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 馬路三寶
各種 建議 的三寶行為
如果你是iPhone 又很不幸的又買了LooKing錄得清WiFi版的行車紀錄器 恭喜你~~ 和我一樣, 命差一點就被這個APP給氣死 我有次在路上, 差點被一個三寶阿姨騎車撞到我 我躲過後,馬上找個騎樓打開手機,連上app要看影片 往下刷的結果就是不停的當機重弄 好不容易花了快十分鐘,慢慢的刷到最下面的檔案 選擇好檔案後,幾乎又花了快20多分鐘才把檔案抓下來 前前後後我花了約30分鐘的時間 當下我就在想 如果我要是真的出車禍 車子沒電或是行車紀錄器被撞壞的情況下 那麼 我根本無法在當下看到影片啊(沒事不會帶筆電出門吧) 加上 我又是 iPhone X,在蝦皮也看過好幾款手機的讀卡機 但是說明又寫的不明不白,買了一個後根本不能用又想辦法退 賣方說~他的說明裏面沒有寫iPhone X 可以用啊~ 不給退 好了~~ 我再去商家找 不是動不動上千元就是不能讓我拆盒子一一試機 後來在台南市中西區民生路靠近西門路的一家電子配件找東西 剛好看到牆上有手機讀卡機 可愛的店員妹妹讓我一個一個的試後 真的是讓我挑到一個又便宜且好用的讀卡機 當下二話不說馬上買了它~~~ 真的超級好用 又是一個買一朵花,最後要再買一棟房子的生活小故事 好了~~問題解決了 再來就是 那我為什麼要多花錢買WiFi版本的行車紀錄器!! 也許你沒有像我一樣的問題 或是~~~用iPhone的車主都該死吧~~~~ 我是建議真的要買一個放在車上啊 而且生活上也可以用來存手機的相片 ––– • License: You’re free to use this song in any of your videos, but you must include the following in your video description (Copy & Paste): Scandinavianz - Wonderland (instrumental) by Scandinavianz https://soundcloud.com/scandinavianz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3.0 Unported — CC BY 3.0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 Music promoted by Audio Library https://youtu.be/gaEi4HnnOus –––
220位優良計程車駕駛在哪? 計程車分級制 讓夜歸女性安心 「優良駕駛街上跑,你知道哪台嗎?」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林國成、陳政忠質詢組認為北市交通局應儘速來推動「計程車分級制」,優先讓優良駕駛能夠輕易「辨識」,這樣才能能民眾選擇安全有保障的計程車搭乘,也才能真正達到鼓勵優良駕駛的效果,並改善他們的實質生活。 黃珊珊議員指出,計程車分級制度在東京、首爾等城市行之有年,在這樣的分級制度下,民眾可以一眼就認出在路上跑的計程車哪台是優良駕駛,比如像首爾是以黑色車身作為辨識,當然也可透過叫車系統指定。而據我們的調查,這樣的分級辨識最受需要夜歸的女性朋友認同,因為他們認為這樣的制度會對安全更有保障。 「分級制度需不需要差別費率?」這問題還需公運處儘速與北市計程車工會研擬。雖然說像東京或首爾這些城市的計程車分級採取差別費率,但鑒於國內民情略有不同,的確也有計程車司機擔心若是實施差別費率,反而會因為高費率嚇跑乘客,而讓政府這片好意打折。 首爾計程車費率資料: http://big5chinese.visitkorea.or.kr/cht/TR/TR_CH_5_8_2.jsp 「現行優良駕駛遴選規定必須檢討,須配合計程車分級制,增加退場機制。」按現行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遴選規定,應具備五個要件,一、2年內未曾當選過(避免重複)。二、3年無不良紀錄。(主要指公車、客運駕駛)。三、5年內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四、3年內無違規及肇事紀錄。五、服務成績優良或有特殊事蹟足以表揚。以此標準,從99年~103年台北市共遴選出220位優良計程車駕駛,但這些駕駛除了一張獎狀外加6,000元獎金外,老實說,這樣的鼓勵方式並無法讓民眾可以挑選搭乘,也就不能有效地幫到這些運匠,而且也無退場機制。 「遴選上優良駕駛後,如果有違規紀錄,也無法追回。但改計程車分級制,以車身作為辨識後,就能要求退場。」 據了解目前交通部也正在研擬計程車分級制度,但討論重點擺在一般車與高級車的區別。本質詢組則認為,此分級制度應優先實施優良或是模範駕駛的分級,而在這個分級之下,是否納入車齡(比如5年以下)或排氣量(2400CC以上)等標準,仍希望北市公運處能儘速與相關工會與駕駛人討論,並提供北市的意見供中央參酌。 最後,因採用分級制度後,這些優良計程車的車身會有不同顏色辨識,本質詢組建議交通局應重新改變現有優良計程車駕駛的獎勵模式,而改以補助全車烤漆,這樣對這些駕駛才有實質助益。
真的是很推這款遊戲, 畫質超好!看回放效果很棒!會很有成就感! 操控性確實也算擬真系的(雖然甩尾部分仍有待商榷,方向盤的圈速真的只需要少少打,甩起來動態是有爽沒錯,但是操控本身不爽!我喜歡拋來拋去練身體的感覺,GTS在甩尾上來說算是溫柔派的,而且失控的邊緣太含糊了,超過角度想救救不回,認為應該要拋出去了卻反而容易回正,這點確實需要好好習慣!)當然大部分原因或許是個人技術欠佳,我只是以甩了幾個月的AC為基礎來比較說嘴。 還有我個人認為最過癮的是塗裝系統! 因為本人非常愛痛車,真的可以滿足想讓自己車子設計成獨一無二的慾望,常常做一台車子一做就是一整天! 線上系統非常完善,在房間內可以更改任何規則、場地、車子,也有線上比賽可以玩!而且人真的很多! 不像AC的話PS4真的滿邊緣的....... 再提操控部分,手把操作真的做的非常好!用手把就可以體驗正確的駕駛觀念跟行車路線,個人測試跑單圈用手把跟方向盤跑起來的時間是幾乎一樣(輔助全關除了abs),用s2000跑筑波都是58~59秒,誤差不到一秒。所以沒方向盤的玩家根本不用擔心,手把也可以玩的很有成就感,也是有著很大的樂趣! (像AC如果沒方向盤我絕對會建議千萬別玩AC!) 以上是入手一個月GTS的心得!大推! 跑車浪漫旅 競速 https://store.playstation.com/#!/ch-tw/tid=CUSA03667_00
☃的士業促修例嚴打白牌車 營辦商最高罰款千萬 有的士業團體要求政府加大力度打擊網約車平台營辦商。 「反對白牌車大聯盟」今日(26日)與警方、運輸及房屋局與運輸署代表會面,建議當局修例「鐵腕」打擊網約私家車平台的營辦商,凡是使用有關平台的車主未能提供出租汽車許可證,除有關車主要罰款5萬港元外,營辦商亦要罰款50萬港元,其後每次重犯罰款倍增,車主及營辦商的罰款上限,建議分別定在100萬港元及1000萬港元。現時未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而用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私家車,首次違例僅罰款5000港元,大聯盟發言人兼香港無線電的士聯會主席黃羽庭認為,有關罰則明顯過低,而且只是針對登記車主,難以打擊違規的營辦商,因此建議修例,將營辦商亦納入規管,「請個無身份證嘅黑工,僱主係犯法;咁營辦商明知啲白牌車無許可證,都應該係犯法!」
吳宗憲違停紅線被抓包 抱怨「台北到處地雷」 吳宗憲違停紅線被抓包 抱怨「台北到處地雷」 〔記者吳志偉/台北報導〕「憲哥」吳宗憲螢光近年來人氣翻紅,但受到的矚目多,是非也跟著多,前不久他被拍到開著女兒「Sandy」吳姍儒送的千萬賓利車,現身台北東區,卻公然紅線違停被抓包,不過他對於違規被拍似乎坦然面對,豪邁地說:「停在紅線就開單啦!」 據《蘋果日報》報導,吳宗憲受訪時,談到違停紅線表示願接受開罰單,但訪談間也忍不住抱怨:「台北停車位本來就少,開車在台北走來走去到處都地雷,一不小心就被開罰,也是無可奈何。」表示每天出門都不知道有沒被開單,出門只能「碰運氣」。記者建議他搭計程車,這樣比收罰單划算多了,但他認為這樣根本行不通,「你覺得我方便嗎?...
〔記者吳志偉/台北報導〕「憲哥」吳宗憲螢光近年來人氣翻紅,但受到的矚目多,是非也跟著多,前不久他被拍到開著女兒「Sandy」吳姍儒送的千萬賓利車,現身台北東區,卻公然紅線違停被抓包,不過他對於違規被拍似乎坦然面對,豪邁地說:「停在紅線就開單啦!」 據《蘋果日報》報導,吳宗憲受訪時,談到違停紅線表示願接受開罰單,但訪談間也忍不住抱怨:「台北停車位本來就少,開車在台北走來走去到處都地雷,一不小心就被開罰,也是無可奈何。」表示每天出門都不知道有沒被開單,出門只能「碰運氣」。記者建議他搭計程車,這樣比收罰單划算多了,但他認為這樣根本行不通,「你覺得我方便嗎?難道這樣子比較不辛苦嗎?」言談間充滿無奈與為難。 吳宗憲人紅是非多。
〔記者吳志偉/台北報導〕「憲哥」吳宗憲螢光近年來人氣翻紅,但受到的矚目多,是非也跟著多,前不久他被拍到開著女兒「Sandy」吳姍儒送的千萬賓利車,現身台北東區,卻公然紅線違停被抓包,不過他對於違規被拍似乎坦然面對,豪邁地說:「停在紅線就開單啦!」 據《蘋果日報》報導,吳宗憲受訪時,談到違停紅線表示願接受開罰單,但訪談間也忍不住抱怨:「台北停車位本來就少,開車在台北走來走去到處都地雷,一不小心就被開罰,也是無可奈何。」表示每天出門都不知道有沒被開單,出門只能「碰運氣」。記者建議他搭計程車,這樣比收罰單划算多了,但他認為這樣根本行不通,「你覺得我方便嗎?難道這樣子比較不辛苦嗎?」言談間充滿無奈與為難。 吳宗憲人紅是非多。
行車記錄器要買最好的嗎? 行車記錄器之良窳在於拍攝涵蓋角度、解析度清晰與否? 多數行車記錄器於光線充足之地方拍攝並無問題, 惟於夜間或視線不佳之處時, 高規格行車記錄器則能鉅細靡遺的全部拍攝下來, 例如:LED夜視機種、採用CCD感光元件的機種, 而此等高規則機種往往所記錄下來之畫面, 往往較肉眼真實所觀看者還好, 舉例來說,就如夜視鏡於夜晚所觀看到的畫面, 絕非肉眼所能比擬。 然若不慎於夜間或視線不佳時發生交通事故時, 諸如視線不佳處,行人未按規定闖越道路, 或汽機車違規未開車燈之逆向等, 而行車記錄記錄器之電磁記錄往往卻是唯一證據, 可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中規定有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此一帝王條款, 「應注意車前狀況」、 「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並從以往多是司法實務見解在在都顯示了, 「沒有絕對的路權」, 是以,當提出此一清晰之行車記錄器電磁記錄時, 你又如何說服法官「行車記錄器不是我真實看到的樣子?」 法院是講求證據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換言之, 若行車記錄器若拍攝的非常的清楚, 恐會出現怠於注意車前狀況之法律問題 故我會建議行車記錄器可以挑選上限為與一般肉眼所視相同即可。 不過, 若有想挑戰說服法官「行車記錄器不是我真實看到的樣子?」 之舉證,小弟我非常樂見,若有成功,歡迎分享。 服務專線: 0978-628-231 駿騰法律事務所 http://law.qik.com.tw/front/bin/home.... 駿騰法律事務所 fb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law110110 江曉俊 fb https://www.facebook.com/law110
3分鐘被開3張罰單 車主氣炸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98818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5921119.A.6F5.html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張姓車主,今年7月11日晚上開車行經台南市東門路與中華東路口,在短短3分鐘內,被人檢舉3項違規,共被開罰2400元,車主日前收到罰單,氣炸了,而向議員提出投訴。 台南市議員王家貞、洪玉鳳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一名張姓車主,在7月11日晚上7點59分至8點2分,被人檢舉違規,而遭警方開3張罰單。 第一張為晚上7點59分於台南市東門路與中華東路口,任意跨越雙白線,被開罰600元。 第二張則是晚上8點1分,於中華東路二段73巷口紅燈越線被開罰900元。 第三張為晚上8點2分,於中華東路一段與凱旋路口,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被裁罰900元。 南市警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檢舉人是透過行車紀錄器提出檢舉,而且分3次檢舉,因轄區不同,第一、二張是後甲派出所告發,第三張是莊敬派出所告發。 邱文亮說,一般違規如屬輕微違規可以勸導,但張姓車主上述3項違規行為並非列為輕微規違的項目,而且屬於不同的違規行為,依法必須要告發。如果同一違規行為在距離6公里內,時間6分鐘內,則只裁罰1次。 邱文亮說,檢舉交通違規並沒有獎金,上述這3個違規並非可勸導的輕微違規,也是一般駕駛人容易犯的違規習慣。如果不會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可提出建議列為輕微違規,即可採取勸導方式處理。 王家貞、洪玉鳳表示,很多人現在都被檢舉達人追著打,苦不堪言。他們並非鼓勵違規,而是有人如果惡意利用法條,遂行私人恩怨,造成被開罰者的怨氣,就非大家所樂見,希望警方能把警力放在闖紅燈和酒駕等重大違規上。 -- -- -- -- -- 千錯萬錯都是檢舉人的錯?自己都沒錯? 千錯萬錯都是政府的錯?自己變成馬路三寶不知道? 千錯萬錯都是警察的錯?被檢舉人都不用檢討? 台南交通已經夠亂了,乖乖遵守交通規則會怎樣嗎?駕照怎麼考的?人行道到處違規停車,行人不能走、輪椅不能過,併排停車滿坑滿谷毫無政府可言,居然還有這種市議員【王家貞】【洪玉鳳】出來替違規民眾說話!南部議員水準怎麼這樣啊!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台灣人最討厭的就是自己做錯事,然後不會檢討自己的行為,只會怪別人怪警察怪政府,難怪路上一堆三寶一堆違規,台灣人的素質真的真的很差勁,劣根性顯露無疑,整天說羡慕日本人民素養很好,結果自己做錯事怪政府搶錢,可憐可悲可惡!自己有沒有檢討過?自己有沒有反省過?為什麼現代的人第一時間都是先檢討別人?難道自己無法以身作則嗎?
行駛國道千萬不要犯以下錯誤。國道三隊今天公布3段影片,駕駛分別因超車再急煞,以及對前車狂打閃燈逼讓道,國道警方強調,惡意逼車除吃罰單之外,恐面臨公共危險罪刑責。 影片中有一段去年11月12 日下午4點多,洪姓男子駕小貨車東行經過八卦山隧道時,疑先與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有行車糾紛,洪男竟在隧道內超車並踩煞車急停逼車,事後被檢舉。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洪男去年12月底到案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千至2萬4千元罰鍰,此外並扣牌3個月,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此外,一部帆布公司大貨車,今年1月13日傍晚6點多行經國道一號南下約209公里處及今年1月16日周女名下自小客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97公里處,都有連續密集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行為,國警開罰可處3千至6千元罰鍰。 但前方有烏龜車,難道不能閃燈示意嗎?賴協駿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賴協駿說,若前方車輛未避讓,只能逕行超車,不能持續變換燈光,去年國道三隊取締惡意逼車件數24件,今年1月也已取締1件。建議民眾若有裝設行車紀錄器,面對惡意逼車可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 不過國道員警也私下坦言,面對烏龜車若未避讓,現在行車紀錄器雖可錄影,但在無法證明車速緩慢的情況下,後方車輛若持續閃燈確實比較吃虧,但依法連續閃大燈就是違規,只能依法取締。
每年3千傷亡 「用右手開門」學者籲納考照 記者馮靖惠、邱瓊平∕台北報導聯合報 台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統計發現,十年間共有三萬多名機車騎士,因轎車開車門意外而傷亡;且在機車追撞車門的意外事故中,高達八成五發生在左側車門,遠高於右側車門的一成五。學者表示,除乘客要從右側車門下車外,駕駛也要「用右手開門」,強迫轉身回頭看,以減少意外。 北醫大公共衛生學院昨揭牌,並發布傷害防治學研究所研究成果,團隊收集二○○三至二○一二年警政署交通意外事故資料,發現因轎車車門意外傷亡的機車騎士共三萬三五五八名,其中北市平均每年造成五名騎士死亡、一二六○人受傷。二○一二年到一五年間,全台因開車門不慎造成的騎士傷亡,每年都超過三千件。 研究發現,這類意外五成四發生在駕駛座的左前門,左後車門占三成一;右前車門及右後車門的肇事率,僅占百分之六點二及八點九。若以年齡層區分,左前車門事故中,六十五歲以上老年最多,占總數近三成五。 此外,並排停車造成的機車騎士傷亡最嚴重,一萬三千多名騎士因此傷亡;單排卻違規停車造成的車門碰撞意外也不少,造成九千三百多人傷亡;就算合法路邊停車,只要不留意,同樣闖禍,也造成一萬九百零六人傷亡。 北醫大傷害防治學研究所副教授白志偉說,駕駛座在左邊,加上台灣靠右停車,開左車門頻率高、危險也高。白志偉說,現在考照制度,雖規定要兩段式開門(即先打開約十公分車門縫,轉頭看後方有無來車,再把車門全部打開),但規定籠統,且單靠主考官個人認定,建議考照項目應增列駕駛需以右手開門。 公路總局提醒,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都應牢記四步口訣,第一步先以右手開車門,強迫自己轉身;第二步轉頭向後看,確認後方沒有人車;第三步換左手推門,換左手先將車門微微打開,第四步探頭再確認,最後才可以開車門下車。
20160727-08:20-10:40 網友對汽車違規的建議。 故意安排多輛車子aam2191,5部車子同時紅線違規停車。造成機車行人危險。4618ns佔據機車位置。 車牌:,, ,,,aam2191,,,,,,,,,,,abb5196,,,,,,,,,,,173j9,,,,,aar9596,,,,, ,, 闖紅燈或並排停車或雙黃線迴轉或佔據紅線或黃線或超越雙黃線或十字路口或佔據人行道或佔據道路或機車專用位置或殘障人士停車位或斑馬線停車違規或逆向行駛。少數人故意違法。 20160727,07:30-11:00 台北市寶興街46-132號(55號,64號,78號,94號,104,119,132號)。(西園路2段至全家便利商店,八方雲集水餃店附近) 貪污/詐騙集團派來的人。組織犯罪(製造白色恐佈):黨派份子。個人因工作關係揭發弊案,黨派人(偽裝)定期跟蹤警告。(警察來就散,警察走又來,多次報警) 11、在住家附近安插人員監視(及竊聽)。(固定人士5-20人輪流出現)(人員5-20分鐘後消失) 12、在住家門口派車巡邏監視(製造各種噪音,晚上汽機車呼嘯聲)。
機車躲太陽亂停網友:國曆七月比農曆七月危險 騎士為躲太陽這樣做… 引起網友怒火圍剿 天氣越來越熱,讓機車族苦不堪言,但這樣的行徑卻引起網友怒火。網友在《爆料公社》分享一段行車記錄器的影片,並批評,「現在的人都那麼自私?為了躲太陽就停在路中間,這是在車道上你知道嗎?國曆7月比農曆7月出來的還危險,你有減速就能停在路中間我也是醉了」。其他網友見狀後,也批評「想害死人也不是這樣」、「太危險了~還好沒撞下去」、也有網友附和說,「真的!!!! 超可惡的每天都要被嚇到」、「每天都會遇到啊!真不知曬一下太陽會死逆!現在每快到路口前有陰影處都需要多注意!」 網友建議騎士,「怕熱就乖乖待在家就好,不要出來製造麻煩,危害他人!」、「如果會熱的話,就請後方的女士扛著一顆樹 ,問題就解決了。」也有網友認為,這名機車騎士,真的是標準的三寶。開車的網友表示,看到機車停在路中央,真的很想直接壓過去。 警方表示,「停在路口十公尺內且不妨礙交通,一般是勸導不開罰,但是超過十公尺以上,有阻礙交通,以及危害到用路人安全的話,可以不依照規定臨時停放車輛的法令,可罰600元。」
今天開車遇到一台機車,把馬路當自家開的都不看來車的,從加油站直接切過來,還好我有長眼睛,不然就撞在一起了。強烈建議開車的朋友一定要裝行車紀錄器,像這種狀況要是撞在一起誰賠誰都很難說。不要自認為自己開車不會撞到人,不要以為別人來撞你的車就是對方要賠錢,在法官面前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沒有證據講的所有話都是廢話。 經驗談: 有一次;貨車開出去從內線右轉【大車可以內線右轉】,貨車剛啟動轉彎很慢被一台賓士車從後面撞上來,事故後賓士車主要求我方賠償20萬【X~~被你撞還要我陪你錢,天理何在?】,上調解委員會調解,我方無違規,又在自己內側車道上,照片上很明顯顯示賓士車由外車道撞到內車道貨車右方,經調解我方不打算陪賓士車主一毛錢【沒錯陪個屁】,但賓士車主軟下來說好歹也幫他出個5萬,不然來調解就沒意義了,若不出5萬就上法院。之後;我方決定賠給賓士車主5萬【5萬可以買幾台高檔行車紀錄器】,我方律師說:上法院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我方多少都會承擔些許責任,加上打官司的訴訟費會不划算,建議我們讓步【證明這個世上是沒天理的】。 最後;不要以為自己開車不會撞人就沒事,有時候被人撞也是要賠錢的,所以我才會強烈建議朋友們一定要裝行車紀錄器,不要像我一樣省小錢賠大錢,會很X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