耶 大家都是辛苦人 今天是檢舉期限的最後一天 還是下不了手 萬一接到罰單 留著這影片申訴不知道有沒有用...
來發現,部分駕駛朋友因貪圖一時便利,駕車行至設有交通號誌之交岔路口,當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壅塞時,仍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因未能保持路口淨空,導致號誌轉換後,嚴重妨礙橫向車輛通行情形。內湖分局特別製作交通安全宣導短片-路口淨空篇,希望建立駕駛人保持路口淨空觀念。 正確的「路口淨空」觀念,就是車輛經路口時,即使前方交通號誌顯示綠燈,但當發現前行或要轉彎進入的車道已經出現壅塞無法通行時,就應先停在停止線後方稍候,以免號誌轉換紅燈後,車輛停留在路口或行人穿越道上而影響橫向的車流或行人無法順利通行。 內湖分局呼籲駕駛朋友確實遵守行車規定,保持路口淨空,勿成為別人眼中的馬路三寶,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第3款規定「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舉發處罰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在台北生活的你,一定搭過台北的公車。 不過,我們搭的公車,安全嗎❓ 臺北市聯營公車,每年總行駛里程數超過1億5千萬公里,滿足雙北數百萬市民通勤、就學、出遊……的需求,是台北市不可或缺的公共運輸服務。 但,臺北市聯營公車的「每百萬公里有責肇事率」,卻在2018年達到柯文哲市長任內的新高點!平均每1.3日就會發生一件公車有肇責事故。 我統計2015~2018年公車事故,共造成「10死、387傷」。 找出原因,才能解決問題。我分析793件公車有肇責事故,發現「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換道不當」「左右轉違規」「未保持安全車距」「不禮讓行人」等,是公車肇事致人死傷的前五大原因。 這些因素,都是人為疏失。要改善公車肇事問題,勢必要從減少人為疏失下手。 受過專業訓練的職業駕駛,為何會發生疏失?有以下兩大因素: 1️⃣ 不良駕駛習慣: 因為班距過於密集、趕點、或駕駛習慣不良,導致部份司機頻繁發生不當換道、未保持安全車距、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等情形 2️⃣ 超時駕駛,司機過勞: 許多科學研究已經指出,疲勞駕駛的危害不亞於酒駕。若司機因疲憊而身心狀態不佳,也可能提高肇事風險。 2015~2018年間,公車肇事後檢查駕駛的工時,竟發現有三成(2018年)到近六成(2016年)的肇事駕駛有超時工作的情形。顯示超時駕駛和事故風險有相當大的關係。 上述兩項缺失,都是陳年老問題。但我研究發現,交通局公運處針對這兩缺失,處理非常消極! 尤其是超時駕駛。我調閱資料後發現,台北市聯營公車駕駛超時工作情形非常嚴重。 勞動局去年針對公車業者執行90場稽查,就發現41次違反勞基法規定。違規比例達45.56%。 而公運處執行的超時稽查,同一家公車業者,連續六次稽查蟬聯超時冠軍,最高有70%的駕駛超時工作。 另外有三家業者,屢次出現在超時前三名,超時率由22%~42%不等。 但這4家超時慣犯,也每次都高分通過市府公車評鑑。 為什麼每次都超時,每次都評鑑通過? 因為台北市政府根本沒有把「超時駕駛」納入公車評鑑的扣分項目! 換言之,公車業者就算壓榨司機到百分之百超時駕駛,在公車評鑑都完全不會被扣分。 有這種放水評鑑,難怪業者有恃無恐! 針對上述兩項缺失,我要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必須: ✅ 全面檢討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計分方式,就下列事項調高佔分比重: 1️⃣ 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之2規定超時駕駛 2️⃣ 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未給足例假、溢扣工資、未給予國定假日加班費、未核實紀錄出勤時間等)遭裁處 ✅ 針對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換道不當、左右轉違規、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未讓行人先行等不良駕駛習慣,重新設計具體查核方式,納入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並研究問題根源(是否有班距過於密集、誤點壓力等制度原因造成不良駕駛習慣) 以上兩項訴求,在質詢時獲得交通局和公運處的正面回應。我會繼續追蹤。 保障台北人行的安全,就從改革公車評鑑、防制不當駕駛、超時駕駛開始!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 #臺北市議會#柯文哲 蘋果【議員批北市公車評鑑管服儀不管超時 公運處願檢討】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90509/1564166/ 自由【〈台北都會〉「超時」未列入公車評鑑 北市公運處將檢討】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87475 自立晚報【北市公車常態性超時駕駛 應全面檢討】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5&catsid=2&catdid=0&artid=20190509lii002
事發時間:2019-04-14 18:08 事發地址:遠雄U-Town B4地下停車場 C32停車位附近 事發經過:( [ ]括號內的時間點為行車記錄器的時間) 00:00 [6分58秒] - 我停車在等待前方2輛車停車 00:12 [7分09秒] - 對向RAV4 (AXC-9067) 看2輛車一停進去,直接開到我的前方(她事後的說法是說沒看到轉彎處有車在等所以一直前進,我也是無言) 00:26 [7分24秒] - 她終於發現沒辦法再前進於是倒退,影片中可以看到她倒退停下來後,右方還有不少空間且輪胎還沒往右打 00:35 [7分32秒] - 我看前方停車車輛已熄火沒有要再調整停車位後,便試圖儘量往我的右前方轉 00:40 [7分38秒] - 再往左方打儘可能創造我後方的空間讓她比較好轉出去(影片可以看到,我已經儘量往前大約1個行人的空間),並停下來等她過 00:42 [7分40秒] - 我怕她是三寶亂開,所以我轉彎同時有開窗注意她車的位置,結果我看她的車似乎還沒完全右彎到底便同時在前進(大約00:43秒處注意後鏡頭柱子上的燈型,正常她應該有右轉,燈形會往右跑才對,結果她的燈形往左,也就是往我車子方向過來,且同時在前進,燈形愈來愈高) 00:45 [7分42秒] - 我就說:「X腰!! 喂妳幹嘛前進啊?」,剛說完她就從我後門和後輪拱擦過去,還繼續開走(她說車內有小孩很吵沒聽到擦撞聲) 00:52 [7分49秒] - 我才按喇叭示意,後鏡頭拍到她似乎慢了一下又繼續開 01:00 [7分58秒] - 我看她沒有停下來的意思準備轉出去,才趕緊上前去攔車(她還怪我為何敲她車窗,我想說你連撞到還有我按喇叭都沒聽到了,我不去敲妳,妳會知道你已經肇事了嗎?是要多一條肇事逃逸?) 事後她也不敢提供行車記錄器資料給警方(明明車上有裝卻說沒有接線),重點是她車上有個操著大陸口音的人下來就狂吠,搞得好像是我去撞她們一樣,我只好將這個三寶駕駛 (AXC-9067)公諸於世,以後大家看到這輛車要閃遠一點。 事發後處理,供大家參考: 0. 若在一般道路上,則先放三角警示標記 (不然多吃一張罰單) 1. 若無影響交通勿移動車輛,自行拍照或錄影採證,若有影響交通,則雙方錄影確認車故車輛位置,畫線存證 (或調閱現場監視器) 2. 報警 (由於私人室內停車場非道路管理條例範疇,無法提供三聯單,保險人員需向警方窗口索取資料) 3. 聯絡保險公司,確認保險事宜 4. 到警局進行筆錄並擷取行車記錄器資料 5. 聯絡汽車保養廠理賠部門並提供保險人員窗口,以便確認進廠鑑定維修部位、時間與維修費用 6. 若保險有代步車輛,要先預約好,以免車留廠後沒車可開 (一般事故代步車一個保險年度僅提供7天,所以若需維修多處,就要另想辦法) 其實我保三年乙式全險,如果我沒發現被擦撞了,有相關資料保險公司自撞也會理賠,總之有保險就是報警備案囉! 補充資料:若有傷亡,則可斟酌進行下列民事過失傷害賠償(感謝車友社團內諸多法律高手建議指教) 1. 順序:和解 =》調解 =》過失傷害刑事偵查庭 =》刑庭 =》民庭求償 2. 求償內容:就醫費用、工作損失、營業損失(營業用車)、精神賠償則是法官心證空間 (若真有受到影響,要到醫院開醫生證明) 3. 罰責賠償:民事賠償依肇責比例(但法官有心證空間、不一定完全照比例),刑庭事偵查庭只要有肇責過失傷害幾乎都會成 4. 原則是照順序跑,都沒辦法了才上法院,不然法官會認為你是刁民,對判決就不利了 5. 不管發生什麼事,先報警就對了!不然雙方口頭說沒事離開,被肇事一方若有證據,可能反過來加一條肇事逃逸 6. 若真的不幸上法院,律師費(4~6萬起)自已吞,政府訴訟費由敗訴者付擔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21103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將計程車改裝成行動KTV而爆紅的小黃司機涂清涼,昨(1)在臉書發文辱警「臭嘴臉、不要臉」、「詛咒你全家不得好死」,更直接點名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引來上千網友留言,害得員警成為網路霸凌對象。對此,警方曝光當時密錄器畫面,還原當時經過,狠狠打臉小黃司機。 涂清涼在臉書發文,表示三張犁派出所員警趁他車上還有外國客人時,毫不留情面地給他開出「違規停車」單,而他前方還停有一輛黑色Uber車輛,停的時間比他久,但警方卻未開單,讓他相當不滿,認為警方執法不公正,怒罵警方「臭嘴臉、不要臉的樣子!看了就火大!」、「俗仔一個!」、「詛咒你全家不得好死」。 對此,警方曝光密錄器打臉,從影片可見,昨日晚間9時52分,三張犁派出所員警行經101金融大樓旁松智路與松廉路口公車停靠區時,發現多部計程車紅線違停併排,影響公車停車及用路人權益,因此依法開單告發,沒想到涂清涼竟嗆:「這裡是我的管區,不是你的管區!」 只見員警執法過程態度和緩,平靜回應「真的喔?那你知道你停紅線是違規嗎?我們要依規定告發喔」,未料涂清涼竟拒簽罰單,還對警方惡言相向,警告威脅:「告發啊!我就會讓你難看!」 涂清涼事後還在臉書發文討拍,被派出所長林俊燁發現,立即出面滅火澄清,表明嚴正執法立場,引來大量網友支持。
超誇張駕駛「國道上倒車」害死兩條命!「行車紀錄器畫面」曝光後網友嚇到說不出話來... 超誇張駕駛「國道上倒車」害死兩條命!「行車紀錄器畫面」曝光後網友嚇到說不出話來... 2018-02-04 怎麼會有這種駕駛!實在太誇張!一名45歲女性駕駛,開著休旅車,載著友人和小孩共四名乘客,行經南二高北上300公里處, 疑似對路況不熟悉,結果開過頭!令人傻眼的是,這名女駕駛就在國道上停下... 接著 慢慢倒車,想要銜接到交流道口,違規長達八秒鐘!此時,從後方行駛的大型貨車,看到前方休旅車時反應不及,狠狠撞上, 撞擊力道之強,貨車車頭整個被削掉, 翻覆到護欄外, 休旅車嚴重扭曲變形,現場留下長達38公尺的煞車痕! 貨車駕駛當場不幸身亡,而休旅車內的一名14歲少女也重傷不治... 這段行車紀錄器影片曝光後,引來網友強烈炮轟,指責駕駛太誇張,怎麼會在國道上倒車!應該要開到下個交流道再想辦法! 從大貨車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可以看到,從後方開過來時,以為前方休旅車在前進,結果越來越靠近時,才發現它竟然在往後退,瞬間閃避不及,才會造成憾事發生! 隻是貪圖自己方便,卻意外賠上了兩條性命,實在不值得!來看看這段行車紀錄器畫面影片來源: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