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 - 馬路三寶
各種 取締 的三寶行為
時速超過180!他檢舉軍用車「國道高速鑽車」有夠危險 警察一看「這個我們沒辦法」檢舉人卻慘了 Lala 八卦話題 檢舉此篇 軍用卡車就可以囂張嗎?日前有民眾向媒體爆料,自己開車走國道三號行經斗六到竹山路段的時候,突然看到一輛軍用卡車,從旁邊疾駛而過,目測研判,應該是已經超過最高限速,尤其在晚上高速前進更是危險,沒想到舉報之後,卻可能面臨很糟糕的下場!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據《蘋果日報》報導,有民眾在本月2日開車上國道三號的時候,突然看見一台掛著軍用車牌的墨綠色箱型車,不斷向前疾駛而過,途中還一直超車,讓他覺得有夠危險,便一路跟隨,希望用行車紀錄車拍下這超扯的一幕,並發文表示:「他在內車道開蠻快的,見他一直在超車,想說...看一下他開多快!」結果讓網友都傻眼!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從曝光的影片中可以看到,有一台軍用車在國道上疾駛,他看到後發現對方速度太快一直超車,突然正義感油然而生,決定跟上去看對方有多快,沒想到超乎他預料,「看一下他開多快,結果我開到170、180還沒追上他」便決定向媒體投訴檢舉。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不過影片交到國道警察手上後,警方看到這台「軍C-2XXXX」車牌的車子,坦言其實警方並沒有軍用車的號碼資料,也無法取締開罰,不過相關事證都會交給憲兵隊處置,軍方也出面,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昨天(4日)證實,裝甲564旅公務車結束公務返營的時候,行經國道三號斗六竹山路段,被民眾用行車紀錄器拍下,檢舉超速,不過從軍用車上的記錄器看來,並沒有違規事實,後續...
柯坦承有點過分 警:已調整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違停罰單增加,尤以深夜時段的罰單數量,比去年增加三成。北市議員黃珊珊昨在議會市政總質詢時說,根據裁罰基準,深夜是微罪不舉的情況,可以不罰,但市長一句話「晚上違停也是違停」,員警半夜猛開單,惹來許多民怨。柯文哲坦承,半夜開單有點過分,並表示會馬上改善。 北市警察局重新調整「開罰過多」狀況,警察局長邱豐光昨說,五月十八日召集各分局開會討論,檢討後,凌晨零點至清晨六點時段若車輛停放不妨礙交通,將以「勸導」為主,不會開單告發,五月十八日至三十一日取締件數為三三六件,比起五月十八日前同期取締件數七百件,已改善這個問題。 黃珊珊:依裁罰基準屬微罪不舉 黃珊珊說,柯市長基於使用者付費落實路邊停車格全面收費,現在出現一堆空停車格,民眾為了省錢,車子全往巷弄停放,她近日接獲許多民眾抱怨電話,表示警察半夜三更在開單。 黃珊珊表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深夜時段零點到六點停車,除非影響消防安全、經人檢舉、並排停車等,否則違規停車可以不罰,也就是說,深夜是微罪不舉的情況。她問柯文哲,「你早上五點看到罰單會不會氣?」 柯文哲回說,「會」,會要求馬上改善,但他不會下這種命令。柯文哲說,解決停車問題要全面檢討紅黃線的劃設,透過民政局蒐集里長意見,彙整到市府,法律是訂給民眾遵守的,不是訂給民眾參考,法律也要訂定得合理。
107年2月4日.下午17:19在中和景安站載客(一位老太太)到中和區南華路17號 (日麗華廈)社區,因為剛開計程車不久路又不熟,所以老太太幫忙報路,到了他們社區門口停車,詢問老太太是否要開下去停車場搭電梯,他說(沒關係,停在社區門口就可以了,但是年紀大,動作會慢了點,要稍等我一下)我就跟老婆婆說沒關係,慢慢下.此時後方開來一台汽車按了一聲喇叭,這時剛好一位騎機車的警察大哥經過…見狀便啟動超大聲的警笛.驚嚇到我和老太太….. 於是我就對警察大哥說,車上老太太下車動作慢一點,體諒一下可以嗎? 可能是這句話惹怒了警察大哥.因此他就下車過來說要開我一張300元併排罰單…. 我就說是老婆婆請我停在他們社區門口的..他就說你可以去跟她求償300啊!!….最後老婆婆向他求情無效..還是被改開了一張600元罰單。 PS:車子暫停在社區門口,讓老太太下車,沒有很久的時間,老太太下車處也不是機車停車格,不算是違規併排,而且當時左前方有一台車違停在紅線上. 造成後方車輛無法通過,在開單的過程中.違停的車主到達..員警便叫他開走.卻沒有對他開單取締!!!
歡迎免費訂閱本頻道,謝謝! 想看更多,請至本頻道: https://goo.gl/PHS6cb --------------------------------------------- 影片說明: 新北市廖姓男子騎車經過景新街通訊行時.. 打算紅線上臨停進店繳費,此時中和警分局南勢 派出所員警在該處取締臨時停車,先告知廖男紅線不能停車了! 請他快離開,廖男便問:「那我可以等你們走再停嗎?」 警方一聽就要求廖男出示證件,直接開罰紅線臨停罰單。 接下來...廖姓男子則開始跟警察爭執... 路上三寶實在多,無事不登"三寶"殿 請停、看、聽,並遵守交通規則 搜集 行車記錄 車禍 三寶 屁孩 惡意逼車 交通違規 摔車 撞車 等影片 為保護當事人,本頻道畫面均會經過馬賽克處理 影片主要是警惕大家遵守交通規則 若有問題,請來信告知!!
高雄居民忍無可忍!幸福城市最差勁的一面是? 講到高雄,就很難不想到聽得很膩的 幸福城市 ,因為對許多當地人來說,幸福都是別人嘴上說的,實際的狀況又是怎樣呢?PTT高雄版網友就討論起相當殘酷的話題 高雄最差勁的一面 , 沒想到引誘出不少在地居民大吐苦水啦! 原PO認為其實他住在高雄真的感覺幸福,可是最難接受的就是 薪資問題 ,也有不少網友相當贊同: 工作機會跟就業環境 慣老闆 可怕的薪資 勞健保當福利 薪水低爆 空氣!乾 薪水!差 不過真的解決薪資問題,高雄就是個完美城市了嗎?許多高雄人反倒提出更多高雄 差勁面 啦! 首先,最被點名的就是高雄的 交通亂象 駕駛人的習慣(太差) 不禮讓行人的司機可以算嗎? 走在斑馬線上還要被按喇叭QQ 就各大黃昏傳統市場附近的三寶啊 一堆愛騎機車進入公園的人 綠燈不能馬上走 還要等個5秒才能走 推綠燈不能馬上走,還有一種闖紅燈還好意思叭人的人 高雄式待轉...看到就森77 到馬路上站十分鐘就看到了 隨便去個有車的路口 三十分鐘內肯定有人闖 違停跟爛路 最賭爛就是三寶+亂停車 每天必罵 路邊停車狀況蠻混亂的,常有汽車直接停轉彎處,機車則是可以停成兩三排,不知道內側的車要怎麼扭出去 =.= 明誠路跟裕誠路的併排停車 五甲路臨停慢車道,狗看了都搖搖頭 最肚爛人行道都成了機車加速道,走在上面一點安全感都沒有 騎樓跟慢車道佔用的理所當然 交通和漠視的交警~ 路太爛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人抱怨 市民素質不佳 看棒球把腳舉到前面的椅子上放著 還是有人帶著小朋友直接在大馬路上尿尿,昨天經過火車站大門口看到的 最差勁的是有人會從夢時代的樓梯往下吐檳榔汁(by昨天被檳榔汁噴到的人) 高鐵自由座都在插隊,屢試不爽。高雄人有夠沒水準 空汙問題 空氣 再過不久就能每天體驗了 空氣有夠爛+1 空氣 其他都可以忍受甚至搬家 空氣真的沒救了 空氣爛到連夏天都差 高溫也是高雄的致命傷 沒有冬天 夏天中午 地方廟宇活動頻繁 宮廟活動太多 宮廟亂放鞭炮,政府無能取締 一堆廟會一堆鞭炮,晚上10點還在放,早上6-7點就開始一直放炮,超擾民 仔細看下來,幸福城市看來還有許多改善空間啊~高雄居民們覺得網友們說的中不中肯咧? Oops!新鮮事所有內容皆由編輯整理彙集,或作家執筆原生,未經授權不得摘編,轉載請註明出處。 你可能有興趣的文章 高雄幸福城市、新竹美食沙漠 臺灣各縣市響亮名號你認同嗎? 高雄棋盤式道路全臺最完善?在地人吐槽:沒去過__路嗎? 金銀島、布魯樂谷風光過後...高雄這一區容易沒落? 幸福的霧?這幾張臺南飛高雄空拍照讓大家都傻眼惹~ 謝謝觀看! 請訂閱我們! 再見!
違規被取締!小黃運將嗆鐵路警察 當場被抬走 台中烏日高鐵站有1名計程車司機,因為不滿多次被抓違規排班,氣的跑去找鐵路警察理論,在售票大廳大聲喧嘩,被3名員警當場拖走!高鐵警方說,這名計程車司機經常違停在高鐵2樓外「旅客臨時下車區」排班攬客,今年已經被取締9次,這次疑似滿腹委屈跟警方發生爭執、甚至還有嗆警察的行為,警方認為他觸犯妨害公務罪。高鐵站內1名計程車司機槓上3名鐵路警察,下場就是「被當眾拖出去」,3名員警把人從售票亭旁抬到門邊,台中高鐵警方說,這名計程車司機好幾次違規排班不聽勸被取締開罰,光是今年就被取締9次!29日晚上9點多司機直接找上員警,還嗆聲說「不然你們把我抓去做筆錄啊」!最後被依妨害公務罪處理。台中烏日高鐵站的2樓售票大...
國內、外酒類業者領軍 首度齊聚宣誓「不酒駕 我行」 現場近5百位員工力挺 線上募集超過萬人 捐贈百頂彩繪安全帽 呼籲社會大眾一起反酒駕 最新出爐的106年1至6月取締酒駕違規共5萬1,955件,移送法辦有3萬618件,與105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1,464件(約減少4.78%),為建構零酒駕及響應政府交通安全政策,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首度舉辦「不酒駕 我行」宣誓日活動,號召國內、外酒類業者共同參與,於線上共募集15,160人,現場將近500位酒類及交通業者出席,排列「不酒駕 我行」視覺,並捐出115頂由員工彩繪的安全帽,之後將提供給初領機車駕照的民眾,傳達不酒駕的觀念。 「不酒駕 我行」宣誓日活動,特別邀請交通部林主秘繼國、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王德勤理事長、台灣大車隊代表與國內、外酒類業者,包含:百威英博集團、台灣三得利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嘉士伯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帝亞吉歐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英商帝仕德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台灣愛丁頓寰盛洋酒股份有限公司、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華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台灣保樂力加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商人頭馬君度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格蘭父子洋酒股份有限公司共12家,一同以行動向政府與社會大眾宣誓反酒駕決心,期盼能號召更多的社會大眾一起加入宣誓的行列! 交通部主任秘書林繼國代表政府表達「對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及酒類業者主動倡導不酒駕的肯定,以及協助交通部宣導交通安全政策」,並進一步指出:「今年1至6月取締酒駕違規件數共5萬1,955件,移送法辦則有3萬618件,與105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1,464件,將近5%的降幅,數據顯示近年宣導不酒駕有顯著效果,但每一個案件都是悲劇並可能造成難以彌補損失與嚴重的傷害。因此,自今年(2017)起未來3年,將以18~24歲年輕族群訂為重點目標,從教育著手全面杜絕酒駕行為,達到酒駕零容忍目標值,此外,未來也將更積極透過與民間團體和企業的合作,進行不酒駕觀念的宣導工作,號召更多人一起關注不酒駕議題,共同維護與建構更安全的交通環境。」 對於發起「不酒駕 我行」宣誓日活動,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王德勤理事長表示:「促進會一直以來不斷透過前進校園教育紮根與地方政府聯合宣導,貫徹不酒駕的理念,今年更期望透過永續性及逐年募集的活動方式,擴大宣導聲量,遂舉辦「不酒駕 我行」宣誓日活動,邀請國內、外酒類業者與台灣大車隊共同加入募集行列,而截至目前為止線上共募集人數已突破萬人,已達15,160人參與,未來我們將逐年擴大活動影響力,目標是在五年之內募集人數達10萬人以上,以期許號召更多社會大眾加入宣誓行列,讓『不酒駕 我行』成為全民運動。」 活動現場所捐贈安全帽,是由12家酒業者百位員工一同親手彩繪,以活動主視覺再加上「不酒駕 我行」標語,之後將分配至北區各監理站贈送給初領機車駕照的民眾,期望教育駕駛新手擁有正確的觀念,並成為反酒駕的宣導大使,一同加入推廣的行列。 # # # 【簡介】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Taiwan Beverage Alcohol Forum)是一個社會公益組織,成立宗旨是以提倡負責任的飲酒態度及防制不適當的飲酒行為。促進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九年十月由歐、美酒商及媒體業者共同針對飲酒問題宣導飲酒責任。組織成員確信推廣飲酒責任以及健康的飲酒文化為促進會長期工作目標,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考本會網站(www.tbaf.org.tw)。 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並沒有性別限制,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飲酒,簡單解釋是指喝酒以前就要先約定好誰是今晚的「指定駕駛」,當晚就不能喝酒,需負責送朋友們安全回家。 # # # 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易肇事時、地及原因製作案例短片,有效宣導民眾交通安全 近年民眾對於交通安全觀念重視,市長賴清德指示運用大數據分析轄內交通事故,對症下藥推動各項道安工作,降低本市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臺南市道安會報各小組配合落實相關政策執行,除7月份開始有關高齡者換發駕照規定開始實施外,並配合持續辦理「速度管理」、「路口停讓」、「機車安全」及「汽車白天開頭燈」等宣導工作,以減少高齡者駕駛及機車族群肇事發生機率。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轄內10大易肇事路段、原因,與易發生事故時段,彙整事故發生之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等畫面,剪輯成案例教育短片,藉以喚醒民眾注意日常交通行為,提升交通安全觀念。短片內容宣導有6大項目,包括酒後駕車、行人違規、違規停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及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期藉由實際案例畫面,使用路人知所警惕。 本市105年行人交通事故分析,發生661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300元罰鍰,又行人須依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穿越馬路,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清晨或深夜外出時,應配戴LED發亮燈具;又本市105年因違規停車,發生26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又違規停車致人發生交通事故,必須負擔肇事責任;本市105年因闖紅燈,發生1,57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且闖紅燈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本市105年機車因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發生1,156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本市105年因酒後駕車,發生299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以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本市105年因逆向行駛,發生367件交通事故。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提醒您,逆向行駛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 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之「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將自 106 年 7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凡年滿 75 歲的長輩都須在收到通知單的三年內完成駕照更換。新制規定,民國 31 年 7 月 1 日(含 1 日當天)以後出生的長輩,收到通知後,都須於年滿 78 歲(3 年內)找時間完成首次換照,已年滿 75 的長輩,有交通違規受記點或吊扣駕照處罰的長輩,則須在 3 個月內完成換照。若持逾期駕照駕車遭警方取締,則務必於收到通知後 3 個月內完成換照,或是自己將駕照繳回就無須繳納罰款。 為保障機車騎士與行人之安全,及防範「開啟車門不當而肇事」案件,並使警察機關執法有明確依據,爰新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之1,新增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致有影響他人安全之處罰規定。本案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為106年7月1日。提醒各位用路人如何正確開啟車門,開車門要「先看後照鏡、轉頭右手開車門」,最後將「門先開啟5到15公分」的「兩段式開門法」,降低肇事機率。至於汽車右座乘客,警方提醒,則是轉頭左手開車門,方便注意後方來車。 交通警察大隊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行經路口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闖紅燈、逆向行駛、酒後駕車、超速,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遇高齡長者及行人時,請多一分禮讓,多一分關心,以維用路安全。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易肇事時、地及原因製作案例短片,有效宣導民眾交通安全 近年民眾對於交通安全觀念重視,市長賴清德指示運用大數據分析轄內交通事故,對症下藥推動各項道安工作,降低本市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臺南市道安會報各小組配合落實相關政策執行,除7月份開始有關高齡者換發駕照規定開始實施外,並配合持續辦理「速度管理」、「路口停讓」、「機車安全」及「汽車白天開頭燈」等宣導工作,以減少高齡者駕駛及機車族群肇事發生機率。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轄內10大易肇事路段、原因,與易發生事故時段,彙整事故發生之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等畫面,剪輯成案例教育短片,藉以喚醒民眾注意日常交通行為,提升交通安全觀念。短片內容宣導有6大項目,包括酒後駕車、行人違規、違規停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及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期藉由實際案例畫面,使用路人知所警惕。 本市105年行人交通事故分析,發生661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300元罰鍰,又行人須依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穿越馬路,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清晨或深夜外出時,應配戴LED發亮燈具;又本市105年因違規停車,發生26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又違規停車致人發生交通事故,必須負擔肇事責任;本市105年因闖紅燈,發生1,57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且闖紅燈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本市105年機車因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發生1,156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本市105年因酒後駕車,發生299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以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本市105年因逆向行駛,發生367件交通事故。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提醒您,逆向行駛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 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之「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將自 106 年 7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凡年滿 75 歲的長輩都須在收到通知單的三年內完成駕照更換。新制規定,民國 31 年 7 月 1 日(含 1 日當天)以後出生的長輩,收到通知後,都須於年滿 78 歲(3 年內)找時間完成首次換照,已年滿 75 的長輩,有交通違規受記點或吊扣駕照處罰的長輩,則須在 3 個月內完成換照。若持逾期駕照駕車遭警方取締,則務必於收到通知後 3 個月內完成換照,或是自己將駕照繳回就無須繳納罰款。 為保障機車騎士與行人之安全,及防範「開啟車門不當而肇事」案件,並使警察機關執法有明確依據,爰新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之1,新增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致有影響他人安全之處罰規定。本案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為106年7月1日。提醒各位用路人如何正確開啟車門,開車門要「先看後照鏡、轉頭右手開車門」,最後將「門先開啟5到15公分」的「兩段式開門法」,降低肇事機率。至於汽車右座乘客,警方提醒,則是轉頭左手開車門,方便注意後方來車。 交通警察大隊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行經路口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闖紅燈、逆向行駛、酒後駕車、超速,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遇高齡長者及行人時,請多一分禮讓,多一分關心,以維用路安全。
【記者 陳宛琦 張芳綺 林宛蓁 陳萱慈 台南報導】 提到臺南就會讓人不自覺地想到歷史古蹟,像安平古堡、赤崁樓、孔廟等等,還有填滿大街小巷的臺南美食,有大家熟知的牛肉湯、安平豆花還有許多的隱藏版美食,然而,在這古色古香、充滿人情味的地方卻隱藏了許多危機。 由於台南地區的大眾運輸工具較不普遍,所以大部分民眾都是以汽機車、腳踏車為代步工具,其中又以機車居多。 馬路上處處可見違停,如汽車占用機車道、機車停在紅線或人行道上等等,使得機車必須騎到汽車道才能通過,容易造成後方駕駛反應不及,以致發生車禍、造成傷亡,而汽機車與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如紅燈右轉、不打方向燈等等,也時常導致悲劇發生,這些危機在台南已成為一種常態。對於交通的亂象,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推動「違規零容忍專案」,對並排停車、汽車占用機車道、占用人行道等等,加強取締,但除了取締,還有什麼解決的辦法呢? 成功大學交管系胡守任教授表示,民眾比較沒有路權的觀念,導致台南的交通相當混亂,而短時間治標的方法是警察的加強取締,至於長時間的治本方法,是交通觀念是要從小建立,不管是學校教育還是家庭教育,都十分重要,提早培養正確的交通觀念,才是讓交通不再只是難言之隱的關鍵。
李退之議員妻子違規拖吊爭議 警方:依法執行無違誤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02/876489.htm 台南市議員【李退之】的妻子【郭貞慧】,1日把轎車違停在東區東門路二段158巷紅線區,被委拖民間東仁拖吊場警員黃瑞榮,率司機執行違規拖吊,郭女發現向員警求情,請員警開單告發就好,不要拖車,員警拒絕「放車」下令拖走,事後引起李退之不滿,投訴員警服務態度不佳,市警局2日指出,拖吊程序合法無違誤。 據了解,議員李退之的郭姓妻子,1日把轎車違停在東區東門路二段158巷紅線區,拖吊車到場後先挪車、再上輔助輪,她聞訊跑出來求情,盼警察只開單,不要將車拖走,但警員以車輛已經移動,拒絕放車,並下令拖走。 郭女說警方取締過程中,她從未表明自己的身分,只以身體不適,需要看醫生的理由向警方求情,不料對方對她態度差,讓她無法忍受,才會返家告訴丈夫,請警察局介入瞭解。 市警局指出,3月1日15時27分,委拖民間東仁拖吊場警員黃瑞榮,率司機執行違規拖吊,於東門路二段158巷66-68號前,發現一部自小客車於路口10公尺處紅線違規停車(七大重點違規項目),即執行拖吊作業。 拖吊過程,員警依法鳴笛廣播及填製紅單後始指揮拖吊,於完成輔助輪裝設並已拖離原地時,駕駛人(李退之議員之妻子郭女)出現,表示其身體不適,急需用車,是否能開單後放車,員警表示依作業程序執行拖吊,無法同意放車,即指揮司機執行拖吊。 警方調查指出,一、拖吊過程當事人未表明任何身分,並無利用特權情事。二、事後當事人陳述交警大隊員警服務態度不佳及不符拖吊程序,為釐清案情,還原真相,交警大隊請黃員提供密錄器,及拷貝拖吊車行車紀錄器影像了解,並未有督察人員傳喚問話及要求繳交報告情事。 三、當事人現場質疑拖吊程序未完成,請求開單放車,惟現場員警認為已完成拖吊程序,未同意放車,事後經查拖吊過程有依規定鳴笛、廣播、填製紅單後指揮拖吊,且完成輔助輪裝設及移離原來位置約0.5公尺,拖吊過程均依SOP執行,與當事人認為未移離現場,產生認知差異。四、本案違規屬實,依法執行拖吊,當事人當日已自行繳清罰款,員警依台南市拖吊作業SOP執行,並無違誤,市警局將對拖吊流程及定義再加強實施宣導,以免引發民眾誤解。
行駛國道千萬不要犯以下錯誤。國道三隊今天公布3段影片,駕駛分別因超車再急煞,以及對前車狂打閃燈逼讓道,國道警方強調,惡意逼車除吃罰單之外,恐面臨公共危險罪刑責。 影片中有一段去年11月12 日下午4點多,洪姓男子駕小貨車東行經過八卦山隧道時,疑先與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有行車糾紛,洪男竟在隧道內超車並踩煞車急停逼車,事後被檢舉。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洪男去年12月底到案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千至2萬4千元罰鍰,此外並扣牌3個月,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此外,一部帆布公司大貨車,今年1月13日傍晚6點多行經國道一號南下約209公里處及今年1月16日周女名下自小客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97公里處,都有連續密集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行為,國警開罰可處3千至6千元罰鍰。 但前方有烏龜車,難道不能閃燈示意嗎?賴協駿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賴協駿說,若前方車輛未避讓,只能逕行超車,不能持續變換燈光,去年國道三隊取締惡意逼車件數24件,今年1月也已取締1件。建議民眾若有裝設行車紀錄器,面對惡意逼車可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 不過國道員警也私下坦言,面對烏龜車若未避讓,現在行車紀錄器雖可錄影,但在無法證明車速緩慢的情況下,後方車輛若持續閃燈確實比較吃虧,但依法連續閃大燈就是違規,只能依法取締。
百輛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 挺身捍衛道路正義 為防範年底酒駕肇事高峰 交通部和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合作 邀請計程車司機擔任宣導大使 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觀念 最新出爐的105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約減少4.78%),但因近期酒駕肇事頻傳,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和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出面號召超過百輛計程車在自由廣場集結,並邀請百位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位居前線捍衛道路正義,現場以計程車排列成大型「指定駕駛」字樣,並將排列過程製作成宣導影片,將於12月19日起在計程車的車載媒體與YouTube播放,向社會大眾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記者會現場特別邀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以及超過百位計程車司機到場,一起為杜絕酒駕發聲。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表示:「今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件數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則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將近5%的降幅,顯示近年宣導『喝酒不開車』具有顯著效果,但每逢有酒駕肇事案例,總是引發社會嘩然,為保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每年持續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藉由與不同單位合作盼能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率。」 超過百台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共同以車輛排列「指定駕駛」字樣,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訴求,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指出:「這次與交通部道安會共同號召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期盼透過宣導大使們的力量,能有效傳達指定駕駛的觀念,且為了強化與年輕族群溝通,促進會特別將本次活動製作成縮時影片,在網路社群媒體宣傳。同時展望明年(106年)也將持續配合交通部往下扎根政策,積極進行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讓『喝酒不開(騎)車、指定駕駛』的觀念自年輕族群蔓延!」 為因應年底與酒駕高峰期,台灣大車隊等五家業者代表也同步公布「酒後代駕」服務。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指出:「為推廣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針對北北基桃地區,特別推出24小時『酒後代駕』的服務,優惠活動自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為止,日間時段10公里內起步價為NT$ 650元、夜間加成為NT$ 1,000元,推出『酒後代駕』優惠活動,希望透過民間單位的力量,與政府政策相輔相成,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用路環境。」 活動現場宣導大使們一起比出「讚」的手勢,宣導「醉」不上「道」,希望能杜絕酒後肇事意外,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 # # 【簡介】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Taiwan Beverage Alcohol Forum)是一個社會公益組織,成立宗旨是以提倡負責任的飲酒態度及防制不適當的飲酒行為。促進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九年十月由歐、美酒商及媒體業者共同針對飲酒問題宣導飲酒責任。組織成員確信推廣飲酒責任以及健康的飲酒文化為促進會長期工作目標,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考本會網站(www.tbaf.org.tw)。 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並沒有性別限制,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飲酒,簡單解釋是指喝酒以前就要先約定好誰是今晚的「指定駕駛」,當晚就不能喝酒,需負責送朋友們安全回家。
百輛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 挺身捍衛道路正義 為防範年底酒駕肇事高峰 交通部和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合作 邀請計程車司機擔任宣導大使 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觀念 最新出爐的105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約減少4.78%),但因近期酒駕肇事頻傳,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和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出面號召超過百輛計程車在自由廣場集結,並邀請百位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位居前線捍衛道路正義,現場以計程車排列成大型「指定駕駛」字樣,並將排列過程製作成宣導影片,將於12月19日起在計程車的車載媒體與YouTube播放,向社會大眾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記者會現場特別邀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以及超過百位計程車司機到場,一起為杜絕酒駕發聲。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表示:「今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件數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則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將近5%的降幅,顯示近年宣導『喝酒不開車』具有顯著效果,但每逢有酒駕肇事案例,總是引發社會嘩然,為保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每年持續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藉由與不同單位合作盼能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率。」 超過百台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共同以車輛排列「指定駕駛」字樣,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訴求,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指出:「這次與交通部道安會共同號召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期盼透過宣導大使們的力量,能有效傳達指定駕駛的觀念,且為了強化與年輕族群溝通,促進會特別將本次活動製作成縮時影片,在網路社群媒體宣傳。同時展望明年(106年)也將持續配合交通部往下扎根政策,積極進行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讓『喝酒不開(騎)車、指定駕駛』的觀念自年輕族群蔓延!」 為因應年底與酒駕高峰期,台灣大車隊等五家業者代表也同步公布「酒後代駕」服務。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指出:「為推廣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針對北北基桃地區,特別推出24小時『酒後代駕』的服務,優惠活動自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為止,日間時段10公里內起步價為NT$ 650元、夜間加成為NT$ 1,000元,推出『酒後代駕』優惠活動,希望透過民間單位的力量,與政府政策相輔相成,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用路環境。」 活動現場宣導大使們一起比出「讚」的手勢,宣導「醉」不上「道」,希望能杜絕酒後肇事意外,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 # # 【簡介】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Taiwan Beverage Alcohol Forum)是一個社會公益組織,成立宗旨是以提倡負責任的飲酒態度及防制不適當的飲酒行為。促進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九年十月由歐、美酒商及媒體業者共同針對飲酒問題宣導飲酒責任。組織成員確信推廣飲酒責任以及健康的飲酒文化為促進會長期工作目標,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考本會網站(www.tbaf.org.tw)。 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並沒有性別限制,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飲酒,簡單解釋是指喝酒以前就要先約定好誰是今晚的「指定駕駛」,當晚就不能喝酒,需負責送朋友們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