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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 按 的三寶行為
【狗仔偷拍】憲哥女兒當打工仔顧店 一夜3違停罰不完 吳宗憲(憲哥)愛女吳姍儒(Sandy)進軍餐飲業,陸續開「王家口袋燒餅」、「自然捲」墨西哥捲餅和「無聊咖啡」下午茶共3家店。《蘋果》日前直擊她現身新開的「無聊咖啡」,卻將BMW轎車違停巷內;打烊後她帶助理去按摩,途中並排停路邊買消夜,最後又亂停斑馬線上,連續3次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每次違停得處以罰鍰600到1200元不等,最高共可罰鍰3600元。憲哥昨回應:「那就開罰單啊。」表示會告誡Sandy「不要再被抓到」。上周五晚間,Sandy現身自家「無聊咖啡」,她穿和員工制服同色系的灰色棉質上衣,臉上掛著甜美笑容,親自在櫃檯為客人介紹餐點、點餐及結帳,藝人兼老闆娘,親和力十足。... 源: https://www.fun01.cc/post/569389/
Channel: https://goo.gl/JwGDjx 憲哥女兒當打工仔顧店 一夜3違停罰不完 吳宗憲(憲哥)愛女吳姍儒(Sandy)進軍餐飲業,陸續開「王家口袋燒餅」、「自然捲」墨西哥捲餅和「無聊咖啡」下午茶共3家店。《蘋果》日前直擊她現身新開的「無聊咖啡」,卻將BMW轎車違停巷內;打烊後她帶助理去按摩,途中並排停路邊買消夜,最後又亂停斑馬線上,連續3次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每次違停得處以罰鍰600到1200元不等,最高共可罰鍰3600元。憲哥昨回應:「那就開罰單啊。」表示會告誡Sandy「不要再被抓到」。 上周五晚間,Sandy現身自家「無聊咖啡」,她穿和員工制服同色系的灰色棉質上衣,臉上掛著甜美笑容,親自在櫃檯為客人介紹餐點、點餐及結帳,藝人兼老闆娘,親和力十足。咖啡廳走夢幻文青風,店內有噴水池造景、盪鞦韆及主題包廂座位,裝潢設計及燈光都相當唯美,看來是家網美會爭相拍「假掰照」的聖地。雖然她還沒有大力宣傳,已有不少粉絲慕名而來,當晚見到Sandy本人顧店,又驚又喜。 不久KID也來了,他與憲哥聯名的品牌商品在店內販售,似乎是來關心銷售狀況,與Sandy討論一會兒後便離開。此時記者發現Sandy將她的BMW違停店外紅線上,擋風玻璃上夾著1張違停罰單;稍晚店打烊,她先開車載助理到通化街買藥燉排骨,將車並排臨停店門口,之後去按摩,又把愛車停在紅線及斑馬線上,看來對違停無感,做了不良示範。 Sandy經紀人昨對她違停一事表示不回應,憲哥則說:「違規停車那就開罰單呀!這有什麼問題?違規就是應該要開罰。」講完也忍不住評論台北交通,「三更半夜其實很多地方還是禁止停車,但是沒有它真正的實質意義,台北道路塞車的時候開不快,晚上隨便都超速,你可以問問台北市民的感受。而且委託民間拖吊車,他們就是營利為標準,拖得越多賺得越多,老百姓早就該習慣了」。 NEWS FEED TW
說明 如果按照,檢舉鼠輩,這樣搞下去,全台灣每天,會有多少,交通違規案件發生呢? 現在每個人,車上都有行車記錄器,就連機車也有。我車上也有。 我的行車記錄器裡,隨便抽一段影片,新竹市中正路上,短短2分鐘路程,有多少人違規呢? 現在台灣景氣雖然很差,錢難賺。但人要活的有骨氣,正正當當的工作賺錢才對。 毫無疑問,政府開放交通檢舉獎金,感覺上,就等於開啟文化大革命,是一樣的。原來20幾年前,中國的文化大革命,還沒結束啊! 凡被檢舉密告的人,一定很不爽,又投訴無門。說不定,自己也來當個,檢舉鼠輩。平衡一下收支。 賺錢這麼辛苦,無端在路上被鼠輩扒走。不令人氣憤才怪。 最後,交通檢舉、告密、文革,可能會淪為台灣全民運動,相關單位,不可不重視。
狂按喇叭不聽!女學生騎ubike硬撞車輛刮出底漆,肇逃後駕駛報警…學生父母凹:是假的吧? 馬路糾紛的問題多,日前一位駕駛在開車行經桃園火車站附近時,被一位騎著Ubike的女學生當場撞上,對方還肇事逃逸,讓他決定報警處理。令人傻眼的是,女學生的父母到場後不但沒有釐清罪過,還質疑是「行車紀錄器造假」… ▼網友分享行車記錄器表示「三寶沒有極限」,畫面中顯示他開車到桃園火車站附近,一位女學生騎著Ubike往他衝過來,他連按喇叭示警,但對方還是反應不及,直接撞上車子的左前側。 這起擦撞造成車上有不少擦傷,多處見到底漆,讓這位駕駛心疼不已。不過肇事女學生在擦撞後競選擇快速離開現場,害他氣到追上去,並決定報警處理。他更指出女學生父母到場後,態度相當惡劣,規避責任,還一直懷疑是他行車紀錄器...
國道螃蟹哥橫著走 車主「心臟嚇掉了」! 高速公路驚現「螃蟹哥」!網友在《爆料公社》上傳行車紀錄器影片,原本行駛外車道的三寶駕駛,突然直切內車道撞上網友的車,嚇壞副駕駛的女性友人,驚呼,「心臟嚇掉了」。 11月28日中午國道1號南下中港交流道,原PO行駛內車道,外車道一輛黑色轎車疑似沒算準車距,直切內車道撞上原PO的車子,讓原PO猛按喇叭示意,突如其來的撞擊嚇壞女性人了,詢問那輛車在幹嘛,接著驚魂未定的說,「心臟嚇掉了」,還默念觀世音祈求神明保佑。 網友看完影片怒回,「以為馬路只有他一台車嗎?」、「這開車的方式,是想逼死誰呀…」、「傻眼⋯現在的三寶是死神投胎,還是急著自己要去投胎。」、「整條路都他家的,愛怎麼切就怎麼切嗎?」;還有網友...
目前法規規定車輛被架輪後,是不可以再放下的;但現在大部分拖吊業者都比較彈性,只要拖吊車還沒有開上路,通常都會將車子放下來;如果拖吊車已經進入車道,那駕駛也只好去保管場領車了。 若現場堅持要把你的車拖吊該怎麼辦? 依照「臺北市停車管理處執行違規停車車輛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若你在場對方仍要把你的車拖吊,請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注意以下事項: 1、應查驗拖吊車、司機及技工之識別證,並核對駕駛執照、行車執照及大貨車通行證無誤後,始可執行拖吊工作。 2、執勤員警完成照相採證及填製「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程序前依法不能拖吊。(所以去檢查相機和通知單填了沒) 3、違規停放之車輛執行拖吊「尚未移動前」,如駕駛人到達現場,執勤員警應請其出示駕駛執照、行車執照,查核無誤後,依法必須指揮停止拖吊,只能當場舉發,並責令駛離。 4、違規停放之車輛內如有明顯之貴重物品(以目光可及者為限),應填載於「妨礙交通車輛保管通知單」,並由執勤員警簽名或蓋章。所以若他們只顧拖你的車,卻沒有保障與留意老百姓的其他貴重財產,就是違規。一般的員警只顧用破奧運的時間來拖你的車,哪會顧你車上是否還有貴重物品。 5、員警應檢視輔助輪及拖吊車螃蟹夾吊掛車輛是否牢固且須「拍照存證」,並會同拖吊車作業人員於拖吊車輛保管單上簽名。但常常有員警忘了拍照存證! 6、執行拖吊時,司機、技工應穿著標示公司之制服及反光背心。所以注意他們的服裝喔,背心一定要會反光喔! 保管費一定要付嗎? 根據台北市政府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被拖吊之車輛移置保管場半小時內,不收取保管費,所以車子剛發現被拖趕緊搭計程車去拖吊廠都還來得及省錢喔。另外保管場要能出示錄影紀錄證明你超過半小時來領車,但如果他們一時疏忽沒有錄影,按法規一律以半小時內領車計算喔。 如果地上都找不到粉筆怎麼辦 那就是被偷啦!!快點報警呀!!
一天要背15公斤,丈夫躲起來監視妻子的一天,才發現這些說不出的秘密! 猩聞龍捲風 時事熱點 檢舉此篇 马路纠纷的问题多,日前一位驾驶在开车行经桃园火车站附近时,被一位骑着Ubike的女学生当场撞上,对方还肇事逃逸,让他决定报警处理。令人傻眼的是,女学生的父母到场后不但没有厘清罪过,还质疑是“行车纪录器造假”… ▼网友分享行车记录器表示“三宝没有极限”,画面中显示他开车到桃园火车站附近,一位女学生骑着Ubike往他冲过来,他连按喇叭示警,但对方还是反应不及,直接撞上车子的左前侧。 这起擦撞造成车上有不少擦伤,多处见到底漆,让这位驾驶心疼不已。不过肇事女学生在擦撞后竞选择快速离开现场,害他气到追上去,并决定报警处理。他更指出女学生父母到场后,态度相当恶劣,规避责任,...
我自己覺得我平時脾氣不錯。但在台北騎車時常讓人覺得很難不生氣啊! 不要跟我說兩輪四輪什麼的,我不是只有騎車還會開車 但安全是基本訴求,希望每個用路的人可以多替別人著想 ----------------------------------------------------------------------------------------------------------- Shot on the GoPro Hero5 Black Muisc: LAKEY INSPIRED - Smile Edited in Adobe Premiere Pro CC 2017 ----------------------------------------------------------------------------------------------------------- ‧ Follow me: Facebook : https://www.facebook.com/weijhih.shen Instagram : https://www.instagram.com/k19k19f15 ----------------------------------------------------------------------------------------------------------- 喜歡的話再幫我按個訂閱跟分享!!
行車記錄器要買最好的嗎? 行車記錄器之良窳在於拍攝涵蓋角度、解析度清晰與否? 多數行車記錄器於光線充足之地方拍攝並無問題, 惟於夜間或視線不佳之處時, 高規格行車記錄器則能鉅細靡遺的全部拍攝下來, 例如:LED夜視機種、採用CCD感光元件的機種, 而此等高規則機種往往所記錄下來之畫面, 往往較肉眼真實所觀看者還好, 舉例來說,就如夜視鏡於夜晚所觀看到的畫面, 絕非肉眼所能比擬。 然若不慎於夜間或視線不佳時發生交通事故時, 諸如視線不佳處,行人未按規定闖越道路, 或汽機車違規未開車燈之逆向等, 而行車記錄記錄器之電磁記錄往往卻是唯一證據, 可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中規定有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此一帝王條款, 「應注意車前狀況」、 「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並從以往多是司法實務見解在在都顯示了, 「沒有絕對的路權」, 是以,當提出此一清晰之行車記錄器電磁記錄時, 你又如何說服法官「行車記錄器不是我真實看到的樣子?」 法院是講求證據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換言之, 若行車記錄器若拍攝的非常的清楚, 恐會出現怠於注意車前狀況之法律問題 故我會建議行車記錄器可以挑選上限為與一般肉眼所視相同即可。 不過, 若有想挑戰說服法官「行車記錄器不是我真實看到的樣子?」 之舉證,小弟我非常樂見,若有成功,歡迎分享。 服務專線: 0978-628-231 駿騰法律事務所 http://law.qik.com.tw/front/bin/home.... 駿騰法律事務所 fb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law110110 江曉俊 fb https://www.facebook.com/law110
影片原始來源:http://www.youtube.com/watch?v=k22830e22Hg 10/2 下午3:24分左右,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高雄人都知道,這條路敢併排的,要有一定功力(臉皮),一台賓士打雙黃燈,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下午3點24分報案110,說地址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一台賓士併排停車,我人在現場,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看著手機亂晃亂看大約6分鐘後,編號05078員警,來了,就準備讓車主走,一張都不開,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你來就放他走,我是報案人耶,民眾報案可以放走?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他說這不歸他管,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只說車主在車上,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我當下也不想跟,員警辯論了,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敢那邊違停,警察來放走,還回應~對,我就是要放走,我的天呀,我實在無法接受,到底是我觀念有誤,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我沒薪水,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該編號05078員警,是否有圖利瀆職之嫌,並記過懲處 我在重申第二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輕微違規勸導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 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 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項目及條款(如附表一): 1.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4條第 2款、 第3款、第25條、第31條第5項、第41條、第44條第1項第1款、 第3款至第7款、第52條、第69條、第71條至第74條、第76條、 第81條、第82條第1項第 1款或第84條之情形。 2.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 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 入該停等區。 (2)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 ,致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停止線。 (3)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 況等限制,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 側車道。 (4)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 55 條之情形,惟 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5)深夜時段(0 至 6 時)停車,有本條例第 56 條之情形。 但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 礙消防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 併排停車屬於第56條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再者 民眾打110檢舉 民眾檢舉受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員警到場沒舉發,等同跟吃案沒兩樣,只是吃的大或小輕或重 ----------------------------------------------------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 元罰鍰。 -------------------------------------------------------- 我在重申第三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10/2 下午3:24分左右 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 高雄人都知道 這條路敢併排的 要有一定功力(臉皮) 一台賓士打雙黃燈 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 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 下午3點24分報案110 說地址 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一台賓士併排停車 我人在現場 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 看著手機 亂晃 亂看 大約6分鐘後 編號05078員警 來了 就準備讓車主走 一張都不開 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 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 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 你來就放他走 我是報案人耶 民眾報案可以放走? 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 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 他說這不歸他管 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 只說車主在車上 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 我當下也不想跟 員警辯論了 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 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 敢那邊違停 警察來放走 還回應~對 我就是要放走 我的天呀 我實在無法接受 到底是我觀念有誤 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 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 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 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 我沒薪水 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 (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 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 (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 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 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 該編號05078員警 是否有圖利?職之嫌 並記過懲處 10/2 除了110 我還有打去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請查明原因並懲處 至今還沒有人 給我回應 請問是官官相護?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不相關人等 別在一旁消毒)※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酸民們 說我吃飽沒事幹 或是說我正義魔人~都可以~ 我就當那個罪人吧 因為只是酸民們 還沒遇到 自己的家人或朋友 被違規車輛 害的車禍 綠燈直行被違規車 撞斷手 綠燈直行被不打方向燈的人撞斷腳 綠燈直行 被後方跨槽化線 雙黃線 雙白線 的廢物撞斷前後十字韌帶 外家開刀兩次休養半年 車禍沒錢賠 事發前 一張嘴 事發後 我沒錢 真多廢物 我的存在就是 見一個檢舉一個 我工作讓我見識很多 人自私的一面~ 再說一次沒違規 沒傷害 酸民們繼續活在自己自私的世界吧 違規一下當然不會死 因為死的是別人 因為你 和你家人 朋友都很健康 平安的活著 每參與一次車禍 我就更討厭違規者 我想是違規魔人不會懂的啦 每件車禍都經歷約1年 事情發生了 我有時間處理 但你們有嗎? 我手上還有四.五件還在訴訟中的!!! 每件車禍處理不是每件都這麼順利 但重點就是沒違規 沒傷害 這句話很簡單 但講幹話的人 永遠不會了解啦 復健的痛苦 車禍的陰影 家人.愛人的負擔與擔心 違規達人 永遠不會懂 唯一方式用罰單教育 我也有朋友是警察 也有認識熱血的警察 請老鼠屎混薪水的警察 別抹滅那些認真執勤的警察 我在重申一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