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罰 - 馬路三寶
各種 開罰 的三寶行為
開車載人到台中高鐵站搭車,或到車站接人,要特別留意了。為提升行車秩序、減少違規停車導致壅塞,台中市警方在高鐵台中站1、2樓接送旅客區域,設置違規停車偵測執法設備,自動偵測違規停車、上下乘客及攬客等違規事項,2月份是宣導期,3月1日起將正式取締。 高鐵台中站常見景象,就是長長車龍在等人,造成交通壅塞,保全勸導不容易,警力又有限,現在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有新措施。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巡官 江柏漢:「架設偵測攝影機,針對車輛違規停車超過三分鐘,以及違規停車上下客的部分,逕行取締告發。」 透過科技執法,結合車牌辨識,這套系統可以節省現場七名警力,同時所有停車過程,都錄影存證,能減少不必要的紛爭。 計程車司機 王先生:「這樣子很好啊 科技執法,來這邊停車 有沒有,我們都併排停車 有時候我們都,找不到車位可以停車。」 高鐵乘客:「其實耗個五分鐘 時間也過長,對其他行駛的駕駛人來講,並不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除了停車時間長短的限制,駕駛人也要遵守一樓載客,二樓下客的規定,否則同樣開罰。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巡官 江柏漢:「盡量是以人等車的部分,等到旅客已經到站,準備出來的時候 車輛再進入站體。」 這項措施二月份還是宣導期,三月一號起將正式開單取締,民眾可以多利用半小時免費停車場或約好會面點,以避免違規停車被罰。 台中報導:張桂端 郭繼宗。
好心沒好報!12月8日下午,廣東東莞一位計程車司機載到一家四口,其中有一個剛剛幾個月大的小嬰兒。路途中嬰兒突然昏迷。家長連忙要求司機開往醫院,司機看情況緊急,連闖了3個紅燈。事後司機因為違規被開罰單,連駕照都差點被吊銷,他希望嬰兒家長為自己作證向警方申訴,沒想到家屬卻拒絕了,甚至說:「你闖紅燈跟我沒關係!」 ▼這位計程車司機表示,當時距離醫院有點遠,路上車流量也很多,因為事態緊急,所以他加快速度,連闖了3個紅燈,最終在7分鐘內將嬰兒送到醫院。因為這次違規,司機需要繳納600元人民幣(約2500元新台幣),並被吊銷駕照重考。他向警方說明當天的情況,警方告知他,只要提供醫院和嬰兒家屬的相關證明就能消除紀錄。 ▼司機聯絡上嬰兒家長後,對方竟然拒絕幫忙作證,甚至說:「你闖紅燈跟我沒關係,誰叫你闖的去找誰,剩下要怎麼搞我就不管了!」司機再撥電話過去,對方卻直接拒接。 ▼最後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和醫院證明,證實這名司機確實是因為救人才闖紅燈,所以取消了他的所有處罰。 //www.youtube.com/embed/RbTjiDoblac?rel=0&cc_load_policy=1 計程車司機表示,雖然嬰兒家長的做法讓他很心寒,但因為救了嬰兒還是覺得很值得。以後如果遇到類似的事,他還會幫忙。網友們看到後紛紛表示這家長實在太缺德,也祝福司機好心會有好報。只是單純幫司機作證而已,家屬竟拒絕出面,這未免太不懂感恩了!
彰化市葉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國道 1 號中山高台中路段,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也未保持安全的車距,遭「檢舉魔人」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像向警方檢舉,遭警方 3 分鐘內連開 4 張罰單,其中有 3 張都在同一時間,4 張罰單罰鍰共 1 萬 2000 元,一口氣收到 4 張罰單,葉男看了傻眼,直呼警方缺業績、搶錢搶過頭,他將申訴釐清事實。 1次同時接到 4 張交通違規罰單,罰鍰 1 萬 2000 元,當事人自我調侃用 1 萬元現金紓困金還賠不夠。(圖當事人提供)(記者張聰秋攝) 葉男向媒體投訴指出,4 張罰單各是在今年 3 月 2 日上午 7 點 52 分到 55 分間,發生地段都在國道 1 號北向 179.7 公裡到 174.4 公裡間,第 1 張是 52 分在 179.7 公裡被開出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不當,第 2 張到第 4 張都在 55 分,但違規地點分別在 175 公裡、174.8 公裡、174.4 公裡,也就是說 5.3 公裡的距離連開 4 張罰單。 葉男說,4 張罰單 1 萬 2000 元,用公裡數換算等於 1 公裡「通行費」索價 2200 多元,太不合情理,他接受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違規而受罰,但無法認同一罪多罰,1 萬 2000 元罰鍰用目前政府發放 1 萬元現金紓困金都不夠賠啊! 對此,國道三隊交通組長張弘傑指出,現有法規,變換車道未依規定執行,認定上採取不同多次的不同行為裁罰,也就是說,同一個行為但不同地點違規多次,還是依次數開罰,申訴是當事人的權利,警方接獲申訴照樣會受理,並逐一釐清違規和裁罰的依據。 對同一時間連開多張罰單,多數民眾覺得離譜,直覺刁難又擾民,但也有民眾認為,駕駛人違規行為好比「蛇行」開車,不打方向燈還沒安全車距,嚴重侵犯後方車輛的行駛路權,連續罰是提醒駕駛人別再「蛇行」上路,害人又害己。
警車轉彎遲打方向燈 嚴正執法立場開罰單 岡山分局同仁日前駕駛巡邏車於左轉時遲打方向燈,經民眾逕行舉發疑義,基於嚴正交通執法之立場,業已依規定掣單舉發。 查同仁當日擔服巡邏勤務,於獲報前往處理民眾報案時,在左轉彎時車輛遲打方向燈,後方民眾遂以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 有關「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交通違規案件,岡山分局為維護民眾權益,避免造成執法疑義,於審認係依據交通部函釋規定,原則上僅以車輛「有無使用方向燈」作為舉發依據。 為求慎重之態,避免執法疑義,再次召集相關人員重新檢視影片後,審認車輛於完成左轉動作始遲打方向燈,不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規定足以提醒後方車輛注意之意旨,另執法人員本身即為法的綱紀維護者,岡山分局基於嚴正交通執法之決心與立場,全案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掣單舉發。 爾後如發生車輛類此違規事件,岡分局仍將視個案違規事實態樣,依法規辦理,並將持續加強員警駕車安全教育訓練,以落實維護用路人之交通安全。
原始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CbB0Zzle5c 【扯!山友爬百岳違停合歡山 被擋車主苦等2天氣炸下山】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00726002074-260402 有民眾爬百岳,將自小客車停在登山口,且擋住其他車輛,被擋住的車主發現無法移車十分氣惱,報警後更得知要第二天才能移車,令人傻眼。警方開出罰單呼籲民眾自愛。 攀登奇萊山、小奇萊山步道的登山口在合歡山的滑雪山莊旁,一旁設有12格停車位,近來因登山人潮暴增,車位供不應求,但昨天竟然有3輛自小客車直接停在停車格後方,擋住3輛車。 被擋的車主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從奇萊稜線山屋回到登山口停車場,準備開車時卻被其他車輛於後方擋住,於是請警察聯絡,結果車主去爬奇萊山,第二天才會下山來開走。 網友看到貼文紛紛撻伐,認為「自私沒有極限」、「超沒公德心」、「素質太差」、「跟對方要求損失,造成需要過夜跟工作損失,或是計程車來回的費用」。 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今天表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開罰新台幣600到1200元罰鍰。接獲報案後也已立即聯繫到擋車的3輛車主,今天會下山移車。 新城分局指出,中橫最近人、車潮比往年同期暴增1倍以上,交通易壅塞,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車主切勿將車輛停放在轉彎處及狹窄的雙邊車道,或違規停車。
無事不登三寶殿 法律篇 070920 主持人:小米 警察開罰單十月份上法庭 現在該做什麼? 鄧洪律師事務所 鄧洪律師 無事不登三寶殿 為您解答各式在美國生活中所遇到的問題 AM1300 週一至週五 每天早上10:00 - 11:00 SINO TV華語電視週一至週五 每天晚上18:00 - 19:00 无事不登三宝殿 法律篇 070920 主持人:小米 警察开罚单十月份上法庭 现在该做什么? 邓洪律师事务所 邓洪律师 无事不登三宝殿 为您解答各式在美国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 AM1300 周一至周五 每天早上10:00 - 11:00 SINO TV华语电视周一至周五 每天晚上18:00 - 19:00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許可者,得不受前二項之限制。 第一項及第二項實施及宣導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為什麼等紅燈不能滑手機? 有民眾騎機車行經高雄市路口停等紅燈時,因為使用手機,剛好被巡邏經過的員警看到並攔查,當場舉發駕駛人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開立交通違規罰單。 基於車輛在停等紅燈時,只是因為號誌而暫時停止,在號誌變換綠燈後就會立刻前行,還是屬於車輛行駛的狀態,所以員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2項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開罰騎士1千元,如果是汽車駕駛人的話,根據同條第1項規定,可開罰駕駛3千元。 會這樣規定在於避免駕駛人在騎駛機車的同時,因為用單手拿行動電話進行撥接、通話或做其他行動,例如傳LINE、發IG等,而影響駕駛人行車操控,導致注意力分散,在遭遇緊急狀況時無法迅速反應,可能將造成煞車不及等行車危險。 另外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0條第1項第3款規定,駕駛人駕駛汽車(包括機車),除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的指揮外,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第2條第1項也有相同規定。
嘉義市中山路段自4/1起,新增8組監錄設備,從林森西路到文化路噴水圓環前,只要並排停車、紅黃線違停、占用公車停靠處等違規,都將透過「科技執法」24小時攝錄開罰。 有一民眾在等待停車格裡的汽車駛離,被員警拍窗大聲示意「趕快開走!」,民眾向警員反應在等停車格,警員態度不佳依舊要民眾開走,這是其中一個案例。 另一個情形則是媽媽下車取貨,女兒待在車上,被員警拍窗勸離,當下可能因為天氣熱導致語氣較兇,讓這位媽媽覺得有些委屈。 今天阿華針對員警於執法的態度做探討,日正當中天氣炎熱,我們體恤員警的辛苦,但希望值勤員警能夠多一點溫度、多一點同理心,彼此互相尊重;也在此呼籲民眾避免並排停車喔! 再來嘉義市有些路段停車格不足的問題,建議警察局與交通處一起做來研究規劃,東市場停車場最快也要六月底才完成,在這段時間,如有發現並排停車等問題,阿華請局長在開會時能傳達給基層,請他們可以多點溫度,別造成民怨,同時也維護交通安全,感謝辛勤的警員們!
自中港澳韓國、義大利、伊朗等地區回台的民眾,都要居家檢疫14天,因此入境返家當然不能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政府從3月4號推出防疫計程車以及租賃車的服務之後,3天就服務了178輛車次,而這些辛苦付出的駕駛,交通部也會祭出相關補助。 計程車司機戴著手套,幫乘客搬運行李,上車前的每個防疫動作做好做滿,連民眾都對台灣機場入境的嚴謹作為相當有感。 民眾 曹小姐:「台灣做防疫做得非常非常好,然後美國人看我們戴口罩,都覺得很驚訝,然後他們都不戴,每個登機門的外國人都不戴口罩。」 民眾 薛小姐:「從中國大陸(入境) ,機場人員都有戴口罩,甚至也都有戴護目鏡,我覺得對,因為我也很害怕被感染其實,所以我看他們都有落實,然後沿路也有些酒精可以消毒。」 620輛防疫計程車從3月4號開始,每天在國際機場外等候服務從中港澳韓國、義大利、伊朗等地區回台的居家檢疫者,而這些駕駛也會獲得相應補助。 交通部長 林佳龍:「我們要提供給他們,最好的防疫的設備跟物資,萬一真的有一些感染或者是因為,確診的這個乘客而使得這些駕駛朋友,要居家隔離我們也會進行補助。」 目前還是宣導期,3月11號過後,如果需要居家檢疫的民眾不是由親友接送,或是由機場人員安排返家方式,將會被開罰10萬到100萬元,防疫時期共體時艱,政府的努力,更需要大家一起配合。 戢靜璇 鄧應忠 桃園報導
紅斑馬在教都沒有在聽 講幾遍了不要當螃蟹 這下害人又害己 一次橫越4個車道 比神風特攻隊更勇猛 這種勇氣已經不是梁靜茹給的 #大車的捧友褲底一包 #賠償外加危險駕車開罰 #國道不缺交流道錯過請到下一個 官方網站 http://www.jpy.com.tw 線上客服 http://line.me/ti/p/@yth4650c 賴@ ID : @yth4650c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PY.WORLD 手機APP商城 http://a.tomeet.net/s/share/22fbfx4fc2b964 提供客戶馬牌、固特異、米其林、普利司通、國內外輪胎保修,鋁圈回估汰舊換新。 各大品牌系列四輪合購➕送 1 免費VIP會員卡申辦(滿$500累積1點紅利,1點折5元)
畫面中的行車紀錄器,經過淡水區竹林路時,後方緊跟在後的小轎車卻突然跨越雙黃線,逼迫這一名孫姓機車騎士讓道,危險行徑全被行車紀錄器影像錄下,騎士事後氣得將影像丟上臉書社團,淡水警方看到貼文後,也聯絡騎士,請他提供完整行車紀錄器影片,警方依照影像,後車駕駛行為已涉及危險駕駛、跨越雙黃線,最高可以開罰2萬5800元。 淡水交通分隊副分隊長 王勝忠 警方表示,經初步判斷畫面中的自小客車疑似有跨越雙黃線及多次違規超車等行為,將分別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開出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另也將依第48條「跨越雙黃線」處6百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淡水交通分隊副分隊長 王勝忠 警方呼籲,在道路上飆速、蛇行、任意變換車道、逆向行駛、逼車及突然減速煞車等駕駛行為,不僅破壞行車秩序,且嚴重危害到民眾的行車安全,民眾千萬不要危險駕駛以身試法,違規駕駛除需負擔高額罰鍰外,還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還會受到吊銷駕照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