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 - 馬路三寶

各種 車輛 的三寶行為

2017 出氣片國道警嚴懲逼車惡駕駛 公共危險罪送辦

行駛國道千萬不要犯以下錯誤。國道三隊今天公布3段影片,駕駛分別因超車再急煞,以及對前車狂打閃燈逼讓道,國道警方強調,惡意逼車除吃罰單之外,恐面臨公共危險罪刑責。 影片中有一段去年11月12 日下午4點多,洪姓男子駕小貨車東行經過八卦山隧道時,疑先與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有行車糾紛,洪男竟在隧道內超車並踩煞車急停逼車,事後被檢舉。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洪男去年12月底到案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千至2萬4千元罰鍰,此外並扣牌3個月,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此外,一部帆布公司大貨車,今年1月13日傍晚6點多行經國道一號南下約209公里處及今年1月16日周女名下自小客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97公里處,都有連續密集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行為,國警開罰可處3千至6千元罰鍰。 但前方有烏龜車,難道不能閃燈示意嗎?賴協駿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賴協駿說,若前方車輛未避讓,只能逕行超車,不能持續變換燈光,去年國道三隊取締惡意逼車件數24件,今年1月也已取締1件。建議民眾若有裝設行車紀錄器,面對惡意逼車可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 不過國道員警也私下坦言,面對烏龜車若未避讓,現在行車紀錄器雖可錄影,但在無法證明車速緩慢的情況下,後方車輛若持續閃燈確實比較吃虧,但依法連續閃大燈就是違規,只能依法取締。

2017 驚險!蘇花公路大車連續逆向 賓士駕駛急閃路肩

驚險!蘇花接連2大車「逆向超車」 險釀禍 快嚇死!蘇花公路大車連續逆向賓士駕駛急閃路肩 一輛白色小轎車行駛在蘇花公路116公里往南路段,接連好幾台大客車跨越雙黃線想要超車,所幸當時白色轎車駕駛速度不快,又剛好有路肩可以停靠,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白色小轎車開在路上,突然間,一輛遊覽車跨越雙黃線開了過來,白色駕駛嚇到趕緊踩剎車。原本以為結束了,沒想到過了一會兒,另一輛大客車更誇張,直接跨越雙黃線超車,不但沒減速,還直直開了過來,所幸駕駛閃得快,趕緊往旁邊靠。 當時車內民眾:「除了那個嚇到之外,就是我覺得好險,就是旁邊剛好有個空間可以避開、可以避車,不然我們真的就是,我們就算煞下來了,他應該還是會撞上來,因為他的速度真的滿快的。」 白色轎車昨(22)日早上10點行駛在蘇花公路116公里往南路段,原本開得好好的,接連好幾輛車迎面而來,整個驚險過程被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拍了下來。 蘇澳警備隊長李立平:「這2部大型車輛確實已經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7條第2款,違規超車的部分處新台幣1800-2400元。」 不到30秒接連好幾台大客車硬是超車,畫面險象環生,好在當時還有路肩可以停靠,否則遭大客車撞上後果不堪設想。

MYK-339 2017 【MYK-339】重機騎太快了差點車禍

時間 2017/02/21 16:05 地點 竹南鎮光復路中正路口 事由 雙黃線逆向, 違規超車影響執行車輛動向 車號 MYK-339 車號 TZH-410 也許你聽不到,當時安全帽下的我用盡氣力大吼一聲幹字。 再防禦駕駛給我看看呀!沒有撞到馬路炸彈真的是我運氣好!

2017 衰格系列:的士違規CUT線,已報1823

片主:2017年2月7日 晚上7時15分,本人駕駛私家車 ,在土瓜灣道 落山道交界往下鄉道方向行駛期間,一輛四座位紅的 UK2599 突然由1線轉向右方,1線按路面箭咀指示只准左轉往紅磡,當時此的士在未有預留安全行車距離及未有亮著方向指示燈情況下,突然扭呔右轉,駕駛態度非常惡劣,險造成不必要的交通意外。本人車輛在事件中未有造成損毀。 車尾貼有招聘司機廣告顯示電話為明發車行,未知是否屬該車行的士。 此司機駕駛態度非常惡劣,已交予交通部處理。

2017 每日一片:私家車飄移絕技 避亂過馬路行人

山東東營廣饒縣一條馬路近日上演驚險一幕,一輛黃色私家車行駛時,先是幾乎撞到違法亂過馬路的行人,隨後又差點撞到跨過護欄欲橫過馬路的行人,所幸私家車司機技術高超,使出「飄移」絕技後將車停下來,未有造成傷亡。 從後方車輛行車記錄儀拍下的片段所見,亂過馬路的行人在經歷了生死一瞬間後,不僅未有停下腳步,反而想加速走過,結果又差點被後車撞上。而該輛黃色私家車才剛避開莽撞的行人,未幾又差點撞到另一名正想跨過馬路中央護欄的男子。當地交警事後表示,如果該名行人早10秒翻過護欄的話,必定會被黃色私家車撞到,非常驚險。 網民看到險象環生的一幕,紛紛斥責行人妄顧交通安全,「這種事故,難道不該懲處這兩個違規的行人麼!」、「這樣的過馬路人活該被撞」。另有網民認為司機非常「無辜」,「司機不容易啊,亂穿馬路的能不能長點心」、「守規的司機差點被亂來的行人害慘了」。

2017 喝酒不開車 指定駕駛百輛計程車縮時影片 新年版

百輛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 挺身捍衛道路正義 為防範年底酒駕肇事高峰 交通部和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合作 邀請計程車司機擔任宣導大使 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觀念 最新出爐的105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約減少4.78%),但因近期酒駕肇事頻傳,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和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出面號召超過百輛計程車在自由廣場集結,並邀請百位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位居前線捍衛道路正義,現場以計程車排列成大型「指定駕駛」字樣,並將排列過程製作成宣導影片,將於12月19日起在計程車的車載媒體與YouTube播放,向社會大眾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記者會現場特別邀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以及超過百位計程車司機到場,一起為杜絕酒駕發聲。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表示:「今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件數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則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將近5%的降幅,顯示近年宣導『喝酒不開車』具有顯著效果,但每逢有酒駕肇事案例,總是引發社會嘩然,為保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每年持續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藉由與不同單位合作盼能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率。」 超過百台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共同以車輛排列「指定駕駛」字樣,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訴求,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指出:「這次與交通部道安會共同號召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期盼透過宣導大使們的力量,能有效傳達指定駕駛的觀念,且為了強化與年輕族群溝通,促進會特別將本次活動製作成縮時影片,在網路社群媒體宣傳。同時展望明年(106年)也將持續配合交通部往下扎根政策,積極進行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讓『喝酒不開(騎)車、指定駕駛』的觀念自年輕族群蔓延!」 為因應年底與酒駕高峰期,台灣大車隊等五家業者代表也同步公布「酒後代駕」服務。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指出:「為推廣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針對北北基桃地區,特別推出24小時『酒後代駕』的服務,優惠活動自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為止,日間時段10公里內起步價為NT$ 650元、夜間加成為NT$ 1,000元,推出『酒後代駕』優惠活動,希望透過民間單位的力量,與政府政策相輔相成,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用路環境。」 活動現場宣導大使們一起比出「讚」的手勢,宣導「醉」不上「道」,希望能杜絕酒後肇事意外,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 # # 【簡介】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Taiwan Beverage Alcohol Forum)是一個社會公益組織,成立宗旨是以提倡負責任的飲酒態度及防制不適當的飲酒行為。促進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九年十月由歐、美酒商及媒體業者共同針對飲酒問題宣導飲酒責任。組織成員確信推廣飲酒責任以及健康的飲酒文化為促進會長期工作目標,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考本會網站(www.tbaf.org.tw)。 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並沒有性別限制,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飲酒,簡單解釋是指喝酒以前就要先約定好誰是今晚的「指定駕駛」,當晚就不能喝酒,需負責送朋友們安全回家。

2017 影像檔

影片中的自小客車變換車道後,遇違規跨越雙黃線迴轉之車輛,因而被迫剎車停止,車輛停止後隨即遭後方的計程車撞擊,而違規迴轉車輛立即駛離肇事現場。

2017 四處可見計程車車牌噴白漆,又一樁 台灣大車隊17090 !

重罰 Uber 卻輕罰酒駕,為什麼民眾選 Uber 而不搭計程車? 除了平均車輛比計程車乾淨外,四處可見插隊、違規計程車,讓人放棄搭小黃改選 Uber 。

2017 《高雄》三寶槽化線切西瓜

某日被三寶請吃三寶飯~ (鳳山澄清路) 倒車後第一句 斥責我都沒看車 ooxx 等等 還好路口處 我時速約20幾 ! 如果我再快一點送他去親安全島 我拿起手機 說先報警等警察來! 我直接分享結尾 (對方聽到我要報警 本來說好呀 他要我賠償) 最後對方看我前.後都裝有行車紀錄器 之後就態度越來越軟 希望現場和解 (加上我 自身沒有東西受損) 於是我同意雙方在警員紀錄本上簽署和解 (放棄刑事和民事求償) ※當場有報警.有一般員警到場.但交通員警因繁忙還沒來※ ※這屬於私下和解 雖有民事和解效益 但雙方還是能提告刑事※ ※因為憲法保障 人民的刑事提告權 先不管 會不會有罪※ ※正確做法應該是報警後耐心等待 等交通員警到場測量※ ※並拿到事故聯單後 在離開現場※ ※之後和解請上調"解委員會上和解" 而不是現場便宜行事※ 當然啦除非 你是律師 或是 做保險這行 不怕被告 ,我是說我~ :) 機會教育 地上槽化線禁止跨越行駛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1 條: 槽化線,用以引導車輛駕駛人循指示之路線行駛,並禁止跨越。劃設於交岔路口、立體交岔之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點。 ---------------------------------------------- 安全帽上 S100 F2 行車紀錄器 車屁股上 S100 F1 行車紀錄器 安裝車行 (紳輪車業) https://www.facebook.com/ShenLunMotoStudio/?fref=ts

2017 大聲甚麼啦!囂張運匠違規 竟當街罵哭女警

昨天下午1時許,開計程車的賴姓司機(60歲),到新北市瑞芳區民生街用餐,因貪圖方便直接路邊併排停車,瑞芳派出所林姓女警,接獲電話投訴到場開單告發,沒想到賴姓司機竟大聲咆哮,還誣賴林姓女警搞丟他的證件,搞得女警感覺受委屈,當場哽咽要求賴男說清楚,女警哽咽呼叫支援也引發路人關注,還錄下過程PO上網路,不少網友批評賴男亂找理由發飆,也有人認為女警不應輕易掉淚。 警方表示,由於民生街是瑞芳當地交通要道,鄰近瑞芳美食街,來往車輛與民眾非常多,只要有車輛違停,就會造成整條馬路大塞車,林姓女警本來想要先勸導,但是找不到賴姓司機,當下決定開單告發,這時才見賴姓司機急忙現身。 女警說,賴男不滿被她開單告發違規併排停車,不斷大聲咆哮「我又沒違規!停白線沒違法!」完全不理會女警說明法條,還在女警要求拿出駕照等證件後,竟大聲嚷嚷女警搞丟自己的保險卡,因為實在太大聲引來附近路過民眾側目,女警因遭賴男誣陷,最後哽咽要賴男說清楚,並叫同事支援。 最後,賴男在自己的衣服內找到保險卡,警方請他回派出所說明,賴男明知自己理虧也不願意向女警說抱歉,最後只拿了1張倂排停車的紅單,快步離開派出所。

2016 保時捷當三寶逆向撞車 女車主還被搜到毒

屏東42歲林女駕駛1部車齡10年的保時捷到高雄,因路況不熟,逆向開匝道上國道10號,迎面與1部貨車對撞,貨車司機沒料到竟會遇上馬路「三寶」,顯得錯愕不已,警方在現場找到安毒,事後又從林女身上起出海洛因,全案已朝毒品方向偵辦。 車禍發生在今晨0時39分,林女開車載著3名友人訪友,從大中二路匝道逆向開上國10,約開50公尺與卓姓男子(25歲)的貨車對撞,所幸雙方車速不快,僅有車頭毀損,未有人員傷亡。卓男說,他是載蔬菜到果菜市場,看到林女開上來,根本來不及閃避。 車禍發生後,林女車內2名男子落跑,僅柴姓男子(23歲)留在現場,警方處理時,還有名女子逆向開車上匝道,讓警方相當傻眼,警方處理告一段落,動手移置車輛,意外在地面發現1包裝有6.8公克安毒,隨後又在車內查獲安毒吸食器。 林女當下臉色鐵青,供稱與另2男子認識不久,不知道有毒品,還說「如果知道的話,我還會載他們嗎?幹嘛自己惹這個麻煩?」,儘管林女自認倒楣,但警方回到警所,又在林女身上查獲0.2公克海洛因及35顆不明藥丸。 警方說,林女自稱待業中,不過林女有持毒被逮紀錄,另身上還有毒品,不排除是進行毒品交易,目前正全力追查另2名男子到案,釐清真相。(楊適吾、湯寶隆/高雄報導)

2016 12-27北京機場「假的士」司機涉嫌行使假鈔及濫收車資

在北京首都機場截的士要小心了。因為分分鐘會坐到無牌經營的黑的。 早前香港都曾打擊「黑的」,的士司機多收幾倍車費,專門欺騙人生路不熟的遊客。 北京首都機場的「黑的」更加離譜,司機收錢的時候聲稱紙幣有問題,要求乘客換另一張,誰料原來司機一早用假紙幣將錢偷龍轉鳳。內地傳媒放蛇時更加揭發首都機場的士行業內的黑幕。 夜晚八點左右是北京首都機場的客流高峰期,不少的士都要排兩、三個小時,才可以載到乘客,亦不可以在上客區停留超過三分鐘,但有部分的士違規泊車、「打尖」,就無人理會。北京的士司機表示:「他們之所以為甚麼膽子這麼大,是因為他們跟機場調度站,他們都有聯繫的,一旦有執法人員到那兒檢查,這個場站的工作人員會提前通知他們的。」 內地傳媒報道,這些「無王管」的士司機通常以車隊形式經營。車隊每個月向機場調度員交1200元人民幣的「保護費」,在機場就不用排隊。而當中大部分都是由廢棄車輛改裝成的「假的士」。 北京出租車業內人士表示:「報廢的出租車經過改裝以後,長期盤踞在首都機場附近,專門在機場從事非法運營,基本上都是晚上出來幹活,從外觀上看是看不出破綻的。」 這些「假的士」司機亦涉嫌濫收車資及開假發票。無牌的士司機表示:「100塊錢,打表15(元),那你就找那15(元)的去。100塊錢,沒跟你多要,給你100的發票。」 他們亦被指用假鈔,例如乘客付車資時,趁他們不留意,把乘客給的100元人民幣換成假鈔,再指「紙幣太新」不收,要求換一張,就將假鈔轉到乘客手中。 警方稱今年在首都機場已查獲37輛假的士,每輛車的改裝費用約兩萬元人民幣,有涉事的士公司聲稱,會辭退涉嫌違例的司機,而機場方面亦指,會全面調查是否有職員違規。 Source : TVB News

2016 可惡計程車司機  雪山隧道變換車道害車禍  塞車回堵超過7公里

2016年12月17日11:24 假日車潮一早就湧進國道5號,今上午在國道五號雪山隧道南下15.7公里處,發生計程車未保持安全車距,而導致三車擦撞車禍,事故在26分鐘後排除,但已造成車輛回堵近7公里,直到現在才逐漸紓解。 今上午8時38分,國道五號雪山隧道南下15.7公里處,內側車道由謝姓男子駕駛的計程車,疑似因未保持安全車距,發現前方車輛回堵後已煞車不及,先擦撞前方休旅車後,又將方向盤向右打後,被外側車道後方駛來的遊覽車追撞。 所幸僅有計程車上的乘客表示頭暈,經救護車送醫後已無大礙,事故導致謝男的計程車右側嚴重毀損,後照鏡斷裂,左側車頭輕微損傷,遭撞的休旅車及追撞的遊覽車車頭都僅有輕微損傷,目前已先各自離開。 國九隊頭城分隊副分隊長歐明睿表示,經酒測確認三車駕駛數值都為0,事故在9時26分排除,由於假日車流量大,現場一度回堵近7公里,目前已逐漸舒緩。提醒用路人行駛國道五號雪山隧道時,務必保持安全車距,並不要任意變換車道,以免發生事故。(突發中心張芸甄/宜蘭報導)

2016 喝酒不開車 指定駕駛百輛計程車縮時影片

百輛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 挺身捍衛道路正義 為防範年底酒駕肇事高峰 交通部和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合作 邀請計程車司機擔任宣導大使 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觀念 最新出爐的105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約減少4.78%),但因近期酒駕肇事頻傳,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和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出面號召超過百輛計程車在自由廣場集結,並邀請百位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位居前線捍衛道路正義,現場以計程車排列成大型「指定駕駛」字樣,並將排列過程製作成宣導影片,將於12月19日起在計程車的車載媒體與YouTube播放,向社會大眾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記者會現場特別邀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以及超過百位計程車司機到場,一起為杜絕酒駕發聲。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表示:「今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件數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則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將近5%的降幅,顯示近年宣導『喝酒不開車』具有顯著效果,但每逢有酒駕肇事案例,總是引發社會嘩然,為保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每年持續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藉由與不同單位合作盼能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率。」 超過百台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共同以車輛排列「指定駕駛」字樣,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訴求,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指出:「這次與交通部道安會共同號召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期盼透過宣導大使們的力量,能有效傳達指定駕駛的觀念,且為了強化與年輕族群溝通,促進會特別將本次活動製作成縮時影片,在網路社群媒體宣傳。同時展望明年(106年)也將持續配合交通部往下扎根政策,積極進行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讓『喝酒不開(騎)車、指定駕駛』的觀念自年輕族群蔓延!」 為因應年底與酒駕高峰期,台灣大車隊等五家業者代表也同步公布「酒後代駕」服務。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指出:「為推廣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針對北北基桃地區,特別推出24小時『酒後代駕』的服務,優惠活動自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為止,日間時段10公里內起步價為NT$ 650元、夜間加成為NT$ 1,000元,推出『酒後代駕』優惠活動,希望透過民間單位的力量,與政府政策相輔相成,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用路環境。」 活動現場宣導大使們一起比出「讚」的手勢,宣導「醉」不上「道」,希望能杜絕酒後肇事意外,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 # # 【簡介】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Taiwan Beverage Alcohol Forum)是一個社會公益組織,成立宗旨是以提倡負責任的飲酒態度及防制不適當的飲酒行為。促進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九年十月由歐、美酒商及媒體業者共同針對飲酒問題宣導飲酒責任。組織成員確信推廣飲酒責任以及健康的飲酒文化為促進會長期工作目標,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考本會網站(www.tbaf.org.tw)。 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並沒有性別限制,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飲酒,簡單解釋是指喝酒以前就要先約定好誰是今晚的「指定駕駛」,當晚就不能喝酒,需負責送朋友們安全回家。

2016 水源快速道路 3車競速狂飆 1輛撞掃街車駕駛亡 另2車加速逃

水快三車競速一車撞掃街車駕駛亡 喜美競速「卡進」掃街車朋友跑了!榮總醫師熱心救援 北市高架道3車競飆1輛撞掃街車駕駛亡 3輛汽車昨天深夜在北市水源快速道路競速,其中一輛疑因來不及閃避前方執行勤務的環保局道路清掃車,直接追撞上去,造成轎車駕駛卡在車內,競速的另2輛車則加速逃逸,肇事的27歲高姓駕駛送醫不治。 報導,目擊者指稱,昨晚11點多,有3輛車在水源快速道路以時速超過100公里的速度競飆,其中一輛右側追撞清掃車,其餘2輛聽到巨大撞擊聲,稍微減速後,隨即加速離去。隨後而到的車輛,有熱心駕駛下車查看,但因高姓駕駛被夾在扭曲變形的車內,只能等消防人員以破壞器材將男子救出,送醫仍宣告不治,警方取得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追查另2輛競飆車輛,釐清車禍發生原因。 11日晚間11點多,台北市水源快速道路上發生死亡車禍。3輛轎車疑似競速狂飆,27歲高姓駕駛的車卻撞上掃街車,整個車身右半邊「卡進」掃街車底,高姓駕駛送醫後不治。而事發時,一名榮總醫師經過,熱心上前幫忙救援,還有熱心民眾協助指揮交通,但高男的朋友早已逃逸無蹤。 透過行車紀錄器拍下畫面發現,事發前,3輛轎車在快速道路上狂飆,不斷變換車道,最後一台高姓男子駕駛的藍色轎車,卻狠狠撞上內側車道的掃街車,右半車身卡進掃街車底,車體嚴重扭曲變形。高姓男子渾身是血動彈不得。 由於前方同樣競速狂飆的2輛車早已不見蹤影,留下掃街車司機不知所措,一名榮總醫師開車行經,趕緊停下來下車協助救援,但因根本無法移動高姓男子,只能先熄火,與其他熱心民眾指揮交通,維持場地安全,等待警消救援。 警方表示,根據目擊證人的證詞,3輛車違規飆速,車禍後,2輛車不但沒停下,還以更快的速度逃逸,目前正循線追查另外2名車主,釐清真正的肇事原因。

AQY-6686 2016 【AQY-6686】原來是在做違規折返跑啊、3123-FY

七賢與民族路口,本人依燈號右轉七賢一路,卻遇到車輛AQY-6686違規闖紅燈迴轉,不顧右轉車輛安危,之後車輛3123-FY變換車道又未注意後方車輛直接變換之後又急煞,再來兩輛車又違規於雙黃線迴轉 車牌:AQY-6686、3123-FY 影片時間:20161211 行車紀錄器:S100-K1 地點:高雄市民族二路與七賢一路

2016 無煙片天龍人好爽 不想買車以後租這台就好

坐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嫌太擠,開車、騎車又怕找不到停車位,現北市推出像Ubike一樣能隨租隨還的電動機車,前10分鐘收費25元,今日開放民眾免費試乘。 據交通部統計,全台機車約1,400萬輛,平均每兩人就有一台機車,密度居全球之冠,但實際每天被使用時間只有52分鐘,且機車售價越來越高,在美國、法國及德國早已啟動電動機車交通服務,WeMo Scooter於今日發布,提供電動機車租賃服務,在北市大安區、信義區及中正區供應200輛改裝的光陽電動機車,時速最高可達68km/h,滿電時可續航45km,利用APP可隨租隨還。 該APP可搜尋附近車輛並進行預定,並成為鑰匙發動,也會顯示當前電量及可行駛里程數,車上配有兩頂安全帽及USB充電孔,以防手機沒電還不了車,還車時將車停駛於3行政區的停車格內即可,前十分鐘收費25元,之後每分鐘以2.5元計價,綁定信用卡支付,騎行短程距離較划算。 以大安森林公園至小巨蛋,4公里里程為例,使用WeMo Scooter大約需行駛14-17分鐘,要價35至45元,而搭乘捷運及公車等交通工具,約30-50分鐘,要價15至20元,而搭乘計程車最快,但花費約150元上下,實際街訪北市民眾,多半不騎摩托車,但有騎的人認為,短距離應急騎乘才較划算,且服務據點要密集,才有可能普及化。 但因電動車目前屬於輕型機車,註冊時須上傳身分證及機車或汽車駕照正反面照片,預估註冊完成最快需數小時,較為繁瑣,但現階段只能人工審核,需一一與各地監理站核對資料,且目前已經約有1萬2000名註冊用戶,想搶先使用的民眾還要耐心等待,該APP於今日起開放下載並試營運3至6個月,僅先開放Android版本,iOS版本則要等到年底上架,今日起至9日(日),於14:00至20:00在台北市新光三越信義A8館北大門開放試乘。 談到違法騎車及違規停車問題,WeMo Scooter技術長鄭捷表示,若租車時有非本人使用APP,造成違法騎車,或是違規停車被開單、損壞車身等問題,一切都按租賃公司制度辦理,希望在此共享平台上,民眾能自律使用。

4087-KB 2016 【4087-KB】三寶無極限 看車牌知一切!

有網友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po了一段影片,並表示「三寶無極限~看車牌知一切!」。只見行車紀錄器影片中,前方一台深藍色車輛正停在十字路口等紅綠燈。車牌是「4087-KB」的這一台車,本來一直在靜止的狀態,忽然整輛車「倒彈」,往後急退,雖然很快停住,但已經撞上錄下影片的這台車。 而「4087-KB」的車主,則氣勢洶洶的下車走過來,影片也到此結束,讓人好奇他想做什麼?網友們看了這段記錄影片,紛紛評論:「4087-KB 是你白癡 靠杯」、「搞得好像在看鬼片」、「衝下車是道歉還是以為他是被撞的?」、「等等就下車問你幹嘛撞我車尾」、「習慣打p n檔吧 又打錯檔」、「我笑了」、「誇張」、「是誤踩油門?」、「真的狂,一個不小心笑出來」。

NNY-026 2016 【NNY-026】yeah, I fucked up

*根據承辦員警的說法,我沒有違規,該快車道並無鬼島禁行機車標線。 *行車記錄器為廣角拍攝,所以距離看起來較遠,實際距離較拍攝的近。 一如以往騎車上課的途中,為了避開塞車路段因此走這條高架道路。一直到上匝道前我都是保持一樣的路線直行,上匝道後騎在靠快車道右側。 在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此時車牌號碼 NNY-026 機車,硬是從右側剪了我的線切了進來,切到我前方的同時擋住了右側白色自小客車,導致我無法判斷與車尾的距離,隨後他的速度又放慢(煞車燈未亮,但車速明顯變慢),當我意識到時,我的前方及左右側早已沒空間進行閃避(我右側有機車於錄影畫面死角),怕追撞到前車(NNY-026)故緊急煞車,雖然不清楚是怎麼摔的,但感覺是鎖死後 Highside(我被車拋飛)。 慶幸的是後方機車都得以及時閃避,沒將我輾過去。 再者因為是位於上高架的匝道上,如果我選擇繼續騎上去反而更危險(上面屬於一個盲彎),加上離匝道入口較近,因此決定將車牽往匝道路口的槽化線,並請救護車協助送醫。 承辦員警先是給當事人看了行車記錄器畫面之後,才對當事人做筆錄,當事人堅稱他是老人家,他是能騎多快?看完畫面後第一次還跟警察說自己騎在慢車道,並堅稱是我沒保持安全距離,我自摔與他無關。 回到家休息仔細回想這整件事,我摔車後沒人幫忙我能理解,畢竟是在匝道上,但坐在救護車上時我看著與救護車同向行駛的車輛,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人願意禮讓救護車先行。加上做筆錄時當事人的說詞,我只能說這一切再次看到了台灣社會的冷漠與人性的醜陋。

2016 三寶?

十字路口 已經過一半了 對方沒停車直直過來 差點撞上 一、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二、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先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三、依據『交通設施設置原則』第224條第三項: 特種閃光號誌設於交岔路口者,其設置方式與行車管制號誌同。幹道應設置閃光黃燈,支道應設置閃光紅燈。設於易肇事路段中者,宜於將近之處設置閃光黃燈。 四、小結:於交岔路口時,幹道車之路權優先於支道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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