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 三民區 的三寶行為
經查111年03月21日17點06分,三民區十全二路81號門口附近,車號BHY-187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21日反映(A11103211586)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經查111年03月23日07點45分,三民區十全二路34號門口附近,車號9765-ZY,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23日反映(A11103230179)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經查111年03月23日17點04分,三民區十全二路55號門口附近,車號AFZ-782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23日反映(A11103231216)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經查111年03月16日17點06分,三民區十全二路31號門口附近,車號RBK-729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16日反映(A11103161399)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經查111年03月16日17點06分,三民區十全二路91號門口附近,車號BDP-656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16日反映(A11103161384)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經查111年03月09日08點00分,三民區十全二路142號門口附近,車號RCV-591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9日反映(A11103090396)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經查111年03月10日10點33分,三民區十全二路240號門口附近,車號AGA-739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10日反映(A11103100689)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經查111年03月04日15點11分,三民區十全二路5號門口附近,車號AMP-996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5日反映(A11103050894)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經查111年03月04日15點10分,三民區十全二路207號門口附近,車號4588-E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5日反映(A11103050886)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經查111年02月24日17點09分,三民區博愛一路61號門口附近,車號AQU-090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2月24日反映(A11102241085)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時間:2022年03月09日 上午10點31分32秒 地點:807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一路 與 和平一路口處 違規車號: BHW-2929 事因: 行駛於建國一路左轉和平一路, 見前方轎車駕駛,跨越雙黃線,車的半邊在逆向車道, 跟旁邊的車並排行駛, 差點跟他撞到, 違規影片截圖,提供給高雄市警察局處理。
經查111年02月08日17點01分,三民區十全二路55號門口,車號AVW-790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2月8日反映(A11102080845)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經查111年02月08日17點01分,三民區十全二路55號門口,車號AVW-790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2月8日反映(A11102080804)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經查111年02月21日17點02分,三民區十全二路91號門口附近,車號BNC-177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2月21日反映(A11102211051)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經查111年02月23日17點05分,三民區十全二路91-1號門口附近,車號6393-FA,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2月23日反映(A11102231334)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經查111年02月11日17點03分,三民區博愛一路61號門口附近,車號ZG-192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2月11日反映(A11102110887)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經查111年01月24日17點06分,三民區中山一路331號門口附近,車號BDP-393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1月24日反映(A11101241261)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林文婷
經查111年01月22日16點35分,三民區中山一路331號門口,車號BEE-208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1月22日反映(A11101221324)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態樣不明確(車牌無法清楚辨識),是以本案不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林文婷
經查111年01月17日07點54分,三民區十全二路34號門口,車號RCY-172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1月17日反映(A11101173425)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林文婷
經查111年01月13日17點00分,三民區十全二路1號門口,車號BJR-1171,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1月13日反映(A11101131128)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林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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