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 馬路三寶
各種 最 的三寶行為
如果你是iPhone 又很不幸的又買了LooKing錄得清WiFi版的行車紀錄器 恭喜你~~ 和我一樣, 命差一點就被這個APP給氣死 我有次在路上, 差點被一個三寶阿姨騎車撞到我 我躲過後,馬上找個騎樓打開手機,連上app要看影片 往下刷的結果就是不停的當機重弄 好不容易花了快十分鐘,慢慢的刷到最下面的檔案 選擇好檔案後,幾乎又花了快20多分鐘才把檔案抓下來 前前後後我花了約30分鐘的時間 當下我就在想 如果我要是真的出車禍 車子沒電或是行車紀錄器被撞壞的情況下 那麼 我根本無法在當下看到影片啊(沒事不會帶筆電出門吧) 加上 我又是 iPhone X,在蝦皮也看過好幾款手機的讀卡機 但是說明又寫的不明不白,買了一個後根本不能用又想辦法退 賣方說~他的說明裏面沒有寫iPhone X 可以用啊~ 不給退 好了~~ 我再去商家找 不是動不動上千元就是不能讓我拆盒子一一試機 後來在台南市中西區民生路靠近西門路的一家電子配件找東西 剛好看到牆上有手機讀卡機 可愛的店員妹妹讓我一個一個的試後 真的是讓我挑到一個又便宜且好用的讀卡機 當下二話不說馬上買了它~~~ 真的超級好用 又是一個買一朵花,最後要再買一棟房子的生活小故事 好了~~問題解決了 再來就是 那我為什麼要多花錢買WiFi版本的行車紀錄器!! 也許你沒有像我一樣的問題 或是~~~用iPhone的車主都該死吧~~~~ 我是建議真的要買一個放在車上啊 而且生活上也可以用來存手機的相片 ––– • License: You’re free to use this song in any of your videos, but you must include the following in your video description (Copy & Paste): Scandinavianz - Wonderland (instrumental) by Scandinavianz https://soundcloud.com/scandinavianz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3.0 Unported — CC BY 3.0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 Music promoted by Audio Library https://youtu.be/gaEi4HnnOus –––
騎車或開車上路時,你最討厭遇到什麼樣的「馬路三寶」呢? 是對自己的駕駛技巧太有自信,所以會亂超車、亂按喇叭甚至還酒駕的三寶, 還是一秒鐘上千萬起跳,得要冒著性命闖紅燈的三寶,又或者是那種把大馬路 當作自己家,想怎麼開車就怎麼開車,想在哪停車就停在哪的三寶? 其實不管是哪種類型的三寶,都讓人相當討厭與反感,畢竟馬路如虎口, 每一個瞬間都要謹慎又小心,不然一個不注意就可能造成意外, 到時無法挽回的悲劇時,是後悔也都來不及的呢! 日前在台北就發生了一起三寶闖紅燈事件,不過廣大的網友們看過影片後, 反而直呼「超療癒」,讓人忍不住一再重播,這是怎麼一回事呢?讓我們來看看吧! 下著大雨的這天晚上,一群騎士在台北市民大道和光復南路路口乖乖等著紅綠燈, 當綠燈亮了騎士們準備起步,這時卻有台機車從另一邊闖紅燈。 這個三寶女騎士不僅闖紅燈,也沒開大燈,就連闖紅燈也不按喇叭提醒, 但每個騎士都知道她闖了紅燈...原來女騎士就像是內建喇叭一樣, 明明是自己闖紅燈,還像惡人先告狀般風
依據公路總局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訊息-公告 於2018.09.21執行攔查舉發 標題: 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屬違規營業行為 公告日期 106-01-16 11:18 公告期限 106-01-16 ~ 106-04-16 公告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秘書室-公共關係科 內容 針對近來屢有民眾洽詢坊間流傳「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就不違法」之錯誤訊息事宜,公路總局說明不論是領有職業駕照民眾自行承租租賃車輛或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非提供租車服務,而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是屬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之違規營業行為。 公路總局表示,不論民眾係領有普通或職業駕駛執照,若承租使用租賃小客車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屬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之違規行為;另依公路法第34條規定,小客車租賃業係以小客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若係依規定因應租車人租車需求由租賃業者負責代僱駕駛之情形,租車人與租賃業者自仍須以租車契約或出租單存在為前提,故若小客車租賃業者非提供租車服務,而是由其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係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0條相關小客車租賃業不得將供租賃車輛「外駛」且「個別攬載旅客」之規定。 公路總局另再表示,按修正後之公路法處罰及裁罰基準規定,Uber公司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可處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而駕駛人則處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另若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該租賃業者依法將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情節最重得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呼籲相關駕駛人或小客車租賃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以免受罰;並希望民眾切勿搭乘非法營業之車輛,以保障自身安全權益。 承辦單位:公路總局運輸管理中心 聯絡人:梁郭副執行秘書國(02)2307-0123#3998 相關連結 附件 點閱 1,531 瀏覽:2,931,313 回上一頁 公路總局logo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Directorate NGeneral of Highways, MOTC 上班時間:上午08:30至下午05:30 地址:10863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總機:02-23070123(代表號) 公路總局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231-035 理事長辛苦了!長官辛苦了!也期盼這樣的攔檢告發能夠持之以恆,杜絕違法載客歪風!
依據公路總局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訊息-公告 於2018.09.21執行攔查舉發 標題: 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屬違規營業行為 公告日期 106-01-16 11:18 公告期限 106-01-16 ~ 106-04-16 公告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秘書室-公共關係科 內容 針對近來屢有民眾洽詢坊間流傳「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就不違法」之錯誤訊息事宜,公路總局說明不論是領有職業駕照民眾自行承租租賃車輛或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非提供租車服務,而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是屬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之違規營業行為。 公路總局表示,不論民眾係領有普通或職業駕駛執照,若承租使用租賃小客車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屬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之違規行為;另依公路法第34條規定,小客車租賃業係以小客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若係依規定因應租車人租車需求由租賃業者負責代僱駕駛之情形,租車人與租賃業者自仍須以租車契約或出租單存在為前提,故若小客車租賃業者非提供租車服務,而是由其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係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0條相關小客車租賃業不得將供租賃車輛「外駛」且「個別攬載旅客」之規定。 公路總局另再表示,按修正後之公路法處罰及裁罰基準規定,Uber公司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可處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而駕駛人則處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另若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該租賃業者依法將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情節最重得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呼籲相關駕駛人或小客車租賃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以免受罰;並希望民眾切勿搭乘非法營業之車輛,以保障自身安全權益。 承辦單位:公路總局運輸管理中心 聯絡人:梁郭副執行秘書國(02)2307-0123#3998 相關連結 附件 點閱 1,531 瀏覽:2,931,313 回上一頁 公路總局logo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Directorate NGeneral of Highways, MOTC 上班時間:上午08:30至下午05:30 地址:10863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總機:02-23070123(代表號) 公路總局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231-035 理事長辛苦了!長官辛苦了!也期盼這樣的攔檢告發能夠持之以恆,杜絕違法載客歪風!
220位優良計程車駕駛在哪? 計程車分級制 讓夜歸女性安心 「優良駕駛街上跑,你知道哪台嗎?」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林國成、陳政忠質詢組認為北市交通局應儘速來推動「計程車分級制」,優先讓優良駕駛能夠輕易「辨識」,這樣才能能民眾選擇安全有保障的計程車搭乘,也才能真正達到鼓勵優良駕駛的效果,並改善他們的實質生活。 黃珊珊議員指出,計程車分級制度在東京、首爾等城市行之有年,在這樣的分級制度下,民眾可以一眼就認出在路上跑的計程車哪台是優良駕駛,比如像首爾是以黑色車身作為辨識,當然也可透過叫車系統指定。而據我們的調查,這樣的分級辨識最受需要夜歸的女性朋友認同,因為他們認為這樣的制度會對安全更有保障。 「分級制度需不需要差別費率?」這問題還需公運處儘速與北市計程車工會研擬。雖然說像東京或首爾這些城市的計程車分級採取差別費率,但鑒於國內民情略有不同,的確也有計程車司機擔心若是實施差別費率,反而會因為高費率嚇跑乘客,而讓政府這片好意打折。 首爾計程車費率資料: http://big5chinese.visitkorea.or.kr/cht/TR/TR_CH_5_8_2.jsp 「現行優良駕駛遴選規定必須檢討,須配合計程車分級制,增加退場機制。」按現行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遴選規定,應具備五個要件,一、2年內未曾當選過(避免重複)。二、3年無不良紀錄。(主要指公車、客運駕駛)。三、5年內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四、3年內無違規及肇事紀錄。五、服務成績優良或有特殊事蹟足以表揚。以此標準,從99年~103年台北市共遴選出220位優良計程車駕駛,但這些駕駛除了一張獎狀外加6,000元獎金外,老實說,這樣的鼓勵方式並無法讓民眾可以挑選搭乘,也就不能有效地幫到這些運匠,而且也無退場機制。 「遴選上優良駕駛後,如果有違規紀錄,也無法追回。但改計程車分級制,以車身作為辨識後,就能要求退場。」 據了解目前交通部也正在研擬計程車分級制度,但討論重點擺在一般車與高級車的區別。本質詢組則認為,此分級制度應優先實施優良或是模範駕駛的分級,而在這個分級之下,是否納入車齡(比如5年以下)或排氣量(2400CC以上)等標準,仍希望北市公運處能儘速與相關工會與駕駛人討論,並提供北市的意見供中央參酌。 最後,因採用分級制度後,這些優良計程車的車身會有不同顏色辨識,本質詢組建議交通局應重新改變現有優良計程車駕駛的獎勵模式,而改以補助全車烤漆,這樣對這些駕駛才有實質助益。
真的是很推這款遊戲, 畫質超好!看回放效果很棒!會很有成就感! 操控性確實也算擬真系的(雖然甩尾部分仍有待商榷,方向盤的圈速真的只需要少少打,甩起來動態是有爽沒錯,但是操控本身不爽!我喜歡拋來拋去練身體的感覺,GTS在甩尾上來說算是溫柔派的,而且失控的邊緣太含糊了,超過角度想救救不回,認為應該要拋出去了卻反而容易回正,這點確實需要好好習慣!)當然大部分原因或許是個人技術欠佳,我只是以甩了幾個月的AC為基礎來比較說嘴。 還有我個人認為最過癮的是塗裝系統! 因為本人非常愛痛車,真的可以滿足想讓自己車子設計成獨一無二的慾望,常常做一台車子一做就是一整天! 線上系統非常完善,在房間內可以更改任何規則、場地、車子,也有線上比賽可以玩!而且人真的很多! 不像AC的話PS4真的滿邊緣的....... 再提操控部分,手把操作真的做的非常好!用手把就可以體驗正確的駕駛觀念跟行車路線,個人測試跑單圈用手把跟方向盤跑起來的時間是幾乎一樣(輔助全關除了abs),用s2000跑筑波都是58~59秒,誤差不到一秒。所以沒方向盤的玩家根本不用擔心,手把也可以玩的很有成就感,也是有著很大的樂趣! (像AC如果沒方向盤我絕對會建議千萬別玩AC!) 以上是入手一個月GTS的心得!大推! 跑車浪漫旅 競速 https://store.playstation.com/#!/ch-tw/tid=CUSA03667_00
登革熱爆發期間,負責防蚊工作的食環署防治蟲鼠組應嚴陣以待,但部分人仍然「懶懶閒」。東網連日直擊,食環署屯門區防治蟲鼠組其中一隊,原負責清理坑渠及除草防蚊,外勤時卻蛇王「吹水」,有人偷懶提早回家,又有人行街購物等,日做最多3小時。有滅蟲專家指現時風頭火勢,「應該睇緊啲」,立法會議員更直斥不可接受! 「政府工邊使做呀?」食環署屯門區一名防治蟲鼠組職員,近日被指向同行「晒命」,聲稱外出工作「無王管」。他們負責清理坑渠及雜草,工作範圍包括良景邨、田景邨及寶田邨後面的菠蘿山;惟爆發登革熱期間,東網連日跟蹤調查,發現該組人員仍頻頻「蛇王」。本月中,其中3名女工一大清早穿上便服步出辦公室,乘輕鐵早上8時半抵達良景邨,卻在山腳「吹水」足足2小時,期間向溪流指手畫腳,卻不見實際工作。至10時半,其中1人返回疑是田景邨的寓所 ,其餘2人11時亦離開山腳。 其後2人分道揚鑣,其中1人步行至良景邨的商場閒逛,走入時裝店「睇衫」,又去運動服裝店試鞋買襪,差不多每間舖來回行2次,至中午12時許走到快餐店食飯「歎報紙」,逗留近50分鐘後離開。她再會合早前分開的女工,2人挑選1張在樹蔭下的長椅休息,1人午睡,1人不停玩手機,休息逾2小時。至近3時半,2人又走到邨內街市各自購物,分別買生果及衣服,才施施然乘輕鐵返辦公室。全日「零工作」,近5時15分,其中1名女工更提早15分鐘收工。 該隊人亦偶然「扮開工」。翌日,隊中4女1男清晨從辦公室出發,約早上8時半抵達寶田邨後山,5人換上制服在溪邊清除雜草及垃圾,但工作未夠3小時,至約11時20分則全部換回便服,其中4名女工先行離開,1女獨自往茶餐廳食飯又返回田景邨寓所;另外3人則往酒樓「歎茶」。 至下午1時,3女會合從田景邨「歸隊」的女工,同在良景邨良華樓後面一處隱秘的山邊休息,4人至接近3時半才前往輕鐵站,此時,同行開工的男子已在等候,期間不停吸煙,一行人4時10分返回辦公室。 良景邨後面的菠蘿山一帶,不少坑渠都被雜草及垃圾淤塞,由山上流下的雨水溢出行車路,尤其是早前連場大雨,不少樹枝跌落引水道未有清理,積水易令蚊蟲孳生,採訪期間,東網記者手腳亦疑被白紋伊蚊叮咬。「呢種情況已經維持咗4、5年,有退休後再重新獲聘嘅人,亦要求入呢組,因為知道無乜嘢做。」有知情人士透露,該隊人工作散漫引起同儕不滿,批評他們白支公帑,管理層亦涉疏忽,監管不力。 立法會議員陸頌雄直斥,事件不可接受,要求署方查核相關職員的外勤紀錄,是否存在有人虛報。他批評管理層監管出現漏洞,令職員外出工作「無嘢做」、無王管。陸指滅蚊滅鼠工作,需持之以恒才見成效,又稱近日本港多區爆出鼠患,甚至登革熱,足證前線人員未有做好分內事,促署方正視及加強監管。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屯門區防治蟲鼠組職員在當值時,須按該署規定及指引,穿着部門提供的整齊制服,用膳時間為1小時。防治蟲鼠組前線工作人員的主要職責是執行日常有關防治蟲鼠及瘧疾防控的工作。發言人續稱,若發現員工有違規行為,會按既定程序處理。該署會就有關投訴作出調查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