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 - 馬路三寶

各種 罰 的三寶行為

2022 闖紅燈 | 搶那一時之快,最高可開罰5400元

[台北] 闖紅燈 | 搶那一時之快,最高可開罰5400元 #台北橋 #民權西路 #闖紅燈 拍攝日期:2022.4.290 拍攝地點:臺北市重慶北路三段與民權西路口(臺北橋引道下)

0806-XP 2022 【0806-XP】1110423   鳳山區五甲三路148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23日17點54分,鳳山區五甲三路148號門口附近,車號0806-XP,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應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1案,已由本局鳳山分局派員查處,經檢視所附相(影)片該車交通違規,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2022 「蝦米!原來酒後騎電動車也觸法?!」

【農民時報記者郭育彤/高雄報導】酒駕係高雄市警察局注重的重大交通違規取締項目之一,尤其電動車酒駕民眾常誤認為是未違規行為,但一不小心可能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或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 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員警於4月24日3時許在建國一路上巡邏時,見一對情侶騎乘一台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行駛在路上進入加油站內,員警遂將其攔下盤查。 經員警攔下盤查,發現該名駕駛吳姓男子(82年次)身上疑散發有酒味,隨即以酒測檢知器吹側即呈現有飲酒反應,吳男向警方表示,自己吃完火鍋確實有喝酒,但卻不知道原來酒後不能騎乘電動自行車。 經員警告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電動自行車酒駕上路,倘若酒測值達0.15到0.25mg/l,處600到1200元罰鍰,超過0.25 mg/l則比照機車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另外拒測則處2400元罰鍰。吳男聽聞後選擇要拒絕酒測,並表示其實也只是要代步趕快回家,夜間車少也騎的很穩,沒有要影響他人的意思。員警立即嚴正告訴吳男這是錯誤觀念,並告誡如有飲酒,盡量還是選擇代駕或是計程車為佳,全案依法開單告發。 苓雅分局表示,多數民眾誤以為酒後騎乘電動車是無罰則的,提醒民眾切勿以訛傳訛,也不要存有僥倖心理,酒後駕車往往都會造成無法彌補的悲劇,騎乘電動車代步規避酒駕是錯誤觀念,呼籲民眾酒後最好還是搭計程車,或由未喝酒的親朋好友送回家,以免違規受罰!

BDZ-5763 2022 【BDZ-5763】1110413   左營區華夏路645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13日15點03分,左營區華夏路645號門口附近,車號BDZ-576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應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左營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7981-JM 2022 【7981-JM】1110407   新興區中山一路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07日17點08分,新興區中山一路207號門口附近,車號7981-JM,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04-07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104071236,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2022 紅燈右轉 | 闖紅燈+紅燈右轉,最高共可開罰4500元

[台北] 紅燈右轉 | 闖紅燈+紅燈右轉,最高共可開罰4500元 拍攝日期:2022.4.24 拍攝地點:臺北市承德路三段與庫倫街口

TDV-1552 2022 【TDV-1552】1110410_多元計程車車牌號碼 羅斯福路4段台大前方惡意逼車、多項違規

奇怪,旁邊快車道超空,硬要逼機車讓路是吧? 沒關係,你敢違規我就敢檢舉,先繳個3000元罰單吧。 可惜那天不是開車,不然可以再好好玩你。 備註:當天在文山區的羅斯褔路4段時,該車輛亦有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5371-K5 2022 【5371-K5】1110419   苓雅區三多二路343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19日17點19分,苓雅區三多二路343號門口附近,車號5371-K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04-19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104191319,經交本局苓雅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ARC-6389 2022 【ARC-6389】遺毒

我車牌不是紅的,但是你的罰單是紅的 時間:4/12 9:57 地點:台東市中華路三段257號 車牌:ARC-6389 違規事實:雙黃線超車和逼車 由於原檔案大小過大,無法上傳至此,改用youtube連結https://youtu.be/GuB5hyt9NKk 於影片中1:35處開始以迫近方式向我移動,想讓我離開車道,並且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並且於1:38處對向有計程車,此行為很有可能導致他們倆車相撞 接著在1:44處第一次驟然減速,試圖造成事故讓我受傷。 緊接著在1:56秒處又接著緊急煞車,而我繞過他後,並沒有看到任何可以造成他剎車的因子,故可判斷兩次重煞都針對於我

BJH-9939 2022 【BJH-9939】1110325   三民區博愛一路61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25日15點02分,三民區博愛一路61號門口附近,車號BJH-993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27日反映(A11103271655)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BJK-5313 2022 【BJK-5313】1110330   前鎮區三多三路187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30日17點16分,前鎮區三多三路187號門口附近,車號BJK-531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03月30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二、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BHY-1878 2022 【BHY-1878】1110321   三民區十全二路81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21日17點06分,三民區十全二路81號門口附近,車號BHY-187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21日反映(A11103211586)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9765-ZY 2022 【9765-ZY】1110323   三民區十全二路34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23日07點45分,三民區十全二路34號門口附近,車號9765-ZY,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23日反映(A11103230179)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AFZ-7823 2022 【AFZ-7823】1110323   三民區十全二路55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23日17點04分,三民區十全二路55號門口附近,車號AFZ-782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23日反映(A11103231216)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6761-Q7 2022 【6761-Q7】1110314   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14日17點10分,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門口附近,車號6761-Q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03-14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103141935,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

RBK-7293 2022 【RBK-7293】1110316   三民區十全二路31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16日17點06分,三民區十全二路31號門口附近,車號RBK-729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16日反映(A11103161399)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BJQ-5373 2022 【BJQ-5373】1110313   新興區中山一路14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13日11點59分,新興區中山一路14號門口附近,車號BJQ-537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03-13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103131269,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

BDP-6565 2022 【BDP-6565】1110316   三民區十全二路91號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16日17點06分,三民區十全二路91號門口附近,車號BDP-656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16日反映(A11103161384)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9781-XL 2022 【9781-XL】1110308   前金區中山二路507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08日17點10分,前金區中山二路507號門口附近,車號9781-XL,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03-08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103081120,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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