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道 - 馬路三寶

各種 車道 的三寶行為

2019 大台北交通日常1 - 一日三次午安

這是大台北交通日常1. 無論孰是孰非,平安回家第一,警剔自己也改進自己。 影片都會庫存15天以上才發布,避免被盜用檢舉。 BGM Youtube Audiolibrary Title : Symphony No 5 Artist :Beethoven Download : https://www.youtube.com/audiolibrary_download?vid=79eb735d55c32c27

2019 通勤日常:請問我會不會因為沒待轉被記過??

其實我有看到教官叫我去代轉 但我覺得我直接左轉如果有看的話其實很安全 而且教官你也幫幫忙 我都在內側車道 你還叫我去代轉 你是想讓我晚七天回家嗎? 還有龍華人應該都知道學校對面那個待轉區根本鼻屎大小 還有修車廠的違停 哪天怎麼被撞死的都不知道!!

APL-8111 2019 【APL-8111】未保持安全距離

有關您檢舉 APL-8111 號車涉交通違規一案 (案號: 201909102327 ),其處理情形如下: 處理結果: 不舉發: 需補正相關資料(違規事實、附件、車輛接續行續行駛中,囿於行車紀錄器視角因素,無法丈量前後車距離及間隔,為免爭議,請補強符合舉發之資料後再議。) 這什麼鬼東西? 斑馬線不能丈量? 車道線的虛線不能丈量? 騙鬼!

2019 逆向行駛有理? 你不怕!我很怕!

高雄 福德二路/中正一路口 為確保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請不要覺得自己方便就好,不會一直都這麼好運ㄚ!! 逆向行駛有理? 開錯車道無罪? 三寶出巡我最大? 撞到算你倒楣!

TDF-7711 2019 【TDF-7711】惡劣駕駛,違規、逼車、嗆聲、搶奪,樣樣來!

台灣大車隊 台北市編號11099 車牌TDF-7711 橫跨3個車道,並且又持續靠左阻擋行駛 後續更是將本人逼出原有車道 停下理論時,伸手要將本人行車紀錄器抓下 還說戴行車紀錄器不對,要拿下來(黑人?) 此司機逼車並且危險駕駛

2019 不要一打方向燈馬上換車道 國道公路警察局

國道公路警察局提醒 變換車道不當是肇事的2大主因 活生生的教材就來了 還好安全帶抓住駕駛人的命 變換車道三口訣要熟記 1看2打3確認 #先看後視照後鏡 #撥打方向燈 #轉頭再確認 #不要一打方向燈馬上換車道 #小灰表示好好開車也中槍 #你不知道何時會吃到三寶飯 #繫上安全帶保命保平安 官方網站 http://www.jpy.com.tw 線上客服 http://line.me/ti/p/@yth4650c 賴@ ID : @yth4650c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PY.WORLD 手機APP商城 http://a.tomeet.net/s/share/22fbfx4fc2b964 提供客戶馬牌、固特異、米其林、普利司通、國內外輪胎保修,鋁圈回估汰舊換新。 各大品牌系列四輪合購➕送 1 免費VIP會員卡申辦(滿$500累積1點紅利,1點折5元)

2019 蘇花小一男童遭重機撞飛 送醫搶救仍不治 -09-21 IPCF-TITV 原文會 原視新聞

台九線蘇花公路和中路段,今天(21)上午發生車禍意外,一名和中部落的國小一年級男童過馬路,遭一輛黃牌大型重機撞上,男童當場被撞飛後倒地,送醫急救後還是宣告不治。 後方行車紀錄器拍下意外發生的一瞬間,男童過馬路遭到疾駛而來的大型重機撞上,由於撞擊力道猛烈,男童被撞飛後倒地,當場一度沒有了生命徵象,送醫急救後恢復心跳,但是在下午3點左右,醫院仍宣告不治,至於肇事責任歸屬,警方還在調查釐清中,不過這裡經常有重機呼嘯而過,尤其假日更多,對於鄰近部落居民非常危險,警方也呼籲,來往車輛應該要放慢速度。 (新城分局和平派出所副所長 李智泉: 台九線162.3K,北上車道,民眾王姓男子,騎乘大型重型機車,沿台九線由南向北直行,行經事故路段,不慎撞擊路人,造成何姓男童受傷急救中,警方在此呼籲,行經台九線路段,請減速慢行,勿有超速等違規行為)。

2019 國道開車門...

注意快車道...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2019 國5驚魂!換車道被疑逼車 男遭5 6人圍堵痛毆

中秋夜不平靜,一名男子開車行經國道五號烏塗隧道跟彭山隧道之間,疑似因為嫌前方車速太慢,變換車道,後方多部轎車駕駛乘客以為他逼車,馬上包夾男子的車輛,亮刀、棍痛毆。目前警方已經介入偵辦。 【全新東森新聞APP】一手掌握全世界→https://goo.gl/Ui51Xe #東森新聞 #EBC #最新時事

2019 遇到喇叭過敏症發作 錄下違規來檢舉

紅斑馬存在的最大意義 保護善良用路人 懲治不守法駕駛 侵犯別人車道不自知 按個喇叭提醒就發火 一逼再逼急踩煞車 害人一家大小險撞貨車 不尊重別人的行車安全 就讓你罰好罰滿 #喇叭過敏症發作 #危險駕車6千到2萬4千元 #外加扣牌3個月 #遇到逼車莫動氣 #錄下違規來檢舉 官方網站 http://www.jpy.com.tw 線上客服 http://line.me/ti/p/@yth4650c 賴@ ID : @yth4650c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PY.WORLD 手機APP商城 http://a.tomeet.net/s/share/22fbfx4fc2b964 提供客戶馬牌、固特異、米其林、普利司通、國內外輪胎保修,鋁圈回估汰舊換新。 各大品牌系列四輪合購➕送 1 免費VIP會員卡申辦(滿$500累積1點紅利,1點折5元)

2019 01_彰化地檢署 x 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 = 將危險駕駛「超速」變「不超速」

彰化地檢署與彰化縣芳苑分局 鑑定時速50無超速(不具結、不負責,卻推翻被告自白超速,並成為事實的証俱) 超速變不超速,87公里變50公里,創造「守法」假象 警察不給聽影片聲音,企圖掩蓋45公尺「慢」字前有喇叭聲 讓45公尺變3公尺才發現人,企圖逃避「注意義務」 無剎車、無悔意、無探望,以上檢察官當作沒看到 最後力保被告危險駕駛行為變「無肇事責任」,終不起訴 請問這還有良心嗎?眼裡還有司法公平正義嗎? 刑法 刑法第284條第1項:「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是否構成「過失」,則以是否具備「注意義務」為前提。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 司法實務上,車主並非因為有絕對路權,就可以免除所有事故責任,仍須遵守交通法規。 如果行人隨意穿越馬路,以致駕駛人有「猝不及防」情形而發生車禍,則違規行人可能必須負起全責,車主則沒有責任;反之,若車主有絕對路權,但當時為「能避免,而未避免」狀況仍發生事故,就可能有相關刑、民事責任。 發布單位: 交通警察大隊 問題: 如何認定危險駕車行為? 回覆: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嚴重超速)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發布日期: 108-01-07 轄區分局: 交通警察大隊 檢察官與員警交出的資料,顯示, 「超速」87公里,變「無超速」 50公里, 企圖創造被告「守交通法規」的假象。 45公尺「大按喇叭」明顯已作出反應看到人, 說法變「3公尺」才發現有人,才進而追撞, 企圖逃避「注意義務」, 創造「無法避免」車禍的假象, 從警察的口裡說出,是檢察官的指示, 從刑事調查資料顯示,是檢察官命警察去調查路長, 並自行鑑定與研判,卻不交由「學術鑑定」單位去做專業鑑定, 還自行推翻被告的自白,並聲稱自己的鑑定是事實! 如此妨礙司法公正,不公不義的行為,來自彰化地檢署的檢察官! 我們的監察院可否徹底調查! 別讓「超速」變「不超速」 別讓「有關係」,變成「沒關係」 檢察官、警察、鄉代、被告,你們還有良心嗎? 陳鄉代在私下調解即說自己早已關說, 實際查看證俱時,處處被警員刻意隱暪事實, 如喇叭壞掉,不讓聽聲音, 無從發現45公尺入大嗚喇叭, 原來他很早之前就發現有人, 實際上經實驗發現 真正會撞上的原因 是內線切外線,不帶剎車撞上去, 才是真正撞擊主因。 事實就是 一個闖紅燈 一個危險駕駛 明明很遠,很早發現, 闖紅燈也在對向車道, 經過「實驗」, 甚至不需要緊急剎車, 都可以避免撞上 怎麼還能撞上? 真正會撞上的原因 是內線切外線,不帶剎車撞上去, 才是真正撞擊主因。 澳州的分析 35公尺的剎車距離給80公里都夠用, 但當下是45公尺就作出大嗚喇叭卻不剎車, 如果直行還可能撞不上, 但被告卻想鑽過去,就超速撞上, 但這些危險駕駛行為, 卻被一一掩蓋, 應該要互相都有肇責比例的 卻一面倒,變「不起訴」。 我們的司法需要改革, 我們需要「公平正義」 我們需要「妨礙司法公正罪」速速立法 我們需要「陪審團」制 我們需要民間「鑑定」單位 交通大隊的「鑑定」可以不用再鑑定 警察應作好自己的「紀錄」 瀆職的公務員,應「嚴懲」 公民與道德,必須入職後,需放一本在桌上。 面對那塊巨石,你只能持續不停地敲擊。一次,一人,又一次地敲 -----------------無辜計劃,克里斯,菲彼肯特(Chris Fabricant) 海水退潮就知道誰沒穿褲子游泳 ----------------------巴菲特 我不管你怎麼判,還我真相,還我公平正義,事証與事實落差太大,根本包庇 -----------------------握草 #彰化地檢署 #彰化縣 #警察局 #芳苑分局 #彰化 #地檢署 #鑑定 #錯誤鑑定 #包庇 #危險駕駛 #顏宜榛 #陳顗安 #林正郎 #陳湘斐 #沙小雯 #超速變不超速 #妨礙司法公正罪 #肇責比例 #瀆職 #公民與道德 #吃案 #陪審團 #不遵守法規 #無因果關係 #闖紅燈 #交通大隊 #交通局 #警察大隊 #公平正義

2019 01_彰化地檢署 x 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 = 將危險駕駛「超速」變「不超速」

彰化地檢署與彰化縣芳苑分局 鑑定(不具結、不負責,但是是証俱) 超速變不超速,創造「守法」假象, 45公尺變3公尺才發現,企圖逃避「注意義務」, 最後力保被告危險駕駛行為「無肇事責任」。 請問這還有良心嗎?眼裡還有司法公平正義嗎? 發布單位: 交通警察大隊 問題: 如何認定危險駕車行為? 回覆: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嚴重超速)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發布日期: 108-01-07 轄區分局: 交通警察大隊 檢察官與員警交出的資料,顯示, 「超速」87公里,變「無超速」 50公里, 企圖創造被告「守交通法規」的假象。 45公尺「大按喇叭」明顯已作出反應看到人, 說法變「3公尺」才發現有人,才進而追撞, 企圖逃避「注意義務」, 創造「無法避免」車禍的假象, 從警察的口裡說出,是檢察官的指示, 從刑事調查資料顯示,是檢察官命警察去調查路長, 並自行鑑定與研判,卻不交由「學術鑑定」單位去做專業鑑定, 還自行推翻被告的自白,並聲稱自己的鑑定是事實! 如此妨礙司法公正,不公不義的行為,來自彰化地檢署的檢察官! 我們的監察院可否徹底調查! 別讓「超速」變「不超速」 別讓「有關係」,變成「沒關係」 檢察官、警察、鄉代、被告,你們還有良心嗎? 陳鄉代在私下調解即說自己早已關說, 實際查看證俱時,處處被警員刻意隱暪事實, 如喇叭壞掉,不讓聽聲音, 無從發現45公尺入大嗚喇叭, 原來他很早之前就發現有人, 實際上經實驗發現 真正會撞上的原因 是內線切外線,不帶剎車撞上去, 才是真正撞擊主因。 事實就是 一個闖紅燈 一個危險駕駛 明明很遠,很早發現, 闖紅燈也在對向車道, 經過「實驗」, 甚至不需要緊急剎車, 都可以避免撞上 怎麼還能撞上? 真正會撞上的原因 是內線切外線,不帶剎車撞上去, 才是真正撞擊主因。 澳州的分析 35公尺的剎車距離給80公里都夠用, 但當下是45公尺就作出大嗚喇叭卻不剎車, 如果直行還可能撞不上, 但被告卻想鑽過去,就超速撞上, 但這些危險駕駛行為, 卻被一一掩蓋, 應該要互相都有肇責比例的 卻一面倒,變「不起訴」。 我們的司法需要改革, 我們需要「公平正義」 我們需要「妨礙司法公正罪」速速立法 我們需要「陪審團」制 我們需要民間「鑑定」單位 交通大隊的「鑑定」可以不用再鑑定 警察應作好自己的「紀錄」 瀆職的公務員,應「嚴懲」 公民與道德,必須入職後,需放一本在桌上。 面對那塊巨石,你只能持續不停地敲擊。一次,一人,又一次地敲 -----------------無辜計劃,克里斯,菲彼肯特(Chris Fabricant) 海水退潮就知道誰沒穿褲子游泳 ----------------------巴菲特 我不管你怎麼判,還我真相,還我公平正義,事証與事實落差太大,根本包庇 -----------------------握草 #彰化地檢署 #彰化縣 #警察局 #芳苑分局 #彰化 #地檢署 #鑑定 #錯誤鑑定 #包庇 #危險駕駛 #顏宜榛 #陳顗安 #林正郎 #陳湘斐 #沙小雯 #超速變不超速 #妨礙司法公正罪 #肇責比例 #瀆職 #公民與道德 #吃案 #陪審團 #不遵守法規 #無因果關係 #闖紅燈 #交通大隊 #交通局 #警察大隊 #公平正義

2019 駕駛逼迫騎士讓道 警依影片開罰

畫面中的行車紀錄器,經過淡水區竹林路時,後方緊跟在後的小轎車卻突然跨越雙黃線,逼迫這一名孫姓機車騎士讓道,危險行徑全被行車紀錄器影像錄下,騎士事後氣得將影像丟上臉書社團,淡水警方看到貼文後,也聯絡騎士,請他提供完整行車紀錄器影片,警方依照影像,後車駕駛行為已涉及危險駕駛、跨越雙黃線,最高可以開罰2萬5800元。 淡水交通分隊副分隊長 王勝忠 警方表示,經初步判斷畫面中的自小客車疑似有跨越雙黃線及多次違規超車等行為,將分別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開出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另也將依第48條「跨越雙黃線」處6百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淡水交通分隊副分隊長 王勝忠 警方呼籲,在道路上飆速、蛇行、任意變換車道、逆向行駛、逼車及突然減速煞車等駕駛行為,不僅破壞行車秩序,且嚴重危害到民眾的行車安全,民眾千萬不要危險駕駛以身試法,違規駕駛除需負擔高額罰鍰外,還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還會受到吊銷駕照等處罰。

2019 0727 會遭到報復嗎?

雖是公開影片~非本人允許~請勿擅自挪用(包含檢舉違規) 1:48 你的車道比我空曠 而且前方景色優美 為什麼要搶我的? 1:52 煞車讓他過 喇叭不放過 1:58 以為他會回到自己的不歸路 影片可能看不出來 當時他是有減速的 類似油門放掉 2:00 真心以為他會回去 可是他卻一直卡1/3的車身在我這邊 難道是看風景看傻了嗎? 反正我不看風景就加速通過吧 !!!!!!!!!!!!!!!! 在車頭超過他的車尾燈時 他加速了 大腳踩油門的那種 而且車身往我這邊切 此時沒空注意後車距離我多遠 所以沒緊急剎車讓他 而前方有分隔桿 我也只能用力踩油門超過去 唉 如果對方有行車紀錄器 一聲喇叭會不會換來被對方檢舉雙黃線超車 要檢舉嗎? 先下手為強? 可是錢難賺耶 大家都是辛苦人 今天是檢舉期限的最後一天 還是下不了手 萬一接到罰單 留著這影片申訴不知道有沒有用...

2019 07 30 差點撞上三寶

明誠一路往東,正要經過鼎中路口,當時綠燈狀態 因內側車輛左轉減速,在安全前提下,提前切到換到外線車道 而外線綠色小自客,突然莫名減速停車於路口(綠燈狀態),當下叭了他兩次,他才願意繼續往前開

2019 車道分割還能射你滿臉

smax 水管路 行車紀錄器:gp-z1


推薦!優質交通類 YouTube 頻道

企鵝交通手札

@icypenguinTFC

火花羅

@spark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