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 - 馬路三寶
各種 還 的三寶行為
事發時間:2019-04-14 18:08 事發地址:遠雄U-Town B4地下停車場 C32停車位附近 事發經過:( [ ]括號內的時間點為行車記錄器的時間) 00:00 [6分58秒] - 我停車在等待前方2輛車停車 00:12 [7分09秒] - 對向RAV4 (AXC-9067) 看2輛車一停進去,直接開到我的前方(她事後的說法是說沒看到轉彎處有車在等所以一直前進,我也是無言) 00:26 [7分24秒] - 她終於發現沒辦法再前進於是倒退,影片中可以看到她倒退停下來後,右方還有不少空間且輪胎還沒往右打 00:35 [7分32秒] - 我看前方停車車輛已熄火沒有要再調整停車位後,便試圖儘量往我的右前方轉 00:40 [7分38秒] - 再往左方打儘可能創造我後方的空間讓她比較好轉出去(影片可以看到,我已經儘量往前大約1個行人的空間),並停下來等她過 00:42 [7分40秒] - 我怕她是三寶亂開,所以我轉彎同時有開窗注意她車的位置,結果我看她的車似乎還沒完全右彎到底便同時在前進(大約00:43秒處注意後鏡頭柱子上的燈型,正常她應該有右轉,燈形會往右跑才對,結果她的燈形往左,也就是往我車子方向過來,且同時在前進,燈形愈來愈高) 00:45 [7分42秒] - 我就說:「X腰!! 喂妳幹嘛前進啊?」,剛說完她就從我後門和後輪拱擦過去,還繼續開走(她說車內有小孩很吵沒聽到擦撞聲) 00:52 [7分49秒] - 我才按喇叭示意,後鏡頭拍到她似乎慢了一下又繼續開 01:00 [7分58秒] - 我看她沒有停下來的意思準備轉出去,才趕緊上前去攔車(她還怪我為何敲她車窗,我想說你連撞到還有我按喇叭都沒聽到了,我不去敲妳,妳會知道你已經肇事了嗎?是要多一條肇事逃逸?) 事後她也不敢提供行車記錄器資料給警方(明明車上有裝卻說沒有接線),重點是她車上有個操著大陸口音的人下來就狂吠,搞得好像是我去撞她們一樣,我只好將這個三寶駕駛 (AXC-9067)公諸於世,以後大家看到這輛車要閃遠一點。 事發後處理,供大家參考: 0. 若在一般道路上,則先放三角警示標記 (不然多吃一張罰單) 1. 若無影響交通勿移動車輛,自行拍照或錄影採證,若有影響交通,則雙方錄影確認車故車輛位置,畫線存證 (或調閱現場監視器) 2. 報警 (由於私人室內停車場非道路管理條例範疇,無法提供三聯單,保險人員需向警方窗口索取資料) 3. 聯絡保險公司,確認保險事宜 4. 到警局進行筆錄並擷取行車記錄器資料 5. 聯絡汽車保養廠理賠部門並提供保險人員窗口,以便確認進廠鑑定維修部位、時間與維修費用 6. 若保險有代步車輛,要先預約好,以免車留廠後沒車可開 (一般事故代步車一個保險年度僅提供7天,所以若需維修多處,就要另想辦法) 其實我保三年乙式全險,如果我沒發現被擦撞了,有相關資料保險公司自撞也會理賠,總之有保險就是報警備案囉! 補充資料:若有傷亡,則可斟酌進行下列民事過失傷害賠償(感謝車友社團內諸多法律高手建議指教) 1. 順序:和解 =》調解 =》過失傷害刑事偵查庭 =》刑庭 =》民庭求償 2. 求償內容:就醫費用、工作損失、營業損失(營業用車)、精神賠償則是法官心證空間 (若真有受到影響,要到醫院開醫生證明) 3. 罰責賠償:民事賠償依肇責比例(但法官有心證空間、不一定完全照比例),刑庭事偵查庭只要有肇責過失傷害幾乎都會成 4. 原則是照順序跑,都沒辦法了才上法院,不然法官會認為你是刁民,對判決就不利了 5. 不管發生什麼事,先報警就對了!不然雙方口頭說沒事離開,被肇事一方若有證據,可能反過來加一條肇事逃逸 6. 若真的不幸上法院,律師費(4~6萬起)自已吞,政府訴訟費由敗訴者付擔
【高雄訊】高雄市長韓國瑜為充分瞭解高雄市計程車產業現況及本市交通問題,昨(5)日晚間與計程車司機進行座談,並夜宿運將段金成家中,成了他上任來每月一宿之第4站。他表示,司機反應延滯停時的跳表問題、紅線暫停遭檢舉達人檢舉、身障人士使用無障礙計程車補助、車資行動支付等問題,市府皆會進行研議,他也請警察局、交通局、社會局,甚至是高雄銀行等單位合作討論,達成市民、業者雙贏之效。 有關司機反應計程車等待客人之際,常遭檢舉達人檢舉,造成體諒客人卻影響生計,韓國瑜指出,此次與計程車司機座談,充分得知市府面對的問題及能做的事情,會通盤檢視紅黃線劃設及檢舉制度;多數司機反應台北市85秒就跳5元,而高雄市30年來資費仍維持180秒才跳5元,尖峰時期遇到塞車,不符合成本,對此,韓國瑜也表示,會請交通局檢視六都的收費標準來調整。 此外,計程車業者欲發展行動支付有很大優勢,韓國瑜也不排除與高銀洽談,未來由計程車業打前峰,整合觀光產業發展行動支付平台。他也表示,司機最知道第一線行車上的問題,請交通局針對司機問卷調查,就可知哪些路段號誌需改善或路況能再規劃調整。 座談會後,韓國瑜也來到司機段金成家中夜宿,66歲的段金成投入計程車工作已27載,由車隊特別遴選,無違規紀錄又熱心公益,段姓一家人也為市長準備了豐富水果及花生小點,還特別把主臥室整理讓出來,希望市長有個好眠。 交通局則表示,以計程車替代公車提供及戶性優質服務,目前已服務25條路線,平均每年可節省約25%補貼費用,增加小黃運將收入營收。為了改善計程車產業目前營運狀況,已從軟硬體多方面提出計畫,在軟體面,為改善公共運輸服務,已陸續推出公車式小黃、共乘計程車及觀光計程車,硬體方面則引入新型車款,推動通用計程車及多元化計程車,領先全台獨創「高雄款計程車創新服務」,以翻轉計程車營運環境,同時配合交通部打擊白牌車非法營業及非法Uber,捍衛本市公平、正義的運輸環境。
在回家的路途中,經嘉義大林小型賽車場前的Y型路口時,被未打方向燈、未查看後照鏡的汽車突然右轉,我措手不及急煞後,輪胎鎖死打滑,人滑行3公尺左右翻滾了2圈,車則滑行5公尺且翻過去。 幸虧有戴手套,手掌並無擦傷,但由於是短手套,左手可能有接觸地面的關係,有扭到的情況,此外,左膝蓋與右腳踝有明顯擦傷。 如果有穿防摔的人身部品加上長手套或選購有ABS的新車款,或許傷害能在減少‧ 路口號誌設有右轉燈號,開在中線的汽車也應煞停並禮讓直行的機車優先道,要不是內側車道有劃禁行機車,否則以我台1線得騎到斗南的距離,肯定在內線穩定巡航,就不會遇到三寶了。 事發當下下車的是一位50幾歲的老伯,警方到場後宣稱是要直行,但到警察局後,經警方觀看行車紀錄器後詢問肇事方,對方卻改口不清楚、不知道,真的是得由行車紀錄器打臉才能自保! 車款:YAMAHA 2010年式.噴射版GTR aero 125 時速:速限70 當下騎65 拍攝設備:PX大通 B52X 閱讀更多: 可騎內線了!新北取消「禁行機車」 騎士讚德政:不用被車門擊落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213/1377012.htm 真的卡安全?這縣市取消「禁行機車」車禍少4成 https://news.tvbs.com.tw/life/1049628
時速超過180!他檢舉軍用車「國道高速鑽車」有夠危險 警察一看「這個我們沒辦法」檢舉人卻慘了 Lala 八卦話題 檢舉此篇 軍用卡車就可以囂張嗎?日前有民眾向媒體爆料,自己開車走國道三號行經斗六到竹山路段的時候,突然看到一輛軍用卡車,從旁邊疾駛而過,目測研判,應該是已經超過最高限速,尤其在晚上高速前進更是危險,沒想到舉報之後,卻可能面臨很糟糕的下場!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據《蘋果日報》報導,有民眾在本月2日開車上國道三號的時候,突然看見一台掛著軍用車牌的墨綠色箱型車,不斷向前疾駛而過,途中還一直超車,讓他覺得有夠危險,便一路跟隨,希望用行車紀錄車拍下這超扯的一幕,並發文表示:「他在內車道開蠻快的,見他一直在超車,想說...看一下他開多快!」結果讓網友都傻眼!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從曝光的影片中可以看到,有一台軍用車在國道上疾駛,他看到後發現對方速度太快一直超車,突然正義感油然而生,決定跟上去看對方有多快,沒想到超乎他預料,「看一下他開多快,結果我開到170、180還沒追上他」便決定向媒體投訴檢舉。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不過影片交到國道警察手上後,警方看到這台「軍C-2XXXX」車牌的車子,坦言其實警方並沒有軍用車的號碼資料,也無法取締開罰,不過相關事證都會交給憲兵隊處置,軍方也出面,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昨天(4日)證實,裝甲564旅公務車結束公務返營的時候,行經國道三號斗六竹山路段,被民眾用行車紀錄器拍下,檢舉超速,不過從軍用車上的記錄器看來,並沒有違規事實,後續...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21103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將計程車改裝成行動KTV而爆紅的小黃司機涂清涼,昨(1)在臉書發文辱警「臭嘴臉、不要臉」、「詛咒你全家不得好死」,更直接點名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引來上千網友留言,害得員警成為網路霸凌對象。對此,警方曝光當時密錄器畫面,還原當時經過,狠狠打臉小黃司機。 涂清涼在臉書發文,表示三張犁派出所員警趁他車上還有外國客人時,毫不留情面地給他開出「違規停車」單,而他前方還停有一輛黑色Uber車輛,停的時間比他久,但警方卻未開單,讓他相當不滿,認為警方執法不公正,怒罵警方「臭嘴臉、不要臉的樣子!看了就火大!」、「俗仔一個!」、「詛咒你全家不得好死」。 對此,警方曝光密錄器打臉,從影片可見,昨日晚間9時52分,三張犁派出所員警行經101金融大樓旁松智路與松廉路口公車停靠區時,發現多部計程車紅線違停併排,影響公車停車及用路人權益,因此依法開單告發,沒想到涂清涼竟嗆:「這裡是我的管區,不是你的管區!」 只見員警執法過程態度和緩,平靜回應「真的喔?那你知道你停紅線是違規嗎?我們要依規定告發喔」,未料涂清涼竟拒簽罰單,還對警方惡言相向,警告威脅:「告發啊!我就會讓你難看!」 涂清涼事後還在臉書發文討拍,被派出所長林俊燁發現,立即出面滅火澄清,表明嚴正執法立場,引來大量網友支持。
此事件已確定我方無肇則 對方也選擇跟我和解 不過說真的我才是最衰的吧..... 有興趣在往下看↓ 其實當下我是可以走的 (我很確定我沒碰到牠) 但我怕他們咬我肇事逃逸 所以我選擇留下 牠當下就說 我有行車紀錄器阿 就是你撞我阿(所以還好我沒走) 警察在地上畫完線 拍完照後回警局 做筆錄時 牠堅持 牠就是被撞 都是重機害的 還真是沒有很意外... 好笑的來了 警察:你的記憶卡讀不到餒 我換了三台讀卡機了 牠:真的嗎? 確定嗎? blablablablabla屁話一堆 其實我這畫面是雙面刃 GOPRO的廣角真的讓我看起來離牠很近 但若我不交畫面 豈不是變成我追撞三台? 所以我將畫面給了警察 事後也還我清白 浪費我三小時......這車禍總共四位 我與第一、二台都在警局分析這次事故 除了牠 寫完筆錄就直接跑掉????????? 不過其實也真的沒有很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