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 馬路三寶
各種 uber 的三寶行為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21103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將計程車改裝成行動KTV而爆紅的小黃司機涂清涼,昨(1)在臉書發文辱警「臭嘴臉、不要臉」、「詛咒你全家不得好死」,更直接點名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引來上千網友留言,害得員警成為網路霸凌對象。對此,警方曝光當時密錄器畫面,還原當時經過,狠狠打臉小黃司機。 涂清涼在臉書發文,表示三張犁派出所員警趁他車上還有外國客人時,毫不留情面地給他開出「違規停車」單,而他前方還停有一輛黑色Uber車輛,停的時間比他久,但警方卻未開單,讓他相當不滿,認為警方執法不公正,怒罵警方「臭嘴臉、不要臉的樣子!看了就火大!」、「俗仔一個!」、「詛咒你全家不得好死」。 對此,警方曝光密錄器打臉,從影片可見,昨日晚間9時52分,三張犁派出所員警行經101金融大樓旁松智路與松廉路口公車停靠區時,發現多部計程車紅線違停併排,影響公車停車及用路人權益,因此依法開單告發,沒想到涂清涼竟嗆:「這裡是我的管區,不是你的管區!」 只見員警執法過程態度和緩,平靜回應「真的喔?那你知道你停紅線是違規嗎?我們要依規定告發喔」,未料涂清涼竟拒簽罰單,還對警方惡言相向,警告威脅:「告發啊!我就會讓你難看!」 涂清涼事後還在臉書發文討拍,被派出所長林俊燁發現,立即出面滅火澄清,表明嚴正執法立場,引來大量網友支持。
想做這支影片好久了,哈哈,終於有靈感完成了...爽啦~ (可能只有業內人士才看的懂想表達的..........XD) 小黃來靠北 臉書粉絲團 http://taxi.at.tw Uber的必然倒下:烏托邦、共享經濟與龐氏騙局 http://www.cyzone.cn/article/138248.html Uber遭檢舉700件僅罰11件!立委、業者要交通部執行公權力 https://tw.news.yahoo.com/uber-700-11-092927538.html 我們該接受Uber的「創新」嗎?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3010/should-we-accept-ubers-innovation?fbclid=IwAR0HcJzXCzaUY8DSNFHrVmaZAVX151n1CkgDC8DEivjQx4eDHOTyuz11yQc 開Uber真的比較好賺嗎?一個小黃運將的親身實驗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8942 Uber與租賃車合作仍違規 租賃車遭罰378萬元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125/1247697/?fbclid=IwAR2lT2I7R87ZNzdMwCdPFa2qynx30hpcYEGjsXk3XNjPHPgPsUW6Qkbnw2E UBER司機解釦摸胸女醉客 賠9萬還要上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107005120-260402?fbclid=IwAR2yID4sxUpFoL2Fm93-aKBPJBk9h5CE7fpcYwQ9CMMXPbwqMBIObk8W_ks
小黃「鬼切載客」!2度爽跨雙白線 台大重機男:難怪人想搭UBER 記者許凱彰/台北報導 「小黃為了載客,沒有極限!」一名台大男學生騎乘重機在基隆孝二路與成功二路口遇小黃橫跨雙白線要載客,危險的行徑全被後方的行車紀錄器錄了下來。他表示,「計程車給人的印象就是這樣,難怪一堆人寧願搭UBER。」 據了解,一名就讀台大研究所的男同學20日與朋友相約騎車,在行經基隆市孝二路與成功二路口時,見一旁人行道有民眾伸手攔了開在內側「左彎專用」車道的計程車,小黃「迅速打燈」鬼切要載客,險些撞上正在直行的騎士。 ▲基隆小黃駕駛為了載客跨線鬼切。(圖/記者許凱彰翻攝,下同。) 男同學提到,因為計程車屬「職業駕駛」,所以遇到這種違規絕對不能縱容,為了載客直接跨了2次雙白線,想要靠右停...
依據公路總局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訊息-公告 於2018.09.21執行攔查舉發 標題: 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屬違規營業行為 公告日期 106-01-16 11:18 公告期限 106-01-16 ~ 106-04-16 公告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秘書室-公共關係科 內容 針對近來屢有民眾洽詢坊間流傳「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就不違法」之錯誤訊息事宜,公路總局說明不論是領有職業駕照民眾自行承租租賃車輛或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非提供租車服務,而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是屬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之違規營業行為。 公路總局表示,不論民眾係領有普通或職業駕駛執照,若承租使用租賃小客車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屬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之違規行為;另依公路法第34條規定,小客車租賃業係以小客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若係依規定因應租車人租車需求由租賃業者負責代僱駕駛之情形,租車人與租賃業者自仍須以租車契約或出租單存在為前提,故若小客車租賃業者非提供租車服務,而是由其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係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0條相關小客車租賃業不得將供租賃車輛「外駛」且「個別攬載旅客」之規定。 公路總局另再表示,按修正後之公路法處罰及裁罰基準規定,Uber公司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可處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而駕駛人則處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另若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該租賃業者依法將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情節最重得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呼籲相關駕駛人或小客車租賃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以免受罰;並希望民眾切勿搭乘非法營業之車輛,以保障自身安全權益。 承辦單位:公路總局運輸管理中心 聯絡人:梁郭副執行秘書國(02)2307-0123#3998 相關連結 附件 點閱 1,531 瀏覽:2,931,313 回上一頁 公路總局logo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Directorate NGeneral of Highways, MOTC 上班時間:上午08:30至下午05:30 地址:10863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總機:02-23070123(代表號) 公路總局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231-035 理事長辛苦了!長官辛苦了!也期盼這樣的攔檢告發能夠持之以恆,杜絕違法載客歪風!
依據公路總局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訊息-公告 於2018.09.21執行攔查舉發 標題: 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屬違規營業行為 公告日期 106-01-16 11:18 公告期限 106-01-16 ~ 106-04-16 公告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秘書室-公共關係科 內容 針對近來屢有民眾洽詢坊間流傳「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就不違法」之錯誤訊息事宜,公路總局說明不論是領有職業駕照民眾自行承租租賃車輛或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非提供租車服務,而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是屬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之違規營業行為。 公路總局表示,不論民眾係領有普通或職業駕駛執照,若承租使用租賃小客車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屬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之違規行為;另依公路法第34條規定,小客車租賃業係以小客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若係依規定因應租車人租車需求由租賃業者負責代僱駕駛之情形,租車人與租賃業者自仍須以租車契約或出租單存在為前提,故若小客車租賃業者非提供租車服務,而是由其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係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0條相關小客車租賃業不得將供租賃車輛「外駛」且「個別攬載旅客」之規定。 公路總局另再表示,按修正後之公路法處罰及裁罰基準規定,Uber公司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可處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而駕駛人則處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另若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該租賃業者依法將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情節最重得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呼籲相關駕駛人或小客車租賃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以免受罰;並希望民眾切勿搭乘非法營業之車輛,以保障自身安全權益。 承辦單位:公路總局運輸管理中心 聯絡人:梁郭副執行秘書國(02)2307-0123#3998 相關連結 附件 點閱 1,531 瀏覽:2,931,313 回上一頁 公路總局logo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Directorate NGeneral of Highways, MOTC 上班時間:上午08:30至下午05:30 地址:10863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總機:02-23070123(代表號) 公路總局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231-035 理事長辛苦了!長官辛苦了!也期盼這樣的攔檢告發能夠持之以恆,杜絕違法載客歪風!
一開始會先回答大家的問題然後再現場募集啦♪ 每一天感恩大家 ■□■□■□■RyuuuTV□■□■□■□■□■□■□ 是「實用日文介紹」和「日常(日本文化)」 為主題,每天7點上傳的YouTube頻道!!! ■□■□■□■□■□■□■□■□■□■□■□■■□■□ ∧ ∧ ( - з -) < 訂閱我們一起愛日本!! ┏━〇〇━━━━━━━━┓ ┃ 如果覺得有那麼一點好看┃ ┃ ♥麻煩訂閱我們唷♥ ┃ ┃ http://goo.gl/ExwAuJ ┃ ┗┳┳━━━━━━┳┳━ ┛ ┗┛ ┗┛ ※※※※※※※今天的一句話※※※※※※※ 青春痘好大一顆! ※※※※※※※※※※※※※※※※※※※※ ◆RyuuuTV の 推薦影片 Ryu向Yuma求婚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bfvUnDfPa0 日本的女高中裙子原來是這麼回事!? ➡︎https://goo.gl/7rzj4k YUMA學中文的煩惱 ➡︎https://goo.gl/swiYfY 夾娃娃挑戰系列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uNucubP18sk_NkN3u_1JWNZdw_rFmxWs 尋找自動販賣機系列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uNucubP18snJHMnYcRA4KJ-R4AIv863_ ┌○┐ │新|ハ,,ハ │消|゚ω゚ ) 請鎖定Facebook/Instagram │息 _| // └○┘ (⌒) し⌒ ◆Facebook RyuuuTV / 看日本學日語 ➡︎https://goo.gl/sBYTkf ◆Ryu の Instagram ➡︎https://goo.gl/Rm8577 ◆Yuma の Instagram ➡︎https://goo.gl/42svu0 ◆合作邀約 ryuuuutv@gmail.com (是4個" u " 喔) _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_ > 記得按頻道右邊的鈴鐺每天看影片哦<  ̄Y^Y^Y^ Y^Y^Y^Y^Y^Y^Y^Y^Y^YY^Y^ ̄
UBER來台違法營業近4年,遭開罰約8千3百萬元仍不願合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將審查《公路法》,將把罰款從5萬到15萬元提高至10萬到2500萬元,並可勒令其歇業。交通部今答詢時也宣布,修法將訂定上下限額度,其中針對UBER公司罰款將最低從100萬元起跳,另檢舉獎金也朝向訂定1成,若UBER開罰100萬元,檢舉民眾將可領到10萬元。 立委鄭寶清表示,UBER認為台灣是免稅、免照、免責的天堂和「大平台」,把台灣當成「憨大呆」,還登報刊廣告,UBER不要繳稅,也不要職業駕照,也沒有保險,聲稱和富邦產險合作,但富邦產險卻特地到金管會卻澄清還沒合作,UBER都用騙的,掛上科技大帽子就為所欲為,UBER就是欺侮台灣。 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UBER雖以網路為名,但各種責任應該要負起,對台灣消費者和運輸業主管,納管、納稅、納保險等三底線都不會打折扣。 交通部表示,罰款將有上下限額度,會依照違規情節設計級距處理,駕駛人不會罰到2500萬元這麼高,但對UBER公司將朝向訂定罰款自100萬元起跳,檢舉獎金也將朝向訂定罰款收入1成比例,已100萬元為例,獎金將有10萬元。 交通部和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目前針對UBER公司補稅1.3億元,都尚未繳納,另UBER也未提供任何保單資料。 UBER今也在四大報登廣告,反嗆立院修法決定重罰UBER的決定。而UBER與我國政府的大戰,也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挺政府,認為「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進門就想踢館,老實點吧」;但也有網友稱「酒駕修個法就超拖拉,撞死人影響其他家庭的不趕快處理加以重罪,Uber這種隨便就100萬,駕駛罰金10萬,鬼島!!!」、「不要只說uber 其他白牌計程車 違法載客9人座 是不是也可以檢舉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