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 - 馬路三寶
各種 雙 的三寶行為
2017/03/27 08:14 am 進擊的逆向三寶 影片中如有言語激動之處以及特殊字眼請見諒(聲音有點大, 如怕吵到左鄰右舍與其他朋友們,請將聲音關小,謝謝) 因為在這三寶之前已經吃了5個不同的三寶飯 真的飽到吃不下 才一口氣吐出來.... 違規車號: 影片中從08:14分處開始看即可 發生路段: 高雄市鳳山區博愛路及勝利路交叉路口 發生狀況: 小弟綠燈直行時,發現到對向車道第二台車 因為按耐不住想要左轉的慾望,於是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 (影片08:14:02秒處),在這期間,騎在小弟面前的機車騎士 紛紛閃避,唯恐與這台違規轎車發生碰撞,小弟繼續往前騎 時因為右後方有其他機車騎士,怕突然間切出去會造成自身 車禍事故,於是向前騎,停下來示意請這位三寶能夠退回 自己車道,再依照交通號誌行駛左轉,殊不知這位三寶就 認定了小弟我擋他車道,影片中可能看不到三寶車的玻璃 (三寶比出要小弟我閃開的手勢,認定就是要過,簡單來說 就是去去去、別在這邊檔老子的路) 當下小弟拉高說話分貝,告知三寶逆向,並請他退回原車道 ,誰知這三寶不知道哪根筋不對勁,打了左轉 方向燈,準備繼續往更深處機車道逆向(08:14:16秒處), 小弟只好按下機車喇叭請三寶退回原車道,看這三寶往後退, 小弟心裡想,總算退了,至少不要讓他在這路口害人,沒想到退 了不到2秒,三寶跨越雙車道,繼續逆向,硬是左轉駛離
藝人周曉涵以「網路美少女」的超高人氣出道,接連演出多部偶像劇都有亮眼表現,陽光正面形象深受粉絲喜愛,但日前卻被爆料開車違規,不僅跨越雙黃線還闖紅燈,不當示範讓人捏把冷汗,也遭諷是「馬路三寶」。http://up21.o78449.com http://up22.o78449.com http://up23.o78449.com http://up24.o78449.com http://up25.o78449.com http://up26.o78449.com http://up27.o78449.com http://up28.o78449.com http://up29.o78449.com http://up30.o78449.com http://up31.o78449.com http://up32.o78449.com http://up33.o78449.com http://up34.o78449.com http://up35.o78449.com http://up36.o78449.com http://up37.o78449.com http://up38.o78449.com http://up39.o78449.com http://up40.o78449.com
全天候狗仔隊日前打獵捕捉到一位美少女,她起源自7、8年級生熱中的「無名」正妹,虎牙、搭配黑框眼鏡別具特色,很快就闖出一片天;然而這位美眉最震驚的莫過於,一種不小心胖了,上圍就從小B長成大D的神奇魔力,進而獲得內衣代言三連霸,棒得不得了。 本日女主角周曉涵這天現身微風廣場,很有氣勢的腳踩拖鞋shopping,先是晃進女鞋店,後來肚子餓去買了蛋塔,接著又回去女鞋店試高跟鞋,時而欣喜時而皺眉,看似有選擇障礙,於是隨手拿了紙袋中的蛋塔吃轉換心情,最後打包了一雙美美的粉色跟鞋。 原以為出道12年、32歲的周曉涵會有男友接送,可惜她上了自己的FIT小車,一路上忽快忽慢不要緊,接著出現闖紅燈、跨越雙黃線、車輛違停等小違規行為,做了不良示範,令人冒冷汗。 對此周曉涵在臉書表示因為要出席2天後的代言活動,要找搭配的鞋跑了幾個地方都沒找到,因為怕店家關門,所以開車稍微快些,被冠上了馬路三寶的稱號,連周爸周媽都有念她。 闖紅燈部分她解釋「我當時應該是在最後關頭通過了黃燈」。至於停在寫著「請勿停車」店家門口,周曉涵說:「其實那是我ㄧ個姐姐的店,我最後是去跟她借了高跟鞋,店前面也不是紅線呦。」 而她坦承有超越雙黃線,也為此道歉,「超越雙黃線是我不對,這個我真的是沒注意到⋯」,也緩頰自己不是馬路三寶,「我只有一寶,然後我以後會當乖寶寶的,I'm sorry」。
去年10月郭男駕駛暱稱「大七」的BMW行經台中東海夜市,和4名共乘TOYOTA(豐田)ALTIS的屁孩發生行車糾紛,郭男為保護妻兒,倒車來回多次衝撞ALTIS,4名屁孩則持棍棒砸毀大七玻璃,雙方互告,台中地檢署還原事發經過,認定大七先倒撞ALTIS挑釁,接著來回衝撞ALTIS多次,已非正當防衛或急避難的作為,今依恐嚇、毀損和公共危險等罪將雙方一併起訴。 去年10月31日,大七來回衝撞ALTIS的影片被舖上爆料公社引起熱議,網友一面倒支持郭男為了護妻兒的霸氣表現,而大七幾乎無傷、ALTIS卻引擎蓋全毀等,也意外塑造「大七護妻兒」形象,但檢方還原事發行車錄影器後,認為雙方都有錯,而且是郭男先倒車撞ALTIS,及嗆聲「來呀」,而引爆衝突。 檢方指出,事發當天,彭男(22歲)駕駛女友租賃的ALTIS,車上載有王姓(23歲)、游姓(18歲)和羅姓(17歲)少年,彭男違規併排停車和女友下車購買披蕯,其他人在車上等候。 此時,郭男(40歲)駕駛大七載妻兒經過,郭男對妻子說:「這會不會太誇張…」妻答覆:「在這種道路上見怪不怪啦,嗶他二聲,這停在路中間就嗶他二聲,開TOYOTA又不是開什麼車…」郭男即按了1短聲2長聲喇叭,車內的游男不爽稱:「XXX勒,哪個白痴喔」,彭男從店內走出看著大七經過,郭男在車內對妻子說:「白目,開了,還敢看我,他以為他有人,我等一下就搥他」,彭男進入車內也對友人稱:「XXX,是誰在叭啦?」王男稱「就剛那台米漿(指BMW)呀」,彭男等人開始追逐大七,要質問按喇叭一事。 檢方檢視行車記錄器和民眾拍攝的影帶,還原事發經過,當彭男追上大七時長按喇叭,郭男突煞停,彭男往左開至大七車旁嗆聲「你在叭是嗎?」郭男則往前開擋住ALTIS反嗆:「來呀」,彭男等人不滿陸續下車要理論,郭男嗆聲「衝三小」即往前開,彭男等人以為郭男要離去,也跟著回到車上,郭男卻在前方3公尺處停住,突倒車衝撞ALTIS車頭,再次嗆聲「來呀」,彭男等人即拿棍棒下車,郭男恫稱:「我已經烙人來了,你們都別走」、「等一下人來就打斷你們的腳」、「這是我的地盤捏,XXXXX」。 彭男等人不甘示弱持棍棒猛砸大七前擋風玻璃,玻璃割傷郭男手指,彭男等人並欲將郭男和妻子強拉下車,但車子上鎖無法得逞,郭男載著妻兒,數次倒車來回猛撞ALTIS,怒吼「過來呀」,彭男則嗆「下來哦下來哦」,事後彭男等人看苗頭不對,嚇得站在路旁觀看並喊「下車啦,你太誇張了啦…」,郭男仍不停止,最後又迴轉直接以車頭撞ALTIS車頭,再從車內後座取出球棒猛砸ALTIS擋風玻璃,期間不斷大罵「通通都不要給你爸走哦」、「把你爸砸車,不知分寸的小孩」、「好膽麥走」…。 郭男辯稱ALTIS先追撞他,他是正當防衛及緊急避難,倒車衝撞和大聲怒吼,是要嚇阻彭男等人攻擊他和妻兒,當時已經慌掉了,只想保護自己的家人而已,頭腦已經無法思考等語。 但檢察官還原事發經過後,認定ALTIS並未追撞大七, 是郭男先倒車衝撞、嗆聲「來呀」,引起彭男等人持棍棒砸車,後來數次倒車狠撞ALTIS,彭男等人嚇得四散,郭男仍不停止,執意猛撞還持球棒砸損ALTIS,已非為了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的行為。 檢方認為雙方火爆行徑均有過錯,且不顧路上行人和機車安全,雙方又無法和解,因此分別依恐嚇罪、毀損罪、強制未遂罪、傷害罪和公共危險罪等,分別起訴郭男及彭男3人,另名羅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
之事後我們把行車紀錄器交由警方,一開始承辦的年輕員警也指出對方有逼車、危險駕駛嫌疑,將檔案備份後將資料上傳交通隊通報向對方開出24000罰單。 但是............................................................... 一位中年員警回派出所後卻指稱,該影片看不出有任何逼車嫌疑,並指出對方沒有"煞停"行為,根本不算是逼車。 我女友生氣的問若是今天撞到了、倒地受傷了才算是逼車嗎? 中年員警就說"對!!" 之後年輕員警也見風轉舵開始說對方沒有逼車,影片看不出來,開始幫汽車駕駛說話。我跟我女友氣到懶得理論了,反正結果就 是給對方開出一張雙黃線違規900元了事了。 好棒棒,騎摩托車就是下賤,賤到你不可思議。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民眾,昨晚8時許載著小孩出門買東西,行經中正北路與忠孝路口時,卻被一輛鐵灰色BMW逼車,該位民眾表示,BMW從他右方巷子突然衝出,由於速度很快,雙方車輛差點發生擦撞,不料,之後BMW卻一路尾隨後,還在路口從左側雙黃向逆向超車,隨後切入他的車輛前方後停車,BMW車主下車後拿鐵撬走到她的車旁,嗆聲要他下車踹共,該位民眾不滿BMW車主行徑,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到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事發當時,三重分局大有派出所巡邏警員宋柏毅看見,擔心危及其他用路人,立即追上前,無奈BMW車速過快,警方怕追車也會危及其他人車,隨即返回派出所調閱監視器,以車牌追人,並通知雙方當事人說明。 大有所所長吳杰坤表示,BMW車主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一項一款惡意逼車、第45條雙黃線違規超越車道等,將分處6000-12000、600-1800等罰金。
執法人員早前於銅鑼灣屯重兵,嚴打違規上落客及亂泊車等客情況,但有外籍遊客及其港女女伴則一於少理,在禁區範圍截的士。一名交通督導員上前干預時,被人以粗口問候,更被人揭開帽子把玩,大肆侮辱,有途人看不過眼出言指責,卻被外籍遊客及其女伴嘲笑,並恐嚇打斷他雙腳。 有關短片於本月20日晚上拍攝,地點是銅鑼灣崇光百貨對出的軒尼詩道,當時一名外籍遊客及其女伴打算截的士,但該路段屬禁區範圍,一名交通督導員要求他們到附近的的士站候車,但兩人一於少理,不停大說英文粗口外,外籍遊客更用手欲將交通督導員的帽子除下。 期間,一名腳部受傷要暫用拐杖的正義男子上前,向交通督導員查詢是否需報警,又向外籍遊客及其女伴指禁區範圍不可截的士,但外籍遊客的女伴則嘲笑他使用拐杖,更恐嚇說:「整斷你對腳先講嘢」,又查問他是否永久傷殘,外籍遊客則質疑他並無幫忙其他有需要幫助人士,片段到此作結。
驚險!蘇花接連2大車「逆向超車」 險釀禍 快嚇死!蘇花公路大車連續逆向賓士駕駛急閃路肩 一輛白色小轎車行駛在蘇花公路116公里往南路段,接連好幾台大客車跨越雙黃線想要超車,所幸當時白色轎車駕駛速度不快,又剛好有路肩可以停靠,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白色小轎車開在路上,突然間,一輛遊覽車跨越雙黃線開了過來,白色駕駛嚇到趕緊踩剎車。原本以為結束了,沒想到過了一會兒,另一輛大客車更誇張,直接跨越雙黃線超車,不但沒減速,還直直開了過來,所幸駕駛閃得快,趕緊往旁邊靠。 當時車內民眾:「除了那個嚇到之外,就是我覺得好險,就是旁邊剛好有個空間可以避開、可以避車,不然我們真的就是,我們就算煞下來了,他應該還是會撞上來,因為他的速度真的滿快的。」 白色轎車昨(22)日早上10點行駛在蘇花公路116公里往南路段,原本開得好好的,接連好幾輛車迎面而來,整個驚險過程被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拍了下來。 蘇澳警備隊長李立平:「這2部大型車輛確實已經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7條第2款,違規超車的部分處新台幣1800-2400元。」 不到30秒接連好幾台大客車硬是超車,畫面險象環生,好在當時還有路肩可以停靠,否則遭大客車撞上後果不堪設想。
太離譜了!就這樣害別人慘死在中橫,死者一個家都被妳毀了! 《蘋果》報導,死者林姓男子(52歲)為秀林鄉銅門村人,是洛韶工務段委外修築邊坡的工人;肇事的陳姓女子(51歲)昨早10時許載男性友人到燕子口遊玩,賞完景後駕車要返回花蓮,卻一時恍神精神不濟,跨越雙黃線致發生憾事。 警方表示,昨早10時許林男獨自騎機車,要前往中橫慈恩段工作,對向的陳女卻開到自己的車道上,林男閃避不及當場被撞上,整個人騰空翻滾360度,摔落一旁約20公尺深的溪谷臨時便道上,警消趕到時,他仰躺在地意識模糊,雙腿嚴重骨折,送醫後傷重不治。 警方表示,雙方酒測值均為零,調閱休旅車行車紀錄器、中橫公路監視器畫面後,確認是陳女違規跨越雙黃線肇事,警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某日被三寶請吃三寶飯~ (鳳山澄清路) 倒車後第一句 斥責我都沒看車 ooxx 等等 還好路口處 我時速約20幾 ! 如果我再快一點送他去親安全島 我拿起手機 說先報警等警察來! 我直接分享結尾 (對方聽到我要報警 本來說好呀 他要我賠償) 最後對方看我前.後都裝有行車紀錄器 之後就態度越來越軟 希望現場和解 (加上我 自身沒有東西受損) 於是我同意雙方在警員紀錄本上簽署和解 (放棄刑事和民事求償) ※當場有報警.有一般員警到場.但交通員警因繁忙還沒來※ ※這屬於私下和解 雖有民事和解效益 但雙方還是能提告刑事※ ※因為憲法保障 人民的刑事提告權 先不管 會不會有罪※ ※正確做法應該是報警後耐心等待 等交通員警到場測量※ ※並拿到事故聯單後 在離開現場※ ※之後和解請上調"解委員會上和解" 而不是現場便宜行事※ 當然啦除非 你是律師 或是 做保險這行 不怕被告 ,我是說我~ :) 機會教育 地上槽化線禁止跨越行駛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1 條: 槽化線,用以引導車輛駕駛人循指示之路線行駛,並禁止跨越。劃設於交岔路口、立體交岔之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點。 ---------------------------------------------- 安全帽上 S100 F2 行車紀錄器 車屁股上 S100 F1 行車紀錄器 安裝車行 (紳輪車業) https://www.facebook.com/ShenLunMotoStudio/?fref=ts
新北市瑞芳民生街一名賴姓的士司機,因為違規遭女警開單處罰。惟女警開完罰單後,司機卻誣賴她將強制保險證弄丟,雙方在路上爆發口角。有感受辱的女警更一度哽咽稱:「真的沒有在我這裡。」事發畫面在網上公開後,一眾網民都替女警感到不值。 事發於昨日下午1時許,賴男違例違規停車,被女警開罰單後,因懷疑女警弄丟他的保險證,在路上大罵女警。有路過的民眾亦看不過眼,幫忙調停,卻反被賴男指罵,「她少一張證件給我,我不能跟她要是不是?」、「你奈我何?」。 女警不斷解釋,是賴男自己將保險證抽了出來,沒有交到她手中。雙方爭持不下,女警只好找來其他警員支援。據了解,賴男最後在現場找到了「消失的保險證」,但仍「口硬」不願意道歉。 警方最終將賴男帶返派出所,賴男僅表示,自己願意受罰,之後拿下罰單後,快步離開派出所。有網民看過片段後,紛紛替女警喊冤,「遇到這種不講理的司機真是倒大楣」、「眼淚只能在心裏流啊」、「也太委屈了吧」。
屏東42歲林女駕駛1部車齡10年的保時捷到高雄,因路況不熟,逆向開匝道上國道10號,迎面與1部貨車對撞,貨車司機沒料到竟會遇上馬路「三寶」,顯得錯愕不已,警方在現場找到安毒,事後又從林女身上起出海洛因,全案已朝毒品方向偵辦。 車禍發生在今晨0時39分,林女開車載著3名友人訪友,從大中二路匝道逆向開上國10,約開50公尺與卓姓男子(25歲)的貨車對撞,所幸雙方車速不快,僅有車頭毀損,未有人員傷亡。卓男說,他是載蔬菜到果菜市場,看到林女開上來,根本來不及閃避。 車禍發生後,林女車內2名男子落跑,僅柴姓男子(23歲)留在現場,警方處理時,還有名女子逆向開車上匝道,讓警方相當傻眼,警方處理告一段落,動手移置車輛,意外在地面發現1包裝有6.8公克安毒,隨後又在車內查獲安毒吸食器。 林女當下臉色鐵青,供稱與另2男子認識不久,不知道有毒品,還說「如果知道的話,我還會載他們嗎?幹嘛自己惹這個麻煩?」,儘管林女自認倒楣,但警方回到警所,又在林女身上查獲0.2公克海洛因及35顆不明藥丸。 警方說,林女自稱待業中,不過林女有持毒被逮紀錄,另身上還有毒品,不排除是進行毒品交易,目前正全力追查另2名男子到案,釐清真相。(楊適吾、湯寶隆/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