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 - 馬路三寶
各種 通行 的三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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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更多影片請至本頻道清單 : https://goo.gl/w5ksfb 歡迎留言說出你的看法。也請記得訂閱本頻道喔!謝謝 影片說明: 廂型車綠燈通行時,前方忽然出現行人違規穿越馬路,由於天雨路滑,廂型車急煞後打滑,車子後方直接撞上阿媽.. 三寶TV提醒您: 行人切勿紅燈時,危險穿越馬路,應等待 綠燈亮時,行走斑馬線,以策安全。 影片來源: YOUTUBE 路上三寶實在多,無事不登"三寶"殿 請停、看、聽,並遵守交通規則 三寶TV每天都要花很多時間找尋跟剪輯、製作影片 主要是搜集 行車記錄器 車禍 三寶 屁孩 惡意逼車 交通違規 摔車 撞車 等...三寶行為的影片 影片不分新舊,但影片主要會以 陳述事實、成語、心中OS或搞笑旁白的方式來呈現! 如果你認同,歡迎您免費訂閱及留言討論,若您不認同,再此跟你說聲抱歉! 但為了保護當事人(車牌號碼),本頻道的影片畫面均會經過馬賽克處理才會上傳 三寶TV的影片主要是警惕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希望觀看本頻道的朋友,留言時請以討論三寶行為為主, 並能尊重他人觀點,請勿人身言語攻擊,謝謝! 若想提供三寶影片、版權問題、當事人有異議或有任何問題,歡迎請來信告知!感謝。 demilulu.tw@gmail.com
看更多影片請至本頻道清單 : https://goo.gl/w5ksfb 歡迎留言說出你的看法。也請記得訂閱本頻道喔!謝謝 影片說明: 一雙載機車,疑似看錯了燈號,直接就闖了紅燈,然而一台綠燈方機車騎士不幸撞上此闖紅燈的雙載機車,每個路口的紅綠燈,都有可能因為地形的不同,號誌顯示的方式也有所不同,請小心注意號誌,確保自身安全。 三寶TV提醒您: 騎乘道路上,請注意特殊交通號誌, 確實變燈後,再起步通行,較為安全。 影片來源: 爆料公社 路上三寶實在多,無事不登"三寶"殿 請停、看、聽,並遵守交通規則 三寶TV每天都要花很多時間找尋跟剪輯、製作影片 主要是搜集 行車記錄器 車禍 三寶 屁孩 惡意逼車 交通違規 摔車 撞車 等...三寶行為的影片 影片不分新舊,但影片主要會以 陳述事實、成語、心中OS或搞笑旁白的方式來呈現! 如果你認同,歡迎您免費訂閱及留言討論,若您不認同,再此跟你說聲抱歉! 但為了保護當事人(車牌號碼),本頻道的影片畫面均會經過馬賽克處理才會上傳 三寶TV的影片主要是警惕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希望觀看本頻道的朋友,留言時請以討論三寶行為為主, 並能尊重他人觀點,請勿人身言語攻擊,謝謝! 若想提供三寶影片、版權問題、當事人有異議或有任何問題,歡迎請來信告知!感謝。 demilulu.tw@gmail.com
彎道違規超車 兩車橋上正面對撞3傷 真要命!台9丁線舊蘇花公路16.7公里處新東澳橋,今天上午9時30分許,傳出一名羅姓女子開車北上途中,竟在陸橋上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一名翁姓男子駕駛車輛南下,因該路段為大彎道,羅女加速要超車時,兩台車閃都沒閃就直接對撞,兩車共3人受到輕傷,雙方均無酒駕,受此事故影響,兩台車佔用南下車道,該路段於上午10時40分才排除,恢復通行。 警方檢視羅女車上行車記錄器畫面,發現家住桃園的羅女(33歲)駕駛一台棕色轎車,從東澳市區北上,駛入新東澳橋時,因前方有一台遊覽車,她竟開車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欲超車。... Source: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01/1306276/
時間2018/02/26 下午1:35分左右 地點新北市土城區學城路40巷,對方違規停車在車上睡覺,我哪時候在四周圍叫喊無人,看對方是送雞蛋的貨車走進去巷弄內詢問雜貨店家,店家表示送貨員尚未進入送貨,所以我又回頭發現司機大哥在車上抽菸,我請他後退讓我車輛可通行對方卻在發車時衝撞到我的車輛,然後在發車後退,表示是我衝撞到他,這點令我很不滿雖然車輛只有些微損傷,但如果今天您好好跟我談,我這個人很好講話也很熱於助人,我不會為難你,但你卻說是我衝撞你,你完全靜止不動的狀態而且事後員警來,你也跟員警說你都沒動過也沒發車完全靜止狀態,我的行車紀錄器沒拍到好險隔壁大樓有拍到證據 各位可以看到我下車後都沒上過車,對方貨車有明顯向前衝的跡象,我的車也有因為當下衝撞抖動一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追雪徹夜等! 合歡山山路湧大量車潮 大陸冷氣團配合水氣,玉山今天再度降雪,合歡山也降冰霰。適逢假日,合歡山湧現追雪車潮,交通擁擠。氣象局表示,中午後降雪機率降低很多。氣象預報合歡山、玉山等3000公尺以上高山今天有降雪機會,適逢週休假日,不少追雪族昨天晚間趕在道路管制前,進到海拔高度3275公尺、台灣公路最高點的武嶺等候降雪,另有許多民眾則在台14甲線18公里處翠峰管制站等候清晨放行。台14甲線18公里處南投縣翠峰到41公里處花蓮縣大禹嶺路段,實施道路預警封閉,不少車輛徹夜在翠峰管制站等候,部分駕駛人並排停車,一度有3、4排汽車違規擠在兩線車道。南投縣警察局仁愛分局表示,今天清晨7時開放通行,約有200多輛汽車通過翠峰管制站,目...
目前法規規定車輛被架輪後,是不可以再放下的;但現在大部分拖吊業者都比較彈性,只要拖吊車還沒有開上路,通常都會將車子放下來;如果拖吊車已經進入車道,那駕駛也只好去保管場領車了。 若現場堅持要把你的車拖吊該怎麼辦? 依照「臺北市停車管理處執行違規停車車輛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若你在場對方仍要把你的車拖吊,請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注意以下事項: 1、應查驗拖吊車、司機及技工之識別證,並核對駕駛執照、行車執照及大貨車通行證無誤後,始可執行拖吊工作。 2、執勤員警完成照相採證及填製「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程序前依法不能拖吊。(所以去檢查相機和通知單填了沒) 3、違規停放之車輛執行拖吊「尚未移動前」,如駕駛人到達現場,執勤員警應請其出示駕駛執照、行車執照,查核無誤後,依法必須指揮停止拖吊,只能當場舉發,並責令駛離。 4、違規停放之車輛內如有明顯之貴重物品(以目光可及者為限),應填載於「妨礙交通車輛保管通知單」,並由執勤員警簽名或蓋章。所以若他們只顧拖你的車,卻沒有保障與留意老百姓的其他貴重財產,就是違規。一般的員警只顧用破奧運的時間來拖你的車,哪會顧你車上是否還有貴重物品。 5、員警應檢視輔助輪及拖吊車螃蟹夾吊掛車輛是否牢固且須「拍照存證」,並會同拖吊車作業人員於拖吊車輛保管單上簽名。但常常有員警忘了拍照存證! 6、執行拖吊時,司機、技工應穿著標示公司之制服及反光背心。所以注意他們的服裝喔,背心一定要會反光喔! 保管費一定要付嗎? 根據台北市政府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被拖吊之車輛移置保管場半小時內,不收取保管費,所以車子剛發現被拖趕緊搭計程車去拖吊廠都還來得及省錢喔。另外保管場要能出示錄影紀錄證明你超過半小時來領車,但如果他們一時疏忽沒有錄影,按法規一律以半小時內領車計算喔。 如果地上都找不到粉筆怎麼辦 那就是被偷啦!!快點報警呀!!
影片原始來源:http://www.youtube.com/watch?v=k22830e22Hg 10/2 下午3:24分左右,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高雄人都知道,這條路敢併排的,要有一定功力(臉皮),一台賓士打雙黃燈,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下午3點24分報案110,說地址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一台賓士併排停車,我人在現場,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看著手機亂晃亂看大約6分鐘後,編號05078員警,來了,就準備讓車主走,一張都不開,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你來就放他走,我是報案人耶,民眾報案可以放走?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他說這不歸他管,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只說車主在車上,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我當下也不想跟,員警辯論了,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敢那邊違停,警察來放走,還回應~對,我就是要放走,我的天呀,我實在無法接受,到底是我觀念有誤,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我沒薪水,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該編號05078員警,是否有圖利瀆職之嫌,並記過懲處 我在重申第二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輕微違規勸導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 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 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項目及條款(如附表一): 1.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4條第 2款、 第3款、第25條、第31條第5項、第41條、第44條第1項第1款、 第3款至第7款、第52條、第69條、第71條至第74條、第76條、 第81條、第82條第1項第 1款或第84條之情形。 2.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 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 入該停等區。 (2)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 ,致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停止線。 (3)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 況等限制,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 側車道。 (4)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 55 條之情形,惟 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5)深夜時段(0 至 6 時)停車,有本條例第 56 條之情形。 但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 礙消防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 併排停車屬於第56條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再者 民眾打110檢舉 民眾檢舉受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員警到場沒舉發,等同跟吃案沒兩樣,只是吃的大或小輕或重 ----------------------------------------------------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 元罰鍰。 -------------------------------------------------------- 我在重申第三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馬路如虎口,遵守交通規則是每個人都知曉的基本常識,但少部分民眾為了搶快,總會冒險闖紅燈、穿越馬路等,不僅違規又危險。為了要杜絕這些亂象,大陸街頭推出「紅燈自動拉繩系統」,以阻擋想擅闖紅燈的行人。 ▲武漢推出「紅燈自動拉繩系統」,防止行人闖紅燈。(圖/翻攝自《中新網》) 據《中新網》報導,近日大陸武漢的十字路口出現一款「紅燈自動拉繩系統」,該系統外型如同巨大門框,紅燈時會有紅色拉繩放下,以阻擋行人通行,同時還會有語音播報,提醒行人禁止通行,綠燈亮時拉繩才會升起放行。除此,門框上還有液晶螢幕顯示「小心過馬路」、「注意左右車輛」、「不闖紅燈,做文明武漢市民」等標語,提醒民眾該遵守 please like and subscribe here:https://goo.gl/AZmA2Z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易肇事時、地及原因製作案例短片,有效宣導民眾交通安全 近年民眾對於交通安全觀念重視,市長賴清德指示運用大數據分析轄內交通事故,對症下藥推動各項道安工作,降低本市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臺南市道安會報各小組配合落實相關政策執行,除7月份開始有關高齡者換發駕照規定開始實施外,並配合持續辦理「速度管理」、「路口停讓」、「機車安全」及「汽車白天開頭燈」等宣導工作,以減少高齡者駕駛及機車族群肇事發生機率。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轄內10大易肇事路段、原因,與易發生事故時段,彙整事故發生之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等畫面,剪輯成案例教育短片,藉以喚醒民眾注意日常交通行為,提升交通安全觀念。短片內容宣導有6大項目,包括酒後駕車、行人違規、違規停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及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期藉由實際案例畫面,使用路人知所警惕。 本市105年行人交通事故分析,發生661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300元罰鍰,又行人須依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穿越馬路,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清晨或深夜外出時,應配戴LED發亮燈具;又本市105年因違規停車,發生26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又違規停車致人發生交通事故,必須負擔肇事責任;本市105年因闖紅燈,發生1,57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且闖紅燈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本市105年機車因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發生1,156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本市105年因酒後駕車,發生299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以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本市105年因逆向行駛,發生367件交通事故。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提醒您,逆向行駛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 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之「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將自 106 年 7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凡年滿 75 歲的長輩都須在收到通知單的三年內完成駕照更換。新制規定,民國 31 年 7 月 1 日(含 1 日當天)以後出生的長輩,收到通知後,都須於年滿 78 歲(3 年內)找時間完成首次換照,已年滿 75 的長輩,有交通違規受記點或吊扣駕照處罰的長輩,則須在 3 個月內完成換照。若持逾期駕照駕車遭警方取締,則務必於收到通知後 3 個月內完成換照,或是自己將駕照繳回就無須繳納罰款。 為保障機車騎士與行人之安全,及防範「開啟車門不當而肇事」案件,並使警察機關執法有明確依據,爰新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之1,新增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致有影響他人安全之處罰規定。本案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為106年7月1日。提醒各位用路人如何正確開啟車門,開車門要「先看後照鏡、轉頭右手開車門」,最後將「門先開啟5到15公分」的「兩段式開門法」,降低肇事機率。至於汽車右座乘客,警方提醒,則是轉頭左手開車門,方便注意後方來車。 交通警察大隊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行經路口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闖紅燈、逆向行駛、酒後駕車、超速,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遇高齡長者及行人時,請多一分禮讓,多一分關心,以維用路安全。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易肇事時、地及原因製作案例短片,有效宣導民眾交通安全 近年民眾對於交通安全觀念重視,市長賴清德指示運用大數據分析轄內交通事故,對症下藥推動各項道安工作,降低本市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臺南市道安會報各小組配合落實相關政策執行,除7月份開始有關高齡者換發駕照規定開始實施外,並配合持續辦理「速度管理」、「路口停讓」、「機車安全」及「汽車白天開頭燈」等宣導工作,以減少高齡者駕駛及機車族群肇事發生機率。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轄內10大易肇事路段、原因,與易發生事故時段,彙整事故發生之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等畫面,剪輯成案例教育短片,藉以喚醒民眾注意日常交通行為,提升交通安全觀念。短片內容宣導有6大項目,包括酒後駕車、行人違規、違規停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及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期藉由實際案例畫面,使用路人知所警惕。 本市105年行人交通事故分析,發生661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300元罰鍰,又行人須依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穿越馬路,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清晨或深夜外出時,應配戴LED發亮燈具;又本市105年因違規停車,發生26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又違規停車致人發生交通事故,必須負擔肇事責任;本市105年因闖紅燈,發生1,57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且闖紅燈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本市105年機車因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發生1,156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本市105年因酒後駕車,發生299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以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本市105年因逆向行駛,發生367件交通事故。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提醒您,逆向行駛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 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之「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將自 106 年 7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凡年滿 75 歲的長輩都須在收到通知單的三年內完成駕照更換。新制規定,民國 31 年 7 月 1 日(含 1 日當天)以後出生的長輩,收到通知後,都須於年滿 78 歲(3 年內)找時間完成首次換照,已年滿 75 的長輩,有交通違規受記點或吊扣駕照處罰的長輩,則須在 3 個月內完成換照。若持逾期駕照駕車遭警方取締,則務必於收到通知後 3 個月內完成換照,或是自己將駕照繳回就無須繳納罰款。 為保障機車騎士與行人之安全,及防範「開啟車門不當而肇事」案件,並使警察機關執法有明確依據,爰新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之1,新增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致有影響他人安全之處罰規定。本案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為106年7月1日。提醒各位用路人如何正確開啟車門,開車門要「先看後照鏡、轉頭右手開車門」,最後將「門先開啟5到15公分」的「兩段式開門法」,降低肇事機率。至於汽車右座乘客,警方提醒,則是轉頭左手開車門,方便注意後方來車。 交通警察大隊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行經路口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闖紅燈、逆向行駛、酒後駕車、超速,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遇高齡長者及行人時,請多一分禮讓,多一分關心,以維用路安全。
綠燈要通行時 真的要注意 闖紅燈的人 今天要去幼稚園 接小孩 對向都紅燈了 但是看這 大貨車 絲毫不減速 還是等它闖完紅燈 在過去吧 "不要拿別人的違規 跟自己的生命當賭注" 過馬路 請放慢速度 請禮讓 闖紅燈的人 等它闖完 我們再過去 就沒事了 感謝分享 行車紀錄器 一台1400元 要安裝 可以找我 婚禮紀錄 結婚錄影 平面攝影 雲林在地的攝影師 上網搜尋 雲林阿輝 LINE ID 搜尋:gaohui 電話:0953366372 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gaohui88 雲林阿輝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gaohui69/ 婚禮網站作品 http://blog.xuite.net/pj.lee0109/GAO 錄影作品 http://blog.xuite.net/pj.lee0109/GAO/42439320 FLICKER 相簿 https://www.flickr.com/photos/0953366372/albums
超狂「三寶阿嬤」!未帶安全帽逆向狂飆闖紅燈 台中阿嬤違規無極限未帶安全帽逆向狂飆闖紅燈 1分鐘內違規4次!逆向行駛硬闖紅燈三寶阿嬤騎車險釀禍 台中市張姓網友昨晚在臉書社團發布影片,影片中的阿嬤未戴安全帽,在市區逆向行駛,更誇張的是,阿嬤行經十字路口時,先逆向停在機車待轉區,見沒車通行後,闖紅燈繼續逆向行駛,讓網友大呼「有練過」、「三寶王」、「超狂」;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北屯所表示,聯絡到提供影片網友後,將查出車籍資料依法告發。 台中市張姓網友昨晚9時許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布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阿嬤在北屯區東山路一段處,沿線逆向狂飆,網友看到後拍攝下來,拍攝過程中還發現阿嬤未戴安全帽,在影片最後甚至還闖紅燈。 張姓網友還在臉書留言「超狂,阿嬤一路狂飆」、「這樣騎車想必有練過」,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直批「三寶王」、還有網友說,「三張罰單開下來,阿嬤這個月買菜錢都飛了」。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北屯所副所長陳亦豐說,感謝網友提供影片,將聯絡到網友,調查影片中機車的車牌,確認騎車者的身分後,將依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告發未戴安全帽、逆向行車、闖紅燈等三項違規罰單,罰鍰為2900元。
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北路昨晚8時許,在機車道和分隔島上湧現約60多位寶可夢玩家,玩家為抓「暴鯉龍」,把機車直接停在車道,就在車來車往的馬路上低頭用手機抓寶,不顧是否會影響到其他車輛通行,為了抓虛擬寶可夢而擋住實際需要通行的車輛。 為了玩《Pokémon GO》,玩家除了半夜聚集在公園抓寶外,現在更直接在車道上違規停車,佔據車道和分隔島來抓寶,民眾騎車經過時發現機車道邊停了滿滿的機車,行車紀錄器紀錄拍下這誇張的場景上傳網路,直呼這些人實在「太扯了」。三重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徐子胤表示,當時獲報到場後,當場對三輛違規機車開罰,後續將依民眾提供之行車記錄器畫面,再對6輛違規機車逕行舉發。警方呼籲民眾抓寶時切勿違規並要注意周邊環境,以保障自己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