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客 - 馬路三寶
各種 自小客 的三寶行為
影/錯過交流道 三寶急停秀荒謬神技前後車秒GG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高速公路雖然快速,但有時一個不注意可能會釀成極大的傷害。近日有網友在YouTube上曝光一段影片,一輛白色自小客車疑似因錯過交流道決定逆向迴轉,沒想到竟讓前後的聯結車翻覆,畫面險象環生。▲三寶在高速公路上急停。造成前方貨車翻覆。(圖/翻攝自YouTube)▲後方的來車也因剎車不及打滑。(圖/翻攝自YouTube)影片中,白色自小客車原本行駛在內線道,不料疑似錯過交流道,因此當機立斷的緊急剎車,並停在內車道與外車道之間,而後方的大貨車見狀第一時間閃過了小客車,但因為車體過大無法控制,在前方不遠處翻覆,而小客車見狀後,趕緊趁亂逆向迴轉準備切下交流道,不料一輛藍色的聯結車雖然看到了...
玩命三寶逆行隧道4公里加迴轉 險對撞還不停車 范姓女子去年10月駕車行經國道三號銜接八卦山長隧道,進入隧道往西行駛將近4公里,卻恍神以為自己開錯路,在隧道內迴轉後逆向往東開,險與2部迎向而來自小客對撞,范女開出隧道,行駛引道逆向進入國道三號前,又在引道上迴轉,過程驚險,國警將范女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彰化地檢署今偵結,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聲請簡易判決處分書指出,去年10月30日凌晨2點多,范姓女子(29歲)駕車行經八卦山長隧道西行路段,隧道全長約4.9公里,范女開了將近4公里,只剩不到1公里就要出隧道往員林方向,卻恍神以為自己開錯方向,玩命在隧... Source: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221/1301474/
嘉義縣朴子市農改場前,今天下午發生小貨車與轎車3車追撞車禍意外,造成駕駛及乘客共7人送醫,其中包括4名小孩,小貨車駕駛因傷勢嚴重,目前未脫離險境,還在嘉義長庚醫院搶救中,其他人幸無生命危險。 警方調查,朴子市下午降下大雨,龔姓女子(40歲)駕一輛黑色自小客車載著自己的三名子女(3歲、15歲及 17歲)和侄子(10歲),共4名小孩外出吃飯,下午2時半許吃完返家途中,在縣道157朴子農改場前,疑因對向一輛由賴女(57歲)銀色休旅車跨越車道,撞上開在她們前方的吳男的小貨車,婦人跟在小貨車後方煞車不及,追撞上去,造成三台車撞成一團,三人均未酒駕。 其中,龔婦肢體外傷,3歲女兒頭部外傷、15歲兒子肢體外傷,17歲兒子左臂、左小腿擦傷,10歲的侄子無明顯外傷。另外,小貨車吳姓駕駛(32歲)傷勢嚴重,雙腿骨折變形、右胸氣胸,目前長庚醫院正在幫忙搶救中,而小貨車的乘客江女,人未受傷,而肇事的賴姓婦人(57歲)也有胸悶情形,但賴婦堅持留在現場,並未就醫。 開銀色福斯轎車的賴姓婦人,一開始向警方供稱,她當時是為了閃避後方有人超車,她才往左打方向盤,才會不慎撞上小貨車,但警方調閱小貨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車禍當時,福斯轎車前後並無其他車輛,她就莫名其妙跨過雙黃線逆向撞上小貨車,才導致那麼多人受傷,初步懷疑婦人精神不濟,但車禍發生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其中,受傷最重的是小貨車吳姓駕駛,他在車禍後,因雙腿受困在變形的車頭內,警消人員冒著大雨,花了將近15分鐘破壞車體,才將他拉出送出,他意識模糊,送嘉義長庚醫院搶救中。另外,黑色轎車上龔姓女子和車上四名小孩也送醫,連同小貨車的乘客共七人送醫。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並排違停害擦撞騎士翻車受傷 兩車夾擊成「夾心餅乾」 機車騎士慘「倒栽蔥」在地 高雄明誠路上有一輛機車騎在慢車道上,結果遇到有汽車違規違停,另外一邊又有貨車開過來,瞬間騎士變成了夾心餅乾,被兩輛車夾在中間。機車騎士緊急煞車,結果失控「倒頭栽」摔車,目前肇事責任還在鑑定。但是警方初步判斷,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和轎車違停,這兩方的責任比較大! 一輛機車騎在明誠一路上,右前方一輛白色轎車停在慢車道,騎士的左邊有一輛小貨車也正在行進中,騎士越往前騎路越小,結果20歲的黃姓騎士被2輛車夾在中間,緊急剎車後倒頭栽,騎士翻轉了一圈倒在地上。 三民二交通分隊分隊長董志杉:「擦撞到右側違規停車的自小客,之後左後方那部自小貨,剛好那時候行駛到他旁邊,左右兩側都有擦撞到。」 白色轎車當時沒有緊靠路邊停車,和停在停車格的車輛相比,它停的位置明顯往外側很多。另外仔細看看小貨車的行進路線,這個路段剛好是個彎道,所以駕駛有稍微地往右邊偏移一點,2個原因加在一起讓機車騎士前方的道路縮減很多,根本就騎不過去。 董志杉:「重機駕駛也是表示,他自己可能也有疏忽啦,當時沒有注意到違規的停車,和左後方有一部自小貨。」 機車騎士重重摔了一跤,但幸好傷勢不嚴重,右手臂和雙腳擦傷,後來自行就醫。目前小貨車、機車和轎車三方在和解當中,肇事責任目前還在鑑定。只是再看一下這個畫面,機車騎士就像是變成夾心餅乾,幸好當時他有緊急煞車,降低撞擊力,否則可能不只是擦傷而已。
李退之議員妻子違規拖吊爭議 警方:依法執行無違誤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02/876489.htm 台南市議員【李退之】的妻子【郭貞慧】,1日把轎車違停在東區東門路二段158巷紅線區,被委拖民間東仁拖吊場警員黃瑞榮,率司機執行違規拖吊,郭女發現向員警求情,請員警開單告發就好,不要拖車,員警拒絕「放車」下令拖走,事後引起李退之不滿,投訴員警服務態度不佳,市警局2日指出,拖吊程序合法無違誤。 據了解,議員李退之的郭姓妻子,1日把轎車違停在東區東門路二段158巷紅線區,拖吊車到場後先挪車、再上輔助輪,她聞訊跑出來求情,盼警察只開單,不要將車拖走,但警員以車輛已經移動,拒絕放車,並下令拖走。 郭女說警方取締過程中,她從未表明自己的身分,只以身體不適,需要看醫生的理由向警方求情,不料對方對她態度差,讓她無法忍受,才會返家告訴丈夫,請警察局介入瞭解。 市警局指出,3月1日15時27分,委拖民間東仁拖吊場警員黃瑞榮,率司機執行違規拖吊,於東門路二段158巷66-68號前,發現一部自小客車於路口10公尺處紅線違規停車(七大重點違規項目),即執行拖吊作業。 拖吊過程,員警依法鳴笛廣播及填製紅單後始指揮拖吊,於完成輔助輪裝設並已拖離原地時,駕駛人(李退之議員之妻子郭女)出現,表示其身體不適,急需用車,是否能開單後放車,員警表示依作業程序執行拖吊,無法同意放車,即指揮司機執行拖吊。 警方調查指出,一、拖吊過程當事人未表明任何身分,並無利用特權情事。二、事後當事人陳述交警大隊員警服務態度不佳及不符拖吊程序,為釐清案情,還原真相,交警大隊請黃員提供密錄器,及拷貝拖吊車行車紀錄器影像了解,並未有督察人員傳喚問話及要求繳交報告情事。 三、當事人現場質疑拖吊程序未完成,請求開單放車,惟現場員警認為已完成拖吊程序,未同意放車,事後經查拖吊過程有依規定鳴笛、廣播、填製紅單後指揮拖吊,且完成輔助輪裝設及移離原來位置約0.5公尺,拖吊過程均依SOP執行,與當事人認為未移離現場,產生認知差異。四、本案違規屬實,依法執行拖吊,當事人當日已自行繳清罰款,員警依台南市拖吊作業SOP執行,並無違誤,市警局將對拖吊流程及定義再加強實施宣導,以免引發民眾誤解。
行駛國道千萬不要犯以下錯誤。國道三隊今天公布3段影片,駕駛分別因超車再急煞,以及對前車狂打閃燈逼讓道,國道警方強調,惡意逼車除吃罰單之外,恐面臨公共危險罪刑責。 影片中有一段去年11月12 日下午4點多,洪姓男子駕小貨車東行經過八卦山隧道時,疑先與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有行車糾紛,洪男竟在隧道內超車並踩煞車急停逼車,事後被檢舉。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洪男去年12月底到案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千至2萬4千元罰鍰,此外並扣牌3個月,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此外,一部帆布公司大貨車,今年1月13日傍晚6點多行經國道一號南下約209公里處及今年1月16日周女名下自小客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97公里處,都有連續密集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行為,國警開罰可處3千至6千元罰鍰。 但前方有烏龜車,難道不能閃燈示意嗎?賴協駿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賴協駿說,若前方車輛未避讓,只能逕行超車,不能持續變換燈光,去年國道三隊取締惡意逼車件數24件,今年1月也已取締1件。建議民眾若有裝設行車紀錄器,面對惡意逼車可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 不過國道員警也私下坦言,面對烏龜車若未避讓,現在行車紀錄器雖可錄影,但在無法證明車速緩慢的情況下,後方車輛若持續閃燈確實比較吃虧,但依法連續閃大燈就是違規,只能依法取締。
*根據承辦員警的說法,我沒有違規,該快車道並無鬼島禁行機車標線。 *行車記錄器為廣角拍攝,所以距離看起來較遠,實際距離較拍攝的近。 一如以往騎車上課的途中,為了避開塞車路段因此走這條高架道路。一直到上匝道前我都是保持一樣的路線直行,上匝道後騎在靠快車道右側。 在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此時車牌號碼 NNY-026 機車,硬是從右側剪了我的線切了進來,切到我前方的同時擋住了右側白色自小客車,導致我無法判斷與車尾的距離,隨後他的速度又放慢(煞車燈未亮,但車速明顯變慢),當我意識到時,我的前方及左右側早已沒空間進行閃避(我右側有機車於錄影畫面死角),怕追撞到前車(NNY-026)故緊急煞車,雖然不清楚是怎麼摔的,但感覺是鎖死後 Highside(我被車拋飛)。 慶幸的是後方機車都得以及時閃避,沒將我輾過去。 再者因為是位於上高架的匝道上,如果我選擇繼續騎上去反而更危險(上面屬於一個盲彎),加上離匝道入口較近,因此決定將車牽往匝道路口的槽化線,並請救護車協助送醫。 承辦員警先是給當事人看了行車記錄器畫面之後,才對當事人做筆錄,當事人堅稱他是老人家,他是能騎多快?看完畫面後第一次還跟警察說自己騎在慢車道,並堅稱是我沒保持安全距離,我自摔與他無關。 回到家休息仔細回想這整件事,我摔車後沒人幫忙我能理解,畢竟是在匝道上,但坐在救護車上時我看著與救護車同向行駛的車輛,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人願意禮讓救護車先行。加上做筆錄時當事人的說詞,我只能說這一切再次看到了台灣社會的冷漠與人性的醜陋。
昨上午梁姓男子駕車行經員林山區道路員草路,原本心情不錯,還哼著歌后江蕙的經典歌曲《家後》,未料對向一部由張姓男子駕駛的黑色自小客,竟高速跨越雙黃線衝撞,猶如三寶自殺炸彈客,所幸雖車子毀損嚴重,但雙方均無生命危險,肇事原因由警方調查釐清。 警方調查,這起事故發生在昨上午約8時許,梁姓男子(70歲)從芬園鄉大彰路轉員草路開車下山,要到員林市買東西,一路播放著《家後》,還跟著哼上兩句,不過行駛員草路約2分鐘後,張姓男子(45歲)駕駛的黑色自小客車竟逆向疾駛而來,正面衝撞,梁男根本來不及閃躲。 員林交通分隊分隊長巫宜誠說,雙方並未酒駕,張男供稱轉彎後疑恍神,才與對向小貨車發生事故。救護人員趕到場時,2名駕駛都已下車,張男表示胸、腹疼痛,送醫後仍在醫院觀察,梁男胸痛就診後已出院,均無生命危險。 員草路是彰化員林通往南投草屯的山路,有多處大彎道,今年5月也有自小客過彎疑似失控甩尾衝到逆向車道,所幸及時甩回,未釀事故,但已讓用路人嚇出一身冷汗,由於該處山路彎道多,警方也提醒用路人減速慢行
修女闖紅燈 巡邏女警險遭撞 修女闖紅燈險撞女警竟狡辯「沒看到紅燈」修女闖紅燈險撞警竟推拖「沒看到紅燈」台中市第一分局西區所員警吳宇庭在個人臉書上傳一段影片,描述值勤巡邏的時候,綠燈起步差點被闖紅燈的修女「送去見上帝」,她氣得鳴笛追捕,沒想到攔下對方後,闖紅燈的修女還找了一堆理由推託。 一名警察騎著機車起步,正準備穿越馬路,結果左手邊突然衝出一輛銀色自小客車,差一點就要撞上警用機車,警察馬上鳴笛追趕,追上之後要對方停車,從車上下來一位修女,解釋自己沒看到紅燈,錯把紅燈當作綠燈的她,甚至怪員警「為什麼要衝過來?」還不停強調自己沒有故意闖紅燈,就連員警都已經開好紅單了,這名闖紅燈的修女還是拒絕簽名,說「一切可以商量」。 差點發生意外的員警吳宇庭感觸很深,認為這就是警察的日常,將影片PO上個人臉書,很多網友看了紛紛留言鼓勵,還說「公事公辦」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