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 馬路三寶

各種 法規 的三寶行為

2019 阿苗質詢你搭的公車安全嗎?台北公車超時駕駛超嚴重!

在台北生活的你,一定搭過台北的公車。 不過,我們搭的公車,安全嗎❓ 臺北市聯營公車,每年總行駛里程數超過1億5千萬公里,滿足雙北數百萬市民通勤、就學、出遊……的需求,是台北市不可或缺的公共運輸服務。 但,臺北市聯營公車的「每百萬公里有責肇事率」,卻在2018年達到柯文哲市長任內的新高點!平均每1.3日就會發生一件公車有肇責事故。 我統計2015~2018年公車事故,共造成「10死、387傷」。 找出原因,才能解決問題。我分析793件公車有肇責事故,發現「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換道不當」「左右轉違規」「未保持安全車距」「不禮讓行人」等,是公車肇事致人死傷的前五大原因。 這些因素,都是人為疏失。要改善公車肇事問題,勢必要從減少人為疏失下手。 受過專業訓練的職業駕駛,為何會發生疏失?有以下兩大因素: 1️⃣ 不良駕駛習慣: 因為班距過於密集、趕點、或駕駛習慣不良,導致部份司機頻繁發生不當換道、未保持安全車距、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等情形 2️⃣ 超時駕駛,司機過勞: 許多科學研究已經指出,疲勞駕駛的危害不亞於酒駕。若司機因疲憊而身心狀態不佳,也可能提高肇事風險。 2015~2018年間,公車肇事後檢查駕駛的工時,竟發現有三成(2018年)到近六成(2016年)的肇事駕駛有超時工作的情形。顯示超時駕駛和事故風險有相當大的關係。 上述兩項缺失,都是陳年老問題。但我研究發現,交通局公運處針對這兩缺失,處理非常消極! 尤其是超時駕駛。我調閱資料後發現,台北市聯營公車駕駛超時工作情形非常嚴重。 勞動局去年針對公車業者執行90場稽查,就發現41次違反勞基法規定。違規比例達45.56%。 而公運處執行的超時稽查,同一家公車業者,連續六次稽查蟬聯超時冠軍,最高有70%的駕駛超時工作。 另外有三家業者,屢次出現在超時前三名,超時率由22%~42%不等。 但這4家超時慣犯,也每次都高分通過市府公車評鑑。 為什麼每次都超時,每次都評鑑通過? 因為台北市政府根本沒有把「超時駕駛」納入公車評鑑的扣分項目! 換言之,公車業者就算壓榨司機到百分之百超時駕駛,在公車評鑑都完全不會被扣分。 有這種放水評鑑,難怪業者有恃無恐! 針對上述兩項缺失,我要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必須: ✅ 全面檢討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計分方式,就下列事項調高佔分比重: 1️⃣ 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之2規定超時駕駛 2️⃣ 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未給足例假、溢扣工資、未給予國定假日加班費、未核實紀錄出勤時間等)遭裁處 ✅ 針對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換道不當、左右轉違規、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未讓行人先行等不良駕駛習慣,重新設計具體查核方式,納入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並研究問題根源(是否有班距過於密集、誤點壓力等制度原因造成不良駕駛習慣) 以上兩項訴求,在質詢時獲得交通局和公運處的正面回應。我會繼續追蹤。 保障台北人行的安全,就從改革公車評鑑、防制不當駕駛、超時駕駛開始!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 #臺北市議會#柯文哲 蘋果【議員批北市公車評鑑管服儀不管超時 公運處願檢討】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90509/1564166/ 自由【〈台北都會〉「超時」未列入公車評鑑 北市公運處將檢討】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87475 自立晚報【北市公車常態性超時駕駛 應全面檢討】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5&catsid=2&catdid=0&artid=20190509lii002

2019 檢舉達人退散!正義魔人勿來!台灣需要的是行車禮儀,不是正義魔人!

Crazy 熊繞1分多鐘,就發現10幾輛車違規,不是他們想違規,而是現行法規有些問題,現在出現很多機車騎士故意戴上行車記錄器刻意挑釁其他駕駛人,這種行為非常不可取,而且就算不是故意的往往機車時數表顯示的速度,跟汽車顯示的速度多少會有差異,這樣會造成很大的糾紛,我們都要遵守交通規章,也要有行車禮儀,這樣交通才會好,不是一昧的檢舉跟挑釁

2019 澳門的士亂象不止 市民怨言不斷

《新的士法規》將於下月生效,當中規定的士錄音錄影設備將於法案生效後的18個月內完成,交通事務局強調,標書籌備完成,相關設備不得自行安裝。

2019 TAXI別這樣,太丟臉了,不知道法規沒關係但別自打臉阿!!

我就直直騎 在無違規情況下你又奈我何? 對了 我是持大重駕照的呦

2017 違規橫跨安全島! 男疑遭2車追撞喪命

違規橫跨安全島! 男疑遭2車追撞喪命 新北市新莊一名呂姓男子在16日傍晚違規橫跨安全島,疑似先被機車發生擦撞,再被後方車輛輾過,當場沒有生命跡象。警方將肇事騎士跟駕駛依過失致死罪送辦,也呼籲民眾過馬路得遵守交通法規,要走在行人穿越道以免發生意外。汽車行駛在馬路上,分隔島突然竄出個人影,前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摔車,另外一輛銀色轎車將人輾過。當時行人準備穿越馬路,但他想直接橫跨安全島,機車騎士緊急煞車打滑摔倒,接著行人被轎車輾過。這起事件發生在16日晚間新莊中正路,路段車流量大,行人違規在先,未依照規定走在行人穿越道而發生意外。事發第一時間騎士供稱人不是他撞的,就連轎車駕駛也否認撞人,但警方依據行車記錄器以及現場跡證,發現汽機車車殼都有...

2017 三寶掰掰!汽車駕照考試明年難度升級,22項「必做動作」一疏忽就會直接出局!

三寶掰掰!汽車駕照考試明年難度升級,22項「必做動作」一疏忽就會直接出局! 小型車考照今年新增道路路考,讓駕照變得更難拿,不過明年考照的難度將再提升,原本場考中會倒扣32分出局的項目,從15項擴增至22項,錯一項就會直接出局!   ▼現行小型車駕照考試中,考生必須筆試、場內路考及道路駕駛考驗才有辦法獲得證件。另外,場考如果未滿70分,就不得參加道路駕駛測驗,公路總局表示從明年初開始,場考會再加難!   ▼公路總局表示,未來場考項目的扣分會加重,有7項一出錯就扣32分,等於直接出局。過去扣分的項目包括上車前未查看車輛四周、車底及輪胎,行駛前未轉頭查看路況、爭先起駛,未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或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行車等。   ▼另外,新提高扣分的項目則是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上...

2017 敢吊我車 我就把你的車拖走

目前法規規定車輛被架輪後,是不可以再放下的;但現在大部分拖吊業者都比較彈性,只要拖吊車還沒有開上路,通常都會將車子放下來;如果拖吊車已經進入車道,那駕駛也只好去保管場領車了。 若現場堅持要把你的車拖吊該怎麼辦? 依照「臺北市停車管理處執行違規停車車輛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若你在場對方仍要把你的車拖吊,請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注意以下事項: 1、應查驗拖吊車、司機及技工之識別證,並核對駕駛執照、行車執照及大貨車通行證無誤後,始可執行拖吊工作。 2、執勤員警完成照相採證及填製「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程序前依法不能拖吊。(所以去檢查相機和通知單填了沒) 3、違規停放之車輛執行拖吊「尚未移動前」,如駕駛人到達現場,執勤員警應請其出示駕駛執照、行車執照,查核無誤後,依法必須指揮停止拖吊,只能當場舉發,並責令駛離。 4、違規停放之車輛內如有明顯之貴重物品(以目光可及者為限),應填載於「妨礙交通車輛保管通知單」,並由執勤員警簽名或蓋章。所以若他們只顧拖你的車,卻沒有保障與留意老百姓的其他貴重財產,就是違規。一般的員警只顧用破奧運的時間來拖你的車,哪會顧你車上是否還有貴重物品。 5、員警應檢視輔助輪及拖吊車螃蟹夾吊掛車輛是否牢固且須「拍照存證」,並會同拖吊車作業人員於拖吊車輛保管單上簽名。但常常有員警忘了拍照存證! 6、執行拖吊時,司機、技工應穿著標示公司之制服及反光背心。所以注意他們的服裝喔,背心一定要會反光喔! 保管費一定要付嗎? 根據台北市政府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被拖吊之車輛移置保管場半小時內,不收取保管費,所以車子剛發現被拖趕緊搭計程車去拖吊廠都還來得及省錢喔。另外保管場要能出示錄影紀錄證明你超過半小時來領車,但如果他們一時疏忽沒有錄影,按法規一律以半小時內領車計算喔。 如果地上都找不到粉筆怎麼辦 那就是被偷啦!!快點報警呀!!

2017 有點宅的機車人生01  超狂三寶阿伯的逆襲

以下數據取自維基百科 台灣人均摩托車數量位居世界第一 台灣人均汽車車數量位居世界第五十二名(2014年) -------------------------------------------------------------------------------- 台灣地狹人稠,汽機車密度高 我們來看看每日通勤上下班可以拍到多少超狂畫面 2017/10/13 阿北逆向停在交流道閘道入口前, 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車潮

521-SQ 2017 【521-SQ】:  大貨車任意變換車道及違規左轉
2017 電動車日記01

訂閱聯結:https://goo.gl/x1m00W 我沒什麼話想說....

2017 駕駛觀念機車行前檢查教學

這裡分別由空冷速克達及水冷打檔車來示範基礎行前檢查項目 檢查項目:輪胎、機油、副水箱水(水冷車)、鏈條(檔車)、煞車系統、燈光信號、照後鏡調整

2017 03 28 不明白前面沒車為何要踩煞車

明明前面沒車, 路況也很平整, 不知是不是看到常人看不到的東西一直不敢開快一點, 煞車煞得莫明其妙的, 後面很想超車, 只是自限於法規而沒超過去...

2017 計程車為了載客違規

計程車未依規定打方向燈從內車道變換車道至外車道 然後為了載客打方向燈立刻右轉 剪線導致我方急煞 違反法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2016 情緒控制不佳的司機[Uber實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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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寶貝對不起![Uber實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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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8653 2016 【ACT-8653】台南市台一線善化往新市方向統一新市廠前

ACT-8653在紅燈時往左開入“左轉專用道” 綠燈時她又不想左轉了 所以直接要切入我在行駛的“直行車道” 然後她就用她的右後照鏡親我的車尾巴了~ 下車我問:妳怎麼會從“左轉專用道”又往主線切? 她回答:我明明就是直行是你一直靠過來撞我的~ 我:可是妳是在“左轉專用道”就是要左轉怎麼會直行? 她:我是要到下個路口左轉進入統一所以我是直行的~ 我:那妳至少有要等主線沒車再切回來 她:我就“順著馬路開”你就撞過來了 我:.................................................... 妳是中文理解能力有問題? 還是交通法規認知有問題? 我一直開在我的內線車道的“行駛動線”上 是妳在“應左轉的車道”往“右”意圖切回主線的動作是違規啊~~~ 再一次証明,意外不一定都發生在車頭 只拍前面的朋友,你不擔心哪天換你遇到這種情形嗎? 撞我的小白也只有拍前面 並沒有拍到撞擊點的晝面 如果我很惡劣 如果我不把自己的影片公開 如果我說妳明明後照鏡本來就壞掉 還故意用違規行駛的方式來誣賴人 那麼 妳願意為了一個後照鏡請律師告官嗎? 就算勝訴也是至少一年後的事 那不是很堵爛嗎? 還是行車記錄器的錢不要省 只有自己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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