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入 - 馬路三寶
各種 切入 的三寶行為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民眾,昨晚8時許載著小孩出門買東西,行經中正北路與忠孝路口時,卻被一輛鐵灰色BMW逼車,該位民眾表示,BMW從他右方巷子突然衝出,由於速度很快,雙方車輛差點發生擦撞,不料,之後BMW卻一路尾隨後,還在路口從左側雙黃向逆向超車,隨後切入他的車輛前方後停車,BMW車主下車後拿鐵撬走到她的車旁,嗆聲要他下車踹共,該位民眾不滿BMW車主行徑,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到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事發當時,三重分局大有派出所巡邏警員宋柏毅看見,擔心危及其他用路人,立即追上前,無奈BMW車速過快,警方怕追車也會危及其他人車,隨即返回派出所調閱監視器,以車牌追人,並通知雙方當事人說明。 大有所所長吳杰坤表示,BMW車主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一項一款惡意逼車、第45條雙黃線違規超越車道等,將分處6000-12000、600-1800等罰金。
ACT-8653在紅燈時往左開入“左轉專用道” 綠燈時她又不想左轉了 所以直接要切入我在行駛的“直行車道” 然後她就用她的右後照鏡親我的車尾巴了~ 下車我問:妳怎麼會從“左轉專用道”又往主線切? 她回答:我明明就是直行是你一直靠過來撞我的~ 我:可是妳是在“左轉專用道”就是要左轉怎麼會直行? 她:我是要到下個路口左轉進入統一所以我是直行的~ 我:那妳至少有要等主線沒車再切回來 她:我就“順著馬路開”你就撞過來了 我:.................................................... 妳是中文理解能力有問題? 還是交通法規認知有問題? 我一直開在我的內線車道的“行駛動線”上 是妳在“應左轉的車道”往“右”意圖切回主線的動作是違規啊~~~ 再一次証明,意外不一定都發生在車頭 只拍前面的朋友,你不擔心哪天換你遇到這種情形嗎? 撞我的小白也只有拍前面 並沒有拍到撞擊點的晝面 如果我很惡劣 如果我不把自己的影片公開 如果我說妳明明後照鏡本來就壞掉 還故意用違規行駛的方式來誣賴人 那麼 妳願意為了一個後照鏡請律師告官嗎? 就算勝訴也是至少一年後的事 那不是很堵爛嗎? 還是行車記錄器的錢不要省 只有自己能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