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 - 馬路三寶
各種 宣導 的三寶行為
本頻道主要宣導用路人提升【防禦駕駛】、【預判能力】、【遵守交通規則】,遠離危險駕駛人等。 歡迎留言說出你的想法。批評與指教使頻道成長,也請記得訂閱本頻道喔!謝謝。 觀看本頻道的觀眾,雖然言論自由,但也不要太偏激,輕鬆觀看即可。 歡迎提供.車禍事故、三寶、惡意逼車、交通違規、一些奇奇怪怪之人,等影片:chu90021@gmail.com #台灣車禍事故 想看更多更快資訊請至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E5%85%AB%E5%8D%A6%E6%9D%91-%E8%A1%8C%E8%BB%8A%E7%B4%80%E9%8C%84%E5%99%A8%E5%BD%B1%E7%89%87%E4%B8%8A%E5%82%B3%E4%B8%AD%E5%BF%83-167876306720403/
後車(聯結車)不保持安全距離才是肇事主因,客運大客車雙黃燈打很久了,內、中、外車道用路人都有煞停,唯獨後方大聯結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車前狀況、無視雙黃警示燈直接撞上才是肇事主因,機車反而不是。 【防衛駕駛觀念宣導】 一、 高(快)速公路內車道係「超車道」,超車後請駛離內車道,勿長時間佔用內車道,除非車流壅塞情況。 二、行駛高(快)速公路發現前方車輛「車速降低」或「緊急剎車」時,應立即使用「雙黃燈」,避免後車追撞。 三、全天候請開啟「頭燈」或「日行燈」,增加行車能見度,降低車禍發生率。 四、豪雨或大霧除開啟頭燈外,可視情況使用「雙黃燈」,變換車道應解除。 五、轉彎車請禮讓直行車、請禮讓任何行人、請禮讓公車客運先行,落實路權觀念。 六、行駛山路或單線道,發現後方車輛迫近、回堵或排隊時,代表你車速過慢已成為討人厭的「車隊長」,請發揮公德心及雅量,利用時機禮讓後車先行。 七、違規停車中屬「併排停車」及「公車站牌停車」最可惡,自私又自利。 八、轉彎車占用直行車道時,請持續使用方向燈,以利後車提早變換車道避免追撞。 九、機車兩段式左轉前,進入路口後請使用「右邊方向燈」進入待轉區。 十、車輛在高(快)速公路拋錨或車禍時,車輪爆胎或輕微碰撞應立即駛入「路肩」並開啟「雙黃燈」及「三角架」,人員應於護欄外等待救援,避免二次車禍。 十一、機車請遠離大型車,請勿併行或鑽車縫超車。 十二、汽車下車請確實觀察後方路況,建議採取「兩段式開啟車門」。 十三、道路是給人、車走的,車輛應停放於「路外停車場」之先進觀念予以推廣。 十四、影像式行車記錄器應列為車輛標準配備,汽車百貨業者會協助藏線安裝。 十五、行車建議開啟「Android Auto」模式,以掌握路況減少車禍發生。 十六、變換車道、車道匯入或轉彎後,後車因迫近禮讓時,請使用「雙黃燈」感謝。 十七、車輛保險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死傷及財損都在理賠範圍內。
From: 00:23 ~ 02:30 地點:北二高(國道3號南下)大溪往龍潭 DaXi - LongTang, Freeway 3 (Southwards ) 惡意逼車宣導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臺灣地狹人稠,機動車輛數又多,道路環境常考驗駕駛人技術,部分民眾又容易有手握方向盤性格就大變的「路怒症」習性,導致逼車情形時有所聞,為確保個人自身權益及用路安全,在道路上如遇惡意逼車行為,該如何處理才能確保安全,說明如下: 惡意逼車具體仍需按事證檢視是否構成,惟基本態樣如下: 一、單車道寬敞或多車道前方無礙,卻故意變換車道驟然、刻意迫近。 二、急切於車前後,急煞或刻意阻擋車輛行進。 三、利用車輛體型蓄意壓迫其他車輛行駛空間,或連續閃爍大燈、鳴(長)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 應處作為如下: 一、保持冷靜,切勿與對方再起衝突。 二、適度放慢速度拉開車距,避免造成碰撞。 三、如果可以除前方行車記錄器外,後方或側邊亦可加裝,多方位採證,提供完整行車過程;另外電源記得打開,錄影時間記得校正。 四、記得開啟行車記錄器錄音功能,蒐證對方車輛是否有連續(長按不放)按鳴喇叭,或口出惡言、辱罵等行為。 五、如被逼迫暫停於道路,應撥打110報警。 六、事後將行車記錄器蒐證影像完整提供警方查處,可利用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httxs://tvrs.ntpd.gov.tw)檢舉,如影像過大可將相關影像燒錄光碟,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實名制),寄送轄區分局查處。 惡意逼車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資料來源: 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1216-65925-27.html
高速公路隱藏版違規第三彈 啊都宣導幾百遍了 還堅持自己沒違規 不是直直走就可以不用打 影片請認真服用 不要噴了錢 才說大人冤枉啊 #不打方向燈誰知你心意 #只要跨越車道線不打就違規 #加減速車道最容易疏忽 #一個小動作保命保平安 #檢舉案件違規明確依規定開單 影片來源 : 國道公路警察局 官方網站 http://www.jpy.com.tw 線上客服 http://line.me/ti/p/@yth4650c 賴@ ID : @yth4650c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PY.WORLD 手機APP商城 http://a.tomeet.net/s/share/22fbfx4fc2b964 提供客戶馬牌、固特異、米其林、普利司通、國內外輪胎保修,鋁圈回估汰舊換新。 各大品牌系列四輪合購➕送 1 免費VIP會員卡申辦(滿$500累積1點紅利,1點折5元)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許可者,得不受前二項之限制。 第一項及第二項實施及宣導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為什麼等紅燈不能滑手機? 有民眾騎機車行經高雄市路口停等紅燈時,因為使用手機,剛好被巡邏經過的員警看到並攔查,當場舉發駕駛人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開立交通違規罰單。 基於車輛在停等紅燈時,只是因為號誌而暫時停止,在號誌變換綠燈後就會立刻前行,還是屬於車輛行駛的狀態,所以員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2項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開罰騎士1千元,如果是汽車駕駛人的話,根據同條第1項規定,可開罰駕駛3千元。 會這樣規定在於避免駕駛人在騎駛機車的同時,因為用單手拿行動電話進行撥接、通話或做其他行動,例如傳LINE、發IG等,而影響駕駛人行車操控,導致注意力分散,在遭遇緊急狀況時無法迅速反應,可能將造成煞車不及等行車危險。 另外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0條第1項第3款規定,駕駛人駕駛汽車(包括機車),除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的指揮外,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第2條第1項也有相同規定。
台南市交通違規檢舉平台 https://www.tnpd.gov.tw/TrafficMailbo...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改裝車檢舉驗車) https://www.thb.gov.tw/sites/ch/modul... 簡訊報案:(聽語障入士適用)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 各警察機關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網頁: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 各區含國道檢舉用(流程簡化) https://fixtw.com/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 注意事項: 1.檢舉實名制 2.影,相片 需有顯示拍攝時間 3.我再想想... 建議app: 1.時間相機 2.datestamper(坎入相片時間) 3.110視訊報案 4.OPEN台南1999 交通安全推廣,違規條款交流 #檢舉交通違規 #交通違規 #檢舉教學 #檢舉要素 #行車手持香菸 #未繫安全帶 #行車記錄器死角 #交通安全宣導