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 - 馬路三寶
各種 追 的三寶行為
*根據承辦員警的說法,我沒有違規,該快車道並無鬼島禁行機車標線。 *行車記錄器為廣角拍攝,所以距離看起來較遠,實際距離較拍攝的近。 一如以往騎車上課的途中,為了避開塞車路段因此走這條高架道路。一直到上匝道前我都是保持一樣的路線直行,上匝道後騎在靠快車道右側。 在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此時車牌號碼 NNY-026 機車,硬是從右側剪了我的線切了進來,切到我前方的同時擋住了右側白色自小客車,導致我無法判斷與車尾的距離,隨後他的速度又放慢(煞車燈未亮,但車速明顯變慢),當我意識到時,我的前方及左右側早已沒空間進行閃避(我右側有機車於錄影畫面死角),怕追撞到前車(NNY-026)故緊急煞車,雖然不清楚是怎麼摔的,但感覺是鎖死後 Highside(我被車拋飛)。 慶幸的是後方機車都得以及時閃避,沒將我輾過去。 再者因為是位於上高架的匝道上,如果我選擇繼續騎上去反而更危險(上面屬於一個盲彎),加上離匝道入口較近,因此決定將車牽往匝道路口的槽化線,並請救護車協助送醫。 承辦員警先是給當事人看了行車記錄器畫面之後,才對當事人做筆錄,當事人堅稱他是老人家,他是能騎多快?看完畫面後第一次還跟警察說自己騎在慢車道,並堅稱是我沒保持安全距離,我自摔與他無關。 回到家休息仔細回想這整件事,我摔車後沒人幫忙我能理解,畢竟是在匝道上,但坐在救護車上時我看著與救護車同向行駛的車輛,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人願意禮讓救護車先行。加上做筆錄時當事人的說詞,我只能說這一切再次看到了台灣社會的冷漠與人性的醜陋。
每年3千傷亡 「用右手開門」學者籲納考照 記者馮靖惠、邱瓊平∕台北報導聯合報 台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統計發現,十年間共有三萬多名機車騎士,因轎車開車門意外而傷亡;且在機車追撞車門的意外事故中,高達八成五發生在左側車門,遠高於右側車門的一成五。學者表示,除乘客要從右側車門下車外,駕駛也要「用右手開門」,強迫轉身回頭看,以減少意外。 北醫大公共衛生學院昨揭牌,並發布傷害防治學研究所研究成果,團隊收集二○○三至二○一二年警政署交通意外事故資料,發現因轎車車門意外傷亡的機車騎士共三萬三五五八名,其中北市平均每年造成五名騎士死亡、一二六○人受傷。二○一二年到一五年間,全台因開車門不慎造成的騎士傷亡,每年都超過三千件。 研究發現,這類意外五成四發生在駕駛座的左前門,左後車門占三成一;右前車門及右後車門的肇事率,僅占百分之六點二及八點九。若以年齡層區分,左前車門事故中,六十五歲以上老年最多,占總數近三成五。 此外,並排停車造成的機車騎士傷亡最嚴重,一萬三千多名騎士因此傷亡;單排卻違規停車造成的車門碰撞意外也不少,造成九千三百多人傷亡;就算合法路邊停車,只要不留意,同樣闖禍,也造成一萬九百零六人傷亡。 北醫大傷害防治學研究所副教授白志偉說,駕駛座在左邊,加上台灣靠右停車,開左車門頻率高、危險也高。白志偉說,現在考照制度,雖規定要兩段式開門(即先打開約十公分車門縫,轉頭看後方有無來車,再把車門全部打開),但規定籠統,且單靠主考官個人認定,建議考照項目應增列駕駛需以右手開門。 公路總局提醒,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都應牢記四步口訣,第一步先以右手開車門,強迫自己轉身;第二步轉頭向後看,確認後方沒有人車;第三步換左手推門,換左手先將車門微微打開,第四步探頭再確認,最後才可以開車門下車。
救護車撞警車造成病患死亡 追違規車輛!救護車攔腰撞警車病患當場死亡 救護車追撞警車送醫病患傷重不治 嘉義縣警察局保安隊警車,(6日)下午2點45分發現一輛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正要趨前追車同時,在六腳鄉57線與一輛救護車發生擦撞,救護車失控衝落路旁排水溝,車內一名68歲黃姓病患當場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宣告不治。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黃姓死者因心臟主動脈剝離,由丁姓司機(31歲)駕駛台護公司救護車從雲林長庚醫院, 轉赴60公里遠的嘉義長庚醫院手術治療,沒想到途中卻發生交通事故不治身亡,已通知家屬到院處理。另送醫的傷者有隨車王姓醫師擦傷,吳姓護理師骨折需住院,警車駕駛鄭姓員警左手、左肩擦傷,黃姓小隊長雖沒有明顯傷勢也送醫,共4人送醫。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表示,當時保安隊編號「103」號警車同仁行經肇事路口,正準備左轉時就被後方救護車追撞,當時救護車跨越雙黃線正準備超車,疑似未注意到前方警車動向,因此攔腰撞擊後跌落水溝。警方指出,行駛在前方的警車準備左轉有沒有確實打方向燈,還是救護車超車失當,將再深入調查釐清。 律師蔡碧仲指出,一般而言,救護車急送傷患,搶救人命,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限制,警車執勤如不符緊急任務要件,也應讓救護車先行,以利儘快完成任務。 但救護車雖救人要緊,仍應注意前方是否有行人穿越馬路等狀況,否則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仍涉及過失責任。事故轄區屬嘉縣朴子警分局,副分局長劉全群表示,經檢視警車行車紀錄器,前方沒有車輛,確定無追車情形,今將由縣警局對外說明。
修女闖紅燈 巡邏女警險遭撞 修女闖紅燈險撞女警竟狡辯「沒看到紅燈」修女闖紅燈險撞警竟推拖「沒看到紅燈」台中市第一分局西區所員警吳宇庭在個人臉書上傳一段影片,描述值勤巡邏的時候,綠燈起步差點被闖紅燈的修女「送去見上帝」,她氣得鳴笛追捕,沒想到攔下對方後,闖紅燈的修女還找了一堆理由推託。 一名警察騎著機車起步,正準備穿越馬路,結果左手邊突然衝出一輛銀色自小客車,差一點就要撞上警用機車,警察馬上鳴笛追趕,追上之後要對方停車,從車上下來一位修女,解釋自己沒看到紅燈,錯把紅燈當作綠燈的她,甚至怪員警「為什麼要衝過來?」還不停強調自己沒有故意闖紅燈,就連員警都已經開好紅單了,這名闖紅燈的修女還是拒絕簽名,說「一切可以商量」。 差點發生意外的員警吳宇庭感觸很深,認為這就是警察的日常,將影片PO上個人臉書,很多網友看了紛紛留言鼓勵,還說「公事公辦」就對了!
又是行車糾紛引發的衝突! 趙姓網友在臉書發布行車紀錄器影片,昨天他行駛在台北市區時,被黑色轎車違規跨雙白線不當超車,網友不滿立刻加速追車30秒,之後雙方在仍在行進中的車上爆發口角,互嗆「衝三小、幹、落來呀、下車呀」。 接著黑車真的在前方停下,網友立刻下車上前,但他看到對方有拿武器下車,又速速返回車上也抄自己傢伙,此時黑車駕駛又走回車裡,影片1:50時,黑車駕駛竟然開車逆向將網友撞飛,只見網友摔在自己引擎蓋上又再站起。 網友事後也在臉書po出自己在汀洲三總的就醫照,並po文說「人真的沒事,我車又有基金可以改,一定告死他」。而影片接著被轉po至《爆料公社》引發一陣討論「看起來兩個是半斤八兩啊」、「太危險了吧!意氣之爭會死人的」、「報警就好了,何必這樣子」;不過有網友說,原po會去追車是因為被剪車時有被A到,「只是車主報警就好了,這樣子的處理方式太可怕了」
去年6月20日,高雄鳳仁路發生一起計程車司機撞上路旁工廠大門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當時附近居民聽到「碰」巨響前來查看,發現計程車車頭嚴重毀損變形,運將施姓男子(32歲)受困駕駛座,連忙報案求救,但施男仍傷重不治,檢警調閱附近監視器追查才發現,原來是林姓預拌混凝土車司機違規左轉,致施男閃避不及,撞上工廠大門送命,而林男則駕車離去。高雄地檢署今依業務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罪起訴林男。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6月20日上午8點多,林男駕駛重達21噸的水泥預拌車行經高市鳳仁路竹門巷口時,明知該路口設有「禁止15噸以上大型貨車左轉」號誌,且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卻疏未注意就違規左轉,造成從對向以140公里超速行駛而來的施姓轎車駕駛,為了閃避林男違規左轉的水泥預拌車而駛入慢車道,失控撞擊路旁一家五金公司倉庫電動鐵門及圍牆,受到顱內出血、氣血胸等重傷,送醫不治。 林男肇事後未下車查探,逕自開車離去,警方獲報調閱路口監視器及施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影像,才發現林男涉案。他到案後承認違規左轉但否認肇逃,辯稱當時有聽到碰撞聲,以為是爆胎,不知道發生車禍所以未停車察看等。 但檢方認為,林男違規左轉在先,又見到施男車身搖晃通過其面前駛入慢車道後發出巨大聲響,前後時間不到5秒,一般人都應該發現有異,林男辯詞顯不可採信,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