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 - 馬路三寶

各種 惡意 的三寶行為

825-J7 2017 【825-J7】逼車後鏡頭-違規地點高雄市南華一路與國道一號北上五甲系統369.9公里

825-J7計程車在高雄市南華一路時,行駛機車道未行駛該汽車車道行駛,甚至未打方向燈以及硬切左邊汽車車道與後方車輛差點發生碰撞 825-J7從高速公路五甲匝道國一北上,我車在匝道口有打左方方向燈要切入左邊北上主線車道而825-J7未禮讓甚至有向右把我強逼右邊路肩,我有煞車慢下來開在他後面行駛但是對方縱然故意煞車減速他前方並無事故也無塞車情形已經開始對我惡意逼車,我不想理他我才切換左邊車道行駛但對方825-J7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還危險駕駛又再次對我強行逼車最後還行走路肩逃走 違規事項: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未保持距離.惡意逼車.危險駕駛.行駛路肩

825-J7 2017 【825-J7】逼車前鏡頭-違規地點高雄市南華一路與國道一號北上五甲系統369.9公里

825-J7計程車在高雄市南華一路時,行駛機車道未行駛該汽車車道行駛,甚至未打方向燈以及硬切左邊汽車車道與後方車輛差點發生碰撞 825-J7從高速公路五甲匝道國一北上,我車在匝道口有打左方方向燈要切入左邊北上主線車道而825-J7未禮讓甚至有向右把我強逼右邊路肩,我有煞車慢下來開在他後面行駛但是對方縱然故意煞車減速他前方並無事故也無塞車情形已經開始對我惡意逼車,我不想理他我才切換左邊車道行駛但對方825-J7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還危險駕駛又再次對我強行逼車最後還行走路肩逃走 違規事項: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未保持距離.惡意逼車.危險駕駛.行駛路肩

L5-6843 2017 【L5-6843】這算故意逼車吧~00秒處~可惡駕駛

這是惡意逼車~ 2017年6月24周六 於66快速道路往觀音方向高架路上 影片14點15分00秒處起 這部黑色三菱L5-6843車上還貼著違規被拖吊的貼紙,還好提高警覺先含前後ABS煞車,不然就下課了~請看影片14點15起,他看到重機過來故意等靠近時~才打方向燈且直接死切入重機車道,我喇叭一直按(BMW K12的喇叭有多大聲了解的應該知道)不信他沒聽到,他硬生生還是照切進來,還故意在快車道放慢速度,我切出去跟他比有行車記錄器時,他自知不妙被錄~才放慢速度切到慢車道,這種公路惡人不顧他人死活跟蓄意殺人有什麼兩樣,咱們規規矩矩地騎車卻遇到這樣的公路惡人~有人想舉發我同意隨時歡迎使用本影片轉傳給相關單位~,希望給這樣奇怪心態的人一點教訓,收斂其不當行為,算是所有用路人之福吧~不然不知道後面還有多少人要受害,,,

2017 惡意檔車   0603 0821

2017/6/3早上中壢工業區附近發生的惡意攔車哥 右轉車道不右轉,要直行車讓你,還開門作勢下車然後問候我三小, 原來直行車要讓違規插隊車就對了!

AHP-6828 2017 【AHP-6828】,惡意逼車

2017.5.31 PM21:35 車號AHP-6828黑色休旅車 違規行為:從76號快速道路往東行接近員林交流道前,在外側車道從後方逼近並連續閃大燈,有惡意逼車事實但因本人後方無架設行車紀錄器故無法舉證(本人當時已開超過最高速限90km/hr) 因內側車道當時也有車輛,本人無法左切讓車,但考量已接近交流道準備下去故不予理會,繼續以最高速限行駛並準備下交流道 下交流道後該輛黑色休旅車AHP-6828從後方超前,並在離前方紅燈路口前減速煞車,我當時是要右轉的所以也切換至外側車道,對方便在持續煞車至停止,並打開車門下車,本人不願意發生衝突立即左切閃過,至路口右轉後對方又追上來並做減速動作,我往內側車道切他就又切過來,我便減速至路邊停車報警 AHP-6828也減速靠邊,但未下車 停止一段時間後,於警方到場之前便離去 本人已提供該影片報案處理!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是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罰→處6千元到2萬4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再犯可沒入汽車 人渣!感謝你為國庫付出!

600-1800 2017 【600-1800】惡煞片BMW惡煞沿路逼車 持鐵撬嗆下車踹共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民眾,昨晚8時許載著小孩出門買東西,行經中正北路與忠孝路口時,卻被一輛鐵灰色BMW逼車,該位民眾表示,BMW從他右方巷子突然衝出,由於速度很快,雙方車輛差點發生擦撞,不料,之後BMW卻一路尾隨後,還在路口從左側雙黃向逆向超車,隨後切入他的車輛前方後停車,BMW車主下車後拿鐵撬走到她的車旁,嗆聲要他下車踹共,該位民眾不滿BMW車主行徑,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到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事發當時,三重分局大有派出所巡邏警員宋柏毅看見,擔心危及其他用路人,立即追上前,無奈BMW車速過快,警方怕追車也會危及其他人車,隨即返回派出所調閱監視器,以車牌追人,並通知雙方當事人說明。 大有所所長吳杰坤表示,BMW車主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一項一款惡意逼車、第45條雙黃線違規超越車道等,將分處6000-12000、600-1800等罰金。

2017 出氣片國道警嚴懲逼車惡駕駛 公共危險罪送辦

行駛國道千萬不要犯以下錯誤。國道三隊今天公布3段影片,駕駛分別因超車再急煞,以及對前車狂打閃燈逼讓道,國道警方強調,惡意逼車除吃罰單之外,恐面臨公共危險罪刑責。 影片中有一段去年11月12 日下午4點多,洪姓男子駕小貨車東行經過八卦山隧道時,疑先與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有行車糾紛,洪男竟在隧道內超車並踩煞車急停逼車,事後被檢舉。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洪男去年12月底到案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千至2萬4千元罰鍰,此外並扣牌3個月,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此外,一部帆布公司大貨車,今年1月13日傍晚6點多行經國道一號南下約209公里處及今年1月16日周女名下自小客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97公里處,都有連續密集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行為,國警開罰可處3千至6千元罰鍰。 但前方有烏龜車,難道不能閃燈示意嗎?賴協駿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賴協駿說,若前方車輛未避讓,只能逕行超車,不能持續變換燈光,去年國道三隊取締惡意逼車件數24件,今年1月也已取締1件。建議民眾若有裝設行車紀錄器,面對惡意逼車可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 不過國道員警也私下坦言,面對烏龜車若未避讓,現在行車紀錄器雖可錄影,但在無法證明車速緩慢的情況下,後方車輛若持續閃燈確實比較吃虧,但依法連續閃大燈就是違規,只能依法取締。

2017 第一篇惡意逼車的討論非常踴躍
非常感謝鐵粉們對維護國道交通的熱枕
我們希望提醒大家的是
馬路三寶多
當別人的開車行為影響到你時
千萬不要意氣用事
如同影片中的駕駛人
違規行駛路肩超車
監理站的裁罰至少

第一篇惡意逼車的討論非常踴躍 非常感謝鐵粉們對維護國道交通的熱枕 我們希望提醒大家的是 馬路三寶多 當別人的開車行為影響到你時 千萬不要意氣用事 如同影片中的駕駛人 違規行駛路肩超車 監理站的裁罰至少4千元起跳 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裁罰至少 #1萬8千元起跳 加起來少說 #2萬2千元 外加 #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 也有可能觸犯到強制罪喔 小編提醒 若是 #遇到惡意逼車,#千萬不要直接與對方起衝突,以免讓自己也成為違規人,只要事後將行車紀錄影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若違規屬實,警方皆會依法開罰 註:#本案警方已依法製單舉發

521-G9 2016 【521-G9】2131違規左轉,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時間:2016年11月01日 晚上21點31分05秒 地點:高雄市鳳山區田中央路與鳳頂路口處 違規車號:521-G9 事因: 綠燈正在直行,見前方計程車沒打方向燈硬是左 迴轉,差點跟他撞,還好有煞車, 1.該駕駛不依標線行駛 2.左迴轉未打方向燈 3.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4.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5.惡意煞車

2016 8月份-三寶的昇華(惡意煞車.闖紅燈.逆向.自摔.迴轉.賓士.追追追)

綠燈慢行,紅燈停 這是基本駕駛常識 不要為了貪快,而造成別人的遺憾 (超車前,請看後照鏡) (開、騎車,不亂看) (不要為了耍帥,摔車了,只會被笑)

377-7D 2016 【377-7D】小黃  三重闖紅燈惡意逼車.... 難怪大家都改搭Uber不是沒道理

2016年07月28日 新北市三重區三合路一段與自強路一段交岔口 危險駕駛小黃車號 377-7D 闖紅燈且惡意逼車(機車),路上大吼大叫 (這素質開計程車,真替搭車的乘客感到擔憂....) 如當事人機車騎士有需要請自行取用影片 關鍵字: 車禍、三寶、計程車、危險駕駛、逼車

959-K8 2016 【959-K8】07-15 AM 01:32

水源快速道路-959-K8計程車違規及惡意逼車

9480-VA 2016 【9480-VA】日產高速公路惡意超車

20160713日產9480-VA國1南下324.3公里高速公路惡意超車

2016 惡意逼車

2:35 我騎乘在車道中間(車道並未寫進行機車) 計程車要切入我車道我按喇叭示警 之後就惡意逼車 主機按到靜音

2016 汽車闖入台北橋機車專用道

台北橋台北端機車道有汽車直接彎進車道來. 如果不是外地不熟的話, 就是惡意行駛了, 但依車號看來, 不像外地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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