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 馬路三寶

各種 中 的三寶行為

2021 驚!三寶疑路況不熟逆向下關渡大橋

新北市連接淡水、八里的關渡大橋,在25日上午9時50分許,一輛轎車行經時疑因路況不熟,逆向行駛開下關渡大橋往八里方向汽車引道,後方車輛察覺緊急停煞,一度造成汽車引道口堵塞。 有網友將這段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至臉書粉專「八卦村 - 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分享,引發熱烈討論,網友紛紛留言「老三寶必備品牌」、「第一次來淡水齁」、「方向都搞錯也太扯」、「這道路規劃真的很讓人摸不著頭緒」、「明明有雙黃線還走錯邊」。

2021 貨車違規迴轉撞機車倒車輾人 女騎士家屬怒控謀殺

雲林縣西螺鎮7月16日在延平路發生一起車禍,一輛小貨車因違規迴轉,與一輛機車相撞,導致劉姓女騎士受傷送醫,從行車紀錄器發現劉女在倒地後,又遭貨車倒車碾壓,使傷勢加重,手及腿多處骨折,家屬氣憤將監視影片PO網,以「謀殺、意外」要民眾評理,警方表示一切依法處理。

2021  新型態三寶上路

01:44 三寶停車過白線 03:10 老害不走斑馬線[步行]過馬路 04:40 左切西瓜 05:05 左切西瓜2 06:05 三寶逆向騎車上斑馬線 08:57 老害紅燈[步行]斑馬線 12:35 下班,中午下到pm6點 12:44 休旅車遠光燈,閃瞎狗眼 15:15-16:00 三寶左轉燈打著不關(後面超過去了不知道有沒有關掉) 20:40 三寶右切減速 21:00 汽車左切入到,轉彎處大切西瓜沒打方向燈 21:36 我沒注意到汽車右切 22:58 機車左切逆向直停路邊 23:30 紅燈右轉 23:55 逆向左切停騎樓 24:45 跨線逆向 27:05 妹妹走路要看路

2021 小雄律師車損求償實例(無折舊)

【小雄律師】車損求償實例(無折舊) 車禍事故向肇事者求償車輛維修費用時,必須扣抵折舊,是法院行之有年的見解。雖然其適用結果,極為不合理,但在目前的司法實務運作下,很難奢望它會自我改變,唯一的途徑,大概只有透過修法。 那在還沒有修法前,被害人一方有什麼方法,來儘量避免計算折舊所帶來的損失呢? 先前小雄律師曾在「車損如何求償」的影片中做過說明,可以採取兩種方式來規避。 第一種是以超過5年以上的舊零件來維修。此時便沒有以新代舊的不當得利問題,故無需計算折舊。 第二種則是將事故車輛作處分,請求價差損失。此時同樣沒有以新品替換舊品維修的情形,所以不會計算到折舊。 而剛好小雄律師手邊有一件,採行第二種方式的案件,不久前判決確定。所以今天便要用這個案例,來讓觀眾朋友瞭解,這種案件在訴訟上是如何主張。 訂閱我的Youtube頻道 :https://bit.ly/2BH1FEy 更多影片: 【小雄律師】109年車禍和解處理分享(下) https://youtu.be/I6ZxuPWccso 【小雄律師】109年車禍和解處理分享(上) https://youtu.be/y5D1bgqMqOI 【車禍案件實例】公司薪水照給,還能要不能工作損失!? https://youtu.be/4kXtjtgJaH4 【小雄律師】肇事逃逸 https://youtu.be/iEp_wrsG664 【小雄律師】疏未注意車前狀況 https://youtu.be/ONxKRpiBHXA 【小雄律師】肇責分析—直行車與轉彎車 https://youtu.be/jN7A3xJ6JTY #折舊#調解#肇事逃逸#原廠維修#假扣押#鑑價#交易性貶損#天書 #權威車訊#價差損失#行車事故鑑定

2021  今天是怎樣? 三寶大爆發嗎??

01:07 跨線+逆向 06:40 FZS150 12:09 中午外出 靠左又靠右 16:10 卡左轉專用道喇叭長響 20:30 行人闖紅燈 20:40 跨線迴轉 21:23 左側逆向紅燈右轉 21:32 三寶跨線買午餐*2 21:50 行車看手機(自) 22:00 三寶再次跨線迴轉 22:30 右轉沒打方向燈 22:34 左側逆向卡白線 23:32、23:37 應該不是三寶 23:42 支線道未停左轉然後紅燈右轉 24:15 中午出發上班 24:53 兩個三寶在標示不准左轉路口左轉 27:31 照後鏡出現三寶,晚點會一路同行 29:32 三寶出現在最左側,駕駛直接滑手機 30:35 三寶直接右切 31:22 三寶左切差點撞到 32:27 三寶不知道在罵誰 34:04 小黃突然減速到5km/h,注意到我在他後面稍微加一點速 35:30 聽到救護車不確定在哪,後來出現在左側 35:50 特斯拉不知道是不是要臨停 36:25 BMW右轉完全停車 37:38 下班 39:08 白車雙線向左變換車道,橫跨兩車道 40:13 小黃再次不明減速 44:32 左側三寶起步未打方向燈右切到底 46:33 對向車道汽車跨線超車 46:38 闖紅燈右轉 46:55 白車之後突然出現三寶跨馬路迴轉 47:00 三寶雙黃線迴轉 48:43 雙黃線逆向超車,未打方向燈

2021 防疫治安不打烊  霧警合力逮2車手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莫俊傑/臺中市報導 疫情嚴峻期間治安不打烊,霧峰分局日前發生詐欺面交案,歹徒食髓知味於110年7月9日上午11時許再次詐騙被害人,警方與被害人聯手逮捕年約21歲潘姓男子及年約19歲湯姓男子等2名車手。 詐騙集團先於110年7月8日成功在霧峰區面交取款一次後,食髓知味,又在7月9日上午11時再次前往被騙呂姓老翁家中取款;幸而老翁機警發覺配合警方實施誘捕,在老翁與詐騙集團聯絡後,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及萬豐派出所員警聯合布網,經車手面交取款得逞後就搭乘計程車離開,在警方密切監控於霧峰區中正路79巷口攔查圍捕查獲,不到10分鐘就被警方逮捕到案。 霧峰分局長陳家銘表示,民眾如接獲疑似詐騙電話一定要謹記「一聽、二掛、三求證」步驟,若遇到疑似詐騙情形,應即撥打反詐騙專線「165」或「110」,尋求協助避免陷入詐騙陷阱,多一分警覺,少一分損失,另防疫期間還是要提高警覺,防範歹徒趁疫情嚴重時期犯案,同時呼籲大家,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民眾應減少非必要的外出及活動,出門務必戴好口罩,並且勤洗手與消毒、做好手部清潔,以及落實實聯制等相關規定,若發現相關違規情事,警方將當場蒐證移請主管機關裁罰。

2021 防疫治安不打烊  霧警合力逮2車手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莫俊傑/臺中市報導 疫情嚴峻期間治安不打烊,霧峰分局日前發生詐欺面交案,歹徒食髓知味於110年7月9日上午11時許再次詐騙被害人,警方與被害人聯手逮捕年約21歲潘姓男子及年約19歲湯姓男子等2名車手。 詐騙集團先於110年7月8日成功在霧峰區面交取款一次後,食髓知味,又在7月9日上午11時再次前往被騙呂姓老翁家中取款;幸而老翁機警發覺配合警方實施誘捕,在老翁與詐騙集團聯絡後,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及萬豐派出所員警聯合布網,經車手面交取款得逞後就搭乘計程車離開,在警方密切監控於霧峰區中正路79巷口攔查圍捕查獲,不到10分鐘就被警方逮捕到案。 霧峰分局長陳家銘表示,民眾如接獲疑似詐騙電話一定要謹記「一聽、二掛、三求證」步驟,若遇到疑似詐騙情形,應即撥打反詐騙專線「165」或「110」,尋求協助避免陷入詐騙陷阱,多一分警覺,少一分損失,另防疫期間還是要提高警覺,防範歹徒趁疫情嚴重時期犯案,同時呼籲大家,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民眾應減少非必要的外出及活動,出門務必戴好口罩,並且勤洗手與消毒、做好手部清潔,以及落實實聯制等相關規定,若發現相關違規情事,警方將當場蒐證移請主管機關裁罰。

2021 我綠燈不開不行嗎?!綠燈了還停在路中央啊!我以為紅燈停綠燈行事常識 趕時間也不能亂來欸 有穿雨衣沒有安全帽

這是一個搞扛的頻道 會拍出各種只要有心也可以將影片內容做出來的影片 看完影片後麻煩各位動動您的手指按下訂閱 如果內容有趣也可以按讚 你的每一個訂閱與按讚是我創作的動力之一 如果有問題也歡迎在下方留言 我會盡量回覆問題 大家也可以一起討論 但是不要引戰呦 頻道慢慢茁壯後會有更多各種不同類型的影片

2021 移動式神主牌龜速闖紅燈

(網友投稿,台南市) 移動式神主牌龜速闖紅燈,旁邊也沒騎樓或人行道,加上老三寶總是目中無人,左右來車請小心。 #台南市 #電動代步車 #闖紅燈 #移動式神主牌

2021 滿街三寶

停機車格 硬切車道 雙白線變換車道 偏右道路外切西瓜 硬切車道2 轉彎不打方向燈 路中左右飄移 橫越馬路 雙黃線逆向等紅燈 打右轉以為停車馬上打左轉出車道直走

ATY-7155 2021 【ATY-7155】國道1號南向161.8K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警察大哥請問您那隻眼睛有看到方向燈位置有亮之閃爍現象,就算有也未閃超過3秒 您好: 您在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事 (案件編號:RV-20210627000025),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ATY-7155號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違規事項,並檢附採證錄影檔案資料佐證1案。本案經檢視行車影像記錄器資料,影像中被檢舉車輛於變換車道時,該車方向燈位置有亮之閃爍現象,應是有使用方向燈,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敬祈見諒。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本案聯絡人員:方光立 聯絡電話:04-8884116分機356

2021 差點撞到轎車!砂石車驚險鑽路肩闖紅燈

西濱快速道路7月4日傍晚,有民眾北上路段剛出鳳鼻隧道時,因為路口是紅燈,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停等,只見一輛砂石車從後方衝出,直接從路肩違規衝過去闖紅燈,差一點就撞到停等紅燈的白色轎車,誇張行徑被後方行車紀錄器拍下,車上的駕駛和乘客看到這一幕,都嚇得大聲尖叫。 影片上傳到爆料公社,也引發網友議論,紛紛留言「這個不檢舉對不起社會大眾」、「走濱海看到大車要趕快閃」、「隧道內有燈號預警」、「是煞不住還是恍神?不想停?」、「這一張罰單是5400喔!」。

2021 大樹下6人開懷暢飲 內埔警強化蒐證舉發影片

【記者何勁陞/內埔報導】  內埔警分局龍泉所員警,近日屢接獲民眾報案,龍泉所轄內的大旺路土地公廟榕樹下常有民眾不將口罩戴好,聚集聊天,該所每次派員前往查處時,在場約5至6名民眾,紛紛將口罩從下巴拉回臉上,還向警方佯稱都有戴好口罩,沒有違反室外10人以上聚會之規定,警方勸導應減少外出戴好口罩,在場者均允諾遵守,但每當警方離開現場,這群民眾卻又故態復萌,將口罩拉下,飲酒談天,讓警方多次前往查處,疲於奔命。 時值屏東遭逢Delta病毒入侵,疫情嚴峻之際,該所所長黃明宏為有效全力防堵社區防疫破口,利用巡邏勤務期間,加強訪查轄內屢遭民眾檢舉的地址,並以行車影像紀錄器及蒐證器材,強化蒐證作為,果真發現該處有6人自行購買酒類飲品,前往樹下談天暢飲,而其中4人未戴口罩。警方一下車,在場人見狀均如同以往,不疾不徐的把口罩戴好,並稱在室外沒有超過10人,未違反規定等辯詞,然而,當該所員警告知已蒐集在場人未戴口罩的影像時,在場人百口莫辯,內埔警除再次告知非必要勿群聚,並將違規者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舉發,函請縣府衛生局裁罰。 分局長蔡耀順表示,目前疫情尚未解除三級警戒,民眾應嚴守相關規範,減少非必要的外出與群聚,病毒於無形,切勿存有僥倖心態,更不應視防疫規定如無物,以身試法。

2021 三寶日常 Vol.25 欸...不是...你幹嘛?

1.本影片中無車禍畫面,請勿有過多錯誤期待 2.三寶系列影片主要在揭示平常馬路上就有各種光怪陸離、難以理解的三寶開車騎車現象,期望各位能提醒各位多多注意,或者有您平常未能注意到足以影響他人的用路習慣,也可以稍做修正 3.騎車開車上路,看遠一點、該慢則慢、請永遠保持被撞妄想症的心理狀態 4.三寶思維留言時請勿自介秀下限,OK? 5.留言請勿嚕洨到我以為你是當事人 6.對影片中所有三寶皆進行一個薛丁格的舉發 錄影設備: GOPRO HERO 7 INSTA360 ONE R 全景模組 PX大通 GX 車規級雙鏡頭機車記錄器 MIO M777D 行車記錄器

2021 行車糾紛爆口角 計程車司機推倒外送員機車被送辦(翻攝畫面)

行車糾紛爆口角 計程車司機推倒外送員機車被送辦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81575 新北市黃姓外送員今早9時許騎經中和景平路,與邱姓計程車司機發生行車糾紛,雙方竟直接停在路口,走到路邊爭論不休,邱姓司機期間還憤而推倒機車。警方獲報到場,將2名駕駛帶回釐清,警訊後依毀損罪嫌函送邱姓司機,並對違規停車的2人舉報開罰。今天早上9點40分左右,黃姓外送員接單途中、與邱姓計程車司機差點擦撞,2人竟將車停在景平路及景安路口,下車當街大吵、互嗆。雙方期間未達共識,計程車邱姓司機疑一時氣憤,直接徒手推倒外送員的電動機車,造成車殼刮傷,外送員不甘機車受損,隨即通報110到場處置。 ---------------------------------------------------- 我們的頻道➔ http://video.ltn.com.tw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user/tvforltn Dailymotion➔ https://www.dailymotion.com/LibertyTimes

2021 彰化中部三寶  累犯三寶再次追撞11萬新車  請看到最後

如果有問題的話歡迎留言或著到IG私訊我 四輪嘴臉、三寶、婊子、非理性討論的,一律無視封鎖 愛騎車的辣個男人,紀錄每一刻的美麗 追蹤IG: https://www.instagram.com/hao_7111 拍攝工具:GoPro 7 black 機車:Racing s 150 改裝物品:拉桿、腳踏、握把、前叉、後避震、傳動、前土除、後土除、大燈三段開關、反應爐、排氣管、車牌架 音樂 overdrive by antonvlasov Artlist Brainstorm by rexbanner Artlist #道路平權 #塗銷禁行機車 #取消二段式左轉 #彰化 #三寶 #白牌 #速克達 #機車 #摩托車 #二輪 #MOTOVlog #改裝 #改車 #Racings #雷霆s #雷霆s150 #GoPro7 #七期雷霆s

2021 國三南下47k違規

part I 檢舉結果回信 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所屬承辦分隊檢視所提供之影像資料,參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交字第416號及105年度交字第415號行政判決案例,有關變換車道「安全距離」之規範,並非單純機械性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判斷,而應參酌具體情形,判斷變換車道之車輛有無阻礙原行駛之車輛先行路權。另無法確定系爭汽車之速率,則其認定系爭汽車與檢舉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並進而舉發,適法性上尚有疑慮,違規事證未臻明確,不予舉發為宜。 二、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本大隊另已責成所屬持續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謝謝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 順心如意。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 敬復 機關地址:32556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12鄰高原路370巷181號 聯絡人:交通組 梁培琳 聯絡電話:(03)4116623轉280 傳真電話:(03)4116627 電子信箱:PAYMPM812@hpb.gov.tw ================================================== part II 檢舉人回信 你們要不要再仔細看看?早上七點多的國道三號內線時速沒有 110 也有 100,還是說保持兩個車身的距離不夠,一定要有標準檢驗局認證的測速裝置才算數?沒關係我就好心一點教你們算 根據高速公路的標線規定,車道線長「4公尺」間距「6 公尺」,所以每過一條車道線就走了「10公尺」,很好算。 https://www.freeway.gov.tw/Upload/DownloadFiles/03-%E7%AC%AC%E4%B8%89%E7%AF%87_%E6%A8%99%E7%B7%9A_0907.pdf 我提供的影片中,0 秒時,從該車從我右側車道進入行車記錄器畫面中,至他正「誇過」第「95」條車道線是影片的第「30秒」,我們不用算極速算平均就好,這30秒鐘我的平均行車時速是 0.95 km 除上 1/120 小時,均速 114 kn/hr ,抱歉喔我小小超速了(該路段為國道三號土城交流道43k 以南限速 110 km/hr)。影片中可以看到該車切入我車道之前,我都與前車保持約 30公尺的距離,畢竟尖峰時間車多,要保持該有的 55~60 公尺安全距離有難度,何況如這次我提供的影片,我的「安全距離」就變成了他的「超車距離」,不是嗎?該車跨越車道線進入我的車道時,我只與他間隔一條車道線加一道間隔,剛好十公尺,你們的意思是時速 110 km/hr 只要 10公尺的安全距離嗎?跟我開玩笑嗎長官? 我誠心建議你們重新檢視影片細節,我知道處理這種檢舉很麻煩,我也很不想這麼麻煩還有剪影片下來上傳,但抱歉這是你們的工作,如果所有用路人都遵守規矩,大家行車都會很安全,你們工作也會很輕鬆。或是你們要就讓這個案件結案,我就讓你們紅。 =========================================== part III 陳先生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再次檢視所提供之錄影資料,影片中被檢舉車輛與檢舉人車輛距離最近時約為一組白線之距離,惟無科學儀器檢測出被檢舉人車輛行駛速度(應有經中央標準局檢驗合格之測速儀器測得速度佐證),因此無法得出法定所應保持之距離,故無法證明一組白線之距離是否符合該被檢舉車輛行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的違規態樣。且影片中被檢舉車輛於變換車道時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過程中,後方來車未有出現影響駕駛之狀況發生(如因遭檢舉之車輛,變換車道後緊急剎車或是閃避駕駛之行為),違規事證未臻明確,本案暫不予以舉發;倘若有其他可供參考之資料,敬請提供本大隊依法辦理。 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二、另已責成所屬加強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以上答復,供您參考,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信詢問。感謝您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順心平安。

9885-EG 2021 【9885-EG】國道一號,台北交流道,違規使用路肩併入車道,慘遭後方BMW車輛比中指

0:10 9885-EG 0:12 2267-X8 希姻娜再次聲明 國道一號內湖至圓山段,路肩僅供下交流道車與緊急車輛使用 下一次就不客氣檢舉了,4000元

2021 1100608-新北汐止區東勢街下山方向,想好好騎個車真難,這世界怎麼了?

惡意逼車具體仍需按事證檢視是否構成,惟基本態樣如下: 一、單車道寬敞或多車道前方無礙,卻故意變換車道驟然、刻意迫近。 二、急切於車前後,急煞或刻意阻擋車輛行進。 三、利用車輛體型蓄意壓迫其他車輛行駛空間,或連續閃爍大燈、鳴(長)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 應處作為如下: 一、保持冷靜,切勿與對方再起衝突。 二、適度放慢速度拉開車距,避免造成碰撞。 三、如果可以除前方行車記錄器外,後方或側邊亦可加裝,多方位採證,提供完整行車過程;另外電源記得打開,錄影時間記得校正。 四、記得開啟行車記錄器錄音功能,蒐證對方車輛是否有連續(長按不放)按鳴喇叭,或口出惡言、辱罵等行為。 五、如被逼迫暫停於道路,應撥打110報警。 六、事後將行車記錄器蒐證影像完整提供警方查處,可利用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httxs://tvrs.ntpd.gov.tw)檢舉,如影像過大可將相關影像燒錄光碟,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實名制),寄送轄區分局查處。 惡意逼車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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