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馬路三寶
各種 」 的三寶行為
檢舉魔人不能再匿名了 明年起交通違規檢舉採「實名制」全網讚翻 隨著手機、行車記錄器越來越普及,社會上出現了許多「檢舉魔人」,他們不分青紅皂白的胡亂拍照檢舉,不僅造成民眾的困擾,就連執法機關也因為查證困難而頭疼不已。▼根據《蘋果日報》的報導,為了改善這個狀況,交通部日前完成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自2019年1月1日開始,檢舉人須具名且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查證,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希望能解決浮濫檢舉的狀況,同時確保檢舉事實真實性。 ▼在現行規定中有許多小違規經警方勸導後可免罰,警方也希望在小違規上用勸導代替舉發,推動微罪不... 源: https://www.fun01.cc/post/789494/
想做這支影片好久了,哈哈,終於有靈感完成了...爽啦~ (可能只有業內人士才看的懂想表達的..........XD) 小黃來靠北 臉書粉絲團 http://taxi.at.tw Uber的必然倒下:烏托邦、共享經濟與龐氏騙局 http://www.cyzone.cn/article/138248.html Uber遭檢舉700件僅罰11件!立委、業者要交通部執行公權力 https://tw.news.yahoo.com/uber-700-11-092927538.html 我們該接受Uber的「創新」嗎?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3010/should-we-accept-ubers-innovation?fbclid=IwAR0HcJzXCzaUY8DSNFHrVmaZAVX151n1CkgDC8DEivjQx4eDHOTyuz11yQc 開Uber真的比較好賺嗎?一個小黃運將的親身實驗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8942 Uber與租賃車合作仍違規 租賃車遭罰378萬元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125/1247697/?fbclid=IwAR2lT2I7R87ZNzdMwCdPFa2qynx30hpcYEGjsXk3XNjPHPgPsUW6Qkbnw2E UBER司機解釦摸胸女醉客 賠9萬還要上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107005120-260402?fbclid=IwAR2yID4sxUpFoL2Fm93-aKBPJBk9h5CE7fpcYwQ9CMMXPbwqMBIObk8W_ks
柯坦承有點過分 警:已調整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違停罰單增加,尤以深夜時段的罰單數量,比去年增加三成。北市議員黃珊珊昨在議會市政總質詢時說,根據裁罰基準,深夜是微罪不舉的情況,可以不罰,但市長一句話「晚上違停也是違停」,員警半夜猛開單,惹來許多民怨。柯文哲坦承,半夜開單有點過分,並表示會馬上改善。 北市警察局重新調整「開罰過多」狀況,警察局長邱豐光昨說,五月十八日召集各分局開會討論,檢討後,凌晨零點至清晨六點時段若車輛停放不妨礙交通,將以「勸導」為主,不會開單告發,五月十八日至三十一日取締件數為三三六件,比起五月十八日前同期取締件數七百件,已改善這個問題。 黃珊珊:依裁罰基準屬微罪不舉 黃珊珊說,柯市長基於使用者付費落實路邊停車格全面收費,現在出現一堆空停車格,民眾為了省錢,車子全往巷弄停放,她近日接獲許多民眾抱怨電話,表示警察半夜三更在開單。 黃珊珊表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深夜時段零點到六點停車,除非影響消防安全、經人檢舉、並排停車等,否則違規停車可以不罰,也就是說,深夜是微罪不舉的情況。她問柯文哲,「你早上五點看到罰單會不會氣?」 柯文哲回說,「會」,會要求馬上改善,但他不會下這種命令。柯文哲說,解決停車問題要全面檢討紅黃線的劃設,透過民政局蒐集里長意見,彙整到市府,法律是訂給民眾遵守的,不是訂給民眾參考,法律也要訂定得合理。
可怕! 女駕駛「國道上倒車」害死2條命!「行車記錄器」畫面一曝光...網友嚇到說不出話! 怎麼會有這種駕駛!實在太誇張!一名45歲女性駕駛,開著休旅車,載著友人和小孩共四名乘客,行經南二高北上300公里處,疑似對路況不熟悉,結果開過頭!令人傻眼的是,這名女駕駛就在國道上停下... 接著慢慢倒車,想要銜接到交流道口,違規長達八秒鐘!此時,從後方行駛的大型貨車,看到前方休旅車時反應不及,狠狠撞上,撞擊力道之強,貨車車頭整個被削掉,翻覆到護欄外,休旅車嚴重扭曲變形,現場留下長達38公尺的煞車痕! 貨車駕駛當場不幸身亡,而休旅車內的一名14歲少女也重傷不治...這段行車紀錄器影片曝光後,引來網友強烈炮轟,指責駕駛太誇張,怎麼會在國道上倒車!應該要開到下個交流道再想辦法! 從大貨車的行車紀錄...
三寶逆向撞人!一毛不賠竟說「有誠意和解」 還怪是他騎太快 網搜小組/趙蔡州報導 新北市一名林姓機車騎士7月12日上午騎著機車,從三重區沿著中興橋機車引道要到台北,結果卻被一名余姓騎士「逆向」撞倒骨折,車禍後余男說「很有誠意要和解」但卻沒有賠償他一毛錢,還一度「不接電話、不回訊息」消失神隱,直到他9月決定上法院提告才出現。 根據了解,林男7月就在《爆料公社》中PO文表示,當時因為引道發生車禍塞住,余男不想等就直接「逆向」下橋,閃過前面一台機車後卻將他撞倒,一下車後竟然還大罵「騎那麼快幹嘛?」好險當時他意識還算清楚,立即罵回去「我前面一台車能騎多快?你逆向下橋還敢那麼大聲!」 車禍造成他右手骨折倒插,就醫後必須打石膏三個月,氣得他直呼是無妄之災,而且讓他...
騎車或開車上路時,你最討厭遇到什麼樣的「馬路三寶」呢? 是對自己的駕駛技巧太有自信,所以會亂超車、亂按喇叭甚至還酒駕的三寶, 還是一秒鐘上千萬起跳,得要冒著性命闖紅燈的三寶,又或者是那種把大馬路 當作自己家,想怎麼開車就怎麼開車,想在哪停車就停在哪的三寶? 其實不管是哪種類型的三寶,都讓人相當討厭與反感,畢竟馬路如虎口, 每一個瞬間都要謹慎又小心,不然一個不注意就可能造成意外, 到時無法挽回的悲劇時,是後悔也都來不及的呢! 日前在台北就發生了一起三寶闖紅燈事件,不過廣大的網友們看過影片後, 反而直呼「超療癒」,讓人忍不住一再重播,這是怎麼一回事呢?讓我們來看看吧! 下著大雨的這天晚上,一群騎士在台北市民大道和光復南路路口乖乖等著紅綠燈, 當綠燈亮了騎士們準備起步,這時卻有台機車從另一邊闖紅燈。 這個三寶女騎士不僅闖紅燈,也沒開大燈,就連闖紅燈也不按喇叭提醒, 但每個騎士都知道她闖了紅燈...原來女騎士就像是內建喇叭一樣, 明明是自己闖紅燈,還像惡人先告狀般風
小黃「鬼切載客」!2度爽跨雙白線 台大重機男:難怪人想搭UBER 記者許凱彰/台北報導 「小黃為了載客,沒有極限!」一名台大男學生騎乘重機在基隆孝二路與成功二路口遇小黃橫跨雙白線要載客,危險的行徑全被後方的行車紀錄器錄了下來。他表示,「計程車給人的印象就是這樣,難怪一堆人寧願搭UBER。」 據了解,一名就讀台大研究所的男同學20日與朋友相約騎車,在行經基隆市孝二路與成功二路口時,見一旁人行道有民眾伸手攔了開在內側「左彎專用」車道的計程車,小黃「迅速打燈」鬼切要載客,險些撞上正在直行的騎士。 ▲基隆小黃駕駛為了載客跨線鬼切。(圖/記者許凱彰翻攝,下同。) 男同學提到,因為計程車屬「職業駕駛」,所以遇到這種違規絕對不能縱容,為了載客直接跨了2次雙白線,想要靠右停...
影片授權: Alex Wesker 影片後製: 三寶TV 看更多影片請至本頻道清單 : https://goo.gl/V39RxF 歡迎留言說出你的看法。也請記得訂閱本頻道喔!謝謝 想提供三寶影片給我們嗎?(新舊影片均可): https://goo.gl/m5Vuo7 三寶TV提醒您: 行駛道路上,勿危險跨雙黃線橫切馬路 以避免發生危險之事故。 路上三寶實在多,無事不登"三寶"殿 請停、看、聽,並遵守交通規則 三寶TV每天都要花很多時間找尋跟剪輯、製作影片 主要是搜集 行車記錄器 車禍 三寶 屁孩 惡意逼車 交通違規 摔車 撞車 等...三寶行為的影片 影片不分新舊,但影片主要會以 陳述事實、成語、心中OS或搞笑旁白的方式來呈現! 如果你認同,歡迎您免費訂閱及留言討論,若您不認同,再此跟你說聲抱歉! 但為了保護當事人(車牌號碼),本頻道的影片畫面均會經過馬賽克處理才會上傳 三寶TV的影片主要是警惕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希望觀看本頻道的朋友,留言時請以討論三寶行為為主, 並能尊重他人觀點,請勿人身言語攻擊,謝謝! 若有版權問題、當事人有異議或有任何問題,歡迎請來信告知,感謝。 mail : demilulu.tw@gmail.com 想提供三寶影片給我們嗎?(新舊影片均可): https://goo.gl/m5Vuo7 (影片上傳系統)
依據公路總局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訊息-公告 於2018.09.21執行攔查舉發 標題: 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屬違規營業行為 公告日期 106-01-16 11:18 公告期限 106-01-16 ~ 106-04-16 公告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秘書室-公共關係科 內容 針對近來屢有民眾洽詢坊間流傳「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就不違法」之錯誤訊息事宜,公路總局說明不論是領有職業駕照民眾自行承租租賃車輛或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非提供租車服務,而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是屬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之違規營業行為。 公路總局表示,不論民眾係領有普通或職業駕駛執照,若承租使用租賃小客車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屬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之違規行為;另依公路法第34條規定,小客車租賃業係以小客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若係依規定因應租車人租車需求由租賃業者負責代僱駕駛之情形,租車人與租賃業者自仍須以租車契約或出租單存在為前提,故若小客車租賃業者非提供租車服務,而是由其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係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0條相關小客車租賃業不得將供租賃車輛「外駛」且「個別攬載旅客」之規定。 公路總局另再表示,按修正後之公路法處罰及裁罰基準規定,Uber公司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可處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而駕駛人則處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另若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該租賃業者依法將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情節最重得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呼籲相關駕駛人或小客車租賃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以免受罰;並希望民眾切勿搭乘非法營業之車輛,以保障自身安全權益。 承辦單位:公路總局運輸管理中心 聯絡人:梁郭副執行秘書國(02)2307-0123#3998 相關連結 附件 點閱 1,531 瀏覽:2,931,313 回上一頁 公路總局logo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Directorate NGeneral of Highways, MOTC 上班時間:上午08:30至下午05:30 地址:10863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總機:02-23070123(代表號) 公路總局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231-035 理事長辛苦了!長官辛苦了!也期盼這樣的攔檢告發能夠持之以恆,杜絕違法載客歪風!
依據公路總局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訊息-公告 於2018.09.21執行攔查舉發 標題: 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屬違規營業行為 公告日期 106-01-16 11:18 公告期限 106-01-16 ~ 106-04-16 公告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秘書室-公共關係科 內容 針對近來屢有民眾洽詢坊間流傳「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就不違法」之錯誤訊息事宜,公路總局說明不論是領有職業駕照民眾自行承租租賃車輛或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非提供租車服務,而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是屬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之違規營業行為。 公路總局表示,不論民眾係領有普通或職業駕駛執照,若承租使用租賃小客車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屬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之違規行為;另依公路法第34條規定,小客車租賃業係以小客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若係依規定因應租車人租車需求由租賃業者負責代僱駕駛之情形,租車人與租賃業者自仍須以租車契約或出租單存在為前提,故若小客車租賃業者非提供租車服務,而是由其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係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0條相關小客車租賃業不得將供租賃車輛「外駛」且「個別攬載旅客」之規定。 公路總局另再表示,按修正後之公路法處罰及裁罰基準規定,Uber公司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可處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而駕駛人則處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另若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該租賃業者依法將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情節最重得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呼籲相關駕駛人或小客車租賃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以免受罰;並希望民眾切勿搭乘非法營業之車輛,以保障自身安全權益。 承辦單位:公路總局運輸管理中心 聯絡人:梁郭副執行秘書國(02)2307-0123#3998 相關連結 附件 點閱 1,531 瀏覽:2,931,313 回上一頁 公路總局logo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Directorate NGeneral of Highways, MOTC 上班時間:上午08:30至下午05:30 地址:10863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總機:02-23070123(代表號) 公路總局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231-035 理事長辛苦了!長官辛苦了!也期盼這樣的攔檢告發能夠持之以恆,杜絕違法載客歪風!
220位優良計程車駕駛在哪? 計程車分級制 讓夜歸女性安心 「優良駕駛街上跑,你知道哪台嗎?」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林國成、陳政忠質詢組認為北市交通局應儘速來推動「計程車分級制」,優先讓優良駕駛能夠輕易「辨識」,這樣才能能民眾選擇安全有保障的計程車搭乘,也才能真正達到鼓勵優良駕駛的效果,並改善他們的實質生活。 黃珊珊議員指出,計程車分級制度在東京、首爾等城市行之有年,在這樣的分級制度下,民眾可以一眼就認出在路上跑的計程車哪台是優良駕駛,比如像首爾是以黑色車身作為辨識,當然也可透過叫車系統指定。而據我們的調查,這樣的分級辨識最受需要夜歸的女性朋友認同,因為他們認為這樣的制度會對安全更有保障。 「分級制度需不需要差別費率?」這問題還需公運處儘速與北市計程車工會研擬。雖然說像東京或首爾這些城市的計程車分級採取差別費率,但鑒於國內民情略有不同,的確也有計程車司機擔心若是實施差別費率,反而會因為高費率嚇跑乘客,而讓政府這片好意打折。 首爾計程車費率資料: http://big5chinese.visitkorea.or.kr/cht/TR/TR_CH_5_8_2.jsp 「現行優良駕駛遴選規定必須檢討,須配合計程車分級制,增加退場機制。」按現行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遴選規定,應具備五個要件,一、2年內未曾當選過(避免重複)。二、3年無不良紀錄。(主要指公車、客運駕駛)。三、5年內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四、3年內無違規及肇事紀錄。五、服務成績優良或有特殊事蹟足以表揚。以此標準,從99年~103年台北市共遴選出220位優良計程車駕駛,但這些駕駛除了一張獎狀外加6,000元獎金外,老實說,這樣的鼓勵方式並無法讓民眾可以挑選搭乘,也就不能有效地幫到這些運匠,而且也無退場機制。 「遴選上優良駕駛後,如果有違規紀錄,也無法追回。但改計程車分級制,以車身作為辨識後,就能要求退場。」 據了解目前交通部也正在研擬計程車分級制度,但討論重點擺在一般車與高級車的區別。本質詢組則認為,此分級制度應優先實施優良或是模範駕駛的分級,而在這個分級之下,是否納入車齡(比如5年以下)或排氣量(2400CC以上)等標準,仍希望北市公運處能儘速與相關工會與駕駛人討論,並提供北市的意見供中央參酌。 最後,因採用分級制度後,這些優良計程車的車身會有不同顏色辨識,本質詢組建議交通局應重新改變現有優良計程車駕駛的獎勵模式,而改以補助全車烤漆,這樣對這些駕駛才有實質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