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鍰 - 馬路三寶

各種 罰鍰 的三寶行為

2021 汐止女駕駛逆向違停拒絕配合警方 最高可罰3萬元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27日電)59歲劉姓汽車駕駛今天下午在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上逆向違停,遇警要求出示證件竟拒絕,還說:「自己錢多、要開就開」等語便離去。警方說,將依法舉發,最高可罰3萬元、並吊扣駕照。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今天表示,張姓員警下午3時許巡經汐止區中興路,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逆向違停,於是上前要求59歲劉姓女駕駛出示證件,劉女不但拒絕配合,並告知警方:「自己錢多、要開就開」等語遂逕行離去,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違規。 警方說,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的指揮或稽查,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汽車駕駛人於5年內違反此項規定2次以上者,處3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此外,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編輯:張銘坤)1100327

2021 交通罰款如何用?駕駛就是政府的提款機!?|小老婆槓交通

測速照相插好插滿,警察取締毫不手軟 交通罰款的收入年年增加,但大家知道這些錢都去哪了嗎? 今天大叔要跟大家聊聊這個話題。 參考資料: 華國改善交通SOP https://www.facebook.com/DennisDiscover/photos/a.132338591835963/241047164298438/ 新北市108年度財政統計年報 https://www.finance.ntpc.gov.tw/home.jsp?id=eb99d34af4f4ff80 106年高雄市交通罰鍰收入 https://www.tbkc.gov.tw/Message/OtherInfo/Question?ID=d5c9425b-bfd3-4513-985d-39558f2eb88f 八卦村 - 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西濱霧中行駛車禍)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751944558313562&id=167876306720403 霧霾?濃霧?西濱逾20車連撞 專家曝肇因 https://tw.news.yahoo.com/news/%E9%9C%A7%E9%9C%BE-%E6%BF%83%E9%9C%A7-%E8%A5%BF%E6%BF%B1%E9%80%BE20%E8%BB%8A%E9%80%A3%E6%92%9E-%E5%B0%88%E5%AE%B6%E6%9B%9D%E8%82%87%E5%9B%A0-114109497.html 彰化縣去年車禍奪走129條人命 台1線及139線最悲傷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151532 違規嚴重 新北市 2018 年交通罰款歲入超收 3.88 億元 https://www.7car.tw/articles/read/57509 警察機關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人員獎勵金支領規定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111031500-0920703 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41 新北交通罰鍰今年大增 108年歲入增編引爭議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911250242.aspx 臺北市108 年交通事故分析報告 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jExL3JlbGZpbGUvMjgxOTQvODE3NzUxMC80MDFjZmY0Yy01Njc3LTRiYTktOTNmYy1lYTBjYzdmMmNmNjkucGRm&n=6Ie65YyX5biCMTA45bm05Lqk6YCa5LqL5pWF5YiG5p6Q5aCx5ZGKLnBkZg%3D%3D&icon=.pdf 小老婆IG訂閱訂起來了啦! https://www.instagram.com/jorsindo/ 要看詳細的各項報導請看《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https://forum.jorsindo.com/ https://www.facebook.com/jorsindo.motor.club/?fref=ts ↑這個是小老婆肥書粉絲專頁(很刷存在感!喜歡被刷就訂起來)

ARE-6799 2021 【ARE-6799】違規左轉

110年2月24日上午9時38分,在環中路三段與朝馬路口,ARE-6799原本行駛於直行車道(環中路三段),卻違規左轉至朝馬路,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造成行車危險,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48條。 一、有關車輛在左轉燈未亮前,不排隊利用直行車道直接插到隊伍最前方之情形,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另車輛在左轉燈亮後,不排隊趁左轉車車流空檔插隊之情形,依同條例第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民眾可否用行車紀錄器影片檔案檢舉違規?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四〉但檢舉對像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五〉前項檢舉,如有違規證據資料,並請檢具(違規之影片)。

BCW-9291 2021 【BCW-9291】不愛排隊左轉的可以用什麼檢舉?

一、有關車輛在左轉燈未亮前,不排隊利用直行車道直接插到隊伍最前方之情形,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另車輛在左轉燈亮後,不排隊趁左轉車車流空檔插隊之情形,依同條例第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民眾可否用行車紀錄器影片檔案檢舉違規?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四〉但檢舉對像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五〉前項檢舉,如有違規證據資料,並請檢具(違規之影片)。

2021 有關八卦村臉書社團-「村民提供~里嶺大橋」案件說明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馮世光/屏東縣報導 本案係民眾在八卦村行車紀錄器臉書社團po網,有關110年1月25日7時32分,在屏東縣里港鄉里嶺大橋西向17公里處之某砂石車與某機車之行進間之行車紀錄器畫面,經警方檢視影片及實地勘查,雙方皆行駛於外快車道往高雄方向直行,惟砂石車司機從後方超車,與前方機車騎士未保持適當之間隔,針對此疑似違規超車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1項3款:「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對此,本分局將依相關行車紀錄器及路口監視器畫面,過濾比對車輛,通知雙方駕駛人到案說明,釐清案情,若查證違規屬實,將依法製單告發。 另針對本轄台22線里嶺大橋所發生交通事故統計109全年度為13件,其中以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間距為肇事主因,另本分局針對砂石車各項違規部分,統計109年全年度共取締1446件。 里港分局呼籲,民眾駕駛車輛行駛在道路上遇到大型車輛應隨時保持安全距離,以免發生視線死角,造成自身生命及財產之危險,另呼籲砂石車司機在道路上行駛應遵守相關交通安全規則,切勿違規並減速慢行,共同營造友善之用路環境。

2021 有關八卦村臉書社團-「村民提供~里嶺大橋」案件說明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馮世光/屏東縣報導 本案係民眾在八卦村行車紀錄器臉書社團po網,有關110年1月25日7時32分,在屏東縣里港鄉里嶺大橋西向17公里處之某砂石車與某機車之行進間之行車紀錄器畫面,經警方檢視影片及實地勘查,雙方皆行駛於外快車道往高雄方向直行,惟砂石車司機從後方超車,與前方機車騎士未保持適當之間隔,針對此疑似違規超車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1項3款:「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對此,本分局將依相關行車紀錄器及路口監視器畫面,過濾比對車輛,通知雙方駕駛人到案說明,釐清案情,若查證違規屬實,將依法製單告發。 另針對本轄台22線里嶺大橋所發生交通事故統計109全年度為13件,其中以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間距為肇事主因,另本分局針對砂石車各項違規部分,統計109年全年度共取締1446件。 里港分局呼籲,民眾駕駛車輛行駛在道路上遇到大型車輛應隨時保持安全距離,以免發生視線死角,造成自身生命及財產之危險,另呼籲砂石車司機在道路上行駛應遵守相關交通安全規則,切勿違規並減速慢行,共同營造友善之用路環境。

2020 三寶騎士天氣冷用「單手騎車」 前方竄出右切寶...當場滑出慘摔

訂閱老司機頻道:https://bit.ly/2XPpeX9 老司機關心您 ⚠ 法規雖無明定單手騎車就得開罰,不過行為誇張,影響其他用路人,警方就會引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定論

2020 傻眼!開車上國道 3 分鐘連被開 4 張罰單 其中 1 分鐘內有 3 張

彰化市葉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國道 1 號中山高台中路段,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也未保持安全的車距,遭「檢舉魔人」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像向警方檢舉,遭警方 3 分鐘內連開 4 張罰單,其中有 3 張都在同一時間,4 張罰單罰鍰共 1 萬 2000 元,一口氣收到 4 張罰單,葉男看了傻眼,直呼警方缺業績、搶錢搶過頭,他將申訴釐清事實。 1次同時接到 4 張交通違規罰單,罰鍰 1 萬 2000 元,當事人自我調侃用 1 萬元現金紓困金還賠不夠。(圖當事人提供)(記者張聰秋攝) 葉男向媒體投訴指出,4 張罰單各是在今年 3 月 2 日上午 7 點 52 分到 55 分間,發生地段都在國道 1 號北向 179.7 公裡到 174.4 公裡間,第 1 張是 52 分在 179.7 公裡被開出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不當,第 2 張到第 4 張都在 55 分,但違規地點分別在 175 公裡、174.8 公裡、174.4 公裡,也就是說 5.3 公裡的距離連開 4 張罰單。 葉男說,4 張罰單 1 萬 2000 元,用公裡數換算等於 1 公裡「通行費」索價 2200 多元,太不合情理,他接受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違規而受罰,但無法認同一罪多罰,1 萬 2000 元罰鍰用目前政府發放 1 萬元現金紓困金都不夠賠啊! 對此,國道三隊交通組長張弘傑指出,現有法規,變換車道未依規定執行,認定上採取不同多次的不同行為裁罰,也就是說,同一個行為但不同地點違規多次,還是依次數開罰,申訴是當事人的權利,警方接獲申訴照樣會受理,並逐一釐清違規和裁罰的依據。 對同一時間連開多張罰單,多數民眾覺得離譜,直覺刁難又擾民,但也有民眾認為,駕駛人違規行為好比「蛇行」開車,不打方向燈還沒安全車距,嚴重侵犯後方車輛的行駛路權,連續罰是提醒駕駛人別再「蛇行」上路,害人又害己。

2020 行人交通安全 貨櫃車 遊覽車 大卡車 內輪差視覺死角

【行人交通安全】 國內道路交通環境複雜,行人隨時隨地都要遵守交通秩序,且要注意周遭之人車動態,以防範突發之交通事故。 但是我國行人交通安全觀念不足,常忽視交通法令的存在,不僅危及個人生命安全,也嚴重影響其他車輛駕駛人的安全,行人應遵守交通安全守則,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另外,研究發現,在小客車與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中,行人幾乎都受到傷害,其中有近半數因而致死,因此有必要提昇「走路文化」,即行人應在劃設的人行道上行走,不可任意攀越欄杆,如果沒有人行道,應靠邊行走,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或警察的指揮。 #走路不要划手機 #行經路口停看聽 #小心大車內差及視線死角 遠離大車 ◎行人路權之相關規定 1.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規定: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2.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行人穿越道應遵守警察、專用號誌之指示前進。未設置之路段,應注意左右有無來車,小心迅速通過。 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5條規定:行人行經鐵路平交道應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 ◎行人違規之罰則 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穿越道路不依規定者,處新台幣三百元罰鍰。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0條規定:行人行近鐵路平交道強行闖越者,處新台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四規定:未滿十四歲之人違反本條例之規定,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官方網站 http://www.jpy.com.tw 線上客服 http://line.me/ti/p/@yth4650c IG https://www.instagram.com/jpymotorworld 汽車百貨 : https://jpymotor.blogspot.com 汽車改裝 : https://jpymotor.pixnet.net/blog 賴@ ID : @yth4650c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PY.WORLD 手機APP商城 http://a.tomeet.net/s/share/22fbfx4fc2b964 提供客戶馬牌、固特異、米其林、普利司通、國內外輪胎保修,鋁圈回估汰舊換新。 各大品牌系列四輪合購➕送 1 免費VIP會員卡申辦(滿$500累積1點紅利,1點折5元)

2020 三寶の日常救護隊一路狂逼車!?TOP THREE ROAD MORONSILLEGALLY MODIFIED MOTORCYCLE.

非法改裝「警消用警報器」+「警消用標識燈具」,一路狂逼車的行為! 把違法行為當合理化!? 科普一下...(法規名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時間:109.6.30) 頭燈以外的燈光、喇叭、排氣管及照後鏡等異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頭燈燈光異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後回監理單位檢驗。 第十六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第五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該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第四十一條 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第四十二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 影片證據確實,已將該幾名騎士檢舉「非法改裝車輛」至公路總局 【三寶の日常】EP.3 影片授權提供:182追焦團救護隊、誠實魔鏡。 ▬▬▬▬▬▬▬▬▬▬▬▬▬▬▬▬▬▬▬▬▬▬▬▬▬▬▬▬▬▬

2020 臺灣史上最沒水準汽車駕駛,在合歡山違規停車擋出入引起網友公憤

原始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CbB0Zzle5c 【扯!山友爬百岳違停合歡山 被擋車主苦等2天氣炸下山】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00726002074-260402 有民眾爬百岳,將自小客車停在登山口,且擋住其他車輛,被擋住的車主發現無法移車十分氣惱,報警後更得知要第二天才能移車,令人傻眼。警方開出罰單呼籲民眾自愛。 攀登奇萊山、小奇萊山步道的登山口在合歡山的滑雪山莊旁,一旁設有12格停車位,近來因登山人潮暴增,車位供不應求,但昨天竟然有3輛自小客車直接停在停車格後方,擋住3輛車。 被擋的車主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從奇萊稜線山屋回到登山口停車場,準備開車時卻被其他車輛於後方擋住,於是請警察聯絡,結果車主去爬奇萊山,第二天才會下山來開走。 網友看到貼文紛紛撻伐,認為「自私沒有極限」、「超沒公德心」、「素質太差」、「跟對方要求損失,造成需要過夜跟工作損失,或是計程車來回的費用」。 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今天表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開罰新台幣600到1200元罰鍰。接獲報案後也已立即聯繫到擋車的3輛車主,今天會下山移車。 新城分局指出,中橫最近人、車潮比往年同期暴增1倍以上,交通易壅塞,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車主切勿將車輛停放在轉彎處及狹窄的雙邊車道,或違規停車。

2020 危險駕駛惡意逼車,高速公路上 Dangerous Driving - Despiteful Tailgating on Freeway

From: 00:23 ~ 02:30 地點:北二高(國道3號南下)大溪往龍潭 DaXi - LongTang, Freeway 3 (Southwards ) 惡意逼車宣導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臺灣地狹人稠,機動車輛數又多,道路環境常考驗駕駛人技術,部分民眾又容易有手握方向盤性格就大變的「路怒症」習性,導致逼車情形時有所聞,為確保個人自身權益及用路安全,在道路上如遇惡意逼車行為,該如何處理才能確保安全,說明如下: 惡意逼車具體仍需按事證檢視是否構成,惟基本態樣如下: 一、單車道寬敞或多車道前方無礙,卻故意變換車道驟然、刻意迫近。 二、急切於車前後,急煞或刻意阻擋車輛行進。 三、利用車輛體型蓄意壓迫其他車輛行駛空間,或連續閃爍大燈、鳴(長)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 應處作為如下: 一、保持冷靜,切勿與對方再起衝突。 二、適度放慢速度拉開車距,避免造成碰撞。 三、如果可以除前方行車記錄器外,後方或側邊亦可加裝,多方位採證,提供完整行車過程;另外電源記得打開,錄影時間記得校正。 四、記得開啟行車記錄器錄音功能,蒐證對方車輛是否有連續(長按不放)按鳴喇叭,或口出惡言、辱罵等行為。 五、如被逼迫暫停於道路,應撥打110報警。 六、事後將行車記錄器蒐證影像完整提供警方查處,可利用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httxs://tvrs.ntpd.gov.tw)檢舉,如影像過大可將相關影像燒錄光碟,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實名制),寄送轄區分局查處。 惡意逼車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資料來源: 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1216-65925-27.html

2020 赴京趕考前往台大(上) 差點在首都出車禍!

通過了台大資工的一階篩選,就要接受二階筆試的考驗,於是曾子搭乘國光客運北上,並帶著最佳陪考小帥一起前往台大,想不到才剛抵達轉運站外,從附近的華陰街出來要過馬路時,就遇到一輛駕照從路上撿來的藍色賓利,給我們表演了超誇張的違規,這告訴我們「牛牽到北京還是牛;三寶到台北還是三寶」,先說到這邊,剩下的就請各位觀賞影片來體會。 ==================== 這邊節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給大家參考,也請大家不要效仿: 第 49 條 汽車駕駛人迴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三、在禁止左轉路段迴車。 五、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 第 53 條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 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 按讚、訂閱並開啟小鈴鐺,是對我們最大的支持!

2020 - 騎機車講電話是罰多少呢?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許可者,得不受前二項之限制。 第一項及第二項實施及宣導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為什麼等紅燈不能滑手機? 有民眾騎機車行經高雄市路口停等紅燈時,因為使用手機,剛好被巡邏經過的員警看到並攔查,當場舉發駕駛人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開立交通違規罰單。 基於車輛在停等紅燈時,只是因為號誌而暫時停止,在號誌變換綠燈後就會立刻前行,還是屬於車輛行駛的狀態,所以員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2項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開罰騎士1千元,如果是汽車駕駛人的話,根據同條第1項規定,可開罰駕駛3千元。 會這樣規定在於避免駕駛人在騎駛機車的同時,因為用單手拿行動電話進行撥接、通話或做其他行動,例如傳LINE、發IG等,而影響駕駛人行車操控,導致注意力分散,在遭遇緊急狀況時無法迅速反應,可能將造成煞車不及等行車危險。 另外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0條第1項第3款規定,駕駛人駕駛汽車(包括機車),除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的指揮外,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第2條第1項也有相同規定。

BES-7128 2020 【BES-7128】109.05.17 13時~13時30分 左右   黑色BMW 以強按喇叭方式逼迫已先打方向燈且車輪跨越車道的本車讓道,這水準...

另一部由後方行車紀錄器影片可見,該BES-7128 黑色BMW以快速貼近本車方式來到後方,由於後行李箱死角,即使他打了方向燈也導致本車根本無法察覺,況且本車已先倒方向燈,而他卻硬來... 其行為似乎已有違反下列2條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十一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 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四、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2020 | Motorcycle vol.27 |台鐵常常發生闖越平交道意外

-------------------------------------------------------------------------------- 違反法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 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 -------------------------------------------------------------------------------- ➡️設定值(Setting)⬅️ 畫質:1080p 60fps ➡️剪輯軟體(Software)⬅️ 威力導演powerdirecto18旗艦版 ➡️音樂(Music )⬅️ 1.磅礡配樂 https://youtu.be/mMOghZjOq3k 2.X-Ray Dog-Here Comes The King https://youtu.be/K-0SeLDNysk -------------------------------------------------------------------------------- #取消內線禁行機車 #取消強制兩段待轉 #支持路權共同平等 #支持車速分流限制 #減少四輪駕駛嘴臉 #台灣 #交通 #三寶日常 #違規 #鐵路 #闖越平交道 #臨時停車 #黃色網狀區 #道路交通管理懲罰條例第54條 #機車罰鍰一萬五千元 #汽車罰緩四萬七千五百元 #PowerDirector #威力導演18旗艦版 #騎帥不騎快TainanRider #防禦駕駛非常重要 #全罩式安全帽_防摔手套_行車紀錄器_很重要 #安全第一 #流汗總比流血好 #遵守交通規則 #自律騎士 #JETS125ABS #SJCAMSJ8PRO

2020 讀者投書》開車的 一定要看!

有民眾被檢舉行駛内側車道左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48條第一項7款規定事證明確,遭處600元,因其法律認知跟實際差很大,警方也只能提醒所有駕駛人小心注意,否則吃虧的一定是自己。 據悉,有駕駛人開車沿內側車道行駛,因內側車道是左轉專用車道,他見綠燈就開車直行,遭檢舉被依違反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第48條1項7款,處600元罰鍰,這位駕駛人收到紅單後,覺得很冤枉,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仍遭法院判決敗訴。 法界人士表示,依法不論車輛有無擋到後方要轉彎車輛,只要是在轉彎專用道上直行都是違規的,警方就可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最高可處1,800元的罰鍰,許多民眾根本不了解交通規則,就這樣直直駛,現在人的車上大部份都有行車紀錄器,違規畫面就這樣全部都被錄下來。 法界人士指出,路口如有轉彎專用箭頭燈號,駕駛人則應依箭頭燈號指示行駛,否則警方可依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8條1項2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罰,另轉彎車輛走直行車道轉彎,已違反第48條1項4款「在多車道左右轉彎不先駛入內外車道」之規定,同樣也要吃上600元罰單,警方也呼籲駕駛人循規「道」矩並注意燈號,勿為一時之方便,反而吃上罰單,除影響行車秩序外,甚至容易肇事。

2020 三寶未按號誌左轉還遇到警察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行車紀錄器 #TeslaCam

2020 監理站筆試 比較容易錯誤

還有中場練習時間12:30~1:18 ------------------------------------------------------------------------ 筆試 https://www.mvdis.gov.tw/m3-simulator-drv/ 台中路考畫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TF-R6LhDS4 ------------------------------------------------------------------------ 監理站筆試錯誤題目  ‌騎乘機車煞車時,應同時使用左右煞車,避免使用單一剎車,造成偏滑,使車輛失去安定性。 O  ‌駕駛人不遵守平交道看守人員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 仍強行闖越 ,除罰鍰外記違規點數3點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因而肇事者。 (3) 吊銷駕駛執照終身不得考領。  ‌看到強酸中毒的患者,立即使用強鹼,酸鹼中和。 X  ‌受永遠吊銷,吊扣牌照之處分者,受違規再教育一個月,即可參加駕照考驗。 X  ‌甲、乙騎車發生追撞的受傷,經鑑定甲有過失,乙無過失。甲、乙 是否都可以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 (1) 兩人都可以申請  ‌下列何者需執行哈姆立克氏施救法? (2) 懷疑呼吸道阻塞時  ‌火車會從兩邊開來,不論何方先來,還是要注意另一方有無火車駛來,以確保行車安全。 O  ‌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1) 闖越鐵路平交道。  ‌肇事逃逸案件, 經通知所有人到場說明, 無故不到場說明, 或不提供駕駛人相關資料者。(2) 吊扣牌照  ‌機車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駕駛人酒後騎車載友人回家。 行駛彎道過快不慎撞擊電線桿, 兩人都受傷, 可否申請保險金? (3) 乘客可以申請。  ‌在化學傷害緊急處理措施為何? (1) 沖洗患部  ‌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駕車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 吊銷駕照並停考一年。 X  ‌機車駕駛人以後輪著地, 蛇行或拆除消音器駕駛因而肇事者,應 (3) 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 不避讓者, 除罰鍰外,並 (3) 吊銷駕照。  ‌依據圖示, 機車駕駛人應如何行駛效能確保行車安全? (3) 保持適當速度。  ‌(3)禁止大型重型機車進入。  ‌專行車輛 X  ‌機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幾公里以上即可能遭處新臺幣6000塊以上24000塊以下罰鍰, 吊扣牌照三個月,及接受道安講習? (3)60公里  ‌下列何種違規行為得對車輛所有人逕舉發處罰: (3)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  ‌左側斷崖 O  ‌圖中黃色實線是指路面邊線. X  ‌排檔機車行進時,拉離合器拉桿, 車輪會突然減速。 X  ‌車輛係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 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輪, 所謂以原動行駛之汽車並不包括機車。 X  ‌CPR心肺復甦術。 實施程序「叫》叫》C》A》B》D」中的D是指? (2) 取得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 去顫  ‌駕駛人佔用自行車專用道, 應處 (2) 罰緩並記違規點數1點。  ‌機車駕駛人駕車行駛道路時, 道路及交通狀況只有發生變化,駕駛人對這種事態應採取 (1) 冷靜與沉著減速慢行。  ‌省道路線編號 X  ‌未依規定期限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雖不處汽車所有人罰緩, 該車違規紀錄1次。 X  ‌行駛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速度減低至時數 (1) 15公里以下  ‌於颱風天外出, 遭遇山崩,土石流,駕駛人順利逃離, 同車乘客受重傷, 誰可要求強制汽車責任險理賠? (2) 同車乘客  ‌地面與輪胎摩擦係數越大,車輛行駛越安全。 O  ‌駕駛人闖越平交道因而肇事者。 (1) 罰鍰 (2) 吊銷駕照終身不得考領 (3) 以上皆是 ✓  ‌機車儀表板之里程表, 顯示行駛速率, 單位為公里/小時 X  ‌現行生產機車設備已大幅進步, 行車涉水後, 煞車性能不變。 X  ‌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 無直行車道者。 (1) 內車道之車輛行駛  ‌機車騎士誤上國道時, 以下列何種應變方式不正確。 (3) 沿著路肩逆向行駛,趕緊駛離國道。  ‌圖中黃色雙實線是指: (2) 雙向禁止超車線  ‌(1) 車道指定自行車及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專行  ‌禁止停車路段,其禁止時間為每日之 (1) 上午7時至晚間8時  ‌小型輕型,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1人。 O  ‌發現鐵路平交道有故障車輛停滯時,應 (1) 立體按下平交道「緊急按鈕」 (2) 撥打鐵路緊急聯絡電話0800-800-333 (3) 以上皆是 ✓  ‌十次車禍九次快, 因此機車駕駛人,為了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2) 不得超速行駛。

2020 騎乘中間車道被逼車

1.行車紀錄器為廣角鏡頭,距離會比實際的看上去更加靠近 2.該路段(高松路)中線並沒有禁行機車 3.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能夠再多檢舉個危險駕駛 4.檢舉交通違規並沒有獎金,但是維持良好用路風氣需要你我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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